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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五十四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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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个杀手,最后只剩下那个带头的, 他用剑撑住身体, 嘴角沁出鲜血来, 看着有风的眼神有些深幽,他咳嗽几声, 吐出一地鲜血:“公子风,的确如传闻中剑法了得, 算无遗策, 咳咳......我们技不如人, 甘愿认输。”做一个杀手, 他们早就做好了被人杀的准备,这就是杀手的命运。

    倘若死在有风的剑下, 他不但不觉得难过,反而有种庆幸, 至少他是死在公子风的剑下,而不是什么无名小卒的剑下。

    有风没有多看他一眼, 他轻拭剑面,将剑插回剑鞘,然后转身眼睛都没眨说了一句:“放他走。”

    说完他就上了马车,暗卫散尽。贺老没有多说也没有多看,他一拉缰绳:“驾......”

    尘土散尽, 他没有想到有风竟是留下了他的性命。许久之后, 他起身, 看着满地尸首,冷笑两声:“薄姬......好一个薄姬......”

    “公子,就这么放他走了?”何幸有些想不明白,怎么就单单放了那一个人走。

    有风没有回答。

    他很期待,这个组织会如何报复薄姬。薄姬这个女人啊,就是太蠢了,蠢得让人看不下去,可真是因为这样,才不能按照常理来推断她。聪明一点的,会知道不能将真刀真枪放在明面上来,会拐弯抹角来害人。而那蠢笨的,就会直截了当,可是很多时候,往往就是这种直接,害死了很多人。防备了背地里的阴谋,却忘记防备明面上的手段。

    薄姬会被她寻的刀反噬的。

    借刀杀人,这一招,有风比薄姬玩得溜多了。

    马车越过越国的边境,哒哒地驶向吴国。他们踏入的第一座城镇,叫作卢阳镇,边陲小镇,却有着浓浓的吴国风情。

    吴国和越国都位于西南,在其余的几个大国看来,他们都是蛮夷,两国之间其实可以说是出自同一脉,可是发展到现在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国情了。

    越国是个非常规整的国家,凡事讲究规矩,讲究等级,这也是尽管有风没有成为世子,却没有一个人敢冒犯他的原因。在讲究规矩的越国,嫡长子的地位是绝对不能动摇的。

    上行下效,导致越国的百姓素日的生活也是一板一眼的,什么事都讲究章法,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连穿着打扮也显得有些板正。在越国,若是有人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那是绝对会被唾沫淹死的。

    例如在越国的规矩就是女子不得抛头露面做生意,曾经有个姑娘,家中父兄皆病,不得已出来支撑家业,却差点没被被街坊邻居的唾沫淹死。她挑战了这项规矩,然后失败了。最后只能将家中铺子盘出去,以维持家用。

    从人情上面来说,越国实在有些不近人情。

    而吴国就和越国完全不同,在这里,根本就不讲究什么规矩不规矩,什么是规矩,人就是规矩。吴国的人喜艳色,若是家境富裕的姑娘,必然穿着艳丽非常,且服饰大多宽大飘逸,或是**半露或是玉臂在外,根本就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这就是吴国的国情。吴国人喜欢打扮自己,喜好美人美物美食,甚至男子敷粉也是常见的。这里没有什么嫡长子继承制度,连国君都不怎么遵守这个规矩,还指望下边的人遵守吗?

    在吴国,姑娘都是厉害极了的。有的厉害的,撑起一个家完全没有问题,吴国人不在意什么女子抛头露面不太好的说法,有更离经叛道的家族,倘若没有儿子,女儿也是可以成为家主的。

    吴国非常的自由,少了很多束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吴国比越国乱多了,这里的人,都有些野性,也有些天不怕地不怕。

    马车驶进卢阳镇,阿哑轻轻掀开窗帘,外面恰好走过一个姑娘,那姑娘穿着简单的麻布衣服,却看得出来是经过了用心裁剪的。她的头上插着一朵花儿,昂头挺胸就这样走了过去。

    阿哑的眼中有点羡慕。

    她跟着巫芒这么多年,最常做的一个动作就是低下头,她的身上,没有那个姑娘的自信和傲气。

    阿哑放下帘子,巫芒看了过来,她低下了头。

    有风也掀开了帘子,他看着外面的街道,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心道,这就是胡山先生生活的国家啊,和越国完全不同的国家。

    有风冷峻的眉眼有些融化,突然有个姑娘蹭蹭跑了过来,在镇上,马车行驶得极慢,那姑娘轻而易举就能追上,她追上来之后,二话不说,摘下头上鲜艳的花儿递给了有风,有风一下子呆住了。那姑娘见有风不接花,无所谓的耸耸肩,又将花儿插回发间,洒脱离去。

    而目睹一切的几人,终于噗嗤笑了出来。

    “阿兄,她为什么送花给你啊。”有耘还小,不太懂得其中的寓意,但是隐约也是知道,这是因为那个姐姐喜欢阿兄。

    巫芒直接接了话头,难得笑一笑说道:“这是因为那个姑娘喜欢你阿兄这张脸啊。”也许是吴国的环境真的让人放松许多,他也难得有心情打趣一下有风了。

    有风斜看了一眼巫芒,没有说话。这其实就是吴国的风俗,看见长得貌美的男女,总会有人上前送花送玉佩送所有他们觉得好的东西。其实没有什么其余的意思,就是单纯的欣赏和爱慕。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有风想到也有很多人这样送过东西给胡山先生,他的心就有些发闷。

    “芒,到底何时才能得知那颗星的主人的踪迹。”有风觉得他似乎等不及了,也不想等了。

    他和他神交已久,他们会是最好的主臣,也会是最好的朋友,终身都将无愧于挚友二字。一想到这里,有风心中的激动就展现在眉眼间了。

    他出来游历不过就是个借口,说到底,不过就是为了找到胡山先生。

    听见有风突然问到这个问题,巫芒立刻板正了身子,恭敬说道:“公子,不算远了。”

    “很好。”他露出一个笑容来,就像立马就要得到心爱之物的孩子一般。

    巫芒的心中却思绪万千,他不知道那颗星星的主人究竟是谁,为何让公子这般在意,那人在吴国,在吴国的某一个角落,他距离他那人越近,就越能知道大致的方位。

    可是纵然如此,又要如何在茫茫人海之中寻找到呢?巫芒只是个研习星象的巫者,他看不懂面相,而他的师傅恰好是个极擅长相面的巫者,当年也是他看出来有风的不一般。

    巫有很多分支,巫芒擅长星象,他的师傅擅长相面和星象,而丰部落的大巫南,则擅长医,也就是传说的巫医。

    而那颗星星的主人,根本就不知道有人不远千里来寻找她,还在侃侃而谈呢。

    “他利用我们对货物的不了解,利用我们的别无选择,大肆压榨我们货物的价值。说实话,周二是个合格的商人,却不是一个很有良心的人。”戚慈顿了顿,又接着说,“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认清楚我们的菌菇应该有的价值,也要弄清楚外边究竟是个什么情况。我们在山里,信息严重落后,不知道外面日新月异的变化,所以我们被人欺负。”

    大巫连连点头,的确是这个样子。

    “大巫,您要知道,一个部落想要发展、想要强大,那绝对不是哪一个人能做到的,需要的全族人的努力。”先不说她不是神女,纵然她真的是神女,也没有办法以一人之力改变这个部落。难道她拥有神力,给他们变化出砖瓦房子,变化出美味佳肴,部落就能变强大了吗?不,不但不能强大,反而还会不如现在。

    人,想要强大,未有自救,同理,一个部落也是一样的。

    “所以......孩子,你是个什么打算。”大巫的眼神非常慈爱,他看戚慈的眼神和看部落中的孩子没有什么两样,在他看俩,戚慈也就是部落中的一员。

    戚慈微微一笑,露出强大的自信来:“您若是愿意相信我,就将族人都交给我。”让她来慢慢思索,每个人擅长什么,也让这些人自己思索,自己都有什么长处。

    而现在要做的,就是让她带着人去看看,究竟山外边是个什么样的天地。

    按戚慈的想法来,那就是先立一个隐士的牌匾在前面挡着,想个什么名号呢......这里是胡山,部落在胡山之上,不若就叫胡山先生吧。

    戚慈的面上毫无波澜,就在云淡风轻之下就定下了这个名号。她没有想过这个名号或许有一天会名震天下,这就是历史,历史原本就是一件又一件的小事和不经意。

    万水镇,是个中等镇子,却也是有几家不错的店铺的,例如赵原掌管的杂货铺,例如买布的布店,也有卖首饰的,这些店铺都不怎么大,因为店内卖的东西都不是常人能买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