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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叶家豪华的宅邸回来之后的如意,仍心安理得的照料花店里的生意。
那名搭救她免于被巨大的灯光当头砸下的男士,一直萦绕在她心头不去。她明知他不可能再出现在她生活之中,但仍忍不住在心中一遍又一遍的思念他。
她想起那一天晚上,他吊著臂膀和她一起离开医院,到附近的一家小餐馆进餐;最后竟还是由他付帐,真是感到很不好意思。
还好是在晚上,否则两人身上的衣服血迹斑斑,看起来还真吓人呢。后来,他叫来一部计程车,先送她回家之后就走了。
她除了知道他名叫史秉忱之外,其他的就一无所知了。刚开始几天,她会期待他忽然出现在她家的花店门口。但一连好几天过去了,他并没有出现。她的希望一一落空。
不要幻想了。她对自己说,这种事只会发生在小说里,不可能出现在花店的灰姑娘身上的。
而且现实生活里根本不容许她存有幻想。她最好把他当成是一个美好的回忆,好好的收藏在心底。如此就够了!她这么安慰自己,够了,这样就够了。他救她一命,让她依然能完好无恙的看店卖花,维持一家生计。上苍已然如此厚爱她,她还能再做无理的要求吗?欲望越多,烦恼越多,不是吗?
想通了也就没事了。
她照常勤奋的工作。一般她清晨就开门做生意,一直到下午四点才关门。不过她在门铃边装设了一个拉铃;熟客都知道在关门以后拉这个铃,还可以买到花。
她照常在下午四点关上落地窗门,然后开始进行结帐的工作。
这个月由于叶家派对大手笔的买了大量的鲜花,收支很容易就能均衡了。她这个月份可以不必再担心付不出房屋贷款,或付不出买花的帐单了。
每个月她就只担心这两笔费用。他们一家四口的生活费用,勉强凑和过去,也要不了多少钱。但是现在他们居住的这一幢位于民生社区市场敖近的一、二楼店面和住家,当初是贷了钜款才买下来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每个月的负担不小。而且这笔债务还得再背负十载才偿还得了。
自母亲过世后,家计便由她负责了。她负责把花店的收入,支付每个月定时与不定时而来的帐单。花店的生意虽不恶,但要达到收支平衡也确实颇伤脑筋。唉,也实在是房屋贷款的压力太重了,不然日子一定过得轻松多了。
她把帐做清楚之后,又得去做晚饭了。
她父亲负责买花和外务。她就负责打理一切内务了;包括看店和家中的各种事务。很辛苦。不过她做了两、三年了,越做越顺手,也就不觉得苦了。再则她的弟妹也大了,多少也能替她分担一些工作,她已经轻松不少了。
她的两个弟妹,一个就读成功高中二年级,一个还在念国中。他们处在升学压力之中,却都不参加补习,只为节省家庭的支出。因为他们都知道母亲过世时,不但花费了大笔医药费,连丧葬费用也是对外举债来支付。两兄妹年纪虽小,不过却很懂事,知道自己尚处在消费阶段,都不敢任意增添家庭的负担。
如意颇感安慰。母亲在天之灵应可安息了。她虽然不在人间,但他们一家四口能和和乐乐的过活,一定是她所庇-的。
白展雄收帐回来了。他嚷道:“如意,钱收回来了,我放在抽屉里,你记得来销帐。”
“喔,好的。”她扬声答应著。抓起一大把青菜,丢进油锅里“滋滋滋”的作响。
餐桌上摆好了三菜一汤。
一家四口也坐好了,几乎是同时端起饭碗。
“姊,我的球鞋坏了,明天又有体育课。”如玮一边扒饭,一边说。
“等吃过饭以后,我拿钱给你自己去买。”如意说。对弟妹她从不过度干涉,容许他们有一点自我空间。“如玉,还有钱用吗?”
“有。”如玉乖巧的点头。她很节俭,不真正需要的东西,她绝不会买。这个年龄正是最爱美的,但她从不要求买新衣,宁可穿姊姊的旧衣服。她的理由是平常都穿制服,穿便服的机会很少,何必浪费?
饭后,如玮和如玉拿便当盒装剩下的饭菜,明天带去学校当午餐。
如玉一般都包办洗碗的工作,如玮一有空也会拖拖地什么的。最难得的都是自动自发,从不用人家威胁利诱。
如意销完帐后,抽出两张千元大钞交给如玮。
“买好点儿的,耐穿。”
“一千块就够了。”他要还给姊姊一张千元钞票。
“都拿去,买好一点的球鞋,一千块不够,别以为我没上街买过东西。”她又推回给他。
“一千块真的就够了,我又用不著穿那么好的。”
“去买双真皮制的,比较好穿,也耐久。一分钱一分货,这是绝对的。”如意想了想,又问:“要不要我陪你去?”
如玮有些迟疑,但仍张著一双迫切的大眼睛看着姊姊,轻轻的点点头。
“好,你等我一下。”如意把今天收的现金和帐款锁好,只随手携了一只皮夹。“好了,走吧。”
如玮似乎很兴奋。自母亲过世之后,他很孤寂,很多事找不著倾诉的对象。姊姊和父亲虽很照顾他,但总没有母亲那样亲近。尤其姊姊对他一向采取放任的教育,说避免过度干预。其实他希望她能多方面关注他,即使有点“骚扰”的倾向,他也不会介意。好比母亲以往总爱清查他的房间,甚至到他被窝里“临检”看他有没有在偷打电动玩具。现在他得自己清理房间,即使偷偷“窝藏”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也没人来盘查。他知道姊姊不是不关心他,她怕过度管束会受到他情绪反弹。毕竟她不是母亲。她要进他的房间,必定会先敲门。他觉得她太过于尊重他了。但这一切他都放在心里,不敢对任何人讲。苦闷的十七岁。
因此,到了球鞋专卖店,他故意拿不定主意要买哪双鞋。
“姊,你看呢?哪双好?”他问。拿起这双看看,再去试穿另一双,然后又脱下来。
“我觉得这几双都不错,你就挑一双吧。”如意还是愿意尊重他的意见。
“我不知道耶,看起来都差不多。姊,你决定好了,你的眼光一定比我好。”
“那好吧,我看看——”她拿起球鞋比较了一下,说道:“这一双怎么样?”
“好。”如玮很高兴的一口答应。这双鞋是他姊姊亲自替他挑选的,意义很不同。
如意也很高兴,对店员说:“就这双好了,麻烦请包一下。”
“好,请跟我来这边结帐。”店员记下球鞋的编号。
如玮捧著新买的球鞋,高高兴兴的跟著如意回家去。
晚间,如意到后阳台收衣服。折叠好之后,分送到各人房闲。如玮和如玉都拥有各人的房间,因为要方便他们专心念书。从前如玉是和如意共用一个房间的,但自她们的母亲过去之后,父亲便坚持把主卧房让出来给如意住,自己搬到楼下的贮藏室睡。如意没法子,只得将贮藏室彻底清理一遍,把许多杂物移到楼梯下的空间,再叫人做一道拉门,关上又是一个小型贮藏室了。
她父亲现在的房间很小,一张单人床,一个小衣橱,别无长物。平常都是如意在帮他整理房间。以前父亲不抽烟,现在却抽得很凶,几乎一、两天就抽掉一包。她很担心,但却束手无策。她知道父亲是因母亲过世,心情苦闷。因此她一直不忍心劝阻他吸烟。
她抱著一叠父亲的衣服,去敲他的房门。一连敲了几次,里面都没人应声。或许他外出找友人喝喝小酒,或喝茶聊天什么的。他一定很寂寞,这是可想而知的。
她推门进去,父亲果然不在。她将衣服分门别类收进衣柜。床头烟灰缸有几截烟**和一堆烟灰,她顺手清理干净。其余的还算整齐,不需怎么整理,她看看便走出去了。
她又分别将干净的衣服送到如玮和如玉房里。两兄妹皆挑灯苦读,她感到又是欣慰又是心疼。放下衣服,她无声无息的走出去。
回到房里,看看床头柜上的闹钟,已经十点五十五分了。真快,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她将衣物收进衣柜里,一眼看见那浅咖啡色白色碎花的洋装时,又想起那一天到叶家豪邸插花的情景。她抖开那件洋装,胸襟上那一片已沉淀成暗咖啡色的血渍,令她回想起那天史秉忱奋不顾身抢救她的那一幕。她在他的保护之下,毫发未伤,他却被玻璃碎片割裂了一道深深的伤口,缝了十几针。
史秉忱她只知道他的名字,其他的却一无所知。那一天从医院急诊室出来后,他们共进一次晚餐,而后他坐计程车送她回家。他们没有留下彼此的电话号码,也没有约定再见面的日子,只淡淡的互道一声再见能再见吗?她忍不住想着这个问题。对方是叶家的贵宾,想必有一定的身分地位;而自己只不过是个卖花的女孩,他不可能再来找她吧?也许他忙于工作,不消数日早已将她忘得一干二净,而她却对他念念不忘,实在是一厢情愿的可笑!但是毕竟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对他感念不已,应该也是人之常情吧!
她用指尖轻轻抚摸洋装上那片暗咖啡色的血渍,这是史秉忱的血,他的血呀!这件衣服不能再穿了,但她决定要永久保存。就像她永久保存那一天的记忆一样!
上午十点钟整,史秉忱将车开进叶家的深宅大院。
时值十一月上旬,气温还算高。因此叶明珠小姐已著上泳装,像条美人鱼般在泳池里梭巡,只见她悠哉游哉的,不亦乐乎!
秉忱在车库停好车,便走到游泳池边,和叶明珠打招呼。“秉忱,你也去换泳裤,下来陪我游泳!”她将头露出水面,高声叫道。
他微微一笑,缓缓的摇头,就势坐在太阳伞下的白色凉椅上。
“快点嘛,秉忱。”她的声音中带点娇嗔,似乎有些不悦了。见他仍按兵不动,又扬声喊道:“秉忱——”
他对她挥了挥手,又摇摇头,指一指自己的左手肘。
她屡唤他不来,颇感不耐烦;便朝向他游过来。
“秉忱,你到底要不要下来?”她在水中叫道。
“我手伤还没好呢。”他笑道:“你自己游吧,我坐在这儿看你。”
“那多没意思呀,算了,我上去啦,不游了!”她登上梯子,冉冉出水。她一路滴水,姗姗走来;所谓“出水芙蓉”大约是指这一幕情景吧。
艳阳下,她的笑容明媚,鹅黄色的泳装包裹着她曼妙的身材,凹凸有致。叶明珠实在得天独厚,天使般的面孔,搭配魔鬼般的身材,令天下间的男子无一能够抗拒。
秉忱展开一条嫩黄色的大浴巾,披在她肩上。
她朝他娇媚的一笑,一边用浴巾揩拭身上的水。
白色的小圆桌上有冰镇过的果汁和红茶。几只水晶杯,在阳光下更显得晶莹剔透。
“你要果汁,还是红茶?”秉忱问。
“果汁。”她戴上太阳眼镜,躺在凉椅上晒太阳。她的肌肤白里透红,极不容易晒黑。
他将果汁送到她面前。她并不伸手去接,只稍稍抬高上半身,张口抿了口果汁。
“还要喝吗?”他问。
“嗯。”她又接连喝了两口。“好了,不喝了。”说完又躺回去,享受日光浴。
他将椅子拉至她旁边,默默的喝著手中的冰红茶,杯缘镶著片柠檬片,顿时暑意全消。
这是自上次他在他们的订婚宴会上缺席后,第一次和她见面。她气不过他缺席,整整一星期不见他。今天大小姐气消了,觉得给他的惩罚也够了,便准许他来看她。
他在电话中早不知说了多少次对不起,对自己的缺席也解释得清清楚楚的。他所持的理由是他不愿一身狼狈相的当众宣布他和她订婚的事。
“怕给你丢脸。”他如是说。“而且那天又是你生日,亲朋好友都来了,我不希望因我不慎受伤,扫了你的兴致。毕竟你的生日一年只有一次,而我们要订婚随时都还有机会。”
大小姐对他的解释能理解,但仍责怪他没有在宴会上露面,似乎太不把她放在心上了。
她这么埋怨他:“大家都知道你受伤了,因此你迟到并不要紧。但一整个晚上也不露面一下,别人或许会想你是在逃避和我订婚呢。我当然知道你不会,可是人家会怎么想?尤其是唐婉如,她嫉妒你爱我,而不爱她,没事就在我背后放冷箭。那一天晚上你缺席,都不晓得她笑得什么样子,存心看我的笑话,恶心死了!”
为此她整整生气了一个星期,到今天才肯和他见面,而且她要故意绝口不再提订婚的事,存心要看他着急。这一次她可不愿那么便宜他了,非得他再向她求婚一次,而且要他跪下来求,她才肯接受!
秉忱呆呆的出神,也不知在想什么。他的视线落在天际的白云上面。雪白的云朵,几乎是静止的,今天一定没什么风,他想。
沉默的时间太长了。明珠不耐烦了,只好先开口说道:“你在发什么呆?”
他回过神来,殷勤的问:“还要喝果汁吗?”
她坐起身子。“喝红茶,就你手上那一杯。”
他将手上的红茶凑到她唇边。她一连喝了好几口,嫌不够冰:“叫小翠再拿冰块来,冰都化了。”
不消他去叫,小翠娇俏的身影已出现了,手上拎著冰桶向池边走来。
她早把时间算得准准的。这个聪明的小妮子!他在心中暗自喝了声采。
“史先生好。”小翠很有礼貌的打声招呼,将手中的冰桶放在圆桌上。“小姐,你中午要不要在家吃饭?”
明珠不置可否,用眼睛瞟了瞟秉忱,仿佛要让他决定。
“我们出去吃吧,好不好?明珠,算我向你陪罪。”他说。
她笑了。他这么说令她很高兴,于是欣然的点点头。
小翠见没她的事了,便识趣的退下。
“几点了?秉忱。”她问。
他看看表。“才十点半,你可以再去游个三十分钟。”
“好!”她站起身子,对他说:“你真的不游?”
“我不是跟你说我的伤口还没好吗?”他说。
“不是都过了一个星期了吗?我看看,哪一只手受伤?”她走过去,拉起他的右手看看,没有受伤的痕迹;又去拉他的另一只手检视。可不是,他左手臂上有一道长约三、四公分的伤口,缝合的线都还没拆下来呢。她喃喃的说:“什么时候去拆线?伤口这么深,以后好了一定会留下很难看的疤痕”
“我是男人,怕什么?留下疤痕就留下疤痕好了。”
“难看死了!而且摸起来怪不舒服的。”她嘟著嘴巴说。“我叫爸爸去找最好的整型医生,替你消除手上的疤痕。”
“算了,我是男人怕什么?整什么型?不过多受一次皮肉之苦罢了。”他洒脱的说。
“你既然说是男人不怕,那再受一次皮肉之苦又有什么?”
“好了,你伶牙俐齿,我说不过你。”他不想再继续研究整型手术的问题。“你再去游泳吧,我们十一点半准时出发。”
“去餐厅吃饭为什么要准时?”她咕咕哝哝的说。“噗通”一声,跃入池中。她的姿势极美,游泳的技术也不错,活像一只美人鱼。不过她绝对不会像童话中的人鱼公主,为了换取双腿接近心爱的王子,而遭受到恶毒的诅咒。叶明珠小姐不具备那种悲剧性格和高贵的情操,在她私人的字典里只有“予取予求”这四个字。
由于叶大小姐坚持要打扮得美美的,因此他们没法在十一点半出门。
秉忱一直在大厅上等。他看看表,都十二点了,叶明珠还没下来。
倒是小翠先下来了,她说:“史先生,你再稍等一下,小姐已经打扮好了,马上下来了。”
他点点头。“没关系。”
“喔,对了,史先生,我可不可以请问你一下,那位白小姐有没有受伤?”小翠忽然有此一问。那天的情形她没有亲眼目睹,都只是听来的。不知为什么,她挺牵挂如意的。
他知道她是在问如意,于是答道:“她很好,毫发无伤。”
“那我就放心了!白小姐真是幸运,若不是史先生救了她,不知现在是怎样的情形呢。史先生,你真勇敢!”她直率的夸赞他。
“啊,哪里,应该的。”他难免有些难为情。
“秉忱——”叶明珠下来了。她打扮得艳光四射,身上一袭米黄色的小礼服,不但适合出去用午餐,若晚上还想去夜总会消遣,也对付得了。她似乎特别偏爱黄色系列,手上的皮包和脚上的鞋子,都是同一色系。
她的美丽,秉忱早见识过了,因此不会觉得心跳加剧。但他仍不失绅士风度的抬起一只手,牵著她步下最后一级阶梯。
一般和秉忱出去,她就不坐司机的车,因为秉忱就是她的司机。
明珠特别偏爱吃法国菜。她喜欢法国式的细腻和浪漫气氛。
道地的鹅肝酱使她食欲大增,心情也变得很好。不过,就在邻座的一位男士送了他的女伴一大束玫瑰花之后,她的脸就沉了下来,气呼呼的埋怨秉忱:“你好久没有送我花了!”
她只消说了这一句话,秉忱立即找服务生过来,交代他去订购二十五朵黄玫瑰。叶明珠芳龄正值二十五。二十五朵玫瑰,代表她芳华二十五。
他在这方面相当细心,因此她才会在众多追求者中挑选他做为她的未婚夫。她计画自己的结婚年龄在二十五至二十六岁之间。
他们尚未用完午餐,服务生的领班已将二十五朵黄玫瑰送到。
明珠喜孜孜的接过花来,心想若秉忱开口再向她求婚,她便不再刁难他了。却只见他缓缓举起酒杯,放在唇边挽了一口,压根不再提他们的婚事。她欣喜之情马上冷却,将花束撇在一边,赌气的灌下一大口酒。他也只权当没看见,对她种种情绪化的举动,早已疲于应付了。
他觉得这一次是老天爷帮他延缓他们的婚期,他真的得重新考虑这件婚事。不晓得有多少世家子弟,欣羡他能雀屏中选,当上叶氏企业集团的女婿。但他忽然退缩了,忽然觉得成为叶明珠的丈夫,可能会毁了他的一生。既然产生这种感觉,他岂能再盲目的与她步入结婚礼堂?不!他一定要好好的重新考量一遍,调整自己人生的方向,不能这么快就决定他和叶明珠的婚事。但是父母那里通得过吗?叶明珠的父亲会放过他吗?他根本不敢去想,困难重重!不过能躲一时,就躲一时吧!
明珠狠狠的瞪著他,气他不开口求婚。总不成由她先提起吧?哼!那是绝绝对对不可能!她心里打定主意自己绝对不会先开这个口,就算耽搁婚期,也在所不惜!
一顿饭吃完了,他自始至终没提起过跟“婚”字有关的事情。
她跟他赌气:“我要回家了,头痛。”
他遵命。结完帐后,火速送她回去。
明珠气坏了,一进门便冲上二楼,锁在自己的房间里“乒乒乓乓”的大肆破坏房里的摆设。这也算是一种汰旧换新的方式。即便她一个月只动一回真气,对房里的摆设进行革命性的破坏,那么一年至少有十二次机会重新添置新的摆设。这有时还得包括新的梳妆台!实在有点可怕。所幸令她做出如此粗暴行为的情况并不常有。
秉忱听她房内“劈哩啪啦”一阵乱响,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咬著牙,大步走出叶家的巨宅。他不打算再受这种气了。
上了车,他一踩油门“唰”的一下冲了出去。这也算是一种发泄。他一路开到市区,才不得不把车速减缓下来。车速慢下来之后,他脑中的思绪却加快了。他忆起第一次见到明珠的情景。那约莫是三、四年前了吧,他甫自国外取得企管硕士的学位回来,就在家里为他举行的接风宴会上,他第一次见到叶明珠就为她的美丽“惊艳”了。
在家人的怂恿及她的美貌之下,他臣服了。三、四年来他一直跪在她的裙下做不二之忠臣,才终于得到她的首肯,答应与他订婚。
但在订婚宴会之前发生意外后,他立刻退缩了。那种感觉可谓是顿悟!他忽然领悟到他娶了明珠之后,一定会抱憾终身。但这只是他的想法罢了,他的父母及兄弟姊妹一定不会赞同。当然其余想追求明珠的公子哥儿,绝对会高举双手,表示赞成,并感谢他留下这大好的机会给他们。
管他们的!避他们怎么想!现在他要好好整理自己的思绪,除非他想通了,否则绝对不会轻易步入结婚礼堂!
他忽然想起造成那件意外的“关系人”白如意。若不是为了救她,他也不会受伤。如果他没有受伤,就不可能到医院治疗。如果他没有到医院治疗,根本就不可能在订婚宴会上缺席。
而一旦他和明珠的婚事确定,那么他一生的厄运便不可避免了。白如意他虽救了这个女孩,但她可能不知道她同时也救了自己呢!不知为了什么,一想起如意,他的心情轻快多了。可惜他不能告诉她这件事,不然或许他会买一大把鲜花向她致上最高的敬意呢。呀!还买什么花送她呢?人家家里开花店的。对了!她用来替他止血的那条丝巾,血迹斑斑,算是毁了。一定得赔人家一条,聊表心意。他打定主意,便把车就近开到一家百货公司。他常陪明珠逛街购物,对于这些女人家的物件熟悉得不得了。
他走到一个专卖名牌丝巾的专柜选焙。在售货小姐的帮助下,他买了一条淡紫色为底的丝巾,上面还有各种繁复却美丽的图案。这是夕雾草的颜色,带给他的影响,令他挑了这么一条有美丽的紫色的丝巾。他相信她会喜欢的。
现在就送去给她!有何不可?他一边发动车子,一边看了看手表,四点钟,这个时间刚好,不太早也不太晚。
当他抵达白家位于民生社区的“花之屋”时,却发现店门紧闭。一方小版示牌上写著营业时间是早上七点至下午四点。糟糕,四点才过了。不过他不是买花的客人,应该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他注意到门铃边有一个拉索。既有门铃,为何还要弄个拉索?他考虑著是该按门铃还是用拉索。一会儿见到如意,要记得请教她这个问题。
他干脆两者齐来,按了按门铃,又去扯动拉索。
约莫一、两分钟之后,如意匆匆跑来开门。见到是他,又惊又喜!没想到他会来看她,头也没梳,脚上还是穿著一双拖鞋呢!此刻躲又躲不了,只觉得好窘。她一张脸蓦地红了起来,也只好延请他入内。
“史先生,请进。”
“谢谢。”他走进“花之屋”环顾四周,处处都是鲜花,不愧“花之屋”之名。“你的店真漂亮,啊!好香!”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身处其间,倍觉舒畅。
“请坐。”如意走到后面的厨房,从冰箱里取了两罐饮料出来。她正欲拉开易开罐的拉环,却被他一手夺了去。
“我来。”他说。一连拉开两瓶饮料的拉环之后,将其中一瓶递给她。
如意在店内摆了一套迷你的藤制桌椅,勉强可供三、五个人坐下来休憩。她原来的设想就是让来买花的客人,有个歇脚的地方。
现在她便是让秉忱坐在这组藤椅上,自己也坐在一侧做陪。
小圆桌上铺著一条浅色格子布的桌巾,几乎垂到地面上了。藤椅也是小巧得可爱,那种没有靠背的。为的是要节省空间,她在店面里辟出这点小空间已是相当不易了。
如意似乎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搭讪道:“我从来不在这张小桌上摆花的。”言下之意是一般花店都会摆些瓶花做为点缀。
“你这店内处处是花,何需多此一举?”他的观感与她一致。
她很高兴。“我就是这个意思。”
两人心意相通,就不需用许多言词来解释了。
他这才将带来的纸袋放在桌上,从中取出一个包装得极精巧的扁平状的盒子出来。他笑着说:“这是我特地买来还你的。”
“还我?”她有些不解的眨眨眼睛。
“你打开来看就知道了。”他用鼓励的眼神看着她。
她迟疑的看着盒子外面精美的包装,一时之间竟难以下手。
他洒脱的一笑。“我来代你拆好了。”三、两下那些美丽的缎带花和包装纸便被拆除了。他打开盒盖,一条光彩耀目的丝巾静静的躺在盒里,泛著淡紫色的光芒。
她恍然明白了。他所谓的“还她”应该是她用来替他止血的丝巾。她连忙推拒,急急的说:“呀,不,我不能收,你转送给你的母亲或家人吧。你说还我一条丝巾,那我要怎么还你呢?我这条命可以说是你救回来的,可是我还你一命,你又怎么能要呢?唉——”她长叹一声,似乎感到很为难。
“那别说还什么了,就当是我送你的,可以吧?”他转口说道。
“我怎能收你的礼物呢?怎么说也该是我送你才是。”她有些懊恼。怎么反倒让他抢先一步?自己实在为人失败。失败归失败,但总得及时补救。她一跃而起:“我送一束花给你吧,现成的。”
他笑着把她拉回来:“不忙,我还不走,莫不是你想下逐客令了?”
“那怎么可能?求你来都来不及”她冲口而出。虽及时打住,但多少泄漏出自己内心的秘密,她不但脸红,而且心跳。要命!要命!怎么话说得这么快。她在心底喃喃自责。
他还是保持一贯的笑容,觉得这个女孩子真可爱。为了解除她的尴尬,他立到转移话题:“对了,我刚刚记得要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已经有门铃了,你还要加装一个拉铃?”
“喔,这件事呀!”她笑着说。“那条拉铃是在关门以后,给临时想买花的客人叫门用的。因为我一向很早就开门,因此下午四点以后,多半会睡个午觉。我的房间在二楼,听不见门铃声,因此才会加装这一条拉铃。铃铛的声音清脆又清楚,比较不会听错。”
他点头称许。她果然是个蕙质兰心的女孩子,处处替人著想。
“不过有时会有调皮的小孩子来玩拉铃,常让我白跑一趟。还好现在比较少了,也许是他们玩腻了这种游戏,也许是他们良心发现,不好意思再恶作剧。不管如何,谢天谢地,我现在很少上这种当了。”
“你每次发现上当时,一定没发脾气骂人吧,所以久而久之,他们反而不好意思再对你恶作剧了。”
“可能。我有时的确气疯了,但总是尽量忍住。我想多半是这附近的小孩,若是骂了他们,对他们的父母不好意思,而且做生意的人,和气生财嘛。”
“你照顾花店多久了?”他看她年纪轻轻的,故而有此一问。
“两年多了。”她有些感叹的说。“高中毕业以后,我就在家里看店。我没有上大学。”她索性说开了。若是他觉得自己不够格做他的朋友,正好趁早死心。
“那你才二十岁左右-?”
“嗯,虚岁二十一。”
“我大你好几岁呢。”他说。
“你几岁?”她认为他既然知道她的岁数,自己也有权利问他。
“噢,比你大多了,我快三十了。”
“快三十了?那到底是几岁?”她打破沙锅问到底。
“呃,二十八,虚岁二十九。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老?”他问。对一个双十年华的女孩来说,一个年近三十的男人是嫌老了点。
她微微一笑。“不会呀,男人三十岁不算老。”
“这样我就觉得安慰一点了。”他松了一口气。“呼——时间过得真快,好像没多久以前,我也才二十郎当而已。啊!时间很无情的!”
她“噗哧”一声笑了:“我不知道男人也怕老。”
他认真的对她点点头。“除了小孩之外,任何人都怕老。”
她点点头。只有小孩不怕岁月流逝,他们巴不得一觉醒来,就能变成大人。而当人成年之后,却又盼望能重回童稚的时光。人生就是这么矛盾。
他们相谈甚欢,不知不觉时间已从身边流逝不少。如意虽留意到做饭时间已近,但她总不能抛下客人不顾吧?何况这又是个很特别的“客人”对待一个于你有救命之恩的人,就不能顾虑到日常的作息。偶尔一天不做饭,应该不要紧的,可以换换口味去“外食”
他也注意到时间不早了,考虑了一会儿才说:“我能请你出去吃饭吗?”
“啊!可以,不,我的意思是我请你,应该我请你才对!”她很兴奋。啊!真好,他愿和她出去晚餐,这算是约会吗?如果不算约会又算什么呢?是约会!是约会呀!她难掩内心的狂喜,全身的细胞都兴奋的跳起舞来。
“你去换衣服吧,我替你看店。”他不跟她争执谁来请客,现在的重点是先出去再说。
“好,你等我一下,很快,很快!我十分钟就好了!”她一点也不浪费时间,匆匆的飞奔上楼。
她先洗了把脸,然后找了件她衣柜里最好的衣服穿上。那是一件白色的连身洋装,衣领和袖口上饰以手工编织的花边,在简单中流露些许华丽和浪漫。穿这样应该可以吧?她在镜前左照右照,觉得还算满意。
她的肤色白皙洁净,不需敷粉。何况再好的粉霜,也比不过她那天然的、白里透红的肤色,仿佛吹弹得破似的。她将一头秀丽的黑发梳顺之后,才在线条优美的唇上搽点粉红的胭脂。
她的装扮甚是简单,果然不消十分钟就弄妥当了。
她在客厅的茶几上留了张字条,上面写著要家人到外面用餐,她晚上才会回来。
“好啦,可以走了。”她一身白衣胜雪,袅袅婷婷的站在秉忱跟前。
“哗,真漂亮!”他真心的发出一声赞叹。他不是没见过美人。叶明珠就是一个典型的大美人,但她的美是精雕细琢的,让人多少有点压迫感。但如意的美,美得自然,美得单纯,令人看了感到很舒服。
“我平常很少装扮,因此也不知如何装扮自己。你觉得我这样还可以,是吗?”她拉了拉裙摆。
“何止可以,很漂亮哩。走吧!”
她高高兴兴的锁上店门,和他一起出去。
“我的车子停在附近,得走一小段路。”他说。
“嗯,现在很少有停车的地方,几乎到处都被占满了。”她说。她爸爸的小货车晚上还可以停在店门口,白天若要停车得四处去找。很麻烦的!
当她看到他的车时,不禁发起愣来。她虽不识货,但也看得出是很高级的名车。忽然想起他是叶家的客人,家世一定很好,自己不过是个卖花的女孩,如何匹配得上?
“怎么了?上车啊。”他替她打开车门,却见她还愣愣的站在那儿。
“噢。”她恍然回过神来,默默的上车。
他替她关上车门,才绕过车身,坐上驾驶座。
“想吃什么菜?”他问。
“随便,随便什么都可以。”她也没什么概念,反正有他拿主意就好。
他笑笑。她跟叶明珠是完全截然不同的个性,在在让他觉得很新鲜,也很轻松。他想还是带她上普通的西餐厅就好,太高级的地方,那些繁文褥节一定会令她感到困扰。
于是他将车开到东区的繁华街道上找寻,见到停车场便开进去。
“我们先把车停在这儿。”他找到位置停好车,便关掉引擎。
如意自行打开车门下车,并站在一旁等候。
“走吧。”他付完停车费回来找她。
这一带多的是西餐厅,他们挑选了其中一间看来较明亮宽敞的。
一进大门,立刻有服务生来领他们就座。
秉忱让如意先点。她快速的浏览了一遍,很没创意的点了一份牛排全餐。
“我跟她一样。”他对服务生说。点全餐是最省事的了。如果是跟明珠来,她一定从餐前酒开始点起,然后是什么汤啦、沙拉、前菜、主菜,总得花上一番工夫。他忽然发现用全餐就不需费心思了。
他们一边吃饭一边聊天。从喝洋葱汤开始,一直到上甜点,他们仍有说不完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