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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往丹佛的飞机上,我静静地思索着,火箭队今年的前景和我的以后,要在火箭队终老一生吗?估计不可能,还是先想想眼前吧。
跟上一年相比,这一赛季火箭队虽然也同样经历了伤病,但火箭队的战绩并没有受多大影响,现在火箭队的胜率差一点不到70%。
排在火箭队前面的有达拉斯小牛队、菲尼可斯太阳队、圣安东尼奥马刺,其中马刺队只比火箭队多赢一场。
这还是在缺少姚名的情况下呀,要是再有了姚名,火箭队的成绩肯定会超过马刺队,不过这个赛季小牛队太厉害。
在上个赛季进入总决赛却被老迈的热火队击退后,小牛队只是对现有阵容动了动小手术,赛季一开始虽然打了一个四连败,但小牛队很快就开始恢复正常。
四连败后接着就是一个12连胜,一个负胜败胜败的小波动后,小牛队很快就又调整了过来,很快就又是一个13连胜。
前两天被湖人队击败了一次后,现在又是一个两连胜,他们的战绩是29胜7负,胜率高达80%,照这个胜率算,他们这个赛季至少取胜场次在65次以上。
看人家的战绩我们真应该感到脸红,人家一下就是13连胜、12连胜的,看我们从来没有过7次以上的连胜场次,而且人家还没有连负。
还是不行呀,跟人家差的远呢,这个赛季的总冠军看起来是小牛队的了,太阳队的战绩虽然也很好,但防守太差了,到季后赛肯定不行。
而且太阳队也太依懒纳什一个人了,纳什一下场,其它球员就不知道应该怎么打球了,那纳什还不得被累死。
马刺队的战绩很平常,该输的也输,该赢也还赢,看似平淡,实质这个的马刺才让人担忧,谁都知道马刺是一支季后赛球队。
只要让他进入了季后队,马刺队就要开始爆发了,漫长的常规赛只是马刺队热身和煅练新人的时间,这个赛季看到马刺和小牛队相遇在西部决赛。
然后他们胜者夺冠,东部?东部有什么厉害的球队吗?热火?这个赛季热火好象不行了,当初靠着老将拿到总冠军。
现在他们又老了一岁,而且如佩顿、莫宁等已经得偿所愿,还会不会象上个赛季那样拼命还很难说。不看好!
就算是热火进了总决赛,面对小牛他们还能取胜吗?旧恨未消的小牛还不把热火撕吃了,同样的错误可不会再犯第二次。
如果把对手换成马刺,热火更没有胜算,拼经验?人家马刺同样是一干老将;拼斗志,马刺还有好几个人没有拿到总冠军呢。
活赛?大本走后,活塞还值得害怕吗?奇才?还不如太阳的进攻型球队到了季后赛有可能突破重重包围吗?
网队我倒是有点看好,但网队的防守也不怎么样,而且卡特从来没有在季后赛值明过自已,东部还有值得一提的球队吗?我想应该没有了吧。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偏偏是我连提都没有提到的骑士队进入了总决赛,幸亏我没有把我的预言发布出去,要不我不得糗死。
今天的对手让我很十分期待,因为拥有我进入nba后最渴求面对的对手,那就是绰号“答案”的阿伦。艾弗森。
如果在街上遇到他,你绝对不会以为他是一个篮球明星,1米83的身高在联盟虽然算不上最低,但绝对不能说高。
戴着头箍,露出满身的纹身,穿着嬉哈一族的衣服是他最爱的打扮,如同一个街头少年一般,是很多人的偶像,可惜联盟现在下了禁止令,公众场合再也看不到他独特立行的打扮了。
除了一枚总冠军戒指,艾弗森不缺少任何荣誉,1996年的选秀也被人称为黄金一代,能在这一年拿到状元秀,可以想象那时的他就被人非常看好。
看看那年选秀时被他压在下面的球星吧,有n多的大牌,还有大牌中的大牌,诸如科比,那年科比的选秀位数是第13,
仅次于科比的大牌,那就是两届mvp得主纳什了,他是第15位,还有联盟的顶级球星雷阿伦、马布里、小奥尼尔。
在那一年里面还有两届三分王佩贾,和艾弗森同为一队的坎比,骑士队的大z,导演出上帝之手的小鱼费舍尔,擅长乱枪打鸟的胖头陀沃克,以及号称“联盟第二中锋”的丹皮尔。
进入联盟的第一年就拿到了全明星新秀赛mvp,年度最佳新秀,场均23。5的得分,7。5次助攻,2。07次的抢断,让人一点也看不出他是一名新秀。
不过说到新秀赛季的数据,艾弗森跟他下一年的状元邓肯比起来,还是稍逊那么一筹,邓肯在新秀年就拿到场均21。1分、11。9个篮板和2。5个盖帽的数据,并进入联盟第一阵容。
不过这无逊于艾弗森的伟大,任何人去和邓肯比,基本上都要稍逊一筹,能跟邓肯比的只有那些已经消失在岁月长河的巨星。
即使到了现在,艾弗森也不比科比差,跟穆托姆博搭挡就能杀到总决赛,虽然败于湖人之手,但穆托姆博和奥尼尔是什么差距。
何况那时候穆托姆博已经老了,而奥尼尔还正值壮年,可爱的小艾,可敬的小艾,虽然最终艾弗森还是离开了那座让他成名的城市。
但这并不怪他,只怨76人队的管理层太让他失望了,11年的青春岁月全部抛洒在那里,艾弗森已经对得起所有支持他的费城球迷。
毕竟以他的身体,能在对抗性如此激烈的比赛中再打几年,谁也很难说,全身伤痕累累的艾弗森来到丹佛就是为了总冠军的梦想。
不要怪他,即使忠诚到极点的马龙最后还是为了总冠军离开了盐湖城,总冠军的魅力是任何一个球员的最终追求。
飞机开始慢慢地降落,我就要面对他了,我的心跳的越来越快了,紧握的双手也湿透了,如同瞬间喝了数吨茶和咖啡一样兴奋。
这章之所以没有什么情节,因为我很喜欢艾弗森,写着写着脑海里全是他的身影,最终写出来这篇不伦不类的一章,请大家原谅,这还是我努力克制自已的结果,在我的眼里,他要比科比更适合做队友,透露一下,下赛季主角有可能转会掘金哦,不过到时候是描写主角呢,还是描写艾弗森,很难把握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