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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权利和社会特权虽然已经增加了,可是我始终认为甚至在现代的美国,女人还没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我希望我的印象是错误的,我希望在女人的权利增加了的时候,尊重闺秀之侠义并没有减少。因为一方面有尊重闺秀之侠义,或对女人有真正的尊敬;另一方面任女人去用钱,随意到什么地方去,担任行政的工作,并且享有选举权——这两样东西不一定是相辅而行的。据我(一个抱着旧世界的观念的旧世界公民)看来,有些东西是重要的,有些东西是不重要的;美国女人在一切不重要的东西那方面,是比旧世界的女人更前进的,可是在一切重要的东西这方面,所占的地位是差不多一样的。无论如何,我们看不见什么现象可以证明美国人尊重闺秀之侠义比欧洲人更大。美国女人所拥有的真权力还是在她的传统的旧皇座——家庭的炉边——上产生出来的;她在这个皇座上是一位以服役为任务的快乐天使。我曾经看见过这种天使,可是只在私人家庭的神圣处所看见,在那里,一个女人在厨房中或客厅中走动着,成为一个奉献于家庭之爱的家庭中的真主妇。不知怎样,她是充满着光辉的,这种光辉在办公室里是找不到的,是不相称的。
这只是因为女人穿起薄纱的衣服比穿起办公外套妩媚可爱吗?抑只是我的幻想?女人在家如鱼得水,问题的要点便在这个事实上。如果我们让女人穿起办公外套来,男人便会当她们做同事,有批评她们的权利;可是如果我们让她们在每天七小时的办公时间中,有一小时可以穿起乔治绉纱或薄纱的衣服,飘飘然走动着,那么,男人一定会打消和她们竞争的念头,只坐在椅上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们。女人做起刻板的公务时,是很容易循规蹈矩的,是比男人更优良的日常工作人员,可是一旦办公室的空气改变了,例如当办公室人员在婚礼的茶会席上见面时,你便会看见女人马上独立起来,她们或劝男同事或老板去剪一次头发,或告诉他们到什么地方去买一种去掉头垢的最佳药水。女人在办公室里说话很有礼貌,在办公室外说话却很有权威呢。
由男人的观点上坦白地说来——装模作样用另一种态度说来是毫无用处的——我想在公共场所中,女人的出现是很能增加生活的吸引力和乐趣的,无论是在办公室里或在街上,男人的生活是比较有生气的;在办公室里,声音是更柔和的,色泽是更华丽的,书台是整洁的。同时,我想天赋的两性吸引力或两性吸引力的欲望一点也不曾改变过,而且在美国,男人是更幸福的,因为以注意性的诱惑一方面而言,美国女人是比(举例来说)中国女人更努力在取悦男人的。我的结论是:西洋的人太注意性的问题,而太不注意女人。
西洋女人在修饰头发方面,所花的功夫是和过去的中国女人差不多一样多的;她们对于打扮是比较公开的,是随时随地这样做的;她们对于食物的规定,运动,按摩,和读广告,是比较用心的,因为她们要保持身体的轮廓;她们躺在床上做腿部的运动是比较虔诚的,因为她们要使腰部变细;她们到年纪很大的时候还在打扮脸孔,还在染发,在年纪那么大的中国女人是不会这样做的。她们用在洗涤药水和香水上的金钱是越来越多的;美容的用品,日间用的美容霜,夜间用的美用霜,洗面用的霜,涂粉前擦在皮肤上的霜,用在脸上的霜,用在手上的霜,用在皮肤毛孔上的霜,柠檬霜,皮肤晒黑时所用的油,消灭皱纹的油,龟类制成的油,以及各式各样的香油的生意,是越做越大的。也许这只是因为美国女人的时间和金钱较多。也许她们穿起衣服来取悦男人,脱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脱起衣服来取悦男人,穿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同时在取悦男人和自己。也许其原因仅是由于中国女人的现代美容用品较少,因为讲到女人吸引男人的欲望时,我很不愿意在各种族间加以区别。中国女人在五十年前缠足以图取悦男人,现在却欢欢喜喜脱下“弓鞋”穿起高跟鞋来。我平常不是先知者,可是我敢用先知般的坚信说: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女人每天早晨一定会费十分钟的工夫,将两腿作一高一低的运动,以取悦她们的丈夫或她们自己。然而有一个事实是很明显的:美国女人现在似乎想在肉体的性诱惑和服装的性诱惑等方面多用点工夫,企图用这方法更努力的去取悦男人。结果在公园里或街上的女人,大抵都有更优美的体态和服装,这应该归功于女人天天保持身体轮廓的不断努力——使男人大为快活。可是我想这一定很耗费她们的脑筋的。当我讲到性的诱惑时,我的意思是把它和母性的诱惑,或整个女人的诱惑作一个对比。我想这一方面的现代文明,已经在现代的恋爱和婚姻上表现其特性了。
艺术使现代人有着性的意识。这一点我是不怀疑的。第一步是艺术,第二步是商业对于女人身体的利用,由身体上的每一条曲线一直利用到肌肉的波动上去,最后一步是涂脚趾甲。我不曾看见过女人的身体的每一部分那么完全受商业上的利用,我不很明白美国女人对于利用她们的身体这件事情,为什么服从得那么温顺。在东方人看来,要把这种商业上利用女性身体的行为,和尊敬女人的观念融合起来,是很困难的。艺术家称之为美,剧院观众称之为艺术,只有剧本演出的监督和剧院经理老老实实称之为性的吸引力,而一般男人是很快活的。女人受商业上的利用而脱起衣服来,可是男人除了几个卖艺者之外,是几乎都不脱衣服的:这是一个男人所创造和男人所统治的社会的特点。在舞台上我们看见女人差不多一丝不挂,而男人却依旧穿晨礼服,结黑领带;在一个女人所统治的世界里,我们一定会看见男人半裸着,而女人却穿着裙。艺术家把男女的身体构造作同等的研究,可是要把他们所研究的男人身体之美应用到商业上去,却有点困难。剧院要一些人脱光衣服去嘲弄观众,可是普遍总是要女人脱光衣服去嘲弄男人,而不要男人脱光衣服去嘲弄女人。甚至在比较上等的表演中,当人们要同时注重艺术和道德的时候,他们总是让女人去注重艺术,男人去注重道德,而不曾要女人去注重道德,男人去注重艺术的(在剧院游艺表演中,男演员只是表演一些滑稽的样子,甚至在跳舞方面也是如此,这样说便是“艺术化”的表演了)。商业广告采取这个主题,用无数不同的方法把它表现出来,因此今日的人要“艺术化”的时候,只须拿起一本杂志,把广告看一下。结果女人自己深深感到她们须实行艺术化的天职,于是不知不觉地接受了这种观念,故意饿着肚子,或受着按摩及其他严格的锻炼,以期使这个世界更加美丽。思想较不清楚的女人几乎以为她们要得到男人,占有男人,唯一的方法是利用性的吸引力。
我觉得这种过分注重性吸引力的观念之中,有着一种对于女人整个天性的不成熟和不适当的见解,结果影响到恋爱和婚姻的性质,弄得恋爱和婚姻的观念也变成谬误的,或不适当的观念。这么一来,人们比较把女人视为配偶,而不大注意她们做主妇的地位。女人是同时做妻子和母亲的,可是以今日一般人对于性的注重的情形看来,配偶的观点是取母亲的观念而代之了;我坚决的主张说,女人只有在做母亲的时候,才达到她的最高的境地,如果一个妻子故意不立刻成为母亲的话,她便是失掉了她大部分的尊严和端庄,而有变为玩弄物的危险。在我看来,一个没有孩子的妻子就是情妇,而一个有孩子的情妇就是妻子,不管他们的法律地位如何。孩子把情妇的地位提高起来,使她变得神圣了,而没有孩子却是妻子的耻辱。许多现代女人不愿生孩子,因为怀孕会破坏她们的体态:这是很明显的事实。
好色的本能对于丰富的生命确有相当的贡献,可是这种本能也会用得过度,因而妨害女人自己。为保存性的吸引力起见,努力和奋发是需要的,这种努力和奋发当然只消耗了女人的精神,而不消耗男人的精神的。这也是不公平的,因为世人既然看重美丽和青春,那么中年的女人只好跟白发和年岁作绝望的斗争了。有一位中国青年诗人已经警告我们说,青春的泉源是一种愚弄人的东西,世间还没有人能够以“绳系日”使它停住不前。这么一来,中年的女人企图保存性的吸引力,无异是和年岁作艰苦的赛跑,这是十分无意义的事情。只有幽默感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和老年与白发作绝望的斗争是徒然的事情,那么,为什么不说白发是美丽的呢?朱杜唱道:
白发新添数百茎,
几番拔尽白还生;
不如不拔由他白,
那得工夫会白争?
这一切情形是不自然的,不公平的。这对母亲和较老的女人是不公平的,因为正如一个超等体重的拳斗大王必须在几年内把他的名位传给一个较年轻的挑战者一样,正如一只得锦标的老马必须在几年内把荣誉让给一只较年轻的马一样,年老的女人和年轻的女人们争起来,必须失败,这是不要紧的,因为她们终究都是和同性的人们争。中年的女人与年轻的女人在性的吸引力方面竞争,那是愚蠢的,危险的,绝望的事情。由另一方面看起来,这也是愚蠢的,因为一个女人除了性之外还有别的东西,恋爱和求婚虽然在大体上须以肉体的吸引为基础,可是较成熟的男人或女人应该已经度过这个时期了。
我们知道人类是动物中最好色的动物。然而,除了这个好色的本能之外,他也有一种同样强烈的父母的本能,其结果便是人类家庭生活的实现。我们和多数的动物同有好色和父性的本能,可是我们似乎是在长臂猿中,才初次发现人类家庭生活的雏形。然而,在一个过分熟悉的人类文化中,在艺术,电影和戏剧中不断的性欲刺激之下,好色的本能颇有征服家庭的本能的危险。在这么一种文化中,人们会轻易忘掉家庭理想的需要,尤其是在个人主义的思潮同时也存在着的时候。所以,在这么一种社会中,我们有一种奇怪的婚姻见解,以为婚姻只是不断的亲吻,普通以婚礼的钟声为结局,又有一种关于女人的奇怪见解,以为女人主要的任务是做男人的配偶,而不是做母亲。于是,理想的女人变成一个有完美的体态和肉体美的青年女人,然而在我的心目中,女人站在摇篮旁边时是最美丽不过的,女人抱着婴孩时,拉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时,是最端庄最严肃不过的,女人躺在床上,头靠着枕头,和一个吃侞的婴儿玩着时(象我在一幅西洋绘画上所看见的那样)是最幸福不过的。也许我有一种母性的错综(a摸therhoodcomplex),可是那没有关系,因为心理上的错综对于中国人是无害的。如果你说一个中国人有一种母与子的错综或父与女的错综,这句话在我看来总觉得是可笑的,不可信的。我可以说,我关于女人的见解不是发源于一种母性的错综,而是由于中国家族理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