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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去呢?
王维皓烦躁的抓着头,点了烟抽没两口又拧熄,烟灰缸里满满堆成小山的烟蒂。
他很清楚自己的烦躁不是因为阿伟刮坏了他的爱车,那不过是花钱就能处理好的事,不值得他这么烦心,况且,他也已经扁过阿伟了,照道理来说应该能消气了,怎么仍旧觉得看什么都不顺眼呢?
最让他光火的是,他完全不了解这种感觉是怎样的感觉,只是觉得胸口闷塞,像是和人打架受了内伤的样子。
偏偏他已经多年不曾亲自出马砍人了,那种活早就交给阿伟和底下的兄弟去干,根本没可能会受什么内伤,可是那股无形的压力又确确实实地郁结在心口,让他几乎想大声地将它吼出来。
他倒了一杯酒,仰头一口灌入喉咙,却猛地被胸口那阵郁气反激出来,呛得他直咳,心头一阵火起,抓起酒瓶便往墙上摔去。
酒瓶的撞击力引来门外几个小弟的警戒,一群人三秒之内撞开房门冲进来。
“老大,你没事吧?”阿伟手握着枪,眼光梭巡着四周,谨慎地寻找开枪者的踪影。
还有几个人团团将他围住,组成一堵人墙,生怕埋伏的杀手再补上一枪。
维皓很满意这些小弟的机警与忠心,脸上却没有露出丝毫赞赏的神情,只是淡淡地说:“没事,只是摔了个瓶子,你们出去吧。”
一群人讪讪地走出去,留下他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左右晃着。
起身到酒柜里又拿了瓶酒,酒柜的玻璃上清楚地映着他的影像。
他看到一张冷峻的脸孔,一双炽人心神的眼睛,两道眉则是伺机而动的猛虎,随时都有可能在瞬间吞噬掉灵魂,而那恰似鹰般的鼻梁,仿佛能划被狂风,在苍穹中留下属于他自己的线条。
他扯扯嘴角,抚着那满是胡碴的下颌,想起自己刚出来闯的那一年,一个算命的曾对他说过——
“你这面相与八字,若在古代,不是个王也是个将军,就算到了现代,也绝对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可不是吗?
才二十出头,便已经是道上叫得出名号的一方角头,手下的弟兄也有上百人,随便踩一跺脚,黑白两道便要乱上一阵子,天大的难事,在他来说不过是几十声枪响就简单的摆平了,哪像今天这样,居然会为了一个陌生女子的一句话而方寸大乱。
她怎能算是个陌生女子呢?
毕竟,两人曾共度极亲密的一夜;毕竟,她将最珍贵的第一次给了他;毕竟,他已经破坏了自己的规定,和对方交换了姓名。
但就是这样才教他心烦,他的耳边还萦绕着她的话语——
下礼拜天到宜兰救我
今天就是礼拜天,他到底该不该去呢?
本以为过了这么多天,他会将她所说的地址给忘了,但这件事却不断地在心头涌现,而且随着时间的逼近,她说这句话的表情就越显清晰,让他想忘都忘不了。
那个喝醉酒的女人不!她只能算是个小女孩,不过是他十多年猎艳生涯中的一段小插曲而已,根本不值得为这件事心烦啊!
可是,打从那女走出房门后,一种从未有过的失落感竟然悄没无声地占据他原本狂放不羁的心。
等你来救我喔,我的屠龙王子
一想到那只小白兔对他说的话,他脸上似刀凿的线条缓缓地柔和成春风拂过的森林。
黑豹杀手、嗜血狂狼、催命无常什么样奇奇怪怪的外号他都有过,无一不是带了些凶狠残暴的意味,头一回有人叫他“屠龙王子”这外号要是给那些手下听见了,不笑掉他们的牙才怪!
但这个外号听起来蛮特别的,好像古时候的勇士,挥舞着剑和喷火的恶龙正进行着一场殊死战
维皓出神地想着,阿伟探头进办公室,见他手上拿着杂志,便吹着口哨走进来。
可恶的阿伟,居然这么不凑趣地打断他的思绪!
维皓投去一个足以杀死人的目光,冷冷的命令道:“闭嘴!”
他已经够烦了,阿伟还来这吵他,真不要命了!
阿伟一派嬉皮笑脸“皓哥,你看看,天气这么好,又是美丽的礼拜天,怎么不出去外头走走?”
一听到“礼拜天”三字,他轻哼了声,胸口有些难以形容的郁闷,火冒三丈的回道:“谁规定礼拜天就一定要出去走走的?”
他就是在烦要不要出去走走!
阿伟吐吐舌头“是没人这样规定啦,但我看你最近好像心神不宁,以为你出去走走散散心,会好一些”
他“啪”的一声丢下手边的汽车杂志,沉声喝道:“妈的!宾出去!有多远就给我滚多远!没事别来吵我!”
偏生阿伟是那种天生爱唱反调的人,越是要他走,他就越是黏着不放。
阿伟左看看右看看,嘴巴不时发出“啧啧”声,偶尔笑笑、偶尔皱眉。
“干什么?”维皓没好气的瞪眼。
“嘿嘿嘿”阿伟不笨,当然不会自首他什么也不知道,很聪明的先套话。“有些事,咱们哥俩心知肚明就好。”
闻言,维皓顿时有种莫名的心虚。
虽然她不是他第一个在pub到床上去的女孩,但是对于她,他却有着某种特殊的感觉,仿佛自己是辣手摧花的大野狼,为了一己之欲,毁了一个单纯女孩的清白。
小白兔说等他去救她
等等0救”她?!
这是什么意思?
谁要追杀她?
他的脸一沉,抓起钥匙“我出去兜风。”
虽然真的只是想开着他最心爱的跑车出来兜兜风,避开唠叨如老太婆的阿伟,但维皓还是来了——以不要命的速度,神奇的在一个小时内从台北一路狂飙到宜兰。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询问,终于,在她所说的时间前到达她所说的地点,准备营救他的小白兔。
放眼望去,四周全是一片农田,由中有几间低矮的房子,方圆十里内没有任何一家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商店,最热闹的不过是农会、公所、邮局集合的一条街,可以想象这里大概是那种在看完八点档连续剧后便会黑暗无声的地方。
但今晚似乎有些不同。
宁静的景色中,却有着异常的喧闹声。
农会套小小柄小的小小运动场里,搭起了钢管架,铺上一块又一块的塑胶顶篷以防下雨,再挂上一长串的灯与风扇,最前方的入口处还绑上了喜气的喜幛,与一长列署名大至县长、小到村长的贺联,内容不外乎是什么珠联璧合、百年好合、琴意和鸣等常见的祝贺之词。宽大篷架下,整齐的排满了圆桌与铁圆凳,桌上铺着桌巾,还有人穿梭其间,忙着放上各色饮品、瓜子,以及免洗碗筷。
这是办桌,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办桌、流水席。
若真要说哪里比较特别,大概也只有这里的桌数比一般人多上了一两倍,场面比较盛大些,想来是在此地具有某种社会地位的人要娶媳妇或嫁女儿才可能出现的排场,也许是乡长,也许是地方望族。
但,关他鸟事?
维皓浓眉一拧,眉头纹足以夹死苍蝇般深,带着杀气的眼半眯,瞪着喜幛上充满喜气的字句。
结婚?!
小白兔不是说要他来“救”她的吗?
怎么会是婚礼?
吱!被骗了!
害他一个礼拜来坐立不安,还大老远的冲到这,原来只是叫他来吃喜酒而已,真是个无聊的整人行为!
大概是她家也收到喜帖,才想到这样整他的吧。
他撇撇嘴,心中有点不是滋味,没想到自己居然会上当,但谁会想到清纯的小白兔也会骗人呢?他跃上车,正准备打道回府时,一长列的礼车来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不绝于耳、将本来就不大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也挡住了他的路。
维皓重重地往后一靠,燃起一根烟,用力的抽着,再忿忿地吐出,也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生气什么。
或许,是他心底还是希望回到平实,所以他才会喜欢小白兔,所以他才会相信小白兔,所以他才会来救小白兔的吧!
谁会想到连最纯真的小白兔也会骗人?
他无奈的扯扯嘴角,他不是三岁娃娃,人家说什么就要信,更不是第一天踏入社会,被骗也是他活该,凭什么生气?
维皓烦躁的拧熄烟,喝了两口提神饮料,又再点燃根烟。
幸好,礼车队伍已停止,新人在众人簇拥之下缓缓走进那所国小,看样子再不久便可解除壅塞交通,否则,他一连串“问候别人母亲”的脏话恐怕就要忍不住脱口而出。
等待的同时,他穷极无聊的转头看去,不看还好,一看之下,他震住了,瞠目结舌,嘴边的烟掉落,喉头不自觉地吞了口口水。
不、会、吧!
她是新娘叫。
难怪她会把时间地点记得这么清楚。
只着凉鞋的脚蓦地一烫,他急忙缩缩脚,咒骂了声,将那根烟往外一扔,心情也因这根烟而不爽到了极点,满肚子的怒气被这个导火烟给点燃。
她结婚还叫他来救她?
这是什么跟什么嘛!
他们是有过一腿,但那也是她心甘情愿的,现代人男欢女爱搞一夜情也是很普通的事,又不是他下药迷奸她,不用这么夸张吧。
她要结婚就去结婚呀!特地把他骗来观礼喝喜酒做啥?
“问候别人母亲”的话全在下一秒噼里啪啦的冲出他的口,连气也不用换。
他翻翻白眼,戴上墨镜,临别之前却忍不住再望望她。
说真的,穿上白纱的她,好美。
小兔子果然还是适合白色的,纯洁而美丽,令人忍不住的喜爱。
这一眼让他有些痴迷,不禁看得出了神。
新娘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像是知道他就在那,微微偏过脸,目光停在他的脸上。
维皓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狐疑的东张西望,直到确定附近没有闲杂的路人甲乙丙丁,才知道她看的是他没错。
小白兔看他做什么?
已经够乌龙了,他可不愿意再当一次笨蛋。
不过,她这个眼神是什么意思?
完全没有那种整人成功的洋洋得意,更没有什么新嫁娘的喜悦与娇羞,反倒看起来像是在求救?!
是的,就是像在求救。
哇咧!这是怎么回事?
她要他救她?真的要他救她?
有没有搞错?
他扯下墨镜,死命揉揉瞪得发酸的眼睛,再看一次。
只见她不但求救的电波更强烈了,还用着嘴形一遍一遍的重复着同样的字句:救我、救我
怎么救?
瞬间脑海闪过小白兔说要他去救她时认真的容颜,再回过神来望着身穿白纱的她,她求援的目光
谁会眼睁睁看着这么可爱、这么天真、这么清纯、这么无辜的小白兔被欺负,却忍心不理睬的呢?
维皓恍惚间好像明白了她称自己是“屠龙王子”的意义。
他瞥了一眼四周热热闹闹的人群,那些人在转瞬间幻化成了张牙舞爪的恶龙,狰狞着面孔向小白兔扑去。
在下一秒,他作了一个可能会后悔一辈子的决定。
他倏地打开车门,推开了挡在身前的所有物体,朝着圣心扑过去,在众人惊讶的表情中,他一把抱起圣心,将她扛在肩膀上,目标瞄准了他的法拉利,迈开大步往回冲,还不忘尝给愣在一旁的新郎一个清脆的巴掌。
“给你一个大红包!”他朝着新郎笑了笑,又吐吐舌头,像个恶作剧的顽童。
他似是一颗滚动的保龄球,只要是他经过的地方,人群就如同球瓶般地跌得东倒西歪,桌子也给他掀翻了好几张。
有人大声呼喝、有人惊叫连连,有小孩子哇哇大哭找妈妈、也有老人家趴在地上急着找假牙”场欢天喜地的婚礼,被他搞得像是个灾难现常
他将圣心丢进车里,飞快地为她戴上安全带,敏捷地跳回驾驶座,点火、换档、踩油门一气呵成,法拉利发出一声怒吼,带着两人逃离兵荒马乱的现常
一片错愕中,伴娘于莲突然问了句:“现在怎么办?”
众人先是一阵安静,半晌,才有个人以极度亢奋的声音嚷道:“追啊!”就像是好莱坞英雄片一般,维皓带着圣心,与后头七八辆车展开了追逐战,平时根本不可能做的事,在这短短的一分钟内他全都做了。
先是在婚礼上带走了其实他也还不太认识的新娘,后又将他最宝贝的爱车在只容得下一辆车行走的田间小路上横冲直撞。
乡间的路况差到极点,他必须使尽全力才能让两手紧紧地握住方向盘,他的双脚不断地在油门、煞车及离合器之间迅速变换着。
坐在一旁慌乱不已的圣心,用着高分贝的音量指挥着他。
“小心!有树!”
“啊!前面有个坑洞!”
“转弯转弯!快转弯!”
他熟练地操控着方向盘,就像他平时所玩的赛车游戏一般,往往在撞上的前一秒闪开了前面的障碍。
呵!真刺激!
这几年他已经绝少为了抢地盘而与人火并,这次突然来了这么一场赛车,让已经习惯安逸的他,又回忆起年轻时那种喋血街头的日子。
但他天生就是这种人,越是面临关键时刻,越是能看到他的冷静。
“天呀!他们追上来了!苞我们差不到十公尺!”
圣心回过头望着车后大喊,后来索性解开安全带,转身跪在座位上趴在椅背上,瞪大圆亮的双眼,紧张万分的当起了现场转播员,报道着后方的情况。
“那辆白车的驾驶看起来像是我表哥,后面那辆黑色的好像是礼车啊!又来一辆了”
维皓闷声不响的瞄了眼后照镜,轻哼了声表示他看到了,接着低低的说了句:“坐好。”
“嗯?”她不解地望向他“你说什么?”
这次,他连哼也不哼了,眼看着追赶的车辆越来越近,直接重重踩下油门,黑亮的跑车如够窜出。
“蔼—”
突然的冲力令圣心反应不及,只能本能地抱住椅背。她几乎要认为车子已经驶离地面飞了起来,风呼啸而来,吹乱了她梳理整齐的发型,也将原本插在发上的饰物吹走了;她已经不再是个受命运摆等着嫁人的新娘,她的屠龙王子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她。
在法拉利以闪电般的速度往前冲时,维皓居然还能腾出右手抓着她,将她扳过身来坐正。
车子很快就离开羊肠小径,驶上平坦的省道,后头的追兵远远落后一大段路,他从后照镜中,望见几个黑点慢慢的变校
维皓并没有因此而踩煞车,像这种宽直的大马路,不好好的给他飙一下车,岂不是辜负了政府造路的德政,又怎么对得起自己和心爱的法拉利。
他又变换了一个档,油门更用力地踩下去,车子像长了翅膀似的飞驰在马路上,只见时速表的指针不断的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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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漂亮的闪过路上的其他车,犹如一只黑豹,在草原上尽情的奔驰着。
坐在一旁的圣心却已是傻了眼,只能瞪大眼睛看着他逼近前方的车,然后超越过去,一辆接着一辆。
他又飙了二十分钟的车,才发现圣心的脸色已经由最初兴奋的润红,变成了惊吓后的惨白,嘴唇也显得青紫,看样子,若继续锢下去,她可能就要口吐白沫了。
他陡然一个甩尾,法拉利发出一声尖叫,随即听话地停在路边。
“好了,他们追不到了。”维皓长长呼出一口气,此时才发现自己竟然早已汗流浃背。
活到三十三岁,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但抢婚?!可是出娘胎头一遭。
圣心惊魂未定的抬起头来,一颗心仍七上八下,嘴唇与小手不由自主的频频颤抖。
直到停车后,她才开始觉得怕,那种在鬼门关走一回的深深恐惧——之前不是不怕,而是根本就吓傻了,脑袋一片空白,无暇去想其他事。
维皓下了车,叼着烟问:“现在怎么办?”
他已遵守约定救了她,虽然过程出乎他意料的惊险,情节更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荒谬,可终究他还是把她给救了出来,不是吗?
但是,然后呢?然后该怎么办?
空气中弥漫着圣心不习惯的烟味,令她忍不住的咳了起来,也将她飞掉的三魂七魄给咳了回来。
回过神,她自然而然的将目光停在他嘴边的烟上,捂着鼻子,语带抱歉的说:“可以麻烦你”维皓微蹙了蹙眉,用力吸了一口,才往地上一扔,踩熄它,虽然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听她的话。抽了二十年的烟,还没有人有胆叫他别抽。
他俯在车门上,挑着眉,喷出最后一口烟“好了,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打算去哪了吗?”
“我”这可把她给考倒了,她只想到要跑,却没想过跑了之后的事,因此她压根答不出来。
他皱着眉“怎么不说话?”
沉默了半晌,圣心终于开口了,不敢直视他的双眼,有点困窘的自首:“我我也不知道要去哪儿呀”
这下子,换维皓不语了。
妈的!这女人脑袋是装浆糊啊!
连要去哪儿都不知道!
他低声地咒骂自己,莫名其妙跑去当她的屠龙王子做什么嘛!
这下可好了,看样子,这颗烫手山芋是赖上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