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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御风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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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华一直在琢磨如何让新招的骑兵尽快形成战斗力,可当他一看那群新兵在训练场上的表现后,心就凉了半截。

    说起来,骑兵还真是个技术兵种。骑兵如果放在战场上,其作用应该算是装甲集团军一类的主力部队,威力固然强大,但却对士兵素质的要求极高。

    这群新兵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战马,队伍中最有见识的几个士兵也不过见过几匹看起来像马的骡子。而骡子和马根本就是连回事,首先骡子是一种温顺的动物,骑上起也跑不快。而战马,脾气坏不说,一旦跑起来,风驰电掣,还得冒着被摔出脑子的危险。

    这次杨华一共招募了六百新兵,三百陌刀手,三百骑兵。

    陌刀手倒好训练,不外乎是纪律和服从。这一点,从最近的训练效果来看,还是不错的。三百新兵被打散进一千二百老兵中,两天不到就彻底融进了这个集体。

    于是,在队列训练后,杨华对他们进行了大运动量的体能训练。上次上战场,体能不足的现象有点突出。挥舞十五斤的沉重陌刀战斗一个时辰,又置身于生与死的杀场,很多人在战后都瘫软在地。回来之后,胳膊肿得像个水桶。

    看到这些疲惫的士兵,杨华心中就有些郁闷,如果士兵的体能不能得到尽快提升,将来若遇到连续的苦战,即便训练程度再高,也终究有支撑不住的一天。

    要说体能训练,后世的解放军就搞得不错。杨华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文章,上面说,在对越自卫反击战时,一个炮兵小队连续打了三天的炮,每个装填手每天要装填上千汾弹。每汾弹重达六十斤,可装填手就是坚持下来了。三天时间,硬生生打出去一匹小山的炮弹。没有强悍的体能储备。早垮了。

    因此,对步兵陌刀队杨华和手下的将官们制定出一个严格的训练计划。一大早起床,先来个万米跑,回来时候,早饭。上午队列训练。下午进行战术训练。晚饭后,洗澡。睡觉。任何人,除休假外不得无故出营。

    万米跑其实对一支现代军队来说不算什么,但在古代,这一万米跑下来,很多士兵都吃不消。刚开始几天有士兵尿血,加上古人身体的底子本就没现代人好,竟有些支撑不住。

    于是,杨华只得又拨下一笔款子给士兵们加强营养。并命令,每天早晨地万米跑。所有军官必须参加。而他很自觉地跟在队伍后,虽然每天长跑有些令人烦恼,到他这级的军官已经不用亲自上战场了。但身体总归是自己的,借这个机会锻炼锻炼是也好的。

    见身居高位地杨大人也一天不拉地参加训练。原本心中抱怨地士兵们都闭上了嘴巴。

    一个月下来。每天大鱼大肉吃着。大运动量地训练效果很快发挥了作用。士兵们脸上地菜色很快被健康地红润所代替。连古松这种白面书生也长得黝黑发亮。以前地小肚子也不见了。

    以陌刀队现在地体能和训练效果。再拉上战场。威力应该会比上次更大。实际上。步兵在任何时代都是一个廉价地兵种。只要有一定地征召制度。训练手段和合格地军官团。就可以源源不断地被制造出来。

    但技术兵种却不那么简单。

    至于骑兵。士兵们地体能是上去了。可战术训练效果却不那么好。

    首先。让他们能在马上坐稳就是一件很让人伤脑筋地事情。

    上午的体能训练和队列训练骑兵步兵都一样,到下午战术训练地时候,杨华一般都呆在李鹞子的游奕队中,观察、学习。然后琢磨。

    上次同宗望大战,让杨华痛感没有战马的被动。自己的陌刀兵虽然厉害,可战略上实在太被动了。就算能够给敌人极大杀伤,却没办法在取得胜利后追歼溃敌。

    而敌人全是骑兵,想同你打就来打你一家伙,想走,呼啸而去,让你在后面眼巴巴地看着吃灰尘。

    因此,要想在未来的战争中取得战略上的主动。只有靠骑兵。而就在不远的将来。岳飞之所以能够打得金人喊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原因。也主要上靠岳飞用缴获的战马组建成地那支精锐骑兵。

    到将战马配发到士兵手里的第一天,李鹞子并没有直接让大家上马,而是交代了一些如何养马,如何给战马装蹄铁,如何给马装鞍子的方法。

    这些知识很多杨华知道,但有些却不甚明了,现在听他这么一说,杨华不觉大开眼界,这才想起,李鹞子本来就是西夏党项人中的铁鹞子。而西夏的河套地区本就是中国最大的马场之

    至于养马,尤其是养战马需要大量粮食这一点杨华是知道的。马匹这东西在一般人看来,养活其实是很简单的,只需要放在野地让它字吃草就是了,根本就是一桩很简单的活计。道理是这个道理,但马也分很多种。轻重骑兵使用地马匹不同,拉车用的又是另外一种,在现代还有一种在运动会上用来比赛的赛马。

    战马这种牲口,因为是要上战场的,对体能要求极高。如果只喂草,根本就没什么力气。打一仗下来,热量消耗极高。也许需要吃一天草才能补充够体能。如果那么,根本就没什么实用价值。

    因此,战马要想长膘长力气,就得用真正的粮食去催。

    这一点扬华是知道的,不过,李鹞子还说了一个小诀窍。在喂战马的时候可以加进去一些熬好的植物油。如此一来,战马不但毛色长得好看,而且力气更大。

    北宋之时百姓已经大量食用菜油,中国油菜的种植历史悠久,从汉朝时就已经开始普及,最早种植在羌胡垄西一带,后来逐渐推广到中原。到靖康年间,每到初夏,河南已经能看到黄色地油菜花。所谓:“道人禅余自锄菜,小摘黄花日中晒。”

    不过。因为菜油还没完全在社会上推广,宋人菜肴很使用简单地“烹”和“调”两种手法。至于“煎炒”这种大油水的做法,还不怎么被主流社会接受。

    经过李鹞子这么一提醒,扬花立即叫人去东京采购了大量菜油,一来可以喂马,而来也可以给士兵们增加些油水。

    粮食不是问题。北宋国力强盛,农业产量达到了历史上地最高峰。有宋一朝,好象还真没听说过有大饥荒一事。只要有钱,就能采购到粮食。

    战马不能吃草,这一点没任何疑问。不过,也有人有不同意见。古松就很疑惑地问杨华:“将军,你说战马要吃粮食,那为什么金人要选择在秋高马肥的时候南下侵略,他的马好象都吃草地啊!”杨华解释说。这就是问题了,草一年到头都有,他们为什么不选择在春天或者夏天南下呢。这两个季节。草不更绿更茂盛吗?问题就在这里了,秋天时,草已经枯黄,但草原的牧草都结了籽,这草籽同粮食有什么区别。战马吃了草籽,长了力气,就可以拉上战场了。

    所以,才有“防秋”一说。所以,我大宋才有“多事之秋”一说。

    迸松恍然大悟:“我看书上说。小米是由狗尾巴草培育而成的。看来,这草籽也是粮食啊!”听完李鹞子的汇报,杨华很是赞赏,对他说:“你说得都不错,不过,光说说还不行,需要拿个章程出来,形成制度,现成条例。让士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军队是一个令行禁止的暴力集团,所有人都应该在一个框架内做人做事。

    很快,骑兵就出台了一个养马条令。

    每匹战马每日喂三次,同士兵的进食时间相同。战马地饲料有四种,称为“四料”既,大麦、黑豆、干草和食盐。

    看到这份战马的食谱,所有的骑兵都震惊了。这可是实实在在的美食啊,尤其是食盐。更是昂贵的奢侈品。一匹战马每日消耗。足够贫民一家四口吃上一个月了。

    在冷兵器时代,战马的多寡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硬指标。西汉武帝时。穷文帝景帝两代人的积蓄,这才组建了一支十万战马的强军。这才有武帝天威布于四海地赫赫战功。

    不过,挟十万骑兵北击匈奴,以泰山而超北海,也将强盛的汉王朝经济彻底拖垮。到汉武帝末年,十万战马只剩一万匹,年年大战争的消耗让汉朝国力走向衰败。

    喂马是一个很繁琐地事,战马体形大,消耗也大。在运动后也需要大量饮用水补充。否则马匹就会腹痛和得疝气。因此,每次遛马之后,依照条例,每匹马都必须提供大量的饮水。

    而且,对饮用水的卫生标准杨华抓得也很严。他让士兵在军营中建造了几座巨大储水槽,并用沙石在上面弄了简单的过滤器。

    这三百匹战马可是他的宝贝疙瘩,是陌刀手在战场上用命换来的。断断不能出状况。

    因此,他二十四小时都安排士兵在马厩巡逻值班。

    士兵们分到马后,刚开始李鹞子还不许他们骑上去,而是让他们喂上一段日子,使得人和马都建立起一定的感情。

    他曾经这么大声地对士兵咆哮:“士兵,在战场上,只有你的战马能够救你的命。别看你们一个个骑着高头大马,神气得很,在老子看来,就是个屁。一下了地,你他妈什么都不是。马不是你们用来代步地工具,不是你们的武器,它是你们的亲爹亲妈!”

    实际上,一匹战马服役年龄起码十年。

    两岁的儿马,如果身体强健就可以做为军马被选送军部队,进行调教。

    新马调教训练期为一年,训练科目是:运动方式和持久耐力。

    运动方式训练就是训练战马在骑士的操控下急停、急转,组织合适的队型,让战马熟悉骑士所发出的指令,做出合适的动作,以免战马上了战场不至于因不听指挥而乱成一团。这项训练的核心就是人马一体。

    持久耐力训练就是,当战马熟骑兵地指令之后,开始以作战为目的进行体能训练。

    训练完毕之后。战马才算正式服役,服役期为十年。十年之后,战马因为体能衰退,这才被淘汰下来做种马或挽马使用。

    这三百匹战马被就是从金人手中缴获得,早就被训练好了。而且,体能状态正处于颠峰。不需要进行特别的训练。

    因此。杨华心思主要是放在如何训练骑手上面。

    在经过一段时间地队列训练之后,新兵们都形成了基本的组织观念,也培养出严格的军事纪律之后,就开始上马。

    上马前的第一件事情是学习如何给战马装鞍子。

    这事说起来简单,其实要掌握好其中的关键却需要一些门道。特别是为战马系腹带。

    肮带是用来固定高桥马鞍用的,系不好,人和马都不会舒服。若紧了,勒得马难受。这大家伙就会不老实起来。马地智慧在大牲口中算是很高地,一旦这样。他就会不停乱蹦乱跳,想办法将马上的人弄下来。

    但若系得松了,问题更严重。腹带一松。跑上一段,鞍子就会在颠簸中慢慢下滑。马背上地骑士固然要被摔下来,鞍子也会垂到马肚子下。

    于是,感觉非常不舒服的战马就会不停乱踢,直到将鞍子踢得粉碎为止。如果那样,不但一具价值不菲的鞍子要报废,而且,战马还有蹄伤自己肚子的危险。

    因此,控制好这个系腹带的力度非常重要。

    骑兵们也是摸索了很久才掌握好这个度。因为腹带系得舒不舒服战马自己知道。一旦人和马达成默契,到合适的时候马自己会给骑兵以指示地。只要你细心观察,就能发现。

    学会装鞍子之后就可以上马了。

    罢开始的时候,战马因为脾气暴躁,很有几个士兵被踢中下阴,苍白着脸在地上打滚。

    渐渐地,人和马都培养出感情了。加上这些战马又都是女真人训好了的。只要提起勇气爬上去,到也不存在什么问题。

    先是骑着马慢满走,然后是小跑。最后是提速狂奔,循序渐进,倒也急不来。

    这个时候,杨华无比怀念阵亡地那五十个合格的骑兵,若他们都在,这支完全由新兵组成的部队也好带了。

    在这个时代,骑兵主要分来轻、重骑两种。

    重骑兵这种东西杨华想都没想过,首先是他的战马实在太少,弄三百骑重骑兵出来。拉上战场也形不成那种排山倒海的威势。而以龙卫军的经济实力。也养不起这种贵族兵种。

    他这支骑兵一旦练成,日后更多的是担任侦察、騒扰、突袭和追击的任务。追求的是机动和灵活。

    因此,轻骑兵是他目前地最佳选择。

    既然是轻骑兵,装备自然同重骑兵不同。第一,太重的铠甲根本不能穿;其次,武器也要以远程打击和轻便为主。

    铠甲好弄,万千的大儿子就是前兴国坊的铁甲作大匠。听杨华说起这事,回答说“其实,轻骑兵的盔甲直接穿胸甲就可以了。至于护膝,护轴这些不必要的东西都可以去掉。不过,一时间要造这么多铠甲出来,时间上有些紧。又要做模具,又要做皮带,很费事。我手头人手也不够。”

    杨华说:“人手问题好处理,我们刚安置了这么多流民,你自己去挑,要多少我给你多少。”现在的林虑县人口接近三万,但绝大多数都是龙卫军的家属。现在正值青黄不接之时,地里的庄稼都还没收获。可以说,这三万人都指望着龙卫军士兵地军饷活着。在这里,杨华就是他们的天,说一不二。再说了,如果能进万千的制造坊,也多了一分收入。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哪里还有推脱的道理。到时候,要想进制造坊,只怕还得凭关系托门子了。

    “至于费时,我看你们的思路就有问题。”杨华提醒万家三父子说:“一人制一具盔甲。又是做皮带,又是上大锤,太费时间。而且,制出的东西因为人的手艺高低质量差别极大。不如这样,你工艺分解成几道工序,每人负责一项。看火的就只管看火。轮锤的只负责轮锤。推而广之,其他东西也可以这么做。比如皮带,硝皮地、做扣子地,上漆的,也可以包干到人头嘛!”

    “这法子好!”万家三父子同时赞叹“早知道就这么做了,以前教徒弟做铠甲。一个学徒要花两三年功夫才能出师。现在只教一项,一个月就能变成熟手。”

    杨华暗笑,心道:开玩笑。这可是现代工业中地流水线作业,自然是非常好用。观念决定成败,后人诚不欺我。

    骑兵的盔甲定制之后。就要为他们设计兵器了。

    女真骑兵最常用的武器是铁矛和狼牙棒。

    但这两种武器重量太大,对士兵地身体和武艺要求极高。比如狼牙棒,使得不好还有钩到自己身上的危险。至于铁矛,杨华更不指望了,那是用来冲阵用的。三百骑兵冲阵,依那群新兵的武艺,高速冲锋中一枪戳出去,估计就在没机会戳第二枪。

    再说,杨华将来的目标是能够源源不断地将大量廉价的士兵流水线一样送上战场去。再说。现在练精兵,国内小气候和国际大气候,也让他没办法静下心来带着部队躲在山里慢满雕琢。

    那么,最廉价的骑兵是什么呢。答案是:马刀骑兵。

    听说要为骑兵配置马刀,万千连连摆头,说在没办法制三百把横刀,没材料也没合格的工匠杨华笑道:“谁叫你做那么好的兵器,能够用就是了。”

    万千摇头:“大人,战场上骑兵劈砍。力量太大,若兵器质量不佳,容易折地。”

    “谁说要硬砍,老万你这就不知道了,在战场上,提着刀硬砍,又借着马力,人的手腕哪承受得住。简单的法子是削。”杨华忙解释了半天,然后说:“只要刀口锋利就够了。反正也费不了多少好钢。对了。刀身也要改一下,改成弧形地。以利于劈削。”

    见万千不解,杨华根据后世的记忆在纸上画下一把西洋马刀的式样。这把刀并不宽,只有两指宽,但考虑到现在自己手头没什么精钢,特意加厚了刀背。同宋朝的雁翎刀不同,这把马刀在刃面加了一个弯曲。这个曲度可以使马刀在接触敌人铠甲的一刹那消解那股强大的冲击力,并让敌人的身体沿着刀口滑动,在兵器不被震飞的同时切开敌人的**。

    而直刃地刀要想达到这个效果需要更大的力量,不是普通士兵所能做到的。

    一听杨华说出其中的道理,万千三父子立即明白过来,同时赞叹,说这个兵器好使。

    一直以来,因为北宋军队以步兵为主,因次,弯刃刀还没在历史舞台上出现过。这算是杨华这个穿越者将这东西第一次带到古代来吧。

    不过,万千对杨华在刀把处加了个护拳和指挂感觉很不理解,说这东西华而不实,还费铁,不如不要。

    杨华笑道:“应该是防备马刀脱手吧,你也不用多想,照样做就是了。”其实,他也弄不太明白这东西干什么用,存在即为合理,照做总归是没错的。

    谈好这事之后,杨华正要离开,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他停下来,开玩笑地对万千说:“老万,我送你的两个儿媳妇如何?”

    万千愤怒地说:“那两个娘子除了长得白些,腰细些,根本就没什么用处。简直就是好吃懒做的大小姐。偏我家那两个小畜生爱得像个宝贝。依我说,下次将军若再赏下女人来,挑些腰粗能干活的来才好。“

    听父子说到着,万千的两个儿子神情尴尬。

    杨华大笑:“人家本身就是大小姐,你自己没眼光,怪不得你儿子们。老万,你和两个儿子好歹也是我龙卫军地军官,别一天到晚只知道干活,我给你们的军饷也不少,适当时候享受下也好。

    万千笑道:“托将军的福,我现在的日子过得好着呢。不过,每天只有有酒有肉就够了。至于女人嘛,能生孩子就好。”一想到家里两个只知道弹琴唱曲的儿媳妇,老万怒火中烧:“那两个娘子将来生下孩子,估计也没个好身坯。打铁是不可能的了,我万家的手艺要失传了。”

    杨华愕然,安慰道:“这做工匠。还得脑子好使,会琢磨。否则光有一把子力气也不成。比如你老万,现在力气也没年轻人大。其他人不一样喊你师傅。”

    万千这才释怀:“却也是这个道理。”

    在杨华地首肯下,万千又招了两百工匠。也不需要特别教授手艺,一人管一项,这下兵器制造的速度就提了起来。

    很快,三百套胸甲和三百把马刀就送到骑兵手里。

    一看到那把马刀,杨华就有些爱不释手。

    此刀长三尺,宽二指。有一条长长血槽,是一个漂亮地弧形。提到手里轻巧无比,虽然材质上比不上横刀。可看起来还是寒光闪闪。

    为了试刀,杨华特意让人抱来一卷席子,用水泡透了,裹成一结实地一卷。骑在马上,轻巧地一刀削过去,居然瞬间将那卷席子拉成两段。

    他吃了一惊,问万千:“这刀你是怎么做的,怎么这么锋利?我记得你手头可没有精钢。”

    万千得意地回答,说:“只要人手够。再差地铁坯我也能把它给敲成精钢在得到两百个新徒弟后,万千根本就没教他们手艺。一进工场,就把铁坯烧红了扔到他们面前,让他们反复敲打,直到把铁坯里地杂质敲打出去为止。

    而且,他也没用煤炭,给铁坯加热全用木炭。

    山西与河南的煤炭产量虽大,可其中硫的成分比例过大。这就是中国古代钢铁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万千虽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据他观察。用木炭和用煤炭效果差别很大,这也是他这辈子积累起来的经验。

    杨华给他的马刀因为太细,对材质要求极高。万千不敢马虎,决定使用苯办法。两百工匠不眠不休地敲了几天,总算将这种怪兵器给弄了出来。

    效果还出人意料地好。

    兵器准备好了,士兵们也可以上马了,接下来就该训练他们如何在马上战斗。

    上得了马,能够跑起来,这只不过是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能够用武器同敌人战斗。这就靠量杨华和李鹞子的训练水平了。

    李鹞子本是西夏铁鹞子出生。骑术自然不在话下。不过,说起武艺来。他一身功夫都在骑、射上。射击是他的强项,因此,骑射这一项由他负责。

    而马上格斗则由杨华调教。

    并不是说杨华的武艺究竟有多强。就龙卫军系统地军官来说,武艺排名第一应该是青面老兄杨志。不过,这家伙的武艺主要在步战上,当个保镖细作,同人肉搏还可以,真上了马,没见过,不知道怎么样。加上他最近伤得厉害,正在家里养着,一时也派不上用场。

    第二应该算梁红玉,梁红玉骑术武艺都还可以。不过,杨华并不打算让她参合在骑兵当中来。她脾气不太好,带兵并不擅长。再说,她还有其他安排。就不在考察范围之类。

    迸松负责情报,武艺差得很。赵明堂要带陌到队。

    再说,杨华一直认为,教授士兵武艺根本没任何用处。士兵的战斗力取决于纪律和配合,同其他因素关系倒不大。再说了,骑兵战法也其特殊性和科学性。杨华决定用现代骑兵地训练法训练出一支强大的轻骑兵来。这一点自然没办法假手他人。

    李鹞子的骑射训练方法很简单。

    开弓射击的首要是心平气和,所谓:调其气息,一其心志。莫患弓软,服当自远。

    调匀气息之后,就要掌握正确的射击肢势。射击时,伸出去的弓要和侧身形成一条中轴线。平视前方,身体站直,以腰力开弓。

    北宋的控弦法实际只用一种:无名指叠小指压大指,头〕指当弦直立。箭夹在中指和无名指之间,以五根指头的力量拉弓。这就是所谓的中国之法。这样地好处是射出去的箭力量大。适合开硬弓,也就是步兵弓。

    问题是,杨华这支骑兵是坐在马上的,用不了那么大力气。因此,适合士兵地们的控制方法就之有“北地之法”了:屈拇指,以食指压钩指。这个控弦法力量小。但快捷迅速,正好拿来训练新兵。

    当然,在地上射是一回事,上了马又是另外一个模样。

    战场之上,万马奔腾,地形千变万华,大多是在高速移动中射击,根本没时间给你仔细瞄准。

    为了让士兵尽快熟悉马上开弓的射术,李鹞子在较场里弄了一个跷跷板。让士兵坐上去,上下晃动。等士兵升到最高点时射一箭,落到最低处再射一箭。

    以他的话来说。人骑在马上,因为马在不停地跑,肯定有颠簸。而在这种颠簸的状态下,要想拉弓射击,根本就取不准目标。那么,就只能等马颠到最高处时,趁那一个静止的瞬间射出一箭,如此才能谈得上命中目标。

    听李鹞子这么一解释,杨华这才明白过来。笑着说:“鹞子,我说嘛,我地箭术和力气都不比你差,可一上马就比不过你了。原来是这个道理啊!”李鹞子咯咯一笑:“将军,给我三个月,我负责帮你练出一支能够在马上百步穿杨的部队来。不过,上阵劈杀可得靠你来调教了,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新花样。”

    “放心,肯定不会让人失望的。”杨华淡淡道;“骑兵劈杀。其实就一个简单的动作组合。左、右前刺,左右下刺,左、右下劈和左、右劈几个动作。那些虚头八脑的花俏统统去掉,一切从实战出发。”

    武术中刀法虚招不少,也不是不实用。就杨华所知,古代的刀法讲究一个缠头过脑,也就是说,每一刀出去,收势的时候都要在脑后绕一圈。一则防御。二则为下一招的攻击蓄势。

    问题是。马上战斗,大家都骑着马对冲。哪里还有时间搞些不实际的东西。一刀就是一刀,必须在最短地时间内砍翻敌人。

    实际上,你也只有一刀地时间。连招架都没有可能。

    自从穿越到北宋之后,杨华还没见过有哪两个武将像演义上所写的那样,骑在马上你来我往大战两百回合。别说两百回合,二十个回合都没有可能。

    两人在马上对冲,一刀过,比地是速度和技巧。比的上战马的控制、兵器和盔甲的精良程度。

    综其所述,演义根本就是骗人。

    如果找对方法,杨华认为,一个用科学方法训练出来的,又有合适武器和护具的合格的骑兵,在一瞬间格杀一个百人敌的将领应该不成问题。

    于是,杨华也没急着让士兵们上马,而是让这些新嫩坐在一张凳子上反复挥动马刀,将这几个简单的动作重复一千遍,一万遍,直到让身体完全记住,然后形成条件反射为止。

    这几个动作训练每天都会来一次,每次一个时辰,将作为条例永远执行下去。

    等士兵们练熟这有套动作之后,终于可以对练了。

    当然,不能用真家伙,那是要死人地。

    万千手下木匠赶制的一千把木制马刀送了过来,杨华挑了一把,让一个士兵穿好铠甲,说:“马上劈砍的关键是不能躲闪,不能招架。因为你没地方躲,也没办法招架,你的力气未必还能大过马力?所以,上了战场,你只能比敌人快,先敌一步将敌人砍下马去。来来来,我们对练。”中的刀子在第一时间砍翻敌人,骑兵才能成为真正的冷兵器之王。成为一个真正的御风者。正当杨华在林虑县为训练合格骑兵大伤脑筋的同时,种师中的部队已经尾随金人到达赵州。按说,他地护送任务已经完成,到现在就该班师回朝了。

    可就再这个时候,种师中突然接到皇帝诏书,上面用很不客气的语气训斥他纵敌北归“胆小如鼠,竟致北努全身而回,实为我大宋之耻。”

    种师中接到圣旨后就糊涂了:皇帝一会说打,一会说不打,这命令变化莫测,比六月间的天气还不好把握。

    圣旨中,皇帝除了大发了一通脾气后,亲自下了一道命令,命种师中率大军经真定,由井陉入晋,救援太原。

    这让种师中更是糊涂了。

    他并不知道,现在朝廷的局面又有了大变。首先,太上道君皇帝回东京了。其次,宗望大军撤退之后,威胁的解除让皇帝的心有开始活泛了:既然宗望吃了败仗,那么,割让三镇的事是不是可以翻悔了?趁现在各地勤王兵马都在,打他娘的。北奴也没什么了不起嘛,他不是刚在杨华手上吃了亏吗。

    作者的话:因为这章内容是练兵种田,其中也有一些作者对冷兵器战争地认识,情节节奏有些缓。知识性趣味性地东西多了些,若拆分成三章更新,看起来也不过瘾。索性弄个大章节出来一并更新了。

    接下来的部分应该是种师中大军地覆灭,以及朝廷的对晋战略。

    朝令夕改的朝廷政策,孩童一样善变的皇帝,让臣子们无所适从。

    这本书写到现在,已经写了两个多月吧,记不太清楚了。为了写这本书,作者买了两百多块钱的实体书,又看了不下五十万字的网上资料。感觉依旧不能透过靖康年的迷雾看到真相。

    有的时候,真的是在叹息,如果怎么样怎么样,就会怎么样怎么样。

    可历史没有如果。

    就算换上一个穿越者,遇到这样的皇帝和这样的朝局,也只能徒呼奈何。大破才能大立,也许是这样吧。

    写到后来,更不知道在叹息才好。

    昨天,老婆突然在我的头上看到一根白发。

    可怜我是一个风华正茂的黄花少男啊,怎么就有白发了。这个该死的北宋,这个该死的起点。-如果不写作,我现在大概还坐在烧烤摊上喝着啤酒,然后约上几个同学去k歌、打牌,享受我的青春和生命。

    为了码字,好象真的错过了许多。老婆还曾经计算过我尚未的稿费,结果是不屑一顾。说,付出和收益不成正比,没多大意思。也就新书月票奖金有些意思。一万啊。

    我说,一万是拿不到的,能上榜就不错了。

    老婆说,怎么也得进前六啊,否则跟你没完。

    然后我说:“如果不进新书月票前六,切**。”

    “切手指就可以了,**留下。”某人冷冷地说。

    各位看官,各位同学,为了挽救作者即将破裂的家庭。为了挽救作者的手指,请您投下神圣而庄严的月票。

    鞠躬。

    打滚。

    谢幕。

    致最崇高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