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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时刻,魏敬尧仍未入睡。
他待在书房内,审视从公司带回来的工作,两个月未进公司,许多决策需要处理,很多信件要回。
当他处理完最后一份mail时,已经三点了。
疲惫地捏捏眉头,揉揉酸涩的眼,通常夜半工作时,他会喝一杯威士忌犒赏自己,然后冲个澡,把自己抛时柔软的床上,定时四小时,在早上七点半醒来。
绕出书房走向客厅,那里有一个小巧的吧台,收藏他最爱的酒。
一边倒酒,一边看向显得凌乱的客厅,抱枕并未摆在沙发上,反而在地毯上随意堆放,魏敬尧看到这情形,只是笑,并未觉得碍眼地上前将抱枕放回原来的位置上。
以往这种事情,他是绝对不允许的,要自己的房子干净、整齐,看不出生活的痕迹像一座样品屋,除了董亦河之外,他从不带人回来,这是很私人的空间,不允许别人擅入。
你生来就是要求完美。
在环视他不复以往的屋子时,华巧卉低沉沙哑的嗓音,在他脑海中响起。
轻啜一口不加冰稀释的威士忌,魏敬尧任凭自己神游,看着亲手打造的房子渐渐染上生活感。
客厅的矮几上,摆着一蓝一红的马克杯,蓝色是他,红色是她,这对杯绝对不是他的风格,但却是她的。
想到华巧卉,他便不禁想笑,她设计打扮前卫,用力大胆,然而个性却非常单纯。
单纯的她,只为他着想。
他想起傍晚时在办公室的情景——
坐在她身边,看她谨慎地翻开相簿,那慎重的表情取悦了他,让他不禁笑出声来。
翻开相簿第一页即看见戴着学士帽的他,以及董亦河,他们从大一斗到大三,直到大四才变成朋友,情比手足的好兄弟。
“是你大学毕业,出国念硕士前夕拍的。”华巧卉继续翻阅相簿,一边解说:“这是你的欢送会,那天家里来了好多人,都是你的朋友,在游泳池旁开的party,那天玩得很晚,有热闹,大家都舍不得你。”
熟悉的背景是他从小长大的家,他在美国的出生,七岁随同调职的父亲回国,落脚在这座为母亲打造的庄园。
泳池畔种植了一整排玫瑰,每到花期,都是会开出硕大的艳红玫瑰,散发迷人的香气,他还记得夜半时分走过池畔,都是会闻到那股香气。
但是照片中环绕在他身边的人,他却很陌生。
记忆恢复了,魏敬尧却想不起这场欢送他出国的party,除了董亦河之外其他人的脸,或者是其中一个人的名字。
他有跟其中任何一个人保持联络吗?
十年过去再回头看当年的自己,他只想皱眉。
“大家都喜欢你,想成为你的朋友,到现在也是。”
但是在华巧卉眼中,她却不觉得他肤浅可悲,正面的态度告诉他,他受人欢迎。
可他受人欢迎的条件是什么?因为他有个有钱的老爸吧!
而他自傲的条件又是什么?还是因为有个有钱的老爸啊,有什么是他天生就拥有、让人喜欢的?
想到此,魏敬尧不禁冷汗涔涔,像他这种人,巧卉看得上吗?
“你做事情要求完美,出门在外也一样,绝对不会让自己难看。”她指着他在party中的穿着,白色衬衫配黑色长裤,从头到脚无一不是名牌,而且还是非常贵的品牌。
她用这么好听的话“要求完美”来形容他的虚荣。
“正因为你要求完美,所以你从来不轻易夸奖别人。”华巧卉细细诉说,因为回忆而笑意盈盈。“我头一回听你夸奖我,你不知道那给我多大信心,我原本没什么信心的,你不经心的鼓励让我下定决心,出国念设计。”
照片一页页翻阅,狂欢的男女中,偶尔看见一个瘦小黝黑的身影穿插其间。
焦距没对准画面不是很清晰,但依稀可以看见是个女孩,与派对里的男女格格不入,她并不是参与派对的人,而在餐台收拾餐具,补充食物。
“那是我,那时候快十六岁,初中后就再也没有长高过,永远的一五五。”看他视线停留在当年的她身上,华巧卉笑着解释。
看着照片,魏敬尧喉头一阵紧缩。
他正在狂欢中,而她却在一旁当服务生,这种感觉差劲透了。
“我夸奖过你?我不记得了。”这不是假装失忆,而是魏敬尧真的不记得自己曾经对她好过,连讲话都懒,哪有可能?
他从来不理会不起眼的司机女儿,就算母亲对她疼爱有加,嘱咐他多加关照,他也嗤之以鼻,不屑理会。
因为他只跟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的大眼美女交往,完全忽略她。出国那几年,偶尔与母亲通话,会听见母亲提起她的近况,他只知道,她十八岁去法国念服装,不到三年,就完成学业开始实习,做跟时尚相关的工作,她有才华,跟一流设计师合作他对她这些年来了解,就只有这短短的只字片语。
“那天大家玩得很疯,不知道是谁把你的衣服弄脏了,你很生气,说绝对不原谅那个人,因为你很喜欢那件衬衫。”
喔,这件事情他倒记得,因为他还蛮爱那件手工衬衫的,不知被哪个冒失鬼泼到红酒,打坏那晚的心情。
“那是我做的,学校的作业。”华巧卉笑答,让魏敬尧吓了跳。
“是这件?十五六岁就做出这样的成品?”他不敢相信地指着照片上自己,十年前的他身上穿着的那件白色衬衫,竟然是她的作品!
“夫人说你一起以为那是她从哪个设计师工作室买回来的。我念家政系,高一的时候,老师便建议我深造,建议我去念巴黎那间设计学校,我不觉得自己有设计的才能,也一起以为夫人是在安慰我、鼓励我,直到那一天从你口中听见,我才真的相信,我大概真的有才能走服装这一条路吧。”
“那也不算真正地夸奖你吧”魏敬尧表面很平静,其实内心惊叫不已,太意外了,想到不到竟然是在那种情况下夸她,那算夸吗?
“但是鼓励到我了。”华巧卉认定,那种真实的反应是最棒的赞美。“不知道为什么,因为你一句话,我就觉得勇气百倍,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有今天,敬尧,你是我很重要、很重要的人,你改变了我的人生。”
魏敬尧心情很复杂。
在这场车祸之前他们没有交集,他出国前两人明明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真正说话的次数不多,他根本不记得曾给她什么好回忆,甚至斥责过要她离他远一点,说她碍眼、但她却因为他当年一句无心的话,感激涕零。
“所以你才会一直陪着我吗?”明明多年未见,但父母一通电话请托,她立刻飞奔而来,放下她努力多年的成果,陪他度过失忆后的茫然无措、“这么容易放弃你好不容易得到的工作机会,陪着一个失忆又行动不便的人,一待两个月,除了恩情之外,没有别的?”
最最不想从她口中听见,她顺着他、哄着他,都是因为恩情。
“敬尧,你是个会让人想亲近的人,就算你脾气不好,很难相处,但是想跟你做朋友,成为你友人圈中一分子的人,多得不胜枚举。”华巧卉想她所说的大概就是校园中最拉风的那一群人,他们很会玩,而且会对人开恶劣的玩笑,做一些伤害别人的事情,但被他们伤害的人,还是会抱着想成为他们一分子的想法,示好接近。
而这群人中会有一个中心人物,必须得到这个人的认可,才能成为群体中的一分子,魏敬尧就是做这个决策的核心人物。
“我也是。”她不能否认,从以前到现在,都想成为他眼中特别的人,现在的她,正是他很特别、很重要的人,哪怕时间短暂。“可惜我一直都不是有趣的女生。”
魏敬尧记得华巧卉说自己不是有趣的女生时,脸上带着微微苦涩的表情。
酒杯中的琥珀色反映出他的面色凝重,因为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栽得这么惨,会因为爱情无所适从。
他被喜欢的人崇拜依赖,因为他一句无尽的话语立定志向,他满心感动,因为她的崇拜而全身战栗不已。
这样的感觉从来没有过,比签下数百万的合约还要让他觉得爽快,希望能这一辈子拥有她的崇拜依赖。
但是,这能维持多久?
握着酒杯的手因为使劲而泛白,一口气喝光杯中的酒,随手摆在吧台上,顾不得没清理,他脚步仓促,走向主卧房——她不在这里。
脚步一旋,他往小廊反方向走,来到屋中唯一的一间客房。
轻轻一推,门便被他打开了。
华巧卉,她就在这里,安然睡在客房床上。
魏敬尧无声走进客房,轻轻落坐在床沿,看着她熟睡的脸庞,不自觉地,原本凝重的表情转为温柔。
“真是单纯的笨蛋,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就算是我,也不应该这么信任。”伸指抚上她的小脸,心情五味杂陈。
应该要为对他无防备而开心才是,她跟一个男人同住,却没有想到睡了要将房门上锁,就这么信任他不会乱来。
可都两个月了,他每天都乱来,她怎么还学不乖呢?这么单纯地为一个不把她放在心上的人一句话,牵念多年。
“这么笨,我可要好好看着你,不被别人骗走才行。”
连人带被,将熟睡的她抱出客房,走向自己的房间,将她摆放在他床上,他动作轻巧,因为这是每天的例行公事,无论他如何缠着她、硬件要她跟自己同睡一张床,她总会在他睡着后回到客房,接着他就会醒来,再把她抓回来,每一天皆是如此。
快速脱下身上的衣物,躺在她身边,趁她睡熟,四肢如八爪章鱼般缠上她,如此缠抱不够,再亲吻她紧闭的唇。
“我想了一晚,想到失眠。”魏敬尧捧着她的脸,一吻再吻,将她吻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
“敬尧”华巧卉仍睡意不减,对于豆腐被吃光一事感到很习惯了。“你做噩梦啦?乖,那只是梦而已”话还没说完,又闭上眼睛睡着了,看来真的很困。
魏敬尧不禁失笑,任凭她在怀中睡熟,但是细碎的吻仍未停,一个接一个,落在她额上、脸上。
“我怎么这么喜欢你?喜欢到没抱着你、吻着你,不得好眠?”忍不住伸指轻点她略圆的脸颊,笑出声来。“在我身边也睡得这么香甜唔,因为我无心的一句话立定志向,巧卉,你应该很爱我吧?”
可无论他怎么追问,她就是不回答,想想,清醒时她都避开他的视线了,何苦为难一个在他怀中睡死的女人?
无所谓,反正他已经决定了,要把她留在身边,留住她所有的信赖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