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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鲜奶油吗?如果只是鲜奶油,为什么在奶油的味道里,会有香草的香味?
还有蛋糕体的部分,不但带点清新的茶香,连口感都不太像平常吃习惯的“戚风”而是介于绵密的“戚风”和松软的“海绵”之间的的
早上十点多,范聪美正小口小口地吃着昨天晚上从“华冠”买来的慕斯,那食物在嘴里滑动,不但入口速溶,更在转瞬间征服了她的味蕾。
“mei,lisa姐让我们上班吃东西已经够宽容了,没想到你居然吃得这么慢,太明目张胆了吧!而且还只是一块小小的蛋糕,怎么像在啃金子一样?”隔桌的同事实在看不下去了,好心提醒她。
“嘘”
生怕那种享受的感觉跑掉,范聪美还要求同事别打搅她,直到她吞掉最后一小口,还用叉子将散在塑胶膜中间的碎屑集中起来,然后一举戳起送到嘴里。
“呼,品尝完了。”满足,真满足,慕斯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真是高超。
“哪家的蛋糕呀,能让你吃得吐大气?”
“哪家?不就是华”
话没说完,心里却起了一堆疑惑。这可不是她每星期都要吃两次的华冠鲜奶油慕斯吗?怎么今天吃得这么战战兢兢,和以往单纯填肚子的吃法相差这么多?
动动嘴巴,寻找舌间的余韵,同时回想那块慕斯的样子。两片蛋糕夹着一层疑似有香草味的奶油,表面仅仅平抹着一层毫无装饰的鲜奶油,它甚至连一点波浪或纹路都没有
“华什么?”
“华冠,我家附近的面包店。”微扬起唇角,她笑老人胡涂的记性。幸好这蛋糕味道实在,要不然谁买到这块肯定抱怨!
“就你平常吃的那一家啊?都吃几年了还能吃成这样,真有你的。”同事又糗她。“对了,这是你专刊要跑的地方,我看你一个人忙不过来,所以帮你大概整理了一下,你书后面的索引要用可以用。还有,你早上就先过去‘东厦’吧,那里的人已经帮你联络好了,十一点整,给半小时,别迟到了。”
“东厦”是家新饭店,属于四颗星等级,对读者来说算是新鲜点的,第一次采访总要给好印象。
接过资料,范聪美以最快的速度浏览一遍。“幸好一部分以前跑过了,要不然这次肯定跑死。那我先出去了,谢啦!”
带着资料,开着她的车,范聪美便开始她忙碌的一天。只是今天运气好像不太好,她才上路,天就开始下起雨,而且越下越大。
“什么烂天气!”真衰!
等她来到“东厦”附近,天空更像破了个大洞一样,雨势如瀑布般。更惨的是,她居然在饭店前面绕了足足有二十分钟,却连个停车位都找不到。
最后,好不容易停好车,但是距离饭店大约有一百公尺。平常一百公尺走个几步路也就到了,但是眼前雨下得这么大,简直是寸步难行嘛!
没办法,只好拿塑胶袋将资料包好,又从后座找来一支有点故障的雨阳伞。
约好时间不能迟到,范聪美只好因陋就俭,配上简单的装备,就开始在瀑布似的雨势里冲刺。
风大雨大,又好不容易跑了近五十公尺,哪晓得前面来了个和她同样急,同样没注意路况的人,他不小心擦撞了她的手,并把她的伞傍撞飞了。
“shit!”
看着撞人的人跑远,伞则飞过了旁边一排违规停放人行道的机车,落在另一边,微胖的她本想穿越车子之间的缝隙过去捡伞,却不得法。
可恶!如果她的小肮还是臀部扁一点就好了,现在她硬是挤不过去!
最后,为了不让资料湿透,她只好放弃她的伞,一路拽着塑胶袋就往饭店跑。
终于,两分钟后抵达饭店骑楼,只是喘得必须扶住一根柱子喘个气
“当当下面音响,中原标准时间,上午十一点整。”
骑楼外不远,正好停了一辆计程车,车内传来广播电台的报时,让范聪美顿时如遭电殛。
她跳了起来,跟着又往饭店里跑,而因为鞋底湿滑,所以在走过室内打得蜡亮的地板时,她不得不放慢脚步。等她到达指定的会客室,还是慢了十几分钟。
真惨,这可是她第一次跟采访对象约好时间却迟到。
推门进入会客室,一串道歉词就要出口,可是这时她却发现会客室里空无一人。
不会吧?
一急,她又跑到公关室找人,里头的职员说了是约好没错,不过可能因为受访的师傅有事要忙,所以临时走开。
于是,在职员的提醒下,聪美自行前往西点烘焙房,按了对讲机,找到要受访的西点师傅eric。
等在外头,因为裤管有点湿,室内空调更让她觉得有点冷,所以她控制不住地开始发抖。
五分钟后,烘焙房的门终于打开了,走出来的是个高高的男人,他劈头第一句话就说:“你迟到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因为”虽然一大早就发生一堆事,但是迟到找理由是很差劲的,而且看起来极不专业。于是,本想解释的她又把理由吞回去,改口说:“迟到这么久,很抱歉耽误你的时间,我们现在可以开始了咦?”仔细一看,她居然觉得这个人很面熟?不对,这个人她根本认识嘛!
她心里头的那个名字原本就要脱口而出,哪晓得对方先她一步说话。
“你迟到了对我很不方便。”纯白的厨师服底下,一副高挺的身子站得笔直,精瘦的腰间系了条服贴的围裙,胸前打了个领结,再加上简洁的口吻,以及一头长度不及三公分的短发全藏到了厨师帽底下,样子很干净、很专业到让人肃然起敬。
“我”她下意识地扯扯自己有点凌乱的衣服,甚至还有意无意地缩了下小肮。
盯着她,一丝不苟的眼神终于有了一点缓和。“我中午休息有空档,如果你还要访问的话,可以排给你。”
“喔,好!好!麻烦你。”
那年,他们分离的时候还是男孩与女孩,今日再见,却已经变成了男人与女人。
她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只知道在她身体里的某个器官,竟然会因为他的出现而振奋,好像一切又回到六年前离别的那个时刻,有些暧昧,又有点小小的悸动。
范聪美在饭店大厅等待着,十二点一到,柏玮仁还没出现,她竟开始感觉一丝心焦,她居然在期待。
“走吧。”
当她正盯着墙上的一幅抽象画发愣时,后头传来男人的声音。
待回过头,她看见柏玮仁已经换掉制服,改穿一套棉衫和休闲裤,神情优闲自得。
“只有一个半小时的午休,你还换衣服,会不会太麻烦?”她问。
“不会,我又不像你们女生需要化妆。”比了手势,要范聪美先走。
“说的也是。”从他身边走过,使得她再次感受到他那高人一等的身高。
当兵两年加上出国数年,他居然偷偷长了那么多。
“你在看什么?”走到饭店门口,柏玮仁突然蹦出一句。
听了这话,范聪美也不甘示弱地抬头瞪着他。“是你在看我吧,要不然你怎么知道我在看你?我只是在想,国外的东西一定很营养。”所以他才这么有斩获。
“还好,其实国内的东西也满营养的。”他看着身材依然的范聪美。
啊?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喜欢拿她的身材做文章?
真是的,她以为他变了,原来变的只有外表,那张嘴巴还是一样毒!
走出饭店旋转门,范聪美望着细雨绵绵的天空,这才发现自己的伞早“飞”了。
“你们饭店没有餐厅吗?”往后退了一点,因为雨丝已飘到她身上。
“饭店当然有餐厅,没餐厅还叫饭店吗?”柏玮仁撑起他带出来的那把黑伞。
“喂,你存心找碴吗?我是因为看到外面在下雨,所以觉得如果能在你们饭店里面吃会比较好。”这个死痘痘男!
痘痘?
是呀!除了他的身高,她又发现他的两个变化,一就是他变得比出国前白了点,二就是脸上青春痘全没了,而且连一点疤都没留下。也许是早过了青春期吧,要不然就是国外的空气干净,所以他脸上的障碍物才消失得这么彻底。
“如果要在饭店的餐厅吃,那我的衣服就不必换了。”
那他的意思就是一定要出去吃啰!“既然这样,那好吧。”对着不算小的雨,她伸了腿就要跨出去。
“阿美,下雨耶!”
“啊?”他叫她什么?
“我不介意一起撑。”轻轻触了她的肩膀,把她推向前,等她跨出骑楼,人已经在他撑起的伞下。
往前走,范聪美不经意抬头,除了看见黑伞的伞架,自然还有柏玮仁有棱有形的下巴,淡淡青青的胡碴痕迹,还有喉部中间的一小块突起。
突起曲线喉结,喉结是男性的象征之一,也是男人味的
咳!她在想什么?居然连这样也可以联想。她的眼睛赶紧转回前方。
“那边有一家小吃店,酢酱面和卤菜都不错,就去那里好了。”比了个方向。
“喔。”为了躲雨,她被动地跟着他走,但走在违规停车严重的人行道上,不得不迂回前进。本以为身上会淋湿,没想到走在右侧的她看了下右肩,居然一点都没有湿。
她不由自主地又往旁边那个人看了一下,只是这次,她看到的并不是下巴,而是换成一张浅浅的笑脸。
“你走你的,我不会让你淋到雨。”他说。
听见柏玮仁这么说,她也只能尽量靠他近些,毕竟两个人共撑一把伞,实在没有太多的空间可以浪费。
而走走停停之间,肢体上的碰触在所难免,原本对男人并无太多感觉的范聪美,却在那若有似无的接触之间,再度找回了她属于女孩的遐思。
此刻,她的肌肤是搔痒的,而她的心也是搔痒的,因为那个曾经让她产生感觉的男孩回来了,而且还变成一个男人味十足的男人此刻,就走在她身边。
不由地,她笑自己,都几岁的人了,竟然还会兴起小女孩才有的玫瑰色遐想,这真是
“吱砰!”原本前一秒还沉浸在自己带点酸又带点甜的回忆里,可下一秒,范聪美却被身边一声极尖锐的噪音给拉回现实。
“小心!”唯恐范聪美受到意外波及,柏玮仁快速地将她拉进自己怀里,原本这刚好让她“玫瑰色遐想”梦想成真,但是等她回过神,意会到发生什么事之后,却忍不住叫了出来。
“老天!那是我的车耶!”
眼前是一辆可能因为酒醉而超速驾驶的轿车,原本行驶到他们身旁时刚好偏了角度,结果撞上了范聪美停在停车位上的轿车。然而撞车之后,肇事轿车并没有立即停下,反而加速往前面的十字路口疾驶而去。
见状,范聪美没有多想,毫不犹豫地离开柏玮仁的庇护,拔腿就在人行道上奔跑起来。就在她冲向前追缉那辆肇事轿车时,正好目击那辆车继续在十字路口擦撞了一部摩托车。
“什么东西!撞了人居然还不停下来!前面的帮我记住那辆车的车牌”
范聪美一边跑一边大叫,并且辛苦地避着数辆挡在人行道上的车子。
她以最快的速度冲刺,且边跑边把落在脸上的雨水擦去。心里飞快地想着,这下肯定是拦不下车,不过最起码要让她把车牌记下来。
“啊!”谁知道闪过了一车又一车,却避不开地面上的窟窿,范聪美奇准无比地一脚进洞,人也跟着扑倒在湿淋淋的地砖上。
就在她人还没从脚踝传来的疼痛中清醒时,便感觉到一道黑影从自己头上飞过。她抬脸一看,居然是柏玮仁。
她看见他以相当敏捷的动作在机车阵中穿梭,待穿越斑马线之后,他的身影才在对面的人行道慢慢停住。
拭去脸上的雨水,她的眼睛盯住那似乎正在打行动电话报警的人,但脑子却怎也甩不开一匹羚羊跳栅栏的影像。五分钟后,那匹羚羊再度穿越斑马线,朝着她走来。
“你没事吧?可以站起来吗?”他在她身旁蹲下,想扶起她。
“喔!哎哟”聪美摇摇头,皱起眉。“我想有事。”
医院急诊室
“我自己可以啦,你回去上班吧!”
“别说话,深呼吸。”
“我都几岁了,不会死啦!”尾音变调。
“真的吗?”
“呼呼对啦!都都三点了啊”又变调。
“三点了?”已经这么晚了,他们连中餐都还没吃。
“你自己看时钟嘛!轻轻一点!轻一点”忍不住那股刺痛,范聪美使劲抓住身边人的手臂,只差没张嘴咬下去。
“三点就三点吧,我等一下打个电话回饭店,请个假就好了。”其实,他即使想走,也没办法走,因为某个人一直抓着他的手不放,让他没办法离开。
“对不起,害你没办法上班。我啊!医生,可不可以不要再‘ㄑ1ㄠˊ’了,我实在受不了了。”再怎么耐痛的人,也忍受不住把骨头挪回原位的痛,从没脚踝脱臼过的范聪美,早已泪眼汪汪。
“差不多了,等一下让护士包扎好就可以走了。回去以后要尽量休息,脚抬高,小心不要再扭到脚踝,否则会不容易好喔。三天后再回来医院换葯。”早已习惯病人的鬼哭神号,虽然范聪美叫得很难听,但是医师却依然面无表情。
听完,范聪美整个人终于放松下来,这时才发现自己居然还抓着柏玮仁的手不放。她对他苦笑了一下,这才悄悄把手放了开去。
在等待护士包扎的期间,她频频望向柏玮仁,见着他也不时看向自己,她竟开始不好意思起来。
回想起三个小时前,他居然背着她在雨中招计程车,即使他以前曾是篮球校队且当过兵,而现在当了西点师傅每天也要揉不少面团,但是,他肯定从没夹带过像她这么大颗的“球状物”和背过这么大团的“面团”
那时候要不是她忙着哀哀叫,要不然她铁定可以看见他背她时咬牙切齿的模样。
“可以走了。”一会儿包扎好,柏玮仁说。
“小姐,请问有没有轮椅?”坐到床沿,范聪美问那帮她包扎的护士。
“有,就在咦?被推光了。”护士指向某处的手又缩回来。
“没有了?”这下麻烦了。
“我背你吧,计程车急诊室外面就有了。”
“啊?不用啦我用跳的好了。”话还没说完,她的手就被抓着搭上他的肩,在护士羡慕的目光下,被柏玮仁背出了急诊室。
这种羡慕让她有点不安,因为他的体贴让她没来由地感到心慌。
扶她坐上计程车,柏玮仁跟着坐进后座。
“脚放在我的腿上,比较不会再碰到伤处。”柏玮仁主动去搬动范聪美的脚,一切动作就是那么自然。不过当他发现范聪美一直注意着自己时,他补了一句“人的手比任何一种固定架都聪明也柔软,以前我都是这样做的。”
以前?是指他打篮球的时候吗?他都是这样对他的队友的?很可惜那时候她没有发现他这温柔、细心的一面。
原来女孩和女人的视野竟相差这么多,不过很有趣的是,结果却是相同的,她们同样会因为异性的好而有所感。
“阿美,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什么?”范聪美猛一抬头。
“我可以叫你阿美吗?”其实,他从很久以前就想这么叫她了,只是因为别扭,从没开过口。
他看着她圆圆的脸。
“随随你便,那我以后就叫你阿仁好了。”
柏玮仁漫不经心地点点头,脸往车外看了一下,又开口:“你的车”
“我的车”他们很有默契地异口同声。
她扯扯嘴唇,停了几秒,接着说:“你的访问”
“我的访问”
敝了,他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默契了?
“你要说什么你先说好了。”
聪美翻翻白眼。“不,让你先说。”
“你先说吧。”抬抬下巴,柏玮仁示意让步。
“你先说啦!”瞪住他,然后从眼睛瞄到鼻子、嘴巴,然后再瞄回眼睛,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直到最后,她妥协地吐了一句:“好啦好啦,我说就我说。”
“好吧,我说就我说,我”没想到两人还是异口同声。
这是什么情形?板着一张脸,范聪美好久说不出话,直到柏玮仁忍不住先笑了出来。
“哈哈哈!”他看见范聪美脸上也露出微略不自然的笑,这才宽心大笑开来,还习惯性地拍了两下大腿。
“啊!你干什么啦?痛死我了!”脚掌被人当成大腿拍,范聪美是痛得眼泪差点夺眶而出。
“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想问你,你这六年过得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