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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世上有一见钟情吗?”梅书热切晶莹的眸子紧盯着他。
“就生物学的角度来看,那是人类脑部产生类吗啡的后遗症。”尔豫表情严肃地回答她这个问题。
她顿了一顿,再接再厉地问:“那你相信爱情吗?”她不忘娇媚地眨眨眼睛,投以秋波无数。
“根据加拿大实验室研究发现,爱情是一种人体在因应生物求偶需求的时候,所分泌出的动情激素,这种动情激素能让人类产生异于常态的幻觉。”尔豫神情很认真地回答她的问题,修长的大手舀起了一匙浓汤,在说完话后,才慢慢喝着汤。
天啊!
梅书有种既崇拜又想掐死他的冲动。
“我只是问你相不相信爱情。”她有些无奈地摊一摊小手。
他实在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跟一名谈不上熟稔的女人在一家他从来没兴趣踏进来的咖啡馆里,讨论着一个艰深复杂无聊的话题。
“理论上,我知道有这种东西,实际上,我认为它是假的。”他以学者一贯谨慎的口吻小心翼翼道。
“为什么?”她小脸微微一垮。
为什么?
尔豫忍不住挑起一边的浓眉,舀汤的匙子停顿在半空中。“它就是假的,只是那种化学分泌物为了让人类传宗接代而制造出的幻象。”
她苦恼地望着他,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样继续话题才好。
本来她是想藉由“一见钟情”这句话,带出她对他“一见钟情”的事实,可是怎么没三两句话就搞得像在某国际生物研究大会的讨论一样?
下一秒他们该不会要讨论科学家是否有权利复制人吧?
但就算是这样,她还是爱死了此刻他尔雅又严肃的神情,甚至连他化工博士艰深的专业语气都吓不跑她。
她觉得自己麻烦大了。
“好吧。”她是很有弹性的,何况爱一个人就是要懂得配合。“那你喜不喜欢我?”
“不喜欢。”他的回答倒是满坚定迅速,害梅书的小心肝瞬间“锵啷”碎了一地。
“为什么?”她小脸涨红,不服气地问。
尔豫用纳罕奇异的眼神看了她一眼“我们还认识不到一小时,我连你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要从何喜欢起?”
“可是可是你那些同事他们第一眼就喜欢我呀!”虽然不是什么很光荣的事,但起码可以稍稍抚慰她的女性自尊心。“这就表示我是有值得让人喜欢的地方例如我的脸。”
“你的脸?”他挑高一眉,奇怪地打量她半晌。“很正常啊,并没有多出一只眼睛。”
“有谁会喜欢脸上有三只眼睛的人?我又不是二郎神杨戬。”气死人了!
“二郎神杨戬应该是生物学上的一种突变人种。”他忽然认真地沉思起来“也许是dna第二组基因受到某种外来改变而”
这个实验室疯子!
“那不是重点好吗?”梅书好气又好笑。“我只是想知道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那么你为什么要知道我喜不喜欢你?”他反问。
“因为我喜欢你,我要嫁给你呀!”她理所当然地道,小脸笑意盎然却再正经不过了。
他一震,呆住了。
“来,宫保鸡丁饭。”一个愉快的声音插入。
“我不要。”他恢复理智,俊脸微微一沉。
“呃?”服务生愕然,大感为难地结结巴巴起来。“可是、可是厨房已经做了,这样这样应该不行”
“我的意思是,我要宫保鸡丁饭。”尔豫有一丝不耐,随即转向梅书,坚定地道:“而我不要跟你结婚。”
梅书娇靥变得有些苍白。
哎哟!情侣谈判哦。应该又是英俊男人负心汉,情弃娇弱美人儿的戏码。服务生见情形不对,连忙放下餐点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这种感情的事很复杂的啦,万一待会一言不合,桌上的刀叉又被他们有洁癖的老板磨得特别光亮锋利很危险呢。
“我不是说现在结婚,是培养感情以后将来结婚。”她不愧是修炼过的羽量级女巫,深呼吸两口气,让想哭的浊气排出,信心再度涌入体内。“我想,有一天你应该会发现,其实我们俩还满适合的哦。”
“小姐”他顿了一下,有一丝后悔说话那般直接伤人,因此语气温和有礼了许多。“我可以先请教你的姓名吗?”
“我姓万,梅花的梅,诗书的书。”她自我解嘲“我的名字很好记,万一没书,假如你到图书馆找不到想要的书,就会想起我了。”
他有点想笑,忽然又省悟到这不是笑的时候。
“万小姐。”他很严肃地就要开口。
“先吃饭好不好?”她温柔如水地甜甜道:“要嫌弃我也要吃饱饭呀,否则待会说完话没力气上班就不好了。”
“我不是嫌弃你。”他想把话说清楚,却也依言地先吃了几口饭。
但是这宫保鸡丁口味肯定太重也太辣了,否则为什么当他一边吃,一边小心地注意着她清丽却有些落寞的神情时,喉头有股莫名的热意与纠结缓缓自食道窜下胃里,震荡得连胃都乱糟糟了起来。
可恶!
他放下叉子,略感焦躁地伸手拿起水杯,迫不及待想用冰凉的柠檬水浇灭自喉间流窜起的热浪与揪疼感。
他仰头将冰水一饮而尽,却犹未能消褪体内的火焰。
“我想我吃饱了。”他倏地站起身,抓过帐单便大步往柜台方向走。
“唐尔”梅书呆住了“可是我还”
“你请慢用。”他迅速地付了帐,对她微微一点头,随即迅速推开玻璃大门离开。
“唐”她颓然地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小脸困惑又苦恼。“怎么了?我刚刚说错了什么话吗?”
不,应该说,她刚刚有说过任何一句对的话吗?
“是不是我太急了,所以他被我吓跑了?”她怔怔地自我反省着。
可是爱不就是坦然告白吗?为什么他的反应像是她说了要砍他、而不是爱他的话?
梅书忽然觉得全身充满了无力。
也许她是个女巫,也许她千年前曾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是今年二十二岁的她,对于该如何谈情说爱,还是青涩拙劣得像个幼幼班的小朋友。
她究竟该怎么表达那种深受震荡的感觉?该如何说服他,她真的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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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尾草三支,石榴石一枚,青碧花种子一小撮,混合井水一杯,搅拌三十分钟”
梅书专心地研究着女巫葯草法典,她记得里头有几则是让心爱男人回心转意,或是让男人为自己疯狂的秘方。
内心强烈的冲动让她很想干脆对尔豫下葯施法算了。
可是这样的他,根本不是真心的。
而一个需要施咒才能让对方爱上自己的女人,又该是如何的不堪与丑陋?
砰地一声,她合上了重重陈旧的书本,长叹了一口气,神情凄惨地望着小套房的窗口。
窗外,看不到月亮,只有家家户户挤迫的灯光。
也许她是生错年代了,现在连对月仰叹,在魔幻月光下舞一曲衷肠还得看看是不是住在阳明山豪宅,否则哪来的庭院可以看见月亮?甚至跳舞?
她更不能穿着一袭白袍,披着银色长长轻纱,伫立在他城堡下,用美妙如梦妖的歌声,撩拨他的心弦,让王子受蛊惑地缓缓敞开心门。
“够了,再想下去连我自己都要怀疑自己精神分裂了。”她低咒一声。为了要抚平騒动难禁的心,只好再找出紫色和白色蜡烛,点燃起来好镇定心神。
她闭上双眼,静静坐在地板上,想要藉此闭目养神找回平静自在。
淡淡的葯草蜡烛香气荡漾在夜晚空气中,幽幽沁入她的鼻端,宁静渐渐催眠了她
“为什么你会在月光下跳舞?”英俊沉郁的男人温和而困惑地看着身着白袍轻纱的美丽女子。
他很迷惑,也许是因为她宛若月下仙子般动人的舞姿,也许是因为她眼底眉间的微笑,也或许是当她深深凝望着自己的时候,那抹闪动在黑眸底炽热的光亮。
“当我觉得心烦意乱的时候,我会在月亮下舞着,让月亮的魔法安慰我、带走我的忧伤。”她长长的黑发鬈曲如云,披散在肩畔腰间,低着头低声回道。
“你是东方人,为何会来到西方?”他情不自禁抬起她的下巴,深邃黑眸探索地审视着她。
“我不知道,自从我有记忆开始,我的奶奶和母亲就带着我住在这座城里可是他们说我们不是这儿的人,也讨厌我们的黑发和黑眼睛”她打了个寒颤,艰难地道:“他们说我们是乌鸦与黑暗的使者,但我们不是。”
她们只是安分守己地住在山坡上一栋老旧的石屋里,平平静静地过着自己的日子。
奶奶和母亲会织美丽的东方绸缎,所以城里的人们对她们是又爱又惧又怕,他们喜欢买她们流光璀璨的丝缎,却痛恨她们异于西方人的神秘清丽容貌,甚至是她们种植的带着奇特香味的植物花草。
在偏僻村子里有少数贫困到无法求医的患者,都是被奶奶和母亲治好的,但是她们神奇的葯草治愈能力并没有让村民从此接纳她们,大家只是在束手无策的时候才会想到她们。
没有童伴的她从小就常常感觉到孤独,奶奶和母亲的爱虽然无庸置疑,但一个小孩子要的除了亲人的关爱,还需要有玩伴。
直到她长大了,才知道生命中有很多无可奈何的事,有些时候,想要的和真正能得到的,永远有一大段彷若太阳与月亮般的遥远距离。
但是他来了,自她向往多年的东方翩然降临她的生命中,高大英俊的他听说城里的人都对他深为敬重,但大半的原因除了他教人震慑的独特气质外,他富可倾国的身家也是一大主因。
城里人人竞相讨好他和他温婉大方的未婚妻和可爱的妹妹。
没有人知道他为何离开东方,千里迢迢地到这儿来,但是对她来说,如此尊贵又温柔,宛若天神的男人竟然会愿意跟她交谈,甚至做朋友
她觉得这是上天垂怜她,所送给她最美好的一份礼物。
“我知道,你们也是中国人。”他黑眸掠过掩不住的喜悦。“他乡遇故知,果然是人生一大乐事。”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但你是指认识我,你很快乐吗?”她屏息的问道,双眸灿烂闪闪地仰望着他。
“是的,我很快乐。”他对着这个纤小清丽的小女人微笑。
却不知道,他仅仅是关怀的温柔,看在她眼中、心底,却变成了另外一种与众不同的含意
她痴痴地望着他,如果可以,好想就这样凝望着他一辈子。
在月光下,化为石像也心甘情愿。
蜡烛燃尽了,底部燃起的焦味瞬间将梅书自如梦似幻的境地里拉了回来。
她猛然睁开双眼,深深喘了一口气。
“我的天。”她又作梦了吗?又回到“过去”了吗?
这次她看得比较清楚了,那个呆子已经是毫无保留地爱上了那个伟岸出色的男人,可是那个男人眼底明明没有丝毫爱意,就算有,也只是一丝基于同乡人的关怀罢了。
“可怜的傻女孩,他爱的不是你。”她吁了一口气,低声评论,却被自己的话惊呆了。“等等梦里的那个傻子不就是我吗?”
如果说梦里的她是一相情愿,可是为什么最后他们俩会滚上床做ài做的事?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要死了,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会疯掉。”她苦恼至极,捧着沉重的脑袋瓜,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她真是千年前的“她”唐尔豫是千年前的“他”那么他们俩根本就不应该混在一块的呀!
可是那种在胸口深深悸动的酸甜与疼楚感,依然是那么清晰真实深刻,她彷佛还可以摸到抹怦然和灼热
飞蛾扑火的那一剎那,应该也有这种感觉吧?
明明知道不可以,但是已经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地陷了进去了!
千年前是,现在仍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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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
尔豫回到了位于国家实验研究所旁的一栋豪宅内,他买下八楼将两户打通,总共一百二十坪的空间,可以用来休息、做实验,甚至是骑室内脚踏车。
他有一辆宾士厂出产的高性能脚踏车,当他做实验做累了的时候,便会在屋子里骑上二十几圈,消除疲惫。
但是今天当他回到屋里,将钥匙放在玄关梨花木五斗柜的最上格后,放下公事包,大步踏进光滑洁净的柚木地板上,边走边解开蓝色衬衫上的扣子,露出强壮结实的胸膛。
他做了每天回家第一件做的事,就是好好地冲个澡。
洗去了浑身的疲劳后,他神清气爽地穿着淡蓝色纯棉浴袍,赤着脚走向客厅的欧式吧台,煮了一杯香醇的曼特宁咖啡。
夜已深,台北市的灯火依然闪烁通明。
不知怎地,他忽然想起了一张清丽夺目的笑脸,对他微微偏着头,热切的眼底彷佛盛满了千言万语。
荒谬的是,他竟然觉得有一丝丝熟悉感,自心底深处一个他从不知道的角落里,渐渐渗透了出来。
“我怎么可能对她感觉很熟悉?”尔豫甩了甩头,甩去胸口那份不自然的悸动。
他并非笨蛋,也不是石头,当然感觉得出万梅书喜欢他,只是他搞不懂这些女孩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单凭一面就可以确定自己爱不爱一个人?
他是科学家,而科学讲求证据。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是科学的一贯方针,所以他从来不把那些显然是爱情看太多冲昏了头的求爱女孩当一回事,宁可她们把时间拿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例如多读些有益脑部发展的书。
但是万梅书却不太一样。
从表面看来,她和以往那些对他疯狂求爱的女孩子没两样,但她们是一个劲的迷恋,她却认真到完全相信自己真的爱上他了。
她认真到令他心惊也迷惘。
“我做了什么事让她误以为我想和她谈恋爱吗?”他瞇起双眼,疑惑难解。
但可以确定的是,不管她多么妩媚娇甜清丽,她都不是他心目中想要的伴侣或情人对象,更别提妻子人选了。
电话忽地响起,惊醒了他深陷其中的思绪。
他先好整以暇地啜饮一口浓郁的咖啡,将杯子慢慢放妥,然后才接起了无线电话。
“喂,我是唐尔豫。”
“大哥,母后娘娘下十二道懿旨速召我们三兄弟明天晚上回家吃晚饭,七点整。”他的三胞胎小弟,迟了他一分三十五秒出生的风流弟弟唐尔硕,语气里出现了难得的颤抖。
一想到他们美艳依然、天真长驻的母亲,尔豫也不禁有一丝瑟缩。
他们很爱母亲,但是天真得像个小孩的妈妈常常天外飞来一个怪异的念头,然后就迫不及待要他们照做。
偏偏父亲宠爱母亲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通常都会站在母亲那头,除非母亲哪天临时起意想出轨除外。
对于七岁上小学那年,母亲突发奇想要将他们兄弟三人打扮成女生上学那件事,他记忆犹然惨痛。
他立下毒誓,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穿裙子。
“妈是怎么跟你说的?”一定还有内情。
“相亲。”尔硕声音里的无奈和恐惧更深了。“天哪!你能想象吗?我们今年不过二十七岁,正是流连在兰花美、桃花娇的大好年华,她居然要我们走进婚姻的坟墓。”
“相亲?嗯。”他抚着下颚沉吟,并不怎么反对。
也好,如果他和一名温婉大方、知书达礼的女人订婚,那么以后就可以杜绝不必要的莺飞蝶舞来扰乱他的生活,尤其是那个“万一没书”
他的唇畔不由自主地浮起一抹愉悦的笑意。
她说得对,这样的名字还真好记
“大哥?大哥?”尔硕在电话那头大呼小叫,气急败坏的。“你是老大,一定要顶在前头,我们绝对不能够让母后娘娘的奸计得逞,知道吗?”
尔豫眨了眨眼睛,总算回过神来。
“尔硕,也许结婚对你是件好事,起码可让你收收心,别再玩了。”
尔硕是个风流自若,以身为女性福音为荣耀的美男子,要他定下心,和一个女人共度一生是太难为他了,但是这样游戏人间流恋花丛久了也不是件好事,早晚会玩出问题来。
他们三胞胎非但容貌长得不像,就连性格也大相迥异,所以他很难理解尔硕因何有那么多闲工夫与兴致交那么多女朋友。
“天”尔硕惨叫一声。“你已经早一步被母后洗脑了!不行、不行,我要打电话给二哥,我要和他联盟对抗万恶的婚姻制度。”
想起脾气火爆的老二,尔豫哑口无言了半晌。
他叹了口气,勉强道:“我会和妈再好好谈谈的。”
孝顺父母固然天经地义,友爱兄弟也属应当,但如果当真要有一个出来转移母亲的注意力,那就非他莫属了。
再说相亲这个想法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