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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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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全是坑洞造的孽!

    台北的街道,要是能维持三公尺没坑洞,就算高级路段了。

    偏偏芯美没这么幸运漆黑的天空、故障的路灯,为了闪避一个大凹陷,她急速调整方向撇向右边,无巧不巧的,后头竟然有辆车。

    震耳欲聋的喇叭声,乱了芯美的阵脚,一闪神,来不及反应,她还是逃不过这个小劫难。

    虽然只是个轻微的擦撞,技术不佳的芯美还是重心不稳应声贴了地,她的kittyvino,则是朝前滑了一公尺后停下来。

    “小姐,你有没有怎么样?”肇事的车上有人跳了下来,冲过来轻轻拍她:“你有意识吗?

    ““妈的!”先是惊愕,确定自己并无大碍后则是盛怒,芯美忍不住在心中一阵咒骂。想想这样还不够,若只是暗自不爽,难消心头之恨,于是瞬间坐起来,伸手拉开系在下巴的系带,取下安全帽。

    “喂,你会不会开车啊?”她似乎完全忽略了伤势,无论如何,一定挣回这口气。“叫警察来!”

    “小姐,谁的错是次要之事,现在最要紧的,是你有没有受伤”他蹲下来挨进她。“我先送你上医院检查,好吗?”

    “我没事!快去叫警察。”即使对方看来是个仁人君子,芯美还是没好气,毕竟,出车祸本来就是走了霉运,更何况是被撞?所以,她不管怎样,都要好好出这口鸟气。

    “小姐,你在流血耶”他蹙紧了眉,盯着芯美的膝盖,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面纸递给她。

    “快,先擦拭一下,压在上面止血。我这就送你去医院”

    见他完全不把她的命令放在眼里,她不由得怒火中烧:“喂!你是耳聋吗?我叫你”“叫警察是吧。”这次他倒先抢了话。“小姐,求求你脑筋清醒点好吗?是你的生命重要,还是钱财重要?若你要我赔钱,看多少,我都赔给你!但我不想因为拖延送医时间而误了你”看他话说得干脆,芯美的气也消了一半。只是,总觉得他太狂妄了些,什么多少钱都赔,好听话谁都会讲,搞不好这是他的诡计,想藉此改变现场、消灭证据。

    “但是,没有警察,没做笔录,到时候要赔也不知道要赔多少啊”既然伤势不重,她决定跟他周旋,进一步确保自己的权益。

    “看来,你的意识真的满清楚的喔。”他扶她站起。“还能走吧?先上我的车。”

    “干嘛上你的车?”被他搀扶着,芯美居然有种与敌人共舞的感觉,必须勾心斗角、处处提防对方的计谋。

    “送你去看医生啊!”他还是那句老话,见她狠狠瞪着自己,他才又改口:“好,就算你伤得不重,不需去医院,至少先上我的车坐一下吧,不然,难道你要窝在大马路上表演吗?”

    好啊,这个臭男人,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芯美却一个笑也挤不出来。暗忖着:他说的也不无道理,干脆就先顺他意,以免万一他丧尽天良驾车逃逸,她也追他不及。待在他车上,以静制动,似乎也是个不错的方法。

    “你等等。”搀着她在前座坐好,他上前扶起芯美的机车,将它推到他车旁。

    shit!芯美几乎痛骂出声

    街灯下,她努力搜寻着车体的损伤。

    多么期盼她刚买不到半个月的爱车能够毫发无伤、全身而退。然而,车侧的残缺kitty图案教她一阵心灰意冷

    今天真是衰到家了!

    原本是高高兴兴地完成拖延了三个月的小说稿,等不及到明天才付邮,所以不厌其烦飙来台北邮局,想利用它二十四小时的服务,早寄早了一桩心事。岂料,竟发生这种鸟事!

    突然觉得自己被上天摆了一道,不,说是被这男人摆了一道更妥当。

    小说才刚寄,能不能被采用、拿不拿得到稿费都还是个未知数,她的荷包却先遇上了劫难。

    尤其当芯美看见爱车的擦痕时,这口气,她怎么也咽不下去。专注着爱车的损伤,突然间,她才意识到他正做的事他在破坏现场?!

    好一个奸诈狡猾的小人!芯美不禁在心中咒骂起来。但是,一切都已无济于事。谁让她只顾着心疼机车,竟忘了小心提防小人、细心维护自己权益?这下,即使叫来警察,又有何用呢?

    “现在要怎么办?”他没察觉芯美的阴阳怪气,开车门进来便问。

    “什么怎么办?”芯美恶狠狠地瞪着他,像要吞掉他似地。“还能怎么办?”

    “我看,还是送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好了,免得到时出了什么问题麻烦就大了。”想必他没弄懂芯美发怒的原因。“去你的头啦!”芯美顾不得风度,吹胡子瞪眼睛地噼哩啪啦吐出一堆怨言:“你倒聪明,趁我不注意移开车。这样,警察来了也弄不清楚,你就不用负责任了是吧?你想得美,别以为我好欺负,我可没那么笨!”

    “小姐啊,我拜托你好不好?”几乎快被眼前这个番婆弄疯了,摇摇头苦笑一声,他皱着眉说:“我不是已经说过了,你有什么损失,我全盘负责吗?自始至终,我就没要逃避责任的意思,如果我是那种人,事情一发生落跑就行啦,为何要陪你在这耗,还得忍受你的脾气?

    “哈,忍受我?!笑话,我才受不了你呢!芯美在心中暗骂。

    “所以,你先别管赔偿的事嘛”他用一种恳求的语气说。

    “怎么能不管?!”芯美不以为然,她对这男人,还是一点信任感都没有,一咬牙,终于和他杠上了。“如果你不是要逃避,为何打死都不叫警察?这不是居心叵测吗?”

    “噢!小姐,我真服了你,你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行不行?”他笑得很勉强,像要解释些什么。

    好啊,这个时候居然有兴致说成语,还指桑骂槐说她是狗!芯美简直想拿个大榔头给他重重一记!她怒火中烧,脸上是一阵青一阵白,无奈咬牙切齿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的目的,不就是要我赔偿损失吗?这我也答应你了啊,而你口口声声要叫警察来评理,你仔细想想,叫警察又有什么用?人一来,发现你的车正躺在快车道‘禁行机车’的字上面,你说他会不会站在你这边?”

    他分析得头头是道,却教芯美恼羞成怒。

    “既然这样,我们都有错,干脆我们各自处理自己的损失,就当作没发生这事好了。”语毕,她跳出他的车,虽然因为膝盖的擦撞伤而显得微跛,她却赌着那么一口气,倔强地跨上她劫后余生的爱车。还好,一如往常地发动了这证明她的车还满争气的,一点皮肉伤不算什么。

    一咬牙,她头也不回,不加思索便加足了油门朝前奔去,恍若脱缰野马,她要尽早远离这个鬼地方、远离这个讨厌鬼。

    讶异她的反应,他根本来不及阻止她。

    不住叹了一口气,唉,不可理喻,番婆就是番婆。

    印象中女孩子开车技术令人捏一把冷汗,他今天才知道,原来女孩子骑车的技术也是一样逊。

    迟疑了一会,基于心中隐隐浮现的责任感,他踩下油门

    回到民生东路的租处,芯美在骑楼停好车。藉着商店的灯光,她仔细检视了一下爱车的伤势值得庆幸的,除了右侧车身多了几处擦痕,kitty也被毁了容以外,其它似乎都安然无恙。

    气呼呼地上了楼,芯美甩门的力气不觉较平常多了几分。

    来到镜子前面,芯美见到自己面色死灰、下颚紧抽着,但她并不清楚自己的这样表情,是因为膝盖上刺痛的伤,还是因为心中那股忿忿不平的恶劣情绪。

    走进浴室,芯美小心翼翼脱下腿上的牛仔短裤,以免它摩擦到伤口。她低下头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身上的除了左膝上的一块瘀青和擦伤外,只有左手肘破了一点皮。

    嗯,说起来这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芯美不禁回想起,要是自己摔车后,后头又来了辆闪避不及的车那她现在头上铁定已经长出一个光圈、背后长出一对翅膀,缓缓往天堂上升了。

    担心伤口碰水的那种锥心刺骨的疼痛,芯美三两下冲好澡,挑了件短睡袍套上,正想走进房间,肚子突然咕噜叫了起来,提醒她今晚为了赶稿而亏待了自己。

    好饿!要是捱到明早,那一定难过死了,而且弄不好会胃痛。本想把稿子寄出去后到附近买碗蚵仔面线解解馋,谁知道被那男人一气,竟连皇帝大的事情都忘得一干二净,只想甩开一切乌烟瘴气逃回家里。这下子好了,肚子开始不安分地抗议,犹豫了一下,芯美决定还是到楼下便利商店买碗泡面填肚子。明知道吃消夜会胖,她还是豁出去了。

    转身正要进房换衣,这时门铃响了,她困惑地朝门望去。这么晚了,有谁会来呢?不可能是房东啊,芯美记得上礼拜才缴了房租呢!还是妈妈或妹妹?这也不对啊,他们没理由连夜从屏东上台北给她一个惊喜吧!不然,难道是歹徒?突然间。什么夜洗民宅、劫财劫色等不吉祥的字眼一古脑涌入脑海中。芯美瞬间僵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直到门铃响了第二声。

    不行,虽然余悸犹存,还是得去瞧瞧,总不能任由门铃响一夜吧。

    深吸一口气,芯美打开木门。喔,真是见鬼了!阴魂不散。她忍不住在心中暗骂一阵。

    “你来做什么?你最好别轻举妄动,我随时会报警喔!”不清楚他的来意,芯美只好先来个下马威。

    “小姐,你可不可以别像只刺猬一样,非得把人逼退不可呢?”他陪着笑,有点委屈地说:

    “我和你隔开一道门,你说我能怎么样嘛?你没问我来意,就这么凶巴巴的”

    “那你说,你来做什么?”芯美气急败坏地打断他的话。

    “我想,不管怎么样,都是我撞伤你的。虽然你不计较,但我不想欠人情,即使陌生人也一样。所以,我觉得有义务来看看你”不自然的笑意在她唇际闪动,或许,她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太没风度了些。但是高姿态摆久了,一时间也拉不下脸来,她只是语气听来缓和一些。“我没事,谢谢关心。你请回吧!”说完,她急着想关上门。

    不知怎的,她还是扭怩不安,疑心生暗鬼,总觉得无法轻易相信这个男人。

    “唉,等等!”他赶忙阻止她,语气仍是一派温和。“我想,遇到这种事,你一定吓坏了,我不知怎么向你表示歉意才好,而且而且你一直拒人于千里之外所以,我替你送来一包猪脚面线,给你压压惊,算是向你赔罪”

    呵!这人可真细心!这年头还有这样的好事,天都要下红雨了。

    “猪脚面线?!”芯美终于笑了,但突然一个念头窜起:防人之心不可无。瞟了他一眼,随即又疑心地问:“可是,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坏人,或许你在里头掺了葯也不一定”

    “掺葯引拜托喔,”他皱着眉猛摇头,苦笑地说:“看我的外表也知道我不是那种小人好不好”“知人知面不知心。”这男人的表情,让芯美也忍不住想笑。

    “好好好!小姐,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吃了东西,有什么事,欢迎你来找我,我一定加倍偿还你。”

    “唔”芯美还在撑,虽然打从心底已经决定接受他的好意。

    “喏,拿去啊!”他诚恳地从铁门镂空处递上名片。“相信我,我是个勇于负责的人,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ok?你就看在我的好意,接受吧。”

    “巫丰群。”芯美念出他的名字,脸上已经不再有质疑。

    “没错。”他点点头,抬起手上饱饱的塑胶袋在芯美眼前晃晃,香气瞬间从门缝间钻了进来,挑动着芯美的辘辘饥肠。

    “好吧。既然你坚持,我就收下,谢谢。”因着矜持,芯美刻意让道谢的音调平板无波。把门打开一点点,只容许塑胶袋进来,随后又无情地关上门。

    “嗯,小姐,还没请问你贵姓大名?”

    “你没必要知道吧。”虽然芯美对他的成见几乎已经消失了,但还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喔。”他的神情,似乎有些不甘。这也难怪,在社会上打滚了几年,凭他英挺的外表、无碍的口才,只要他要,几乎没一个女孩能抗拒得了他。岂料,就在今天,就让他遇上了这样一个难搞的女人。

    没关系,来日方长。如果这女人是孙悟空,他就是西天如来,还怕她会嚣张跋扈地逃出他的手掌心?他如是想。“晚了,我要休息了。”芯美暗示地下了逐客令。

    “好吧,我也该走了,还有事要忙,改天我再来看你。”语毕,他连声再见都没有,自顾自便转身下楼,头也不回地。

    “嗯,怪人!”

    轻轻嘀咕了一声,芯美关上门,手上香喷喷的食物惹得她快控制不住口水。将他的名片往桌上随手一丢,以最快的速度安排好碗筷,迫不及待享受起来。不到一刻钟,保丽龙碗就见底了。

    哀著有些鼓涨却舒服万分的肚子,芯美觉得今天也不能算是真的“衰到家”至少她“到家“后,一切事情都还差强人意。

    想到这儿,不由得憨笑起来。嘻!什么夜洗民宅、劫财劫色咧,自己这么恰北北的,别人没被她欺负都要偷笑了。一定是自己小说写多了,想象力太丰富,甚至还有一点“被害妄想症“,才会这么神经质。

    吃饱了,平心静气想想,其实今天会发生这种事,双方都不是有意的,何苦对人家这么不留余地,非得扯着脸弄得势不两立不可吗?

    包何况,人家那么自始至终都是那么诚心,而她竟得了便宜还卖乖,老臭着一张脸,仿佛想把人家吃了一样。多亏对方不跟她计较,不然,要真碰上个恶人,铁定吃不完兜着走。要想全身而退,更是难上加难,哪还容得下她耀武扬威地撒野?

    想到这儿,她开始觉得愧疚。

    瞥见桌上静静躺着的名片,芯美倾身拾起它,又把他名字默念了一次。

    嗯,公关公司经理,应该不是个小角色。不自觉回想起这个人,忽地才发现,若是抿去自己的私心和成见,他倒不失是个温柔、迷人的男人。

    咦?常芯美啊常芯美,你脑袋也被撞昏了是吧,竟然什么不好想,居然想着那个自己刚刚差点跟他撕破脸的人?!

    拿了瓶优碘葯水,轻轻拭着膝盖上的伤,一阵痛彻心肺的惨叫,芯美龇牙咧嘴地丢掉棉花棒。盯着上葯后的腿,仿佛在膝盖缝了个补钉,难看死了!芯美忍不住气愤地哼了一声,暗忖:巫丰群,要是这猪脚面线真有什么不对劲,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拿了块纱布覆上伤口,虽然知道这样不易接触空气,不太容易结痂,但是,这也是不让它再次被外物摩擦到的唯一方法。等一切安置妥当,芯美才突然想到,整晚又是赶稿又是奔忙的,竟忘了她的宝贝哈士其还在宠物店,哪有这种主人把狗送去美容这么久的?

    打了通电话,一连串的嘟嘟声不绝于耳。抬头看时钟,凌晨十二点十分了,想必已经打烊了吧!唉,都怪自己,粗心大意的,把狗狗丢在那儿过夜,想到就好自责。睡一觉,明天宠物店一开,就要把它接回来。

    躺上床,芯美睁着眼呆滞地望着天花板。怪哉,明明应该觉得疲惫呀,为何脑中的细胞却像被鼓动了一般,天南海北运作个没完。

    真是职业病!芯美喃喃自怨。才刚交完稿,现在灵感又来了。

    不过,哪有作家会嫌灵感多的呢?思忖至此,她纵身弹起,回到书桌前点亮台灯,打开电脑。黑暗中的光晕像在播送着灵感的种子,源源不绝。她的思虑分明,心灵澄静,纤纤长指在键盘上快速飞掠,将脑海中的一幕一幕诉诸文字,赋予它们生命力。

    约莫到了凌晨一点半,芯美的大纲于焉完成,明天一早,接回在宠物店待了一夜的chocolate今后,就可以动笔写书了。

    自从一年前开始写稿后,芯美就深深迷恋上这种感觉制造书中人物,进而了解他们,为他们编织新鲜有趣的故事,藉着他们,也可以抒发她的梦想、创造她的希望这也是芯美愿意离乡背井,辞掉离家近的工作,远道上台北打拼的原因。朋友常问她,待在南部也可以写稿啊,为何一定要只身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他们当然不了解,台北这个大都会,有挑战、有刺激,对她的写作生涯,才会有帮助;更何况,她也不想待在那个家

    那个到凌晨三点,都还有酒鬼打搅的家。

    俗话说:平时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然而,比较起来,她反而不那么怕鬼,她怕的是那个老喝得醉醺醺,半夜回来把家里闹得鸡犬不宁的酒鬼老爸。

    因此,她宁可搬来台北,远离那个讨厌的人。

    而她追求的新生活,的确如她所愿,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灵感来时写写书,缺乏灵感时或许出去找找刺激、谈场恋爱,一切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中

    必上电脑,她的手指有些酸疼,应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打开窗,外头的月色皎洁,夜晚的风中有着春天乍暖还寒的气息。

    轻轻钻进被窝,幻想着明天拥抱chocolate的快乐,慢慢地,带着笑进入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