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www.piaotian.net,最快更新灵感女孩 !
自打我们分手始,西蒙和我就一直在为我的狗——布巴的监护权争吵不休。西蒙需要看望它和周末带它散步的权利。我并不想否认他有权去替布巴捡大便,但我恨他那种对狗的骑士态度:他喜欢带松开拴绳的布巴去散步,让这条沙灰色的狗蹦来蹦去地在普勒西迪奥的小道上穿行,与克利斯野地平行地跑着;可在那儿,几乎任何一只狗的大嘴都能轻松地将一条三磅重的约克奇瓦狗咬成两半。
这天晚上,我们在西蒙的公寓为我们尚未划分开来的自由职业事务清理一年的有价收据。为了扣税的缘故,我们决定仍然应用“已婚类档联合申报”条例。
“布巴是条狗,”西蒙说“它有权隔一段时间就自由地奔跑奔跑。”
“不错,而且让自己丧命。还记得在萨金身上发生的事吗?”
西蒙转动着他的眼睛,这是他表示“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的神态。萨金是邝的狗,北京哈巴狗和马耳他长毛狗的杂交种,一条好斗的狗,会向街上任何公狗挑战。五年以前,西蒙带它去散步——松开了栓带——于是萨金撕裂了一条个拳狗的鼻子,而这条斗拳狗的主人则向邝奉上了一张八百美元的兽医账单。我坚持由西蒙来付账,西蒙说应该由那条斗拳狗的主人来付,因为是他的狗挑起了这场撕斗。邝则与兽医医院就每一项收费喋喋不休。
“如果布巴碰上了一条像萨金那样的狗会怎样呢?”
“是那条斗拳狗先动手的。”西蒙干巴巴地说。
“萨金是条凶悍的狗!是你把它松开了栓带,结果却由邝来付兽医的账单!”
“你这是什么意思?是那条斗拳狗的主人付的账单。”
“不对,不是他付的。邝只是这样说说,以便不让你感到尴尬。我告诉过你这事,还记得吗?”
西蒙歪嘴一撇,他的这种怪相总是跟随着一个怀疑的声明“我不记得了。”他说。
“你当然不记得了,你只记得住你想要记的东西。”
西蒙窃窃私笑“哦,我想你不是这样吧?”在我能有所反应之前,他伸出他的手,手掌朝上,阻止我开口“我知道,我知道,你有着持久不衰的记忆力!你永远不会遗忘任何一件事!好吧,让我来告诉你,你对每一件近来小事的记忆都与记忆力无关,它蕴含的是该死的妒忌。”
西蒙所说的话使我恼怒了整整一个夜晚。我真的是那种念念不忘旧恶的人吗?不,西蒙是在用回击刺人的话为自己辩护。如果我生来就有记住一切东西的本事,这能怪我吗?
贝蒂婶婶第一个告诉我,我是具有照相式记忆力的人,她的评论使我相信自己长大后会成为一个摄影师。她这样说,是因为有一次当她在一大群人面前说起一部我们大家都看过的电影时,我纠正了她的说法。由于在过去的十五年里我一直是在摄影机镜头后面混饭吃的,我不知道人们说的照相式记忆力到底是什么意思。要说我是怎么记住过去的事的,那并不像翻动一堆杂乱的快照,而是要比这更有选择性。
在我七岁时,如果有人问我的住址号码,那些数目字并不会在我眼前闪烁。我不得不激活特定的时刻:那天的气温、修剪过的草坪发出的气味、橡皮带凉鞋敲着我脚跟的啪一啪一啪声;然后我再次跨上那条水泥浇铸门廊的两级台阶,把手伸进黑色的信箱,心砰砰地跳,手指头四处抓摸——在哪儿?那封来自阿特林克赖特的乏味的信——邀请我出席他的演出会——在哪儿?但是我不会放弃希望,我会暗自思忖:也许我把地址号码给搞错了。不过没有弄错,地址在那儿,就是上面那黄铜数字:3—6—4—5,结束处是周围满是污迹和锈斑的螺丝。
我记得最牢的就是这些,不是地址而是痛楚——那种如骨鲠在喉的确信:这个世界在指责我任意妄为和粗心大意。难道那与妒忌是同样的吗?我非常想成为粗话不堪入耳的小鬼里的客串,那可是小家伙获取名声的捷径,而且我也想再次向母亲证明,尽管有邝在,我还是与众不同的。我要冷落邻居那些孩子,使他们恼火我居然拥有比他们所知道的更多的乐趣。在我绕着街区一圈圈地骑自行车玩时,我会构想当自己最终被邀请出席那个演出会,我要说些什么。我会告诉林克赖特先生有关邝的事情,只是那些有趣的事儿——像那次她说起自己喜欢电影南方的太平洋。林克赖特先生准会竖起他的眉毛,撅圆嘴。“奥利维亚,”他会说“你的姐姐指的是不是南太平洋?”而后观众席上的人们就会拍着他们的膝头大笑大叫,而我的脸上则会焕发出孩子气的好奇与逗人喜爱的神情。
老阿特总是把小孩子们想得那么的可爱和天真,却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些令人难堪的话。当然,在演出会上的所有那些孩子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可他们为什么要述及真正的秘密——他们是怎样玩晚安护士和假领医生的游戏、怎样从街角的墨西哥人杂货店里偷口香糖、火药帽和健美杂志。我很熟悉干这些事的小家伙,他们与那些欺负我的孩子一样:有一次,那些孩子扭住我的胳膊按下去并朝我撒小便,一边还笑着叫喊:“奥利维亚的姐姐是个痴呆。”他们坐在我身上直到我开始哭起来。我心里恨透了邝,也恨透了自己。
为了安慰我,邝带我来到甜蜜之梦。我们坐在商店外面,一面舔吃着蛋卷冰淇淋。那只妈妈最近刚从宠物关押场拯救来的小狗——邝给它取命叫船长——躺在我们的脚下,警觉地等着接吃我们掉下去的冰淇淋汁。
“利比—阿,”邝说“知——得,这词是什么意思?”
“痴——呆,”我纠正说,同时玩味着这个词。我仍然还恨着邝和邻居的孩子。我又舔了一口冰淇淋,回想着邝所做的傻事儿“痴呆意思就是饭桶,”我说道“你知道,就是什么也不懂的蠢人。”她点点头“像在错误的时间说错误的事。”我附加说,她又点点头“当小孩子嘲笑你时,你却摸不着头脑。”
邝沉默了极长一段时间,我的胸内都开始感到痒兮兮地不舒服了。最后她用中文说:“利比—阿,你认为这个词说的就是我吗?你说老实话。”
我继续舔着从我的蛋卷边上流下来的冰淇淋汁,以避开她的注视。我注意到船长也专注地察看着我。痒兮兮的感觉在滋长,直到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嘟哝着说:“这倒不是。”邝粲然地笑起来,拍拍我的手臂。这个举动可真的要让我发疯了“船长,”我大叫起来“坏狗!别乞讨了!’哪条狗哆嗦起来。
“哦,它没有在乞讨啊。”邝以开心的声音说“它只是在渴望。”她抚摩着它的后腿部,然后把她的蛋卷冰淇淋伸到那条狗的头上“说英语!”船长打了几次喷嚏,然后低沉地呜呜叫了几声。邝让狗舔了一下冰淇淋。“讲中文!说中文!”狗随着发出两次尖声高叫。她又让狗舔了一下冰淇淋,接着再让它舔一下,亲热地用中文和它说着话。看着这情形,我很恼火:怎么任何蠢事儿都能让她和那条狗马上就开心起来呢。
在这同一个夜里的晚些时候,邝再次问我有关那些小孩子所说的话。她这样没完没了地纠缠我,让我觉得她可真的是个痴呆。
利比—阿,你睡着了吗?好吧,对不起,对不起,再睡吧。这事儿并不重要我只是想再问问你这个词:痴呆。呵,但是你现在睡着了,或许可以明天问,等你从学校回家后
真有意思,我在想自己一度居然也这样看待班纳小姐:痴呆。她什么也不懂利比—阿,你知道我教班纳小姐说话吗?对不起,对不起,还是再去睡吧。
不过这是真的,我是她的老师。当我第一次碰到她时,她的话说得就像婴儿似的!有时我都会大笑起来,实在熬不住呵。不过她倒不在乎。我们两个一直在颠三倒四地乱说一气,着实过了一段好时光。我们就像两个庙会上的演员,使用我们的手、眉毛以及快速地扭曲双脚来相互显示我们说的意思。她就是这样告诉我她来中国以前的生活的。我觉得她所说的就是这些:
在蓟山以西很远、很远的地方,横跨过波涛汹涌的大海,有一个村庄。她就出生于那村里的一个家庭。到那地方要经过黑人生活的乡村,并且远远地超越了英国士兵和葡萄牙水手的国土。她家庭的村庄比所有这些国土加在一起还要大。她的父亲拥有许多能跨洋过海到别的土地去的船只。在那些土地上,他收集像花一样长出来的钱,而这种钱的气味使许多人感到快乐。
当班纳小姐五岁时,她的两个弟弟追逐一只小鸡追进了一个黑洞,结果一路摔下去,摔到世界的另一面去了。当然了,他们的母亲想把他们找回来。在太阳升起之前和太阳下山以后,她会像公鸡一样伸出脖子叫唤着她失去的儿子。许多年以后,这位母亲发现了那地球上的同一个洞,就爬了进去,于是也一路摔到世界的另一面去了。
父亲告诉班纳小姐:我们必须找回我们的家,所以他们就乘船远航,穿越在波涛汹涌的海洋上。他们第一个停泊的地方是一个熙熙攘攘的岛屿。她的父亲带她住在一座由看上去像耶稣似的小人儿管理的巨大宫殿里。当她的父亲在野外获取更多的像花一样的财富时,那些耶稣似的小人儿向她扔石头并剪去了她的长发。两年以后,她的父亲回来了,于是父女俩坐船去了另一个岛,一个由疯狗统治着的岛。她的父亲再次把班纳小姐安置在一座大宫殿里,自己则离开去获取更多的钱。当他走了以后,疯狗们追逐班纳小姐并撕扯她的衣服。她绕着岛四处奔跑,寻找她的父亲。结果却找到了一个叔叔,于是就和这个叔叔坐船去了中国的一个有很多外国人住着的地方。在那儿她并没有找到她的家。一天,当她和她的叔叔躺在床上时,这个叔叔在同一时间里变得又冷又热,升腾到空中,然后掉下海里去了。对班纳小姐来说,幸运的是她又碰上了另一个叔叔,一个有许多枪的男人。他带她来到也有外国人居住的广州。每天晚上,这个叔叔都把他的枪放在床上,让她在睡觉之前把它们擦亮。有一天,这个男人割下一小块有着许多精美的庙宇的中国,他坐在这块漂浮的岛屿上航行回了家,把庙宇给了他的妻子,岛屿给了他的女王。班纳小姐碰上了第三个叔叔,一个美国人,也有许多枪。不过这个叔叔给她梳头发,喂她吃桃子。她非常爱这个叔叔。一天晚上,许多客家人闯进他们的房间,把她的叔叔带走了。班纳小姐跑到拜上帝教徒那儿去求救,他们说,跪下来,于是她就跪了下来。他们说,祈祷,于是她就做祈祷。接着他们就把她带往内地到了金田,在那儿她掉进了水里并祈求着能获救。那就是我救她的时候。
再后来,当班纳小姐学会了更多的中国话时,她再次给我讲了她的生活经历。由于我现在听到的事情是不同的,我心里所悟到的也就两样了。她出生在美国,远于非洲的一个国家,距英国和葡萄牙也很远很远。她的家乡靠近一个名叫扭乐——听起来就像是牛月——的大城市。或许那就是纽约。一个名叫俄罗斯或罗斯的公司,而不是她的父亲,拥有那些船只。她的父亲只是个职员。这个轮船公司在印度买鸦片——就是那些花——然后在中国再卖出去,在中国人中间散播一种像梦幻似的疾病。
当班纳小姐五岁时,她的弟弟并没有因追逐小鸡而追到一个洞里去,他们是死于水痘,被安葬在他们的后院。她的母亲也没有像公鸡似地伸长脖子:是她的喉咙肿胀起来了。她是死于甲状腺疾患,就安葬在她儿子坟墓的旁边。在经历了这场悲剧以后,班纳小姐的父亲带着她去了印度——并非由耶稣似的小人儿统治的印度。她在一所为来自英国的耶稣教徒孩子开办的学校里上学,这些孩子非但不圣洁而且顽皮狂野。再后来她父亲带她去了马六甲,而那儿也不是由狗统治的。她所说的是另一所学校,在那儿读书的孩子也是英国人,但是比印度的那些孩子更桀骜不驯。她的父亲远航去印度买更多的鸦片,结果再也没有回来——为什么,她并不知道,所以她的心里滋长了各种各样的哀伤。现在她没有父亲,没有钱,也没有家。当她仍然还是个少女时,她遇上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把她带到了澳门。澳门蚊子成群结队,那男人患上疟疾而死于那儿,并被安葬到了海里。然后她与另一个男人在一起生活。这个男人是个英国上尉,他帮助满族人与拜上帝教徒作战,每攻陷一城就赚到一笔大钱。后来他满载为英国和他的妻子掠夺来的庙宇珍宝,坐船回家了。班纳小姐随后去和另一个士兵生活。这个士兵是个美国人,她说,帮助的是拜上帝教徒,他与满族人作战,也同样靠掠夺那些被他和拜上帝教徒焚毁成白地的城市赚钱。这三个男人,班纳小姐告诉我说,并不是她的叔叔。
我对她说:“班纳小姐一阿,这可是个好消息。与你的叔叔睡在同一张床上,对你的婶婶来说可不好。”她大笑起来。所以你看,到了此时,由于我们已能很好地互相理解,故而能够一起发笑了;到了此时,我脚上的老茧也为班纳小姐的一双紧绷绷的皮鞋所替代了。但是在这些事发生以前,我不得不教她怎么谈话。
开始时,我告诉她我的名字叫女怒目。她叫我木小姐。我们经常坐在院子里,由我教她事物的名称,仿佛她是个小孩子似的。而她也正像个小孩子,急切地、快速地学习着。她的心灵对新的念头并没有迟钝得一概排斥,她不像那些拜上帝教徒,他们陈旧迂腐,只会鹦鹉学舌。她具有一种超凡的记忆力,记性特别地好。不管我说什么,它们都会钻进她的耳朵,然后从她的嘴里冒出来。
我教她用手指着并叫出组成这个物质世界的五种基本成分:金、木、水、火、土。
我教她是什么使这世界成了一个生存的所在:日出和日落、热和冷、尘埃和热量、尘埃和风、尘埃和雨水。
我教她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是值得倾听的:风声、雷声、马在尘土中的奔驰声、鹅卵石落在水里的声音。我也教她什么是让人害怕去听的声音:夜晚急促的脚步声、柔软的布料缓慢地撕开的声音、狗吠声、蟋蟀的鸣叫声。
我教她两样事物混合在一起是怎么产生另一种东西的:水和泥土构成泥浆,热和水构成茶,外国人和鸦片造成麻烦。
我教她让我们能记住生活的五种味道:甜、酸、苦、辣、咸。
有一天,班纳小姐用她的手掌摸着她身体的前部,然后问我这用中文怎么说。在我告诉了她以后,她对我用中文说:“木小姐,我希望能知道许多可用于谈论我胸部的词语。”只是到了此时我才意识到她想谈论她心里的感情。第二天,我带着她在城里转悠。看到有人在争吵,我就说:愤怒。看到有个女人把食物放置在祭坛上,我就说:尊敬。看到一个头被锁在木枷里的小偷,我就说:羞耻。看到一个年轻的姑娘站在河边,把一张有洞的旧网撒入浅水中,我就说:希望。
后来,班纳小姐指着一个试图把一只太大的桶挤过一扇太小的门的男人说:“希望。”但是在我看来,这不是希望,这是愚蠢:吃饭可是为了有脑筋。我不知道在我为她命名那些别的感情时,她所看到的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外国人是不是具有与中国人截然不同的感情。他们是否认为我们所有的希望都是愚蠢的呢?
然而,我终于还是教会了班纳小姐几乎完全像个中国人那样地去看待世界。对于知了,她说它们看上去就像枯叶在震颤,感觉就像纸在哪啪地响,听起来就像火在呼啸,闻上去就像尘土飞扬,尝起来就像在油里煎过的魔鬼。她恨它们,确信它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毫无目的。你看,在五种方式上,她都能像个中国人一样来感知这个世界。但是往往是那第六种方式,她的美国式重要感,后来使我们之间产生了麻烦。因为她的感觉引向意见,她的意见则引向结论,而这些结论有时会与我有分歧。
在我童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不得不竭力抑制自己像邝所刻画的那样去看待这个世界,像她那样谈论鬼魂。在她经受了电击治疗以后,我告诉她,她必须假装自己看不到鬼魂,否则那些医生就不会让她出院了。
“啊,保密,”她点点头说“就你知道。”
当她回家后,接下来就是我必须假装鬼魂就在那儿,以作为我们的秘密——假装它们不在那儿——的一部分。我竭力想持有这两种互相矛盾的观点,但不久我就开始看出什么是我不该保持的。我怎么能不这样做呢?大部分孩子,没有像邝那样的姐姐,总想象鬼魂躲藏在他们的床下,准备来抓他们的脚掌。而从另一方面来说,邝的鬼魂,就坐在床上,靠着她的床头板,我能看到它们。
我所说的并不是那薄如蝉翼,会“呜——”地嚎叫的白色床单。邝的鬼魂也不是隐身的,就像电视绝顶好人里那和蔼可亲、能凭空移动钢笔和杯子的幻影一样。她的鬼魂看上去是活生生的,喋喋不休地聊着过去的好时光。它们焦虑不安,牢骚满腹。我甚至看到有一个搔摸着我们的狗的脖子,而船长则跺着它的脚,还摇摆着尾巴。除了邝以外,我从未告诉任何人我所看到的东西。我觉得我也会被送到医院里去接受电击治疗的。我所看到的东西似乎是真实的,一点儿也不像做梦。那仿佛是某个什么人的感受逃逸了出来,而我的眼睛则变成了电影放映机,用强光赋予了它们生命。
我还记得一个特别的日子——我一定有八岁了——当时我独自坐在我的床上,给我的玩具娃娃穿她最好的衣服。我听到有个女孩的声音在说:“给我看。”我抬头张望了一下,看到在邝的床上有个和我年龄相仿、脸色阴郁的中国女孩,想要看我的玩具娃娃。我没有感到害怕,见到鬼魂是另外一回事:我总是感到极其镇静,仿佛我的整个身体都浸泡在一种平和的镇静剂里。我彬彬有礼地用中文问这个小女孩她是谁,而她则高声尖叫着说:“丽丽——丽丽,丽丽——丽丽。”
当我把我的玩具娃娃扔到邝的床上后,这个丽丽女孩把她拿了起来。她取下娃娃的粉红色羽毛披肩,往与之匹配的缎子紧身服内窥视着。她粗暴地扭曲着娃娃的手臂和双腿。“别弄破她。”我警告说。在这整个过程中,我都能感觉到她的好奇心,她的惊异感,她对那无生命的玩具的害怕。然而我绝没有去询问为什么我们会有这情绪的共鸣,我太担心她会把这娃娃带回家了。我说:“够了,把她给我吧。”而这小女孩却假装没听到我的话。于是我走过去,从她手里抢过玩具娃娃,然后回到我的床上。
我立刻就注意到羽毛披肩不见了。“还给我!”我高叫起来,但是那女孩已经消失了。这使我感到恐慌,因为只是到了此时,我才恢复了正常感受,才清楚她是个鬼魂。我四处寻找着那羽毛披肩——床单下、床垫和墙壁之间、两张配对床的下面。我无法相信一个鬼魂能拿某个真实的东西并使之消失。整个星期,我都在搜索那羽毛披肩,清理了每一个抽屉、口袋和角落。我从此再也未发现它,于是认定真的是那个女孩鬼魂偷走了羽毛披肩。
现在我可以想出更合乎逻辑的解释:或许是船长带走了它并把它埋在了后院;或者是我的妈妈把它给吸进了吸尘器里。像那样的事是很有可能的。但是当我还是个少年时,我的想象和现实之间并没有足够清晰的界限。邝看到的是她所相信的东西,我看到的则是我不想相信的东西。
当我再长大了一点以后,邝的鬼魂被纳入了别的孩子气的信念轨道,就像圣诞老人、牙齿精灵、复活节兔子一样。我没有告诉邝这一点:如果她再次失去控制怎么办?但私下里我是用梵蒂冈认可的圣徒以及按这个价值体系运行的来世替换了她的鬼魂和阴间的概念。我满心喜欢地赞同那种聚集善德佳行的观念——就像收集那些能贴在小册子里并换取家用小器械的绿色环保标志一样。只不过代替获得那些小玩意儿的是你收到一张去天堂、地狱或炼狱——依据你做了多少好事或多少坏事以及别人怎么议论你而定——的单程票。不过一旦你得以去天堂,你就不会再作为鬼魂返回地球,除非你是个圣人。而这种情况大概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我有一次问妈妈天堂是什么,她说那是个永久的度假地:在那儿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包括国王、皇后、流浪汉、教师、小孩子。“电影明星呢?”我问道。妈妈说我能碰到各种各样的人——只要他们能至善至美到足以进入天堂。在晚上,当邝喋喋不休地说着她的中国鬼魂时,我就用手指头数着我想见到的人,并试图把他们按我喜欢的程度排列成序——如果见面有限制的话,比如说,一星期五个。其中有上帝、耶稣以及玛利亚——我深知自己首先该提及他们。然后我会要见我的父亲和其他所有已过世的亲近的家庭成员——当然没有鲍伯爸爸。在我把他列入我的名单之前,我会等上一百年的。就这样把第一个星期给对付过去,虽说有点儿令人厌烦,但确是必须的。下一个星期是好事儿将开始的时间,我将见到著名人士——倘若他们已经去世的话,如甲壳虫乐队成员、海利米尔斯、雪莉坦普尔、德韦恩希克曼,或许还有阿特林克赖特这个讨厌鬼,他最后终将认识到他为什么应该让我出席他那哑剧演出。
到了初中阶段,我关于来世的看法是有点阴郁的。我把那地方勾画成一个有着无限学识的所在:在那儿,一切都被展示出来——有几分像我们市中心的图书馆,只是更大;在那儿,虔诚的声音正列举着什么是你该做的而什么是你不该做的,那声音通过喇叭响彻云霄。同样,如果你犯有微错而不是坏到头顶生疮脚底流脓,你也不用去地狱,但必须付一笔巨大的罚金。或者如果你做了什么坏事,你就去一个类似于业余补习学校的地方,那儿就是所有坏孩子——抽烟的、从家里逃走的、在商店里偷东西的、或者养私生子的——的归宿。但是如果你遵守规则,没有给社会造成负担,你就能直接进入天堂。在那儿你会获悉所有那些你的教学老师一直在询问你的问题的答案,诸如:
我们作为人类应该学些什么?
为什么我们应该帮助其他境遇比我们差的人?
我们怎么才能防止战争?
我也打算要知道某些丢失了的东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诸如我的玩具娃娃的羽毛披肩以及更近一些日子,我的水晶项链——尽管我的弟弟汤米说:“向上帝发誓,我没有拿。”我还是怀疑是他偷走的。除此之外,我还想寻找一下几个没有解决的神秘事件的答案,譬如:是利齐博登杀了她的父母亲吗?戴着铁面具的男人究竟是谁?阿米莉亚埃尔哈特到底出了什么事?在死亡队列中所有那些已被处死了的人里,谁是真正有罪的?谁又是无辜的?在那些处死方式——吊死、用毒气毒死、用电处死——中,哪一种让人感到更糟糕?在解答所有这些问题期间,我也会找到证据证明是我的父亲,而不是邝,说出了邝的母亲是怎么死的真相。
等到了我读大学时,我再也不相信天堂和地狱,不相信那些基于至善至恶之上的报答和惩罚的隐喻性说法了。在那时我已经遇到了西蒙。他和我会与我们的朋友边沉溺在毒品的飘飘然中边谈论著来世“就是没有意义,伙计——我的意思是,你活着还不到一百年,然后生前一切都累加起来,轰隆一声,在那以后,你就得持续数百万年地不是躺在那众所周知的沙滩上就是像个热狗似地在烤又上炙烤。”我们无法接受耶稣是唯一出路那种逻辑,那意味着从未听说过基督上帝的佛教徒、印度人、犹太人以及非洲人注定要沦入地狱,与此同时,三k党成员却不会遭此厄运。在两次吸食毒品之间,我们会试图不呼气地说话“喔,那一类公正的意义是什么呢?比如,在那以后全人类学什么呢?”
大多数我们的朋友都相信死后就什么也不存在了——漆黑一片,没有痛苦,没有报答,也没有惩罚。一个名叫戴夫的家伙说,只是在人们还记得你时才存在不朽。柏拉图、孔子、如来佛、耶稣——他们是不朽的,他说。他是在我和西蒙出席了一个朋友的葬礼后说这番话的。这个朋友名叫埃利克,他的兵役号出现在征兵公报l,结果死在了越南。
“即使他们实际上并不像现在人们记忆中的那样也是如此吗?”
戴夫停顿了一下,然后说:“对。”
“那埃利克呢?”我问道“如果人们记住希特勒的时间要比记住埃利克的长,那是不是意味着希特勒是不朽的而埃利克却不是呢?”
戴夫再次停顿了下来,但在他能回答之前,西蒙肯定地说:“埃利克是伟大的,没人会忘了埃利克。如果是有天堂,那他现在就在那儿。”我记得我就是为了西蒙说这番话而爱他的,因为那也是我的感受。
可这些感情怎么会消失的呢?它们是像那羽毛披肩一样,在我不留神的时候,消失的吗?我是不是该竭力去把它们再找回来呢?
我始终不忘的并不仅仅就是妒忌:我还记得在邝床上的一个姑娘,记得埃利克,记得那神圣的爱情的力量。在我的记忆中,我仍然还有一个保留着所有那些鬼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