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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如何美妙的滋味,彷佛天堂的玫瑰花在一瞬间盛开在身边,四周充斥着令人陶醉的香味,宛如奉劝着窃花者珍惜眼前。
梅的香气直透鼻翼,柔软唇瓣是这么的热情,宋沐风几乎要融化在她意气用事的热吻中。
贪婪,竟是他此刻唯一的念头。
软柔的吻带来他的贪心,他怎么会愚蠢地白白浪费六年的光阴,割心割肺地想将人间至宝送给别人,以为自己做得到无悔的守候。
他想独占她呀!包括她的身和心,以及任意游荡的灵魂。
她是危崖上的一株红梅,那么他便是贪而无餍的蜂鸟,不仅要吞食她的花蜜,还要蚕食一树梅叶,最后裹腹以红梅果,丝毫不放过一丝一毫。
以前的他傻得太浪漫了,苦在心里甘为跑腿的披萨小弟,只为见她一面而去讨好大厦的其它住户,成为唯一能自由进出十三楼层的特例。
想见她的冲动压过男人的自尊,堂堂年收入近百亿的蓝天集团第一继承人还是逃不过情蛊的折磨,他告诉自己只要再见她一次。
然后一次又一次,渴望的心累积成金字塔的地基,一层一层地往上堆积,欲罢不能的一再警告自己是最后一回,他终会放手。
但是,他输了。
输给自己的情感。
压抑六年的情感此刻宛如爆发中的火山不可收拾,难以停止地喷射出岩浆燃烧整片大地。
不曾拥有就不会有贪念,一旦握在手中有谁肯放手,他真的放不开了。
不管前方有多少巨石阻碍通行,他已经不甘于守候,就算是伤痕累累他也要一块块搬开,化身为沃土滋养生命中的那株红梅。
“天哪!我没脸见人了,三个月内最好别出门。”不然得戴深色垃圾袋。
嘟嘟哝哝的沈恋梅无头苍蝇似的猛向前头钻,疾步快行如同后头有恶鬼追着。
头晕脑胀是因为发烫的双颊,烧红的脸蛋和艳绽的梅瓣没两样,自然散发耀目的光彩。
她的美是无庸置疑,露肩的小可爱搭配极短的低腰牛仔裤,细跟的白色凉鞋上缀着两朵梅花,每走一步便若隐若现的小露平滑腹部,瑰色肚脐眼引人不少遐思。
不经意显露的风情撩拨着毫不知情路过的行人,那惊艳的一瞟她根本无心理会,让自身的美丽漫过一条又一条的街,勾引无数男人悸动的心。
突地,一件男人的大西装往她肩上一覆,长及膝盖地盖住瑰丽美景。
“你想走到哪去,不累吗?”宋沐风刻意伪装的冷漠有些许的不悦,目光冷芒如箭地瞪退觊觎视线。
沈恋梅哎呀的扶着额头惨叫。“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一想到自己的大胆,她又忍不住的呻吟出声,遗传果然是瞒不了人,母亲的“浪荡”血统还是渗入她的骨髓之中。
“是你强拉着我往外走,没给我拒绝的机会。”笑意藏在镜片后,表情淡漠的宋沐风忍住抬手拂动她秀发的冲动。
“你是装了滑轮不成,这么大的人我哪拉得动,你少造谣生事。”绝对不是她的错,她是受害者。
淡淡的笑波漾上他嘴角。“我说过你没给我拒绝的机会,像你突然冲上前吻我。”
而他也拒绝不了她。
“噢!别再提醒我做的蠢事,我已经后悔的准备找块地来挖。”就着矮墙一坐,她双手抱膝将头搁在膝盖上忏悔。
“挖地?”
“把自己埋了,免得天理不容。”轰地,她想到那个吻。
身体一阵热是走太快吧!绝非他坐在身边的缘故。
循规蹈矩一向不是她的行事准则,而她也必须承认并非乖宝宝那一型,大学没念完,消磨了两年时光自动休学。
她不否认爱唱歌源自天性与母亲无关,十五岁起就在pub驻唱的她不算清纯,形形色色的人瞧多了差不多也麻木,她怎么也想不透自己怎会攀上他?
就因为他长得像披萨小弟,让她倍感亲切不生戒心?
“天理不容不是这么用,我刷过牙了。”至少没口臭。
“你在嘲笑我像花痴是不是?”虽然很像但是她绝无此意。
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麻烦的人,尤其是男人这种大麻烦,丢给她都觉得烫手。
沈恋梅愤慨又无奈的表情让宋沐风很想发笑。“不,你的唇很甜。”
叫人沉沦地忘我。
她一瞪。“现成的便宜不占很可惜是吧!所以你毫不反抗地接受侵略。”
他真笑出来地推推眼镜。“呃!我是没理由反抗,毕竟很少有美女这么大方的献吻。”
以他此刻的严肃打扮颇具有防御性,妄动的人心不在少数,但是付诸行动的没几人,他的严峻令生人止步,心脏不强的女人近不了身。
而她是少数中的少数,不在设限中的异军,他拒绝得了身边女子的诱惑,唯独对她是未战先败的竖起白旗,甘心臣服。
原本以为只能心痛地看着她投入别的男人怀中,没想到有朝一日这份幸运会降临在身上,他不紧紧把握岂有往外推的道理。
人心是自私的,他何尝能例外。
“你还说,没瞧见我脸烫得足以煎颗荷包蛋了。”太丢人了。
是瞧见了,但是“你很美。”
“不用你说我也很清楚,我打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哎!我干么对你和颜悦色,你离我远一点。”沈恋梅作出隔离三尺的手势。
这人有毛病呀!越坐越近,也不嫌热。
“是你先来招惹我的,你打算过河拆桥?”一个吻满足不了他。
他变得贪婪无比,想向她索取更多的吻,甚至是她的心。
“我我是滥芋充数嘛!谁叫你就站在我身侧。”顺手一拉错不在她。
要怪就去怪变态的“夏小姐”年纪一大把还不忘狩猎男色,专挑比她小的男生下手。
“滥芋!”她的意思是若她身边站的是雍宇她也不挑剔咯!
“你你在生气吗?”神经再粗也不难看出他正在冒火。
“你哪只眼睛瞧见我在生气?”不,他一点都不生气,只要对象是她。
“两眼。”除非她是瞎子才会看不出来。
沈恋梅的坦白让他即使有气也无处发。
“要是你身边站的是凸牙暴眼的大色狼你也不介意?”但是他介意,而且介意得要命。
脖子一缩,她像挨训的小学生吶吶一说:“吻都吻了你想怎么样,反正就是你嘛!”
“你就不怕吻错人?”他声音略微低沉地饱含妒意。
“吻对了也没奖品好拿呀!你何必气得脸红脖子粗,像我背着你偷人似。”她一脸不解。
他的确嫉妒得发狂,镜片下的双目狠狠瞪着她。“你不怕男朋友吃味?”
没有一个男人能容忍自己的最爱去吻另一个男人,他无法想象他若不在现场她会去吻谁。
光是这么想他就很想杀人。
“我哪来的男朋友,而且我爱吻谁就吻谁。”不过是两张嘴贴在一起嘛!然后心跳加速罢了。
心头涌上一阵喜悦,他故作淡漠的一睇。“你会没有男朋友?”
此言像在讽刺她长得这么美居然没有男朋友,肯定是她有问题。
“喂!你少用暧昧的眼神瞄人,我非常正常没有同性恋倾向。”不交男朋友犯了哪条法?
她喜欢清静不行吗?
“很难理解。”他指的是她公然和另一名女子“出双入对”并且拥吻。
就说会被“夏小姐”害死,一世英名全毁了。“她有病我管得着吗?不然我干么吻你给她看。”
同性恋?双性恋?三角习题?
明天报纸上的头版绝对会出现这几个标题,而她逃不掉的荣登必然女主角宝座,这是“夏小姐”的阴谋。
她太卑鄙了,不配当个母亲。
不过,她是好演员,完美演出不用彩排,顺利的为自己造势增加曝光率,以她为主的话题至少会在影剧版发烧一个礼拜。
宋沐风身一倾的盯着她的唇色。“颜色淡了些,我帮你加深。”
“嗄!什么意唔思。”
突然放大的脸孔叫她一时傻了眼,来不及深思话中含意就先失声,含化在纯阳刚的男性口舌之间,嗯嗯唔唔地蹦不出下文。
“没人瞠大眼睛接吻,你到底在瞪我还是监视我吻得好不好?”害他笑爆了肝脾吻不下去。
罪恶感呀!
沈恋梅慢半拍的闭上眼,之后忽觉不对连忙张开眼,适时推开他靠近的狼吻。“你吻我!”
用后知后觉来形容她不足为奇,哪有人被吻了好一会儿才惊觉自己吃了亏,省了慌乱的直接手指一比加以控诉,脸反而不红了。
这叫负负得正吧!一吻抵一吻互不亏欠。
“我是吻了你。”利息。
“你这人有没有羞耻心,怎么可以随便乱吻人。”不知道口水里有多少细菌需要消毒。
宋沐风左手食指往上一推镜框,像是听了一则笑话。“我记得是你先吻我的。”
“那是呃!那是那是临时起意的意外,你记那么牢干什么?”她也吻得很委屈。
“没办法,我这个人一向很小心眼,不让人占便宜。”她除外,但他不会告诉她。
六年前那场旅行改变了宋沐风的一生。
轻装简从的他一路由日本、环球旅游到台湾,原本预定以单车环岛一圈再前往越南、柬埔寨,最后去泰国看场人妖秀再回美国。
岛国的热情和风情叫他流连忘返,短短的两个月根本不够,但是他仍尽量的利用时间去发觉不一样的美景。
那一天,是他停留在台湾的最后一日,出发到机场前骑着单车去买了一份刚出炉的披萨,压低的棒球帽和身上的运动服像极了披萨店的制服。
披萨盒尚未掀开大快朵颐,身后突然伸来一只贴着蝴蝶图样的手,问都不问一声地拿了就走,当他是送披萨的小弟。
依他的脾气哪肯善罢甘休,楞了一下反手抓住“小偷”肩头欲讨回公道,但是他的呼吸在下一刻停住。
称不上是少女杀手,但有过的女人也不在少数,身为蓝天集团未来的继承人,他要女人有何难,多得是自甘荐枕的拜金女、千金小姐。
优渥的环境宠坏了他吧!有一段时期他是放荡些,只要姿色不赖、体态优美的长腿美女绝不放过,来者不拒地玩着成人游戏。
反正是你情我愿的男欢女爱,在美国开放的环境下,性和吃饭、喝水一样普通,看上眼不妨来场激战,下了床互不相识。
过尽千帆皆不是,伊人在***阑珊处。
初时一见她,他脑子里霎时一片空白,半晌挤不出半丝声音,像是被一道急雷狠狠劈中,呆立不语的注视着将近一百七十公分高的清丽少女。
若非她忽地惊呼忘了给钱,恐怕天崩地裂、海啸狂卷也难以唤回他迷失的神智。
头一回他发现失去宋家大少爷光环的自己价值是三百元,其中一块钱是小费,整付不用找,刚刚好是传他手上失踪的披萨价钱。
从那天起他就不再是自己,不管家里如何催促、威胁就是不肯回去,生根似地种在台湾这块土地。
他知道他的世界颠覆了,由不可一世的世家子弟跌落平民百姓家,不依靠蓝天集团的金援自行创业,于是乎有了星光企业。
星光,代表微不足道。
无法与日月争辉。
她有太阳的热情、月亮的明媚,小小星光只能坚守星空,凝望着日与月的光芒带来温暖,聊慰近在咫尺却遥不可及的孤寂。
化身披萨小弟是他唯一能接触她的机会,六年来不间断地以不亲不疏的态度出现她左右,他的心因一吻而生了波动,再也不甘蛰伏。
“当我的女朋友吧!”
翼手龙飞过头顶都没能让她那么惊讶,沈恋梅的眼中反映出他的急切,他苦笑地伸出手阖上她掉了的下巴。
“这年头疯子特别多,走了一个又一个。”她喃喃自语地当没听见他的声音,径自往忠孝东路走去。
她要去庙里求个香火袋保平安,以免老是遇上疯子。
“听清楚了,我要你。”是一生一世,至死方休。
沈恋梅反应迟顿的喔了一声。“先生,你挡住我的路了。”
“宋沐风,沐浴在微风中,你未来的依靠。”微风缕缕,轻巧的拂掠她的人生。
“幸会,幸会,我是沈恋梅,再见。”她根本没把他的宣示放在心头。
常被搭讪养成的习惯,她太明白自己的长相所带来的杀伤力,老是有不怕被谋杀心、肝、肺的义勇军自愿冲锋陷阵,她的回答一律是十一个字让人家锻羽而归。
所以她不常出门,而且讨厌逛街,拥挤的地区她绝对会避开,没兴趣参加所谓的联谊和聚餐,独来独往不受拘束。
若非她住进联合女子出租大厦,认识了十一位和她个性相近的住户,否则她几乎是个没有朋友的人。
“现在说再见太早了,我们去约会。”一旦他下了决定便无转圜的余地。
就是要她。
“约会!”
“用不着大惊小怪,男女朋友交往中的约会是必然程序。”宋沐风说得有点冷血,故意显出蛮横的霸性。
“谁大惊小怪了,我们几时成了男女朋友?”怎么没人知会她一声。
她不是惊讶是惊吓,哪有人随便说说就成定局,一下子就由陌生人进展到男女朋友关系,坐航天飞机也没那么快,起码还得倒数计时。
“我说了就算。”宋沐风刻意表现出商人的果决和明断,不拖泥带水。
露出狐疑目光的沈恋梅用手指戳戳他脸皮,看是不是假人皮。“有没有人说你和某人很像?”
真是像到恍若双胞胎,不过一个看来可爱、开朗,一个沉稳、严谨,个性差如云泥。
“不用岔开话题,你想上哪里约会?”他当然知道她指的是谁。
不像自己还能像谁呢?
“等等等,你不要拉我的手啦!你真的很像我认识的某人。”若说他像低下阶层的披萨小弟算不算是羞辱?
他举起两人交握的手说:“是牵手,执子之手,与汝白首。”
“恶”太太文艺了。“你别文诌诌的咬文嚼字,明明是你抓着我的手不放,哪是心甘情愿地手牵手。”
好霸道的男人,和善解人意的披萨小弟一点都不像,害她甩都甩不掉。
宋沐风把她的嫌恶目光收入眼中,看来真实的他不比虚构人物讨喜。“话太多的女人通常是某方面未获满足,你是吗?”
他隐含的暗示沈恋梅置若罔闻,她现在最关心的一件事是摆脱麻烦。
“我们没那么熟,拜托你有多远走多远,狭路相逢也不必打招呼,我不想交朋友。”尤其是令她心脏缺氧的朋友。
耀眼的阳光洒落在行道树上,金光点点透过叶缝映在花砖,明明暗暗的光线差显得调和,任由来来往往的脚步践踏。
西装革履的尔雅男子,穿著大胆的冶艳女子,互叠的手心怎么看都像一对叫人会心一笑的情侣。
明亮的天空和和爽的风,正是情人们出游的好日子,爱情至上哪管工作顺不顺心,面包填不饱饥渴了六年的灵魂。
两只麻雀停在枝桠上互啄羽毛,白云的颜色带着轻快,消防车呜呜的穿过车道而去,心火的焰度仍灭不了。
“你想赖帐?”他们比想象中热。
为什么她觉得今天特别冷,三十四度西耶!“我没欠你钱吧?”
“名誉损失。”他说来颇有回事。
“名誉损失”那是什么鬼玩意。
“你让我在大庭广众下失去名誉,你得负责赔偿。”解释清楚好叫她认赔。
额际开始泛疼的沈恋梅发现他和夏恋秋一样病得不轻。“不过是一个吻”
“你想说而已吗?”肚里的蛔虫都没他猜得准确,他不慌不忙接下她未竟之语。
“本来就是嘛!这种事是女孩子比较吃亏,你哪有损失什么。”名誉一斤值几毛钱。
得了便宜还卖乖,进了一吋奢望一尺。
“一亿。”宋沐***焉不详地让人猜。
“什么?”
“今天约定和人签订的合约是一亿美金,你说是谁吃亏。”其实尚在评估中,他故意说得严重。
“抱歉,我很穷,你别跟我要。”她要赶紧和他撇清关系,免得被卖了。
“现在推卸责任已经来不及了,是谁迷糊地拉着我就往外走?”他一脸严肃地吓她。
“我拉错人了嘛!我以为拉的是‘夏小姐’。”都是她可恶的妈惹的祸。
没事乱搧风点火,在家里恶心也就罢了,还拖着她一起丢人现眼,让她忙中有错地没拉对人。
而他未免太奇怪了,人家一拉就跟着走没半点主见,凭她的力气拉得动一个大男人吗?没有他的全力配合再等上一百年也不可能。
搬了猪公砸扑满,怎么看怎么古怪,有必要费这么大的力吗?
“你和她很熟?”他不知道那“夏小姐”是谁,他一向不注意影剧消息。
不过他心里不太舒坦两人的亲密,她居然没有防备地让个包藏祸心的女人夺去一吻。
“不干你的事。”沈恋梅守口如瓶地不透露两人的关系。
并非为了保护“夏小姐”如日中天的事业,而是她受够了歌迷和媒体的騒扰,不想徒增是非地引来更多的话题包围。
她只想做个普通人,过平平凡凡的生活,安乐闲逸地当爱唱歌的梅,而非夏恋秋的独生女。
媒体的穷追不舍叫人心寒,不进演艺圈大放异彩的原因便是在此,她希望保有平静的空间不受打搅,黛安娜王妃之死就是最好的教训。
否则以她的歌声和外型闯荡星海有何难,如摘片叶子般简单,让经纪人和唱片公司赚翻天。
“身为你的男朋友,我有权知道你们的关系。”宋沐风不满意她的疏离态度。
沈恋梅轻斥了一声,表示你别把梦当真。“我可没承认你是我朋友。”
他随便说说不算数,她是有格调的前卫女子,一个吻算什么。
但是,若加上随后落下的吻呢?
那就数不清了。
“你是我的女朋友。”
他发出宣言。
望着被挟持的红梅仙子,一朵悬岩低空的白云上传来啃红萝卜的声音,一撮小白毛左右摇晃的十分惬意,轻笑声充满看好戏的快乐。
“好可怜喔!人间的男人怎么这么别扭,有话好好说干么强仙子所难。”
嘴巴说着好可怜,那双红通通的兔子眼可是笑瞇了,前腿抓抓耳朵搔搔痒,牠开始数数儿,牡丹、芍葯、兰
嗯!去了八朵客花了,牠快功德圆满,只剩下梅花、茶花、荷花和丁香。
呜太好了、太好了,牠可以回广寒宫喝桂花酒,看吴刚哥哥砍柴,真是太幸福了。
喀喀喀!还是种在泥土里的红萝卜香脆可口,不像仙土栽培的仙果都是差不多的味道,叫牠啃来老是不对味。
“这月老太懒了,一段姻缘牵了六年还没成!一定又是跑去和南极仙翁拚酒了。”有人怠职,牠小兔儿要上禀玉帝。
“玉兔,你说谁偷懒了?”一根玉拐杖当头一敲。
疼呀!牠的兔脑袋。“嘻嘻!月老爷爷,好呀!又来牵红线了。”
“少嘻皮笑脸,你刚才的话我全听见了。”一字不漏尽入仙耳。
小兔子一蹦一蹦地赶紧磨蹭撒娇。“人家只是不明白这一对认识最早,为何迟迟没有动静。”
“姻缘天定,不是不到,时候未到。”月老满口玄机地抚抚白胡须。
“时候到了吗?”真叫人着急呀!
月老卖弄关子不直言。“我很忙,南极仙翁正温了一壶桃子酒等我去喝呢!改天再聊。”
“喂!月老爷爷,怎么说走就走,还没告诉我结果”
只见一朵祥云逐渐离去,白云上方有只小兔子直跳脚,一高一低地煞是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