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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 稍后就来! 傅熙身边还跟着几个人,有男有女,都是熟面孔。
有人见不得琳琅对他们老板这种轻慢的态度, 当即发难。
“计小姐不是要留学两年吗,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还有,顾泉学长怎么没跟你一起?”
向她开炮的是队伍里唯一的女孩子, 上了妆,打扮得很性感。
她对琳琅的语气很厌恶。
仿佛对方就像是水蛭一样,肮脏恶心。
当然,如果这女孩没有刻意模仿琳琅的穿着打扮, 可信度也许就更高了吧。
琳琅几乎是玩味似的看她一身的打扮。
吊带长裙,小露香肩,波西米亚风,还是特别明亮的色系。
这可是计琳琅钟爱的风格呢。
将这样一个初恋女友的高仿品放在身边,不碍眼吗?
琳琅觉得,自己可能高估了对手。
“顾泉呀,他喜欢上别的女孩子了。”
傅熙一愣。
队伍里好几个人都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那个女孩掩了掩翘起的嘴角,很惊讶地说, “怎么会这样呢?计小姐可是我们S大的第一校花呀,多少人追呀, 以你的魅力……”
她接下来的话没说全, 但大家都自动补足了。
是不是因为计琳琅太喜欢招蜂引蝶了, 私生活放荡, 所以才引得顾泉的不满, 转而爱上别的人?
大伙都这么想。
韩术也忍不住看她,心里有着失望。
自己看走眼了?
这完美女神的外表下,是个不知检点的妖艳货?
“你说这个呀……”
琳琅端着高脚杯,轻轻啄了一口,唇色嫣然饱满。
“我想要爱情,顾泉想要炮/友,道不同不相为谋,分开不是很正常的吗?”
计琳琅有城府,更明白清白对一个女孩子的珍贵性,再拜金,她也憧憬爱情,希望在两者之间兼顾,不想随随便便就把自己给交出去。
跟傅熙交往那会,俩人还是高中生,至多也就亲一下脸颊罢了。升了大学,都有各自的学业要忙,就更谈不上什么亲密接触了。
本来她打算考验顾泉,没想到这厮表面正经,出国后追了她才半个月就不耐烦了,要占有她,计琳琅自然不肯。他自诩绅士,不强迫女性,很快就跟开放的洋妞打得火热。
随后顾泉断了计琳琅每月的生活费。
男人也想教她服软,谁料到这女孩这么硬气,硬是靠打零工在人生地不熟的M国熬了半年,直到熬不下去了,这才回国。
幸运的是,琳琅来得时间挺早,就在半年前。
她在街上看见顾泉同一个女生勾勾搭搭,也不姑息,随手用一杯热腾腾的卡布奇诺泼了对方满身。
当场宣布分手。
毫无回旋的余地。
在新欢面前顾泉还想要脸,很是大方给了琳琅一笔不菲的分手费。
以及某天晚上追到宿舍楼下,问还能不能给他一次机会。
琳琅只是优雅地说一句。
“走好,不送。”
她用这笔巨款置办了一身行当,凭借着精通多国语言的优势,在一家大公司当外聘翻译,收入可观。
若不是为了顺应剧情主线,琳琅估计自己现在还躺在夏威夷的沙滩上,喝着椰汁,欣赏帅哥们那健美的身材与小麦色的性感皮肤,或许还能来一场浪漫的邂逅。
剧情中,计琳琅回国一身狼狈。
还是走动了多方的人脉,才拿到S大晚会的请帖。
而琳琅,是以成绩全优、表现出色的优秀留学生代表被请来出席这次的晚会。
性质截然不同。
所以她有足够的底气站在男主面前,漫不经心谈起两人的过往,没有丝毫的尴尬与可惜。
他傅熙是少年俊才,年纪轻轻就成了游戏公司的董事,可是她计琳琅也不差,没了男人一样可以活得顺风顺水、肆意漂亮。
就算放弃了一只黄金潜力股又怎样?你当年挫,姐就是看不上眼,不行吗?
何况……
谁说傅熙对她一点也不在意?
琳琅将高脚杯拿开,对方正失神看着她的眼。
她想要爱情?所以才跟顾泉分开?
那是不是,她对自己还有几分留恋?
傅熙企图从那双如星辰般闪烁的眼睛看出答案,对方似乎不喜自己过于赤/裸的眼神,往旁边走了几步,裙摆微微款动,才对之前那个女孩说,“对了,我记得我出国之前,李学妹还发了喜帖,真遗憾,我没能到场呢,祝你们百年好合。”
琳琅向来奉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她回国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校园论坛。
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傅熙回校演讲的新闻,连带他的几名得力手下都被洋洋洒洒赞扬了一番,其中就有这个女孩子的,叫李雪梅。
这人在新生时就传出跟教官的绯闻,果其不然,好上了,还听说是奉子成亲。
只是看她现在跟在傅熙身边献殷勤,就知道那婚事肯定告吹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李雪梅跟在男主大神的身边,沾了光,也被人奉成了女神,之前那黑历史说成了“至情至性”、“年少轻狂”。
谁还没几段过往呢?
不过,对方既然想黑她,她不回敬几句怎么好意思呢?
那女孩子的脸色骤然煞白。
不敢再说一句话。
她怎么还有脸说?讽刺对方私生活不检点,可却是自己最先跟教官闹出了绯闻,还被搞大了肚子。偏偏对方嫌她之前私生活混乱,怕戴绿帽子,结婚当天就逃了。
所谓蛇打七寸,琳琅一招就让她躺尸。
韩术看琳琅的目光不同之前,有些火热,时不时低头凑趣。
那是一个男人传达对女人心思的特殊信号。
比起那些温顺的大家闺秀,他更喜爱像琳琅这种带刺的玫瑰花,处处都充满着神秘与惊喜,就像是一座等人探寻的宝藏。
他渴望得到那把珍贵的钥匙。
而琳琅一旦与人有意攀谈,旁人想插话都不行。
于是某人的脸色渐渐变得铁青。
周边的人大气都不敢喘上一下,偏偏琳琅还谈笑风生。
眼底下,那如蔷薇般娇妍的女孩儿被逗得乐了,眉眼弯弯倚在男人的肩上,眼波潋滟含情。
“韩学长懂得真多呢。”
她舌尖微绕,吐出的声音甜蜜动人,如新开的花蕊。
事情突然就失控了。
有一股血冲到了傅熙的脑里,沸腾了,又嗡嗡地响。
男人想起琳琅对他那副冷漠神态,心头就是一阵绞痛,全是他的错,让她陷入这么危险的境地!
本来,他的手机要是没有关机的话,他肯定能接到琳琅的来电啊!
傅熙浑身一阵冰凉。
是啊,如果他的手机没有被杨露给摔坏的话。
杨露一向冒冒失失的,他当时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他不愿深想,继他的好兄弟背叛、爱上了自己的嫂子之后,他宠爱的徒弟也在欺瞒着他!
“那你为什么不找我?”
傅熙突然觉察到另一件事,谢珧华既然偷拍了这张照片,说明他当时自然也是在场的!他明明可以直接告诉他!
“为什么要找你?”
这个面容还稍显稚嫩的大男孩歪了歪脑袋,却十分恶劣地说,“既然你怀里都有了一个,想必琳琅的死活你也不在乎吧?那我抢走她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你这个混蛋!”
傅熙的忍耐已到了极限,想起之前他还满心信任将琳琅交给他照顾,现在看来就像个天大笑话!
这个小兔崽子一早就打琳琅的主意!
他额头青筋暴起,犹如愤怒的暴龙,抡起拳头就往谢珧华那张俊秀的脸上招呼。
“呸!”
男孩吐出一口血水,不怕死挑衅道,“忘了告诉你,我还趁着她失忆的时候,说我是才是她的男朋友。”
“我对她的一切了若指掌,她的喜好、品味、审美。”
“比起你这个跟秘书暧昧的正牌男朋友而言,我更合格不是吗?”
“对了,她耳廓后面有一粒朱砂痣,很美。”
“她喜欢我温柔摸她耳朵,说是这样有被宠爱的错觉。”
谢珧华笑得很张扬肆意,眼睛里仿佛洒落着光,“傻,真傻,那怎么能是错觉呢,我愿意比你好千百倍的宠着她,疼着她,像女王,像公主,我是唯一忠实的臣民。”
“老大,你配不上她。”
“嘭——”
血肉碎裂的声音。
男人用力掐住他的脖子,冷酷的,轻蔑的,俊美的面孔透着深渊的煞气,大概魔鬼看到他这副模样也会害怕吧。
“我配不配,你以为你这个满嘴谎言的骗子说了算吗?不过是手下败将!”
他冷笑。
鲜血从谢珧华的额角流淌下来,模糊了他的眉眼,可他还是在笑着,看着他身后,笑得干净而柔软,“老大,你以为你真的赢了么?”
傅熙身体一僵。
女孩站在他身后,那冰寒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冷酷的屠夫,手上沾满了令人作呕的血腥。
与琳琅复合之后,傅熙一直小心翼翼扮演着完美情人的角色,他就是怕她会抵触自己,厌恶自己的不择手段。
每个男人都想在心爱人的面前保持一种干净、明朗的形象,令她们觉得自己挑选的伴侣是可靠的、健康的,有能力给她遮风挡雨,未来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