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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你最近很忙喔,来了好几次都没看到你人。”叶青山,也就是那名想追黛玉的师兄,最近经常到道馆串门子,对于她当保镳的事情略有所闻,却故意装作不知道。
“金牌跆拳道馆”白天都会免费开放给学员自由练习,许多“毕业”的学员都会自动找时间回来活动筋骨,师兄弟之间的感情非常融洽。
“对呀,我接了一份保镳工作。”趁著放假,才有时间来道馆拉拉筋,找人对踢,以免身手生疏。她现在的工作可是关系到光西的性命安全,不容许一丝闪失。
“她现在正给一个娘娘腔当保母。”一旁的临宝玉一脸不屑地加注。
“不准叫他娘娘腔!”听到有人批评朱光西,黛玉第一个反应就是一脚踢过去,又快又狠,还好临宝玉闪得快,否则脸上绝对挂彩。
“你干么?!踢这么狠!”她这脚一点都不留情,若不是他反射神经够快,一张脸就被她给毁了。
“你如果敢再批评他,我就踢得你满地找牙!”批评朱光西,比批评她还让她难以忍受。
“想让我满地找牙?有本事你就试试看啊”不由分说,临宝玉一个侧身飞踢攻上,黛玉立即出脚相迎,两大高手对战,其他人赶紧退到五公尺外的距离一字排开,没人敢挺身劝阻,又不是嫌命太长。
“喂你们两个停一停不要打了”技艺不如他们二人的叶青山也只能在场外大叫,不敢强行插花,怕一个不小心被当成沙包踢飞。
场中正踢得火热的两人完全没理会他的大呼小叫,双方打得如火如荼,直到临大勇如雷的喝斥声响起,才终止这场龙争虎斗
“你们在吵什么?!”
“她为了那个娘娘腔踢我!”临宝玉的心很受伤。自家妹妹竟然为了一个才认识的男人对他发飙,教他情何以堪。
“不准你叫他娘娘腔!”又是一脚踢过去,正中临宝玉的臀部。“他有名有姓,叫做朱光西!”
“老爸,你看”临宝玉抚著被踢痛的屁股向临大勇告状。
“你又不是没被黛玉踢过,叫什么叫?”临大勇不但没有安慰儿子,还赏了他一个爆栗。“人家朱光西一个月愿意付十五万的薪水给黛玉,这种‘大脚’当然不能得罪。”
“老爸,你还真是见钱眼开耶!”
“要不然,你也去找个金主啊。”
“拜托,你要我上哪儿去找这种凯子?”一个月十五万耶!
“那你就给我闭嘴!”
“厚”有了钱,就忘了儿子。
“黛玉,你该不会喜欢上那个娘”心急的叶青山一时口误,但很识时务地及时改口。“朱光西了吧?”
“没错。”她大方地承认,没有一般女孩子的扭捏作态。“我是喜欢他。”只要想到他,她的心就泛著丝丝甜意,嘴角也忍不住往上扬。
听到她老实承认,叶青山更急了。“可是就我所知,他是个花花公子,有一大堆女孩子喜欢他,而且他也来者不拒耶!”黛玉可是他从小喜欢到大的女孩,就算她无法接受他的追求,他还是希望她能找到一个好对象,而不是一个花心大萝卜。
自从知道她当了朱光西的保镳之后,他开始四处打听朱光西的为人,最后的结论是朱光西绝对配不上黛玉!
那个人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比女人还爱漂亮,一点都不像男人。
而且最让他气结的是,朱光西的异性缘超好,女人主动送上门是常有的事,这种人怎么可能会对黛玉专心一意?
“他昨天跟我说,以后只会有我一个人。”身为他的贴身保镳当然知道他的桃花有多旺,但是她相信他说的话。
“真的吗?”临大勇眼睛都亮了。“黛玉,你要是能嫁给朱光西,那我们以后就可以去他们的餐厅吃到爽耶!”
“老爸,你嘛帮帮忙!”临宝玉一桶冷水兜下。“这是重点吗?而且八字都还没一撇耶!”
“你闭嘴啦!”临大勇一脚踢过去,换父子档上场对打。
趁父子俩拼得你死我活之际,叶青山赶紧向黛玉劝说
“黛玉,狗改不了吃屎,你以为像朱光西这种条件的男人会对你一人忠心?那是不可能的事!”同为男人,他才不相信朱光西会放弃自动送上的“美食”呢!
“你”被戳破心中的隐忧,黛玉又气又恼。“你干么硬是要挑拨我跟他之间的感情?”
“我是好心提醒你,不要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美梦里,他不是你要得起的男人。”
“叶青山,你这样说就太过分了喔!”跟老爸打完一架的临宝玉,刚好听到叶青山的话,马上火大地揪著他的衣领
“你说,我妹妹哪点配不上那个娘娘腔?”虽然有些恼黛玉,但是基本上临宝玉还是很护著妹妹。
“‘配不配得上’跟‘要不要得起’咳咳,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就算被揪得几乎无法喘气,叶青山还是努力将话说完。
“不要玩文字游戏,我听不懂。”临宝玉的脑袋跟黛玉一个样,直来直往的个性,不懂得转弯抹角。
叶青山被揪得满脸通红,困难地回话。“我的意思是说黛玉当然配得上朱光西,但问题是朱光西绝对不是她能应付得来的人物。”
黛玉火大地抓起叶青山的另一边衣领,狠狠地吼:“不准你再侮蔑他!”
“我说的是实话”
“你还说!”莫名其妙,感情是她和朱光西之间的事,不需要别人多加干涉。
“黛玉”一个师弟怯生生地打断她的威胁。
“干么?”她回头,一道杀人的锐利眼光砍去。
师弟以微抖的手指著门外
“外外面有人找你”呜,她的眼神好可怕喔!
大伙儿往外一看,只见门外站著一身清爽亮眼的朱光西,时髦的装扮跟道馆里的男人格格不入,纵使感受到周遭投来探视的眼光,他依然自在地微笑致意,一点也不显局促。
一看到他,黛玉的心跳马上自动加速,比做完剧烈运动还快,表情也自然变得好温柔,朝他绽出一朵笑,眼中的“杀气”也马上瓦解
“等我一下”
“没关系,你可以慢慢来。”温柔好听的声音,让场中的紧绷随即烟消云散。
黛玉轻轻放开叶青山的衣领,但是不忘提出严重警告。“不准你再说他坏话!”
“可是”
她打断他的话,突然问道:“你们如果看到有人想打我,会怎么做?”
“当然是站在一边看戏喽!”众人的回答很一致,反正惨的一定是那个不长眼的人嘛!
“但是他会替我挡下来。”看向门外的他,她的眼光更温柔了。
这就是他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也是让她失了心的主要原因他完全把她当成一个普通女人看待。
叶青山不服了。“我也可以。”而且他绝对可以做的比那个娘娘腔还好。
“但你没有。”
“那是因为我知道你很强,不需要我鸡婆。”
“他也知道,但是他竟然还会出手保护我,这就是你们不同的地方。”也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
身为他的保镳,不可能不知道他的能耐,就算如此,他下意识的保护行为,让她感动不已;虽然“武功”高强,但她还是希望偶尔可以当个小女人,享受被人呵护的感觉。
“我”
“青山,你输了。”临宝玉拍拍好友的肩,指著一脸幸福光采,快步跑向朱光西的黛玉。“你以前曾看过她的脸上出现这种表情吗?”
“这”叶青山黯然摇头。她对待他们这些师兄弟都是一个样,既像朋友也像兄弟,在他们面前的她,总是大剌剌的像个男孩子,不曾有过像现在这般小女人的娇羞。
“没关系,天涯何处无芳草,今晚我就舍命陪君子,陪你去喝到吐。”
“我也要去。”嗜酒如命的临大勇自愿加入。
“你不能喝酒。”
“别那么小气嘛!”临大勇拿叶青山当挡箭牌。“多一个人安慰d;)青山,多一分力嘛!青山,你说对不对?”
“对,我们今晚不醉不归。”追了十年还追不到的女人,竟然被一个认识不到一个月的男人追走了,教他情何以堪?只好借酒浇愁啦!
“我们也要去!”在场的师兄弟纷纷举手。
叶青山豪气干云地大喊:“要去的就一起去吧,今晚我请客!”
所有对于黛玉的爱恋,过了今晚,他全都要抛掉,这才是拿得起放得下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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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车来到东区华纳威秀影城,黛玉和朱光西手牵著手离开停车场,准备排队买票。
排了一会儿,黛玉发现,来来往往的行人不断以异样的眼光盯著他们两人看,并且指指点点。她低头一看,这才发现,刚才急著跟他出门,身上还穿著练习的道服呢!
“啊!我竟然忘记换衣服了!”而且最糟糕的是满身汗臭!黛玉尴尬地放开朱光西的手,自动站到一公尺外。“对不起我先回家冲个澡,顺便换套衣服。”她知道他受不了异味,下想熏昏他。
在他的潜栘默化之下,她现在比较注重仪容整洁,虽然不至于像他一样搞洁癖,但起码在运动流汗后会冲个澡,让自己一身舒爽。
因为他的关系,她现在无法忍受师兄弟们身上的汗臭味,几乎在他们一练完,就逼著他们去洗澡,连道服都得一并洗干净,让他们怨声载道,连老爸和老哥都躲不掉。
他不在意地再度牵起她的手,主动提议。“这里离我家很近,你要不要去我家梳洗?”
“我没带衣服”
“没关系,我妹妹们的衣服还留著,你可以先穿她们的。”没有等她回答,他已经拉著她,转头往停车场走。
“我现在身上都是汗臭味,你不用勉强跟我走在一起。”黛玉再次想甩开他的手,但是他握得好紧,她根本无法摆脱。
“不会呀,我觉得很好闻。”她身上的汗味揉合自然体味,变成一种诱惑的女人香,挑逗他的感官。
“很好闻?!”她不信地瞪著他。“你今天鼻塞吗?”他平常鼻子灵得跟狗似的,稍有一丝异味就受不了,今天竟然说她身上的汗味奸闻,有没有搞错?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汗味这么性感”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假,两人一坐进车,他立即捧住她没有防备的脸,吻上她青涩红嫩的唇
被雷打到是什么感觉?黛玉终于体会到了!随著他有技巧的吸吮,她只觉得一道电流从头顶往下冲,让她全身酥麻,只能被动地回应他的吻
“你比麻葯还厉害”
两人分开之后,面色酡红的她,只能无力地躺在他怀中,等呼吸恢复正常。
被他一吻,她浑身气力都没了,只感觉得到他的唇所引发的一道道火苗,烧得她好热、好热。
“哈你的比喻太妙了,不过我喜欢。”她的反应直接,就是对他最好的赞美。
“你也是这样吻其他女人吗?”虽然知道不该再提起他的陈年韵事,但是稍早被叶青山撩拨的不安全感,让她脱口问道。
“黛玉,我说过从今尔后只有你一个人,如果你要把注意力放在我的过去,那么你和我都会很辛苦的。”
他知道自己过去是花心了一点,但那些女人是在认识她之前结交的,总不能要求他必须保持“完璧之身”吧?
“我知道,可是我就是在意嘛,尤其是娜塔莎!”他上次提到娜塔莎那副欲言又止的痛苦表情,让她难以忘怀。
“这关娜塔莎什么事?”他一脸莫名其妙地反问。
“你不是说过她是你唯一承认的女朋友吗?这不就表示她在你心目中占有极重的地位?”
“她是在我心中占有极重的地位啊”“你都承认了,要我怎么不在意?”
“但‘她’是一条黄金猎犬啊!”“就算她是一条黄金猎犬”她突然愣住,嘴巴错愕地张得好大。“你说娜塔莎是一条狗?!”
“对呀。”
她马上像泄气的皮球,全身无力。“你怎么不早点说?”害她跟一条狗争风吃醋。
“你又没问。”招牌无辜表情再度出笼。
“你”她好气又好笑。“真是被你打败了。”压在她心头的大石头瞬间被挪开。
“不会再问我过去的情事了?”他可不希望动不动就吵一次。
“不会了啦!”她不好意思地皱皱鼻头。“对了,娜塔莎在你家吗?”她很想看看他的前任“女朋友”
“她在五年前死了”想起娜塔莎,他的鼻头就开始泛酸。“她是我八岁的生日礼物,陪了我十七个年头,但我却连她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无法赶回来见她最后一面,是他最大的遗憾。
“听我家人说,她那时候虽然已经不能吃喝,但仍撑了一个星期,眼睛一直望着大门,就为了再见我一面,但我却赶不回来”他那时正在法国修业,进行最后一关的考试,家人怕影响他的心情,一直不敢告诉他这个消息,等他知道时,娜塔莎已经过世五天了。
“别难过了”泪流满面的她紧紧抱住静静流著泪的他,哭得比他还凄惨。
几分钟后,朱光西掏出一条雪白棉质手帕,先替她擦脸。“你怎么哭得比我还壮烈?”她连哭都很豪迈,眼泪鼻涕一起来。
“因为好感人嘛”她最怕听这种事了,尤其看到他流泪,她的心都拧了。“我们再养一只娜塔莎”
“不了,失去的痛苦太难受,我不想再经历。”有了那次经验,他不敢再养宠物,不愿再经历一次“死别”的痛楚。
“我觉得娜塔莎很幸福,因为你很爱她。”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眼神因回忆而散发温暖的光采。“我以前长得比一般男生瘦弱,经常被欺负、取笑,还因此差点得自闭症,还好有了娜塔莎的陪伴,我才能恢复正常,否则就不会有现在的我。”
娜塔莎是只优雅的狗,个性温和,善解人意,只要她在家,她一定会窝在他脚边陪著他,是他最重要的家人和朋友。
“所以你应该再养一只狗”
“不需要。”他打断她的话。“我有你就够了。”他现在才发现她的存在跟以前的娜塔莎一样,随时陪在他左右,是他最好的良伴。
况且她还有几点是娜塔莎做不到的。比如说她是一个可以心灵相契的伙伴,下像娜塔莎只能睁著一双温润的眼眸倾听;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他可以吻她,却不可能吻娜塔莎。
既然如此,他还养狗做啥?
“我?!”她纳闷地反问。“养狗跟我有什么关系厚!”她大叫。“你竟然把我当成狗!”
“嗯!所以说喽,我有你就够了,没必要再养狗!”他点头承认,并且再次强调。“娜塔莎可以带给我的抚慰,你都能做到,我觉得你比狗还好哩!”
“”这是什么歪理?拿她跟狗相比,她该生气还是高兴?
明白娜塔莎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她理当要高兴自己可以跟“她”相提并论才对;但是,再怎么说,娜塔莎是只狗啊!
这男人的脑袋,真的有问题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