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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爱你,是我的铠甲,刀枪不入,子弹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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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那样坦诚,坦诚到把自己当时的想法也一并讲给沈怀景听。

    就像是把自己的心给剖开,血淋淋的,连里边的每一根血管都清清楚楚,不带一丝的隐瞒。

    哪怕,这仍旧只是他的一面之词,毫无佐证。

    沈怀景没有应声。

    他该什么反应呢?

    他也不知道。

    从前一直没问过,也是因为有些事查证不了,就算白凤轩说了,能不能信,他也不知道。

    现在,他主动问的,对方也回答了。

    但他却无法给对方一句‘我相信你’这样的话。因为这个‘相信’到底是带着瑕疵的。

    他更不能追问一句:你有没有骗我?

    “小景,我也只解释这一次。如果以后,你发现我在这件事上有一句假话,你杀了我。我认!”

    沈怀景仍旧没有说话。

    他好像也没什么能说的。

    “小景,这八年,我很想你。特别想。但是,我也很恨你,特别恨。”

    “爱你,太痛了。”

    沈怀景到底还是应了一句,“那你别勉强。”

    白凤轩笑了一声,“偏不!老子就是爱你,就是喜欢你,哪怕痛,我也喜欢痛着。疯人院里折磨人的手段太难熬了,因为痛着,才让我一直清醒着,没有崩溃,没有彻底疯癫。小景,爱你,是我的铠甲。刀枪不入,子弹不伤......”

    沈怀景读过很多书,国外浪漫主义的作品很多,但他觉得这应该是他听过的最浪漫的告白。

    他很难不为之动容。

    “沈怀景,我爱你......老子拿命爱你......”

    白凤轩吼出这话的时候,沈怀景伸手捂住了他的嘴,害怕他把土匪给引来,也害怕自己的心颤抖得太厉害。

    “小景......”哪怕捂住了嘴,他也依旧想表达。

    “别说话,歇着吧。等晚一点,齐荣他们应该会过来找我们的。”

    白凤轩抓住了他捂在自己嘴上的手,借着对方手的力道,他翻了个身,扑在了沈怀景身上,吻就那样在黑暗中落了下来。

    “小景,你喜欢我吧......说你喜欢我......心肝......说话......”

    他粗野地亲吻着人家,断断续续的还提着自己的要求。

    完全没给人家嘴一个机会,却不断地渴求着得到回答。

    “心肝,就说一次,我想听......哪怕听了现在就死,你就成全我一回......”

    沈怀景被他亲得有点缺氧。

    这个狗男人到底怎么做到,一边把人亲那么狠,一边还不断从嘴里蹦字出来的。

    沈怀景想要推开他,但手却被他抓住,拉到自己腰上,“小景,抱我......”

    沈怀景突然觉得手指上有些粘乎乎的,好像是在白凤轩腰上蹭到的,他往白凤轩腰上用力一按,正咬着他唇瓣的白凤轩闷哼了一声。

    “你在流血?”

    “一点小伤......没事......”

    唇贴着唇说话,就好像怕对方的嘴唇会逃跑一样。

    白凤轩知道自己受伤了,有硬东西扎进去了,应该是树枝一类的,他刚才动弹不了,一方面是掉下来的时候被硬物顶了一下,另一方面就是因为这个。

    后来让沈怀景拖拽,那树枝好像又扎得深了些,自然就更疼了,血也应该流得更多。

    沈怀景赶紧推开他,打燃了火机,并用洞里的枯枝和野草点了一堆火。

    白凤轩侧躺着,衣服已经让沈怀景给撕破了,扎在腰上的树枝有手指头那么粗,但到底扎进去多深,他不得而知,也不敢贸然给白凤轩取出来。万一止不住血,白凤轩就真得死了。

    “小景,你就说一句吧,我大概快死了......”

    已经这样了,到底还是不死心,也不消停的。

    “闭嘴!”

    “小景,我觉得肠子都被扎破了,真的,我活不成了。你就当是给我这个快死之人一个安慰。”他又说。

    “你敢死试试,欠我的,还没还清,阎王爷也不会收你。”

    白凤轩笑起来,“媳妇,你就是喜欢我,特别喜欢我。”

    沈怀景无语。

    他在白凤轩身上摸了摸,白凤轩也不知道他找什么,但嘴还欠欠地道:“媳妇,现在不行,虽然我也很想上你......”

    “上你个鬼。”他狠捏了白凤轩那张破嘴,然后在他兜里找到了信号弹,朝着那洞口把信号弹放了出去。

    天空炸开了烟花,而此时正在土匪窝里疯狂寻找白凤轩和沈怀景的齐荣大喊道:“齐修,你带十来个人下山去接应团长。”

    齐修领命而去。

    齐荣则带着剩下的人打扫战场。

    死的伤的土匪不算,还抓了二十多个活口。

    这些人最终怎么处理,都得等带下山见了他们团长再说。

    江城医院,白凤轩的手术刚刚做完。

    倒是没有像白凤轩说的那样肠子破了,但是,再差一点点就捅破内脏,不幸中的大幸。

    沈怀景坐在花园的角落里抽着烟。

    烟是白凤轩的,送他回江城的路上,烟从口袋里掉了出来,烟盒上还带着血渍。

    打火机也是白凤轩的,而他的手上还有没洗去的血腥味,就这么夹杂着烟味一起,吸进了肺里。

    “沈少爷!”

    沈怀景回头,见是齐荣,便站起身来,“有事?”

    “团长醒了,正找你。”

    “这么快?”

    白凤轩从手术室推出来,人还昏迷着,医生说等麻药过,可能还得一两个小时。

    他才来外面抽支烟,前前后后加上起来,也不过十几分钟而已,人就醒了,确实太快。

    沈怀景赶紧把烟给灭了,快步往病房去,但走到病房门口,他才想起自己手上的血腥味,忙又转头往走廊另一头去。

    “沈少爷,去哪里?”齐荣跟了上来。

    “我去洗个手,再洗把脸。”

    齐荣跟着他到了卫生间门口,但没有跟进去。

    约摸一分钟之后,沈怀景就洗完了出来。额前的头发有点湿,脸上还有未干的水渍。

    齐荣掏了块手帕递给沈怀景,沈怀景没接,不知为何,他突然就想起了白凤轩给过的那块手帕。

    “这么快醒了,医生没说什么吗?”沈怀景边走边问。

    “医生说,可能是每个人的耐药性不同,所以团长才醒这么快。”

    沈怀景点点头,已经走到了病房门口。

    他吐了口气,这是他们把那点事说开之后的第一次照面,莫名觉得他们之间是不同的。到底哪里不同,他也说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