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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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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你。”严公子很意外,不过这场偶遇也给他带来一个大好良机,一个能够再度品尝到绝顶美味的机会。

    “我也很意外。”戴祸水给了他一串字。“传闻,公子是不上酒楼谈生意的。”

    “一般情况是如此。可如果这家酒楼是严家所有,就不一定了。”肥水不落外人田嘛!

    “就我记忆所知,严府并未经营青楼生意。”

    “谁会公开自己包娼庇赌?”像这样的地方,多数是由小朝出面经营的。

    “了解。”她受教了。“既然怡情坊是严家开的,我在这里弹琴,已付了仲介费用给嬷嬷,那笔钱应该有部分会流入严家帐房。因此有关严家下人在外头兼差,所得收入须与公子对分这一条规定,我是否能够免除?”她以为一条牛不该剥双层皮。

    他却轻快地在她眼前挥动着手指。

    “话虽如此,但从头到尾,我不知道你在这里工作,亦不曾收过半毛钱。”

    “可我确实付了钱,公子不信可以去查帐册。”

    “你付的钱全进了严府财库,我严公子本人可是分毫未取。”

    易言之,他还是要分她半数的收入喽?奸商。

    “倘若你没现银付帐也没关系,我可以让你用其他物品来抵。”

    “烤鲤鱼?”原来他是个如此贪吃的人,她这才发现。

    他两指一弹。“聪明。”

    她低喟口气。“公子,行事有所谓的天时、地利、人和。下厨亦同,如今,三者无一达成,你要的味道是不可能做得出来的。”

    “你不曾试过。”

    不必试她也知道,要找一个他饿了许久、又有人争着抢食、加上地热烘着鲜鱼的好时机谈何容易?

    而且“我为公子重新烤过鱼了,但味道仍然不同,公子应该还记得才是。”

    但,严公子却不是会轻易放弃之人。

    “再试一遍。”他开始利诱她。“只要你肯动手,一尾鱼抵千两纹银。”

    她摇头,办不到的事就是办不到。

    “两千两?”

    “记得公子并不爱日日重复相同物事。”

    “那的确很烦。”但前提得是,他已经腻了那些东西。而如今,他犹念着烤鱼的美味,自然不在此限了。

    “所以喽,公子何苦日日沈湎于过去?不如放眼未来,这天下间的美食何其多,并不只烤鱼一项。”

    “天底下美食再多,能入我眼的却屈指可数。”这倒是事实,凭藉严家的财势,可以说除了星星月亮太阳无法摘下来外,又有什么东西是他得不到的。珍馑佳肴他吃得多了,最终记得的却只有一尾烤鱼。

    “如果我保证可以让公子尝到前所未有的滋味呢?”她眼底闪出奸商光芒。本来是没打算坑他银两啦!奈何小朝催债催得紧,她也只能将脑筋动到严公子头上了。

    “前所未有的滋味?”这天底下还有什么东西是他没尝过的吗?他一辈子都在寻找新鲜,如今有这机会,焉肯放过?“你做得到的话,一件折抵千两纹银。”

    “一言为定。”幸亏他同意了,否则她怕又要将自己再卖一次。

    “什么时候开始?”

    她低头盘算了下。“再等三天。”

    三天够他闷死进坟墓里滚一圈,再爬出来了。

    “明天开始。”他说了算。

    “恐怕不行。”她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递到他面前。

    “卖身契?你把自己给卖了?”

    “似乎是的。”

    “一百两,好低的价。”

    “三天一百两,很高了。”

    他一双鞋都不只这个价。

    “一百两就一百两,你这张卖身契我买下来了。”他随手掏出一张百两银票给她。“你去把自己赎回来吧!”

    “这恐怕有点困难。”她指着卖身契下的落款让他瞧清楚。“买我的是衙门。”

    他这才注意到知府大人的印监。“衙门买你做什么?”

    “他们需要一名反应快速、胆子够大、死了也不会造成太大震撼的年轻姑娘当饵,去钓一个采花贼。”

    “所以找上你?”他摇头。“这个知府大人一定没睡醒。”

    “公子认为我不符合上述条件?”

    “不,你完全符合。”

    “既然如此,为何说知府大人没睡醒?”

    “我问你,采花贼若盯上你,你要如何向埋伏的官差示警?像这样掏出文房四宝,慢慢地磨墨写字,再用飞鸽传书,请官差过来逮人?”他的嘴一定抹了砒霜,好毒。

    “有关这点,山人自有妙计。”她却不在意,兀自笑得开怀。

    他的好奇心不觉被勾起。“妙计吗?这倒有趣。”

    “公子有兴趣玩玩吗?”

    “同那些官差一起埋伏,静待好戏上场?”他对看戏和演戏都有兴趣,但可惜,他厌恶等待。

    “埋伏有什么好玩的?当然要实际参与才有趣。”

    明知她在拐人,他还是心甘情愿入了毂。毕竟,哪个人在漫长一生中有机会被拿来当成钓采花贼的饵?

    这么新鲜的事不干,他就不是严公子了。

    严公子这一生可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被扒光衣服,强压在床上。

    而且,压倒他的男人长得比一头猪还难看。

    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

    他缓缓回想,应该从三天前开始说起

    近三个月前,京城出现一名采花大盗,每三、五天便犯一次案,还专挑人家夫妻一同外出的时候下手,绑住一个,叫另外一个亲眼瞧着恶棍干坏事。

    这样的罪行简直令人发指。

    但这恶徒来无影、去无踪,衙差数次男扮女装试图引诱采花贼注意、下手,却屡屡失败。

    不得已,知府大人将脑筋动到一般百姓身上去了。

    正巧,戴祸水为了赚钱,趁着严公子外出谈生意时上街头卖艺,偶尔还到怡情坊弹琴。没办法,小朝催债催得紧,恰巧严公子最近也忙,没人管她,她还不加紧脚步赚钱?

    那一天,偶然被知府大人瞧见她表演杂耍,发觉她模样清丽、胆量也足,虽然口不能言是有些缺憾,但瑕不掩瑜。

    双方几经讨价还价,议定由府衙出资一百两银子,聘请戴祸水扮成一名外地来的落难小娘子。

    本来,知府大人还要再找个人扮戴祸水的相公,让他们更符合采花贼下手的条件。

    却巧了,戴祸水拉来严公子凑热闹,两人在一番易容后,变成家乡闹乾旱、上京依亲的落难小夫妻。

    由于不知亲人确切的住址,所以两夫妻成天在街上转,逢人便问有没有谁知道做面具的李老先生?

    第一天,他们走得两条腿险些断了,一无所获。

    第二天,倾盆大雨打得人肌肤生疼,他们平白得了一天假。

    最后一天,严公子和戴祸水才出门,一名小乞丐撞过来,他马上按紧怀里的钱袋。这种偷钱方法他见得多了,才不会上当。

    只是他作梦也想不到,歹徒觊觎的不是他的钱、也不是貌美如花的戴祸水,而是他,严公子。

    他被小乞丐莫名其妙撞了一下,腰间顿麻,像是中了什么麻葯。

    紧接着,他全身的力气被抽光。

    但他的意识却是清醒的,他看见一个肥得像头猪的男人靠近,跑起来身上的肉一抖一抖的,满头大汗,那模样要说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戴祸水一见情况不对,也算义气,二话不说,扛起他的身子就跑。

    严公子对她的作为是打心底感激,只除了一点“你一定要拖着我的脚跑吗?”

    回答他的是“咚”一记闷响,他的脑袋撞到了路边凸起的石砖。

    继力气之后,严公子再度丧失了意识。

    然后,也不知睡了多久,当他再度清醒,他已经变成一条砧板上的鱼,任人宰割了。

    而戴祸水则四肢被绑,再加上一条大铁链拴在对面的柱子上。

    她焦急的目光锁着他。

    他很想将身上的猪踹下地去,只可惜,他才清醒,浑身无力。

    那只猪正在吻他的额。他承认自己生得丰神俊朗,人见人妒、鬼见鬼愁,但不必连只猪都来凑一脚吧?

    “美人,你醒了。”采花贼似乎很高兴,吻得愈加快活。

    严公子心里那股气啊,委实快变成岩浆喷发出来。

    “那些钓鱼的人呢?”他咬牙问戴祸水,还得不停闪躲采花贼的吻。真是太没道理了,饵都快被吃乾抹净了,钓鱼人怎还不出现?

    她眼珠子上下转了几圈,不知道他是否能够理解她的眼神。

    “没跟上来?”他猜。

    她摇头,果然,要以眼示意是不可能的。

    “被摆平了?”边说,他脑子里拚命转着逃出生天的办法。“喂!你住手!”在采花贼的手要伸进他的衣襟时,喘吁吁地叫着。真想一脚踢死这只肥猪,如果他有力气的话。

    戴祸水又摇头,心里叫着,衙差全被引走了,这恶贼有同党啊!

    可严公子又不是她肚里的蛔虫,哪能次次猜准她的心思?

    不过现下他也没心思再猜下去了,因为肥猪吻完他的额,正改向眼睛进攻。

    这只该死的变态猪,不说是采花贼吗?那侵犯他这枝草做什么?

    莫非他们被知府大人骗了,其实这根本是名“采草贼”只是怕将实情说出,会扰得民心不安,所以才说谎。

    但偏偏陷害到了他。

    若有幸逃出生天,他一定要找知府大人好好算算这笔帐。

    “喂”肥猪吻上他的鼻,他的口气比茅坑还臭,转瞬间,严公子已经被薰得差点断气。

    他努力运行那一身用钱买来的内力,试图挣脱桎梏,却毫无效果。难怪大朝老说他的武功中看不中用,毕竟不是自个儿练出来的,使起来就是不顺心。

    他脱身不得,眼看着恶贼偷袭的目标就要转向他的嘴

    救命,谁来救他啊?他只能在心底大喊。求救的视线不期然转向墙角,戴祸水被重重铁链绑成粽子一颗,一副就是自身难保的模样。

    不过她服装完整,半丝发未乱,情况还是比他好太多。

    她有没有可能救他呢?他拚命地以眼神向她示意。

    但可惜,她手脚无法动弹,行动彻底受阻,唯一自由的嘴唉,她是个哑子,连呼喊都无能为力。

    看来他只能想办法自助。

    “滚滚开”有气无力的声音断断续续、不具半丝威胁性,倒有几分爱娇。但他绝对不是在撒娇,实在是身上的人太重了,压得他几乎断气。

    “呼呼呼美人你叫得我好销魂”肥猪人长得丑,声音更难听。

    严公子脑猴的神经绷断一根。

    “马上放开我否则”未完的恐吓被吞入一张充满恶臭的嘴里。

    严公子忍无可忍了。

    墙角的戴祸水隐约瞧见一串火花自他周身迸出。

    下一瞬

    “大朝”怒火冲断理智,却也冲来了一身蛮力。严公子一边踹着身形最少比他大上三倍的“采草贼”、一边放声大叫。

    “你马上给我出来,大朝!”他被压得全身骨头都要散了,这头色猪到底有几百斤重啊?

    “啊!你摸哪里?滚”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严公子“贞操”几乎不保的时候,一道巨大的身影像颗炮弹般轰碎墙壁、直冲了进来。

    是大朝,严公子身边那位高壮威武的女护卫。

    她一出现,马上赏了“采草贼”一道指风,封住他的穴道。

    严公子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大朝却皱起眉头。“公子,这与我们之前议定的条款不合。”她是护卫,专司解救严公子小命,至于“贞操”这等东西,不在她负责的范围内。

    严公子慢慢爬离歹人的威胁,气喘吁吁说:“我额外付费。”

    “多少?”

    “一百两。”

    “公子的贞操只值一百两?”

    “不,这一百两不是要你救我,是要你将这浑球吊起来。吊一条蠢猪一百两,很优渥的工作。”这就是谈生意的诀窍了,张嘴能说文与武,是是非非由他论。

    虽然不太同意他的说法,但大朝毕竟不是口舌伶俐的人,寻不出破绽,她只得颔首。“这倒也是。”

    “那就麻烦你了。”严公子对她比个请的手势。

    大朝抽出腰带捆住恶人的腰,正准备将腰带往横梁抛去时

    “慢!”严公子阻止她。“我要的不是这种吊法。”说着,他解开捆住色猪肥腰的腰带,将那结缓缓往他胯下移去。

    腰带最终在采花贼的下体缠上厚厚一圈。

    “给我吊上去。”严公子挥手下令。

    房内二女同时瞪凸了眼珠子,这堪称天下第一酷刑了。

    骇得京城里人人自危的采花贼终于落入法网,居然是城里有名的张善人之子。

    这张公子本来也是个眉清目秀的可爱男孩,十岁时给一场斑烧烧坏了脑子,张善人怕他让家里人丢脸,便一直将他关在柴房里,一关就是二十年。

    直到三个多月前,一日,张家厨娘烧饭时不小心翻倒热油,引发大火,张家上下一时乱成一团,张公子也乘机逃了出来。

    本来他也只想四处瞧瞧,没要作乱的。

    谁知人人欺他痴傻,又是骂、又是打的。

    偏他又二十年不曾出过家门,这一出去便忘了回家的路,给人揍得半死倒在路边,幸亏一窝子乞丐瞧他可怜,将他拎回破庙,偶尔灌点米汤,总算也捡回了一条小命。

    不过他从小就被扭曲的心灵,却变得更为偏激了。

    伤愈后,他第一回出庙门,又遭一对小夫妻羞辱,愤而搂了那小妻子奸淫,犯下了第一桩罪案。

    而开了先例,往后也没有什么是不能做的了。

    加上有一窝子乞丐基于同情暗伸援手,张公子开始对过去折磨他的人复仇。

    因此,这回的采花案中,有半数以上与张家扯上关系。至于另外一半,那就视张公子当天的心情而定了。

    饼去情况未明前,人人只当张家运道不好。

    如今,真相大白。原来张公子是在报他被关二十年的仇。

    只是在遇到严公子与戴祸水之前,他下手的对象一直是女性,却不知这回为何换了目标?

    “公子,你知道那姓张的为何将戴姑娘捆起来,反倒对你下手吗?”在报告完长长一落结案的详情后,小朝忍不住开口提问。

    “我又不是猪,怎么知道蠢东西的脑袋里都装些什么废物。你想知道干么不自己去问?”严公子没好气地送过去一记白眼,边揉着后脑勺的肿包。

    那日姓张的在他身上留下的恶心气味,早在百花膏的芳香薰陶下,半丝不剩。

    倒是戴祸水好心拖着他一起逃命,撞得他满头的肿包至今未治,一碰就疼。

    “但张公子已经死了啊!”他想不死都很难吧!且不论张公子的庞大体型,换成一个平常人,下体再坚强也不可能承受得起一个人的重量,那简直比入宫当太监的阉刑还凄惨。张公子被人用那种方式吊在梁上,三个时辰后待官差赶到、解人下来,尸体都僵得像枝棍了。

    可也没人敢追究张公子的死,毕竟动手的人是严公子,他还有个封号叫“布衣侯”

    当然,也没人知道张公子舍戴祸水而就严公子的原因,除了在场逼供的严公子和大朝外。

    严公子是不会说的,而大朝嘛有足够的钱,她可能会说,但也只是可能。

    “你可以去挖尸、鞭尸、碎尸,使尽一切手段从死人嘴里问出答案。不过若要问我”剩下的话以一阵邪笑作结。

    好无聊的玩笑,小朝皱了皱眉。“我去问戴姑娘。”

    “她不晓得。我在用刑的时候,她被绑得像颗粽子丢在另一头,所以她应该是听不见答案的。”严公子深刻建议他更改騒扰目标。“不过事发时,大朝就站在我身边,帮我将人吊上横梁。所以你有什么问题不妨去问她。”

    小朝回给他的是一串冰冷苦笑。

    “与其去问大朝,我不如去鞭尸。虽然同样得不到答案,但起码尸体不会揍得我满头包。”而大朝铁定会打得他三天下不了床。

    “那你慢走,不送。”严公子赶人。

    好没良心的王子。

    “公子,你休养了三天,也该开始工作了吧?酒铺的李老、茶铺子的柳长、葯庄的王管事,还有”

    “不必有了。”严公子挥手打断他的话。“叫他们再等三天。”

    “他们已经等了三天,等不下去了。”

    “等不下去就把李老调去边城放牛、柳长出海去寻找好茶、王管事先将玉玲珑这味灵葯找出来再说。”

    “公子,你在要人吗?”

    “你终于发现啦?”严公子皮笑肉不笑地。“出去。”

    小朝一向自喻为俊杰,所以他很识时务。

    “是,公子。”再怎么无奈,他还是委靡不振走了出去。

    小朝前脚离开书房,大朝后脚跟着进去;事先没警告,人到严公子跟前了,当然也不会做报告。

    正沈思中的严公子被她吓了一跳。

    “我以为你最少会出去混个十天半个月才会回来。”他这护卫什么都好,武功棒、模样佳、能文又能武,真是打着灯笼也挑不出更好的了,偏偏性子太差,还老爱违逆他。

    偶尔严公子会想,世上怎会有大朝这样的姑娘?

    她爱财如命、视酒胜爹娘,独独将他这主子瞧得比块烧饼还扁。

    她对他毫不尊敬、更不畏惧。虽然领他工资、保护他的性命,却从不主动出手救他,总要等他被整得半死,开口求救,她才会伸出援手。

    记得第一回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是别人家的护卫,也是这副死德行,教严公子看得哈哈大笑。

    可一将她请回家,他马上体会到亲身参与“演出”的苦楚,那绝非旁观者可以了解。

    想想自己真犯贱,花了比一般护卫高十倍的价钱,却请了个只肯保护他小命,不愿守卫他体肤安全的家伙。

    打大朝入严府起,他不知被暗算过多少回,刀伤、剑伤、毒伤样样挨过,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还活着。

    但是

    她若同一般护卫般,像只老母鸡对他跟前跟后那可无聊毙了。所以说,他的爱玩造就了他日后的一切苦难,纯粹咎由自取,怨不得人。

    大朝对严公子的问话,只回以一记无趣的眼神。

    “反正查不出戴姑娘的底细,不如提早回来。”这是一个天大的秘密。当日,张公子在酷刑逼供下招出,他舍去貌美如花的戴祸水而就严公子的原因是:他本能地认为,接近戴祸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相比起来,严公子无害得多。

    加上,严公子好漂亮,是张公子见过最漂亮的男人。

    这番话要流传出去,十成十要笑掉全兰陵国人民的大牙。

    人人避若蛇蝎的严公子,居然会被当成是一颗好吃的软柿子。

    而且,这种情况还是在他与一名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口不能言的哑巴姑娘相比下得出来的。

    严公子恨不能一头撞死。原因不是戴祸水来历成谜,而是,他被一枚低能蠢蛋当成一个美丽可欺的善人了。

    天底下,他最厌恶的辞句莫过“善人”二字了。

    做好事做到人尽皆知恶。

    他倒希望自己恶名远扬,最好是人见人怕、鬼见鬼愁。

    多年来,他一直努力达成心愿,成效也颇佳,直到张公子毁了一切。

    于是他开始好奇,戴祸水究竟有何不凡之处,能让一名恶名昭彰的淫贼一见胆寒?

    所以,他花了千两纹银请大朝调查戴祸水的底细。

    “一点消息也没有?”他不敢相信。

    “戴姑娘说的身世都是真的。”大朝说,又叹了口气。“但也全是假的。”这是她接过最难缠的工作,害得她连偷懒去喝几坛酒都提不起兴致,早早赶了回来。

    “大朝,你今天没喝酒?”

    “我已经三天没喝酒了。”

    “难怪你神智不清,去喝个几坛再来说吧!”

    “就算让我在酒池里浸个十天半个月,我的答案还是只有一个戴姑娘从头到脚,就连一根头发都诚实无伪,但却也不值得信任。”百分百的矛盾,却是再真不过的事实。

    深明大朝不爱说笑的个性,严公子开始深思她的话。

    “那么你说,她哪个部分是真的?哪个部分又不值得半分信任?”

    “戴祸水出生林县,家境小康,是家中独女,自幼饱受宠爱,直到一场大水令戴家家破人亡,她流离失所。那年,戴祸水六岁。”

    真是十分辛苦又精彩的人生啊!“然后呢?”他问。“没有亲友收养她?”

    “有。她最少在十户人家里轮流住饼,却都不长久。她十岁那年,终于离开表舅父家,四处流浪。”

    “一个十岁的小孩想必很难谋生吧?”

    “别的小孩也许如此,但戴姑娘却有一项非凡本领,为了适应不同的环境,她可以把自己变成世界上任何一个人。”

    “易容?”话才出口,他又否定了答案。“不,容貌的转变并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彻底变化,除非”他心底浮现一个诡异的念头,究竟在他面前的戴祸水是谁?而真正的戴祸水又是何许人?“有查出她改换过多少身分吗?”

    “二十七个。其中十五个,是她本人在街上将自己卖掉而改换的身分,或为人婢、或做妻妾、或代嫁、或入青楼等,千奇百怪。”说到这里,大朝真忍不住要佩服戴祸水了,竟能扮龙像龙、装凤似凤。“而另外十二次则是有人慕名而来,重金聘请她去完成某些任务。在这中间,她曾习武、学医、跳舞、卜卦、唱歌据说她的歌唱得很棒,可以说是集百艺于一身。但当她离开学习那项技艺的地方后,她再也不曾施展过那些技艺,其禁绝程度仿佛她不曾学过那些东西一般。”

    所以说骨子里的戴祸水比他严公子更厉害百倍喽!那就难怪那个臭采花贼不敢动她,反而朝他下手了。

    “不过她为什么要禁绝那些技艺?”

    “不知道。”大朝想了一下。“但我有听到一项传言,戴姑娘是很饮水思源的人,所以当她离开传授她技艺的人或地时,她会把那项技艺还回去,再不使用。”

    “技艺这玩意儿学了就深入骨子里了,还可以还吗?”

    “听说一开始是有人以此挟持她,逼着她非还不可,否则便是忘恩负义。可是”大朝摇了下头。“我也不认为这种事做得到,所以我并不相信这项传闻。”

    但眼下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戴祸水,确实平凡如普通女子。别说动武了,她连口都不开,这是表示,她永远都不会再展示那非凡的歌艺了?

    那未免太可惜了,严公子觉得好遗憾。

    “也罢,她的来历太过离奇,非一时片刻可以查得清,慢慢再说吧!现下我倒有兴趣知道,袁青电是花了多少银两请她来讨我欢快?”戴祸水身价这么高,肯定花去袁青电不少钱吧!他猜。

    这个问题非常有趣,大朝笑了。“一两银子。”

    “一一两银子。”严公子怀疑自己听错了。

    “据闻,这是戴姑娘接过最便宜的任务。”至于为什么收费如此低廉,她就不知道了。

    这么说来,哄他开心是一件异常简单的工作喽?“所以我说嘛!并不是我个性不好,成天吃饱没事喊无聊。事实是,太阳底下本就没新鲜事,除非有人创造来给我看。而我的要求也很低,只要天天换花样,我会比一只小猫更无害。”而且保证更可爱。

    大朝的回答是给他一个白眼,然后,转身离开。

    行到房门口,她想起什么似地丢下一句。“根据过去经验,戴姑娘从未在固定人家里待超过三个月。”

    咦?算一算戴祸水进严府也有两个月了,换句话说,她留在他身边的日子只剩一个月喽?那她之前干么千方百计要他手令留在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