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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穹为国境极北之城,地势奇高,终年有雪,气候冰寒,为群山环绕,其最高峰为天雪山,北夷人称此山为“圣山”夷人多依山而居,善牧牛马。化外之民,难以辖管,太祖初建国时,即采羁縻政策,与北夷单于之女和亲,每年赠以金银绢帛各十万之数,免其朝贡仪节。三代以来,边地无事。至隆佑朝时,以夏妃薨殂一事,遣皇子珐玉治临穹,任经略宣抚使,兼任中郎将。
(天朝国史地理志临穹太史福临门)
男子二十岁行冠礼,代表成年,足以承担责任。
隆佑二十一年,七皇子年满二十,行过冠礼后,皇子便奉诏前往位于北境的封地,临穹。
临穹位于边地,与北夷接壤,过去由于两国王族接连三代通婚,才将这素来难以纳进天朝版图的民族收为臣民,两国缔结友好的关系。
然而由于夏妃的死亡,导致近年来这难以控管的边陲之地有蠢动的迹象,因此才由拥有一半北夷血统的珐玉皇子前往绥抚。
皇子启程那天,君王下令各宫宫人都夹道送行,仪仗绵延数十里之远。
珐玉皇子排名第七,过去当然也有不少已成年的皇子被分封到各地去,但宫廷的仪仗规模却没有这么大。
朝廷中因此出现两个不同的看法。其一认为,这样的排场,是君王为了将七皇子安置到边陲之地,形同放逐边疆的补偿。其二则传言,君王虽将皇子远放边境,却是不得已的决定,因为在诸多皇子当中,只有七皇子是夷夏混血,唯有派遣珐玉皇子治理临穹,并将这座城赐给他作为封地,才能消弭北夷人的怨恨。
种种的传言铺天盖地而来,却没有人确实知道君王做此决定的真正原因。
就连七皇子本人也不脑葡定君王的用意。
在出行队伍的最前头,隐秀单独坐在一匹通体雪白的御赐骏马上,身着皇族男子的正规黑底银镶边礼服,表情深不可测。
埃气也站在奉命送行的宫人之中,但她个儿矮,一直被人推挤到后方去,直到最后队伍出行了,她还是没能见到隐秀。
所以,就这样了。以后也无法再相见了吧。
她忍不住一路哭着走回绶梅宫,却在中途不小心迷了路,等她发现时,她已经来到无人居住的云芦宫前。
重回旧地,她痴愣地看着昔日的景物。
那株很会掉叶子、让她扫得很辛苦的槐树,在暮春时节里枝叶向荣,全然没有一丝萧瑟气氛。
忍不住的,她拾起一把不知道被谁丢在草堆里的竹扫帚,耐心地打扫起宫苑来,直到忘了时间。
她是那样的专心,是以当他来到她身边时,她到最后一刻才猛然发现,手里的扫帚已捉在胸前当成护身符。
“隐秀?!”
他身上还穿着之前离去时的正式朝服,黑色服饰不是他惯穿的服色,但穿在他身上,却更加衬托出他的俊秀。多日不见,他看起来跟以前不太一样,却又教人说不出是哪里不同。
最重要的是,他、他怎么会在这里?
“难不成我是在作梦?”他明明已经离开了呀。福气眼睛连眨都不敢眨一下,怕那一瞬间,他就消失了。她瞠目伸手往自己脸颊捏了一把。
“咦,不痛”所以真是梦喽?
只见他沉默地伸手向她脸颊,用力地捏了一下。
“呜,好痛!”她痛呼出声,却也因此领悟过来。这不是梦。
她自欺欺人的行为十分可笑,可是他却笑不出来。他的随从还候在北城门外,他却不顾一切奔回宫里。做这些事的时候,他也没去细想他究竟要做什么。这种不在计画中的冲动行为,不像是他会做的事。
直到茫然地闯进了云芦宫,巧合地看见了她不,这不是巧合。他明白,他之所以能在云芦宫里见到她,是因为他认为她一定会来这里。因为,假使她对他还有那么一点点在意的话,她一定会到这个地方来凭吊他的离去。
这半年来,他知道她人在哪里,却不能接近,那几乎令他发狂。
去年秋楔夜里,他不过是在说气话。等他冷静下来的时候,她已经被调到老十那里。那使他不能、也不敢靠近她,怕为她引来杀身之祸。
直到现在,他终于见到她了,才豁然明白原来他想要的其实只是
狠狠捉住她胸前的扫帚,将之扔到一边,之后,他拥她入怀。
很想欺骗自己,却做不到。曾几何时,他已经中毒太深,就像是自七岁以来,他不曾间断地服下那使他身虚体弱的毒葯一般
他说他羡慕芦芳,并不是说假的。他也想丢开身分,丢开这恼人的一切,唯一丢不开的,只有怀里这经年守着他秘密的小姑娘。
当年他戏弄地将秘密寄放在她身上时,并没有想到他会把心也一起托付给她。她使他感觉自己像是被涓滴穿透的石。
她老是迷路,分不清楚东西南北,怕打雷,胆小如鼠,偶尔却又胆大包天。
可是她也让他欢笑,真心的笑。
她还让他想要哭泣
只有她,无论如何他都丢不开,到哪里都会牵挂。
被拥得死紧的福气快要不能呼吸。
“隐、隐秀”挣扎。
他收紧双臂,恨不得将她揉进怀里。
“唔,我不能呼吸”无力地挣扎。
他低下头,吻住她的唇,度气给她。
当下福气好想哭。因为,今早她什么都没吃,偏偏吃了山葵后来她就加入送行的行列了,还找不到时间漱洗,如今那气味让她好想哭。
但隐秀好像一点儿都不在意的样子。她圆睁着眼,忘了要呼吸,着迷于他表情的变化。
起先他仿佛发了狂一般,眼神如鹰隼般扑向猎物。之后他边叹息边度气给她。他睫毛好长。随后他开始拧起眉,将舌头探进她嘴里,她吃了一惊,差点咬了他。
而现在,他捧着她的头,神情很凝重的说:“你吃了山葵?”
她呆愣地点点头。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她会改吃蜂蜜。
他垂下眼,轻声说:“很好,我喜欢山葵。”
他说谎。他不吃山葵。可是总要找个理由才好继续亲吻她。
埃气一时反应不过来,又让他吻住。
他吻得很深,让她呼息困难,头脑又开始晕眩。
当她终于意识到她容许他对她做了什么的时候,她的脸颊轰然烧红。
在宫里待久了,她或多或少听说过一些男女之事。有些太监和宫女甚至会搭伙住在一起,称为菜户。宫里的男女之防并不像外人所认知的那样严谨,当然有一些事情是绝对不能做的,可除此之外,能做的事还有很多,比如此刻的事
隐秀在吻她。他、他还碰到了她的舌头!
呃,他真的那么喜欢山葵吗?
埃气不知所措地站在他身前,躲也不是,回应也不是,因为在心里,她也喜欢他,她没有办法将他推开。
隐秀较福气年长,很清楚她在男女情事方面的无知,可是他无法不碰她。
“这样,你懂了吗?”他吻着她软嫩的唇,上瘾般又咬又啃,像是要强迫她承认什么似的,直到她双唇红肿,他才稍稍放过她。此时她已双腿虚软,他弯身将她抱起,让她坐在他的腿上。
好半晌,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隐秀抚着她的背脊,担心自己会不会下手太早?
虽然女子十六岁已经可以嫁人生子了,可十六岁的福气跟十三岁的她看起来几乎没两样。她还是那么样的纯真,宛若当年初相见。
他回来是想要带她走。临穹在国境极北,若能带走福气,他甚至可以一辈子不回京。然而该死的,此时此刻,她人都在他怀里了,他竟然不敢问出口。
她拒绝过他很多次。每次一提到出宫的事,她从不曾应允过他。
他直觉认为她的秘密必定与出宫这件事关连重大。
埃气绝不是一般平民女子。
可是三年来,她什么都没透露,口风竟比他还要紧。
他不是没去内务府查过她的档案,可内务府的档案上只记载她在某年某月入宫,连籍贯、户籍等看起来几可乱真,而他不认为那是真实的资料。她甚至连个姓氏都没有,名册上只有“福气”二字。家世背景下详,他查不出她的来历。
如果他今天不能带走她,他怀疑他可能会再也见不到她了。这就是他即使冒着被人发现的风险,也要回宫寻她的原因。
懊拿她怎么办才好?隐秀苦恼地看着眼神渐渐恢复清明的怀中人儿。
埃气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才顺过气来,慢慢地恢复正常的呼息。她倚在隐秀怀里,嗅闻着他身上那已然熟悉的葯草香味。
当脑袋再度开始运作时,她想道,他刚刚似乎逼着她承认了某些事情。当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她也喜爱他。
她喜爱隐秀,喜爱到几乎会心痛的地步。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她也说不上来。然而无论如何她都知道,她不可能跟他走。
四哥已经做好了安排。再过不久,她就会暂时离开宫廷一段时间以避人耳目,之后她会回来取代四哥的位置,当一个她一心向往要成为的宫廷女史。
所以她希望他不要问,她无法对他说谎。她抬起头,决定先行开口。
“你”“你”两人话到喉头,又硬生生吞了回去。
看见他一脸无奈又沮丧的模样,福气突然心软了。她抚上他纠结的眉,疑惑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很少在脸上挂上笑容以外的表情?而此刻他非但没有笑,甚至还眉头深锁。他必定是想带她一起走的,可惜她不能答应,好遗憾。跟隐秀在一起时,无论是欢笑还是忧愁,都让她觉得好快乐。
“隐秀,我不能跟你走。”在他试图捉住她之前,她先一步站了起来。
“我知道。”隐秀随即跃起,想要将她捉回怀里。“所以我决定不问。”敲昏她,直接把人带走比较省事俐落。反正他体内有一半北夷的血统,北夷族人做事素来不讲礼貌,做了再说。
但福气摇摇头,连忙逃开。“不要过来,隐秀,如果你现在强迫我跟着你走,总有一天,我会恨你的。”
“我不认为你会恨我,福气,你的心太软,终有一天你会原谅我。”隐秀开始追着她跑。
埃气再度躲开。“不,你想想看,当你以后娶了妃、生了子,而我还得伺候你们一家子的情况,就算我的心再软,我也不会开心到哪里去的。”
“我不打算娶妃生子,眼下我只要你留在我身边,其他的你都不用管。”隐秀伸出手,却只捉住一手掌风。
“那是不可能的事!”福气急切地说:“你是个皇子,就算你到了天涯海角,你还是个皇子,是帝王之后,一出生就坐享锦衣玉食的你肩负着无法逃避的责任。”就像她也有无法逃避的责任一样。
对于所谓的“责任”隐秀嗤之以鼻。
“你是指,像我这样一个混种的皇子,为了在宫廷里安身保命,夜不能安寝,日不能安食,随时随地担心被陷害、被暗杀、被下毒,还要费心朝堂上的争斗,连自己喜欢的人都不敢留在身边,如今好不容易想要一个小爆女相伴,还得忍受她一再拒绝,像我这样的皇子,天底下如果有谁想当,我让给他当!”
埃气倒抽一口气!她知道要在宫廷里生活不容易,但是她没想到隐秀的日子过得这样凄惨。可尽管如此,她还是不能答应他。
“我很同情你的境况,可是时候不早了,你该上路了。”日影已上三竿,此时他人应该要在前往北都临穹的官道上。
“是不早了。快过来,福气,我不需要你的同情。”他不肯让步。
两人在一根大柱子前后僵持着,宛如孩童玩着迷藏游戏。
隐秀不是没留意到这种情况很可笑,他已经很久没躲过迷藏了,但是他不能退让,一旦退让了,他就会失去她。可惜她没有同感,显然她心里有比他更重要的事,那让他十分不是滋味。
埃气躲在柱子后,努力不被捉住。她很意外她居然是头脑比较清醒的那一个。隐秀此刻的行为活像个大小孩。
两人目光交会。他黑眸深邃,使人晕眩,不能久视。
利用她闪神的那一瞬间,隐秀出手拉住她的衣袖。
埃气惊叫一声,慌忙挣脱。
隐秀再一次扑空时,忍不住恼火地气愤起自己以前为何没有好好习武。如果他武艺超群,小丫头早就手到擒来。虽说在装病的情况下,要习得一身好武艺确实不容易。太难骗过其他人了。等到了临穹之后,这一点得改正过来才行。
埃气滑溜得很;见逮不住她,隐秀干脆赌气地坐在廊下,目光直视前方,像是终于放弃了。
“好、好,我知道了,你果然不在乎我。”他赌气地说。“反正我只是个一无是处的皇子,无法左右你的意志,可如果你还有一点点顾念我们旧日的情谊的话,今天我违抗了君命,没有在选定的时辰里启程离京,他日可否请你到东城门下吊唁我的人头,也算是有情有义了。”
埃气差点被自己的一口气给哽住。这位爷是在耍赖吗?可是他若再不走,万一真被砍了头君上都能将三公主逐出宫廷,对世人谎称公主薨逝了,再多砍一个皇子的头也不是不可能。
“隐秀,求求你快走吧。”福气哀求道。
“何必求我?”他冷硬地说:“还记得你欠我一首挽歌吗?”
他说得让福气都要为他抱屈起来了。“隐秀”
“你知道吗?”他突然扬起一抹讥讽的笑。“芦芳始终认为,若非我七岁那年在朝堂上露才扬己,我们的母亲也不会因此受到牵连如果我也同意了她的看法,那么我等于是害死自己母亲的祸首本朝以孝治国,依律,不孝子要受千刀万刚,我早该一死”
“别说了!”福气绕到他身后,纤细的臂膀从他背后拥住他,没有办法再任他细数自己的“罪状”
就算隐秀再如何天纵英才,当年也只不过是个七岁的孩童啊,哪能了解复杂的宫廷斗争呢。
虽然她没有亲见事情始末,但思及那个七岁丧母的隐秀,再思及坐愁冷宫里的惠昭皇后宫廷事,不是三言两语能道尽。
有一瞬间,隐秀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当年那个亲眼看见母亲死在自己面前的七岁小童,刚刚受到父皇的嘉许、百宫的赞扬,母亲因他早慧的表现而悲欣交集。当时他不懂为什么母亲喜悦的碧眸中藏有一抹晦暗的阴影。是他表现得不够好吗?
很多年后,隐秀渐渐长大成人。他始终怀疑母亲早已预料到后来的结果。自此他不再认为自己聪明,相反的,他应该是世上最愚蠢的人。当年他不懂得隐藏自己。
埃气怀疑他是否知道惠昭皇后的事。当年的宫廷血案,受害者不只隐秀一人。
四哥说,这宫里很污秽。污秽的是人心。
她不知道告诉他那件事情有没有帮助,可是她试着说出她在未明宫中的所见所闻。
一个遭到废黜的皇后,一个失去生母的皇子,一个封闭真实情感的公主,以及许多藏在深宫禁苑里的耳语。
静静聆听的隐秀没有多加评论,当福气说完后,他捉住她的手,凝重地说:“福气,我要你把这件事彻底地忘了,以后千万别再提起。”
埃气有点讶然。她本以为隐秀会想追究,当年到底是谁在背后操纵一切?或者他心中已有答案?
然而隐秀只是摇头,他的神情看来无比悲伤,却也无比透彻。
“这些事太脏了。”他将她捉到身前,圈住她腰身。“要注意,别让这些肮脏的事沾惹到身上,静静地看着就好。假使你做不到,那就连眼睛都闭上吧。”诚如他这十几年来所做的那样。
埃气的表情看起来是那样的迷惘,似懂非懂。若把她放在宫里,他可能会为她烦恼到白头。
“福气,我该拿你怎么办?”为什么她不能稍稍让步?他只不过想要她陪伴他。
埃气看着他许久,心中有百般思虑,小手无声地爬上他轮廓分明的脸庞,拧着眉,叹了口气。
四哥顾虑的没错,她或许会为一个丰姿绝代的男子心动,也或许会爱上一个人,更或许,这个人早已出现,在她的生命里留下了烙印。
当一个小女子从小就立定的志向与她成年后遇见的情感相抵触时,她该怎么抉择?这是个没有办法鱼与熊掌兼得的难题。女史和隐秀,她只能二选一。选择前者,她的心会很失落。选了后者,她会一辈子愧对四哥和自己,良心一样不好过。她甚至不想把隐秀拿来和任何事物相比。
隐秀是个皇子,他还有很长的人生路要走。今日一别,也许他会短暂地思念她,但是终有一天他会成为一个坚忍不拔的男子,会有很多人爱他。他会忘记她。
他得离开,而她想要他打起精神来。
“对不起,隐秀,”她决定换个方式道:“这样吧,我们来玩个游戏。”
他眨动长睫,幽深的眸子注视着她。
游戏?自他们相遇的当下,游戏早已开始。他假装自己是别人,与她玩着身分上的游戏。而她安于当一个小爆女,以玩弄他的心为乐。好吧,最后这想法是偏激了点儿,但是谁能说他不对?
埃气站了起来,举起双手,看着因劳务而形成的粗茧。她低头看了眼地下的落叶,又抬头看他,她努力微笑。
“我今年十六,你二十。我们以十年为期,未来十年,我都会在后宫里等待着,当然我不会待在现在待的地方,如果你找得到我,我就告诉你我最大的秘密那个你一直想知道的秘密。反之,若你找不到我,我会在你百年之后,到你坟前给你唱挽歌,然后,告诉你我的秘密。”
他挑起眉,考虑是否要陪她玩这场游戏,但对其中规则却有疑义。“万一我活不到一百岁呢?”她是希望他长命百岁吗?
“那就只能跟你说抱歉了。我会带着我的秘密进坟,一辈子不说出去。”所以你要活到百岁,变成一个长寿之人啊,隐秀!
“那万一,你比我早死呢?”虽然很不愿意想象她死,但是如果要玩,规则还是得先讲好。
埃气咬着唇道;“这就是风险了。天朝女子的寿命一般比男子多上三年,我比你年幼,当你一百岁时,我才九十六,你得相信我会比你活得久。”
她在计画什么,他不是不知道,她想要藉此打发他离开。若非他也清楚这是她最后的让步,他绝不会接受这种不公平的挑战。
“你说,我有十年的时间?”
她点点头。“对,你每年都有机会回京,等你回来时,我会在宫里等你。”
“而我所要做的,就是在后宫三千佳丽中,找到你?”他不无讽刺地笑问。
“不难,对不?”福气困难地挤出一抹笑。“而且决定权完全在你手上,要不要来找我、找到什么时候,十年内,都由你决定。”
他静静地看着她,眼中有一丝藏不住的渴望。他想要她一辈子在他身边,但是眼前他只能接受次一等的选择。
他不喜欢她把十年时间说得那样轻率。他的人生已经历过两个十年,他很知道若是没好好珍惜,十年一眨眼工夫就过了。
“我会找到你。”他斩钉截铁地说。“把你那天大的秘密准备好,要不了十年,你就得告诉我一切。”到时他就不会再放她走。
他接受了?福气不知道该松口气,还是该叹息。因为她知道他下可能找得到她。这可能是他们最后一次的聚首了。为此,她冲动地走向他,以唇轻触他不高兴的唇。
“再见,隐秀,多保重。”
不够。这不够!隐秀想要用力的、深深地吻她,让两人的气息交织在一起,一起呼息,一起喘气。他知道,从今以后,只要吃到山葵,他都会想起她。
可是他不敢碰她。现在不敢。否则他会走不了。
他轻轻推开她,从她身边走开。“福气,以后别再吃山葵了。”
她愕然笑道:“好,我答应你。”
隐秀最后深深看她一眼,然后猛然转身离去。
十年为期的约定,自此开始。
边都临穹距离王都盛京有干里之远。隐秀这一辈子从未到过如此遥远的地方。尽管,母亲的家乡就在一山之隔,可他自小接受天朝的文化教养,再加上母亲辞世,他对北夷的认识几乎全凭幼年时的记忆及史书里的记载。
越往北方,人口越是稀少,景色也越荒凉。他们的车队在通过了一处名为“望京门”的天险后,就进入一片高原地带。夜里扎营布满石砾的上地上,睡不着的时候,隐秀常常听见雪狼凄恻的嗥叫与冰雨打在油布篷上的声音。
越往北方,气候就越寒冷,随行的侍从都已经换上镶着毛皮的冬衣。隐秀以“经略宣抚使”的身分前来这御赐的领地时,依礼,他必须穿着正式的朝服,因此他并未换下衣裳,只在身上多加了一件腥红色的大氅。幸好他体温本来就此常人低,习惯了冷天气,因此即使碰到了积雪的山隘,也不至于冷到无法接受。
漫长车行一个多月之后,他终于踏上临穹的土地。
那小小边城,几乎抵挡下住城墙背后那巍峨的壮阔群山。此时季节大约是春末夏初,那片山却仍有一半覆盖在积雪之下,山高地北。
穹者,天也。
临穹即是临天。这个“天”不是指天朝,而是天雪山。
临穹在天雪山下,这座高山耸立于群山之间,成为北夷人们口中的圣山。山巅有天池,整座山终年为白雪覆盖,天池却不结冰,被视为是圣池。
北夷的部落就散居在这绵延不绝的群山峻岭中,以畜牧为生。
隐秀站在临穹城池的关门前,他的一名随从已经拿着他御赐的使节旗帜先行策马到关口,要求守城的将领打开城门。
不久,城门开了,一队戎服士兵骑着马往隐秀所在的方向而来。
远远地,隐秀见到一面紫色的龙形王旗,是天朝的象征。来人应该是守城的将领。
但在王旗后头,却还有一队人马冲出,身穿北境人一贯的皮毛装束。那群人所骑的马匹远较前头那队人的马儿来得更加高大强壮,后发先至,竟比持王旗的队伍更先到达隐秀面前。
荒凉雪地中,隐秀身穿黑色朝服,身披氅衣,他独立残雪中,虽不言语,却散发出尊贵的气度。
雪是白的,他的脸色也是白的。
雪是冷的,他的身体也是冷的。
但他没有颤抖。
甚至在那群青出于蓝的人马气势喧腾地来到他面前、将他及随从隔开,团团包围住,使他孤立无援时,他仍凛然以对。
斑大的马匹在他面前停下,为首的是一名身形高大壮硕、身穿北夷装东,以蓝色布巾半遮住面孔的男子。
隐秀认出他的身分,是因为他有一双碧色的眸子。像母亲、像芦芳一样的碧眸。当下他微微震颤,因为这人必定与他有着血缘上的关系。
在他以为自己已经孤单无依多年之后,他回到母亲的故乡,这才猛然想起,这些人与他母系的关连。
那人俐落下马时,缓缓扯开布巾,露出一张隐在暗红色落腮胡下的脸庞。那张脸令人意外的年轻。
他音质醇厚有力,有着不容质疑的权威。“你就是珐玉?”
隐秀注意到他没有尊称他为皇子或他的官职。
他虽然比这名为首的男子更加年轻,但他同样没有畏惧。
只见皇子隐秀沉着地互击双臂,拱手,以额短暂碰触相接的双手,行天朝使者之礼。“吾乃天朝临穹经略宣抚使,奉敕治理临穹之地,见过大单于。”
那对碧眸隐然闪动,落腮胡下的唇线线条微微向两旁扯动。
“不错,颇有胆识,可惜外表太娇,你应该再壮硕一点。另外,我们北夷人常常被你天朝人称为化外之民,是无礼之徒,所以你尽管行你的朝廷大礼,可别指望我回礼。”
隐秀墨色的双眸同样闪过一抹诧异。再然后,他听见那人说:
“况且在我们这里,没人叫我什么单于,难听得要死,活像蟾蜍,大伙儿都叫我头儿,你也可以那样叫我。不过既然以后我们应该会经常见面,那么我想,你可以叫我一声舅舅,或者直接叫我的名字穆伦沃萨克。意思是”
“草原上的狼。”隐秀接口道。多年前,他曾经听过母亲说过一些家乡的事,其中包括母亲这个最年幼的弟弟。他只是没想到,北夷的首领已经易代,不再是呼伦沃萨克的天下了。
穆伦碧眸再度闪动,仿佛没意想到这名天朝皇子会懂得一点北夷的话。正想进一步考验他时,突来的清风拂来一丝来自隐秀身上的香味。
他立即拧起浓密的红眉。“你服毒?!”
隐秀很清楚他瞒不过穆伦这件事,因为他经年服下的毒葯,正是母亲嫁妆里的“冰涎”这种毒,毒性温和,除非过量,否则不会致人于死,但也不能经常使用。由于“冰涎”无臭无味,服下后却会使身体散发出微香长达一年之久,因此有些北夷女子会拿来当作香精使用。天朝的宫廷御医不曾见过这种北境之物,因此隐秀才能用它来装病。
“我已经没再服用了。”在边境这里,可没有太医时时监控着他的身体状况。天高皇帝远,早在离开盛京时,他已经停止服毒,但身上那股香气却仍未消失。
“最好如此。”穆伦道:“除非你想死,否则常年服用冰涎的人,最后往往会因为体衰虚弱而死亡。你服了几年?”
冷列的风吹动隐秀的黑发,他平静地回答:“十三年。”
穆伦无法想象怎会有人胆敢连吃毒葯吃了十三年!就算那种毒葯毒性不强,终究还是毒葯啊!愕然的神色浮现在他碧色的眸中。
随即他想起多年前隐秀的母亲朵哈儿沃萨克在宫中猝然死去的讯息。他重新审视站立在高原上的隐秀,半晌,他垂下眼眸。
“我收回我之前的话。虽然身体看起来不顶壮,但你的心似乎比我想象的还悍。在高原上,我们族人有个词叫做阿思朗,你知道它的意思吗?”
隐秀知道。“意思是,明知道眼前是悬崖,却还是要跳下去的傻瓜。”
穆伦眼中浮现一丝满意的神色。“我想你的北夷名字可以叫做阿思朗沃萨克,因为在我们这里,傻瓜和勇者经常只有一线之隔。”
隐秀先是一怔,随即大笑出声。那笑声中有一抹对于自我的嘲弄,穆伦听出来了,也跟着爽朗笑开。
雪原中,两名截然不同而各有千秋的男子,以他们的笑声响亮了这片广大的土地。
终于赶到隐秀所在之地的临穹守将乍见这景象时,全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这位宫廷派来的皇子,他黑色的眸与黑色的发,看起来像是雪地里最华美的色调。
北夷人多逐水草而居,在天雪山群的高原地带,以部族散居的方式经营高山畜牧和矿石、葯材的采集。
虽然在与天朝百姓通婚后,有少数人选择居住在地势较为平畑一的临穹城,但多数人仍然选择依山而居,依山而食。
他们豢养能够适应高原地形的马匹,饲养皮毛保暖珍贵的羊群和牛只,无论男女,都是家族部族财富的生产者。他们在春天时赶牛丰上山放牧,秋末时再将牛丰赶回山下牧场。
春夏时气候较为温暖,便入山开采珍贵的玉矿,所出之玉,称为“冰玉”通体透明而温润,海内外各国都视为奇珍,不惜花费重金购买。此外,不同季节里生长在山中的葯材,因为物稀为贵,奇货可居,也是部落的财富来源。
由于这个国家的人民散居在一般人难以到达的高原上,因此多数人对于他们的人数多寡、财富多寡、矿藏多寡等等,都不算了解,是一个相当神秘的国度或者,连“国”都称不上,因为当地居民只有“部族”的概念,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国。
或许就是因为他们的“国境”所在太过偏远,再加上要统治这群人并不容易,因此许多朝代的统治者在处理北夷的边防关系时,往往采取“放任”或“羁縻”的策略。天朝即是采取后者的方法,以通婚的方式,确保友好的关系。
然而谁又能料到,北夷女子进入天朝宫廷之后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呢?
隐秀印象中,母亲虽然受宠,却不算快乐。在她有生之年,她经常看着北方,当时他不懂那就是“思乡”
而历代史书中关于北夷的记载也太过简略。隐秀想,恐怕即使是福太史那样曾遍历每一吋天朝国土、学识丰富的史官,也无法详尽说明有关北夷的风俗民情。
饼去他虽然曾经听母亲说过家乡的风情,但毕竟不多。
比方说,他就不知道,这里的人是如此地强悍、热情,个性外放不羁,对于礼教几乎完全无视,但家族间的阶层与统治关系,却又相当稳固,并非真是茹毛饮血的“化外之民”
隐秀身为帝王的使者,照理说应该留在临穹城治理他的领地,然而临穹城的边防几乎形同虚设,北夷人出入这关城如同出入自家厨房,往来无阻,相对的,临穹边地居民也深受北夷风俗影响,半夷半夏。
因此他明白,他坚持在这连春天也寒冷的高原上穿着天朝服饰,在人们看来可能太过矜持,然而,他又能如何?
埃气说得没错,不管他到哪里,他都是个皇子,倘若他轻易舍弃了这身矜贵的服饰,骨子里,他还剩下什么呢?
于是他穿着象征王权的华丽衣装,跟随穆伦前往沃萨克部族在天雪山群中的夏季牧场,同时也遭到许多“亲戚”的讪笑。然而那些嘲笑没有半点恶意,甚至还有许多“表兄弟姐妹”打起赌来,看谁能让“阿思朗沃萨克”换上适合雪原的服饰。隐秀不打算让他们如意。
随着丰美的草原养肥了羊群和牛群,隐秀在北夷男人看来“太娇”但在天朝却极受欢迎的体形渐渐变得健朗。
穆伦嘲笑隐秀好比是他们沃萨克家族豢养的那群牛羊,被天雪山的好山好水养得漂亮极了。隐秀花了一些时间才能接受这里人讲话那种不加修饰的方式。
他们想笑就笑,完全不顾念被嘲笑的人可能会自尊受伤。隐秀当然有他昔日的自尊要把持,他毕竟当了二十年的天朝皇子。
当然,也有人不怎么欣赏他的“过去”但是他一身傲骨,不曾把那些奚落当成一回事,即使他心里确实有着疑惑,他到底算是哪一个国的人?
饼去在宫廷里,他的血统偶尔会困扰他。如今在这雪原中,他的血统似乎仍然是个问题。他没有芦芳那天池水一般的碧眸,他的五官其实肖似他的父亲,只有他的轮廓稍有一点形似天雪山冰壁的线条。
而在这种种问题之下,眼前他更加无法释怀的是秋季的到来。若依照太阴历的算法,正月到三月是春天,四月到六月是夏天,而韶光如梭,转眼间,已到了秋天了。九月则是各地诸侯朝觐天子的日子,如果他要赶上朝觐的仪节,至少要提前一个月启程。这里距离王都实在太过遥远。
虽然第一年初到封地的皇子可以不行朝觐之礼,他可以不用急着回京复命,但是不为了朝觐,他有个非回去不可的理由。
“阿思朗,你真的不跟我们一起回冬季牧场?”穆伦骑在马上,看着慢慢转黄的高山草原。秋天到了,很快地,他们就必须赶牛羊下山去过冬,北地的冬季来得早,也十分的漫长,因此当年轻人上山时,年老的族人往往就留在冬季牧场里为族人准备过冬的粮草。冬季牧场是他们真正固t正的家。
穆伦喜欢在人前称呼他给隐秀取的北夷名字,但隐秀一直觉得这名字很像是个玩笑。
他穿着保暖丝绸裁制的窄袖猎服,领子上披着有精致刺绣的羽毛大氅,看起来与这高原的山、雪、人,格格不入。但这是他仅有的矜持。
他没想到他会喜欢这个地方;如果可以,他愿意永远不回京,就在这里终老一生。但是眼前他还有个牵挂。
不是芦芳。尽管芦芳此时早已行踪成谜,但是他牵挂的不是她,因为不管身在何处,她总能照顾自己。
他也不能叹气,因为穆伦会嘲笑他多愁善感。他不喜欢太经常给他人嘲笑自己的机会,那会害他们笑到严重内伤。
因此他只简短地说:“暂时不。”
穆伦看着隐秀高踞大马上的傲然姿态,老实说,他有些讶异这年轻人能驯服得了那匹才刚捕获不久的高山野马,可是他做到了,也因此为自己在沃萨克部族里得到一些尊重。
这个血统不纯的甥儿,是他唯一的姐姐所出。第一次见到隐秀时,他面无血色,娇得不得了,他从没看过哪个男人有像他一样细的腰。
有些女人家见了他也差点吐血。隐秀的腰竟比他们族里一些女人的还要细!
如果这是天朝人普遍的男子身形,那他简直不敢想象天朝女子的腰身到底有多细了。说不定连两只手合握都绰绰有余呢。
好在隐秀那腰,在他不着痕迹的催食下,稍稍粗了一点。他身子骨虚,或许也和他过去常年服食冰涎有关。那种毒即使在停吃之后,还能在体内残留数年之久。虽然他已经很努力让人调制解毒汁偷偷掺在他的食物里,但成效仍然有限。穆伦发誓,他一定要将他那娇得不象话的身体给养肥养壮,起码也要养出一点胸肌来,那才叫做男人。
他正想利用回冬季牧场的几个月里让族里的长辈好好养他,他却说什么?“什么叫做暂时不?”不就不,还有暂时的吗?“你不想见见呼伦吗?”
呼伦沃萨克,前任部族首领。他的外祖父。
隐秀掉转马头,看着穆伦道:“想。但是我得回盛京一趟。”
“回去向你的帝王老子复命?”穆伦嘲弄地撇了撇嘴角。
那嘲弄的表情,使隐秀惊觉他们之间确实存在着血缘上的关系;穆伦那表情很像他。不自在地抚了抚嘴角,他说:“不是。”
随即,他看见穆伦眼中射出好奇的光采,忍不住失笑。如果他说出他一定得回京的原因,恐怕这位“大单于”会笑死吧。他一直认为他很娇,如果他再表现出一点点“儿女情长”的样子,不知道会被说成什么样子?娇滴滴?啧。
隐秀决定闭上嘴。他不想说出自己果真是“儿女情长”
天雪山的确景致壮阔,足以使人忘却世俗的烦恼,却仍不足以使他遗忘心中的牵挂。
敏锐地发现到隐秀转开了脸,穆伦马上瞇起眼。
不想说是吗?可是他也不是笨蛋。他回想着这个夏季以来,经常在隐秀脸上看见的表情。他经常将目光放到很远的地方去,像是若有所思
穆伦毕竟比隐秀年长,不是没见识过男女间的欢爱。
北夷族人在情感上非常坚定,只要爱上一个人,就会倾尽全力,直到得到对方,或被断然拒绝。他当然看得出隐秀脸上的表情意谓何事。
“阿思朗,你有没有考虑过接受部族里姑娘们的示爱?”穆伦说:“据我所知,有几个年轻的姑娘们很喜欢你,为了你,只差没打起架来听。”
这可是真实不虚的话。虽然这小子血统不纯,但是他那张比女人还漂亮的脸弥补了他的小小“缺陷”让很多颇有家业的女子们纷纷想招他入帐为婿。
隐秀是何许人物!想与他比心机、套他的话,穆伦还得勤加练习。他不无讽刺的哼笑出声。“如果你是想要知道我是不是已有意中人,其实告诉你也无妨。”
北夷各大部族的族长有男有女,在这里,不只有男人才能当家,也有不少女子拥有广大的牧场和家业,可以招男人人幕当丈夫。这在只有男子能在外奋斗的天朝来说,应该足以惊世骇俗吧。
只是隐秀很讶异,以这些高原人的审美角度来看,他算是很瘦弱的那种男子,竟有女人想要为他相争,倒是十分地新鲜。忍不住想起在宫里时,福气那丫头似乎始终不认为他相貌俊美。思及福气,他的眼神由冷转热。
穆伦见到了隐秀的改变,有些讶异地听见他说:“我确实有个意中人,只是我得先找到她,这是个约定。”
穆伦再怎么样也没料到,像隐秀这样一个外表冷然、凡事漠不关心、总在一旁冷淡看着的男子,内心也有燃烧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女子,竟可以点燃他心中的火焰?使他不再那么高高在上、不再那么矜持?他真的、真的,好奇了。
“找到她以后,你会把她带回来吗?”穆伦觉得自己会十分想会会那个奇妙的姑娘。足以使隐秀丢开脸上的面具,表现出真实情感的姑娘,一定很奇妙。
隐秀猛地回头,黑色的深眸转向穆伦。
他知不知道他刚刚说了什么话?“你想要我带她回来?”仿佛这雪原才是他的家乡。
穆伦不觉得自己有哪里说错了。他不以为意地笑道:“怎么,有问题?我不都叫你阿思朗沃萨克了吗?”如果隐秀自己找不到归属感,那是他自己的问题,不是他们的。沃萨克族人一向有容乃大。
隐秀反被质问,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应。
耳畔,他听见牛羊自在吃草的声音,不远处有马鸣萧萧,他胯下的野马也跃跃欲呼应,雪鹰飞翔过苍苍天际,谷地间有雪羚掠影,从深山谷地里吹来的风带来几丝令人清醒的冷意。
在这里,没有丑恶的权位争夺;在这里,不需要忧心言行上是否不够谨慎;在这里,可以愉悦地尽情大笑,被嘲笑时大可以嘲笑回去,也不用烦恼是否会被人记恨心里。
他不知道父皇到底为什么要派他到这个地方来。
是为了绥抚边民?还是因为知道他已经无法忍受那乌烟瘴气的宫廷?所以让他来临穹之地,真正要绥抚的其实是他自己?
那个人一国之君,隐秀突然发现,他似乎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池。
初秋时节,隐秀启程回返王都。
九月之际,他回到宫廷里,与其他自各地返回的皇子们共同拜行朝觐之礼后,又拜谒太后,并回住夏晖宫。
昔日的宫人依然,但身边的近侍已非乐弥,或曾经伺候过他的任何一个人。
初回宫,宫里的繁文褥节竟使他有些不适应。勉强敷衍一番,总算克制住翻脸的冲动,脸上虚伪地挂着安全的万年微笑。
这辈子,他既没有当太子的野心,也不想争夺些什么。同父异母的兄弟间明争暗斗,使他感到不耐烦,干脆避居夏晖宫里,谢绝客访,并将所有的时间用来找寻福气。
她说过,等他回来时,她会在宫里等他。
他相信她。他相信她会在这后宫里。福气不是那种会说谎的人。
他原本认为,只要他花点心思,即使后宫宫女无数,要找到一个人也还不算太过困难。他绝对可以找到她。
他错了。
当他开始找寻时,他首先调阅内务府那边的档案,上头竟然记载福气在他远赴临穹不久后便因染上急病而病危,被送到伤寒局照料,没多久就猝死宫外。
一般宫人如果染病,都会集中送到伤寒局。如果病愈,就可以回宫,反之,就会被送到坟场埋葬。
隐秀从来没去过坟场,不知道原来宫人死去后,那些坟上的墓碑都没有刻字。荒烟蔓草中,只有萧瑟的秋风回应他的呼唤。
若非他不相信福气会死。
若非她跟他还有十年之约。
若非他知道她从不说谎骗他,只是略有隐瞒,乍听她的死讯,他一定会发狂。
然而、然而虽然相信她仍在宫里的某一个地方,但是无论他如何寻找,就是找不到她。
他拜访了后宫里七十二宫、一百三十六院的主子,逐一看过每个宫女的相貌,然而,福气不在其中。
这是个艰难的游戏。当其中一方有意躲藏时,他得花更多心思来寻找。
他不想去怀疑,也许她终究还是骗了他。
隐秀努力地找,直到一个月的朝觐期满,他不得不回到临穹。
第一年,他没找到她。
到了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时,他还是没找到她。她竟然不在任何一个宫人之列!
上穷碧落下黄泉。隐秀即将为她发狂。
“福气,你在哪里?”为何他会遍寻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