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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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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街上几无人声,偶尔暗巷里传出断断续续的犬吠,这么静的午夜,她飞速狂奔的脚步声显得格外清晰。究竟跑过几条街?她实在没有印象,惟一缠着她的念头就只是要赶快跑,跑得远远的!

    不远的大街开始传来消防车的警呜声,那声响靠近一会儿之后,又远了,显示火警的发生地离她已经有一段距离。

    她是不是可以考虑放慢速度?已经完全听不到警鸣声了她意识模糊地想。

    这时,她开始感觉到她的肺像是怎么努力扩张都吸不进空气似的难受,她的双脚更因过度疼痛而呈现知觉麻痹的状态,她甚至连双脚什么时候流血的,都不知道。

    至于她的背,被火烧焦的衣服还沾黏在她的肌肤上,此时烧灼的疼痛感才一点一滴涌现。

    她快要没有力气了,在大马路中间,她试图由近乎“残破不堪”的身体挤压出走过这条马路的力气,马路的对面是座公园,只要走到公园就好,只要让她找个较隐密的地方就好!

    她挣扎着、努力着,可惜她负伤的身体再也承受不住,在远处闪过来的车灯下,她终于倒地不起,接踵而至的是一道尖锐的煞车声

    “shit!”驾驶座上的男人,狠狠咒骂着,迅速下了车。在亲眼目睹车轮离那名倒地女子不到二十公分的距离后,他再度开骂:“真是找死!”

    他花了十几秒钟平抚差点撞上人的惊惧,才借由车子的大灯细看躺在地上的女人他非常确定、百分之百肯定,他的车没碰到那女人一根寒毛!

    可是,老天她居然浑身是伤,甚至还淌着血!

    他明明没撞到她!

    男人蹲下身,犹豫着要不要碰她。老天,她像是刚由什么人间炼狱逃出来似的,她的衣衫、她的身体竟没有一处完好的,她甚至连鞋子都没得穿。

    “shit!”望着受伤的女人,男人又咒骂了一次。

    他尽可能轻手拨开纠结覆盖女人脸颊的黑发,看清那张脸后他惊吐了一口气她根本就还只是个孩子!一个顶多十五岁的孩子!他原本以为碰上的只是个夜半在大街游荡、无家可归的游民。

    怎么想得到竟是个浑身是伤的孩子!

    老天,她的脸跟身体一样,也布满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以及一道又一道像是被小刀划过但已经结了痂的伤口。

    才短短几分钟,他已经因过度震惊而多次惊呼“老天”可惜老天没半点回应。即使是在这条深更夜半偶有几辆车经过的大马路上,从他们旁边呼啸而过的车子也没见半辆停下!

    他该拿这女孩子怎么办?

    男人用一只手掌托起她的后脑,用另一掌轻拍她的脸,却又不敢用太大的力,怕击痛满身伤痕的她。好一会儿,她总算费力地睁开眼。

    “你听见我吗?”见她挣扎着睁开的眼,他他的心竟然起了小小的涟漪。

    那双满是绝望与哀求的眼,让他想起多年前他父亲送他的一匹小马,在父亲不得不扣下扳机终结小马的生命前,他看见的也是这样的眼神!

    “救我”她十分艰困地吐出了两个字。

    “我送你去医院,你能”他想问她该如何联络她的家人,却被她打断了。

    “我不要去医院!不要”她把所有的力气都耗尽了,连话都没能说完,她再次失去意识。

    从她刚刚抓紧他手腕的力道、听起来断续却坚决的话判断,她确实非常不愿上医院,而在她不愿意的背后又似乎多了一份让人无法理解的恐慌。

    理智认为他应该送这孩子到医院,然后报警处理,将剩下的麻烦交给警察,警察出口然会找社会福利局这孩子八成是个受虐儿。

    然而,他的双手却自动做出非理智的决定,使了些力将她抱进车子里,心想,算她运气好,今天正巧小桀在家,否则就算他想如她竞不上医院,也无能为力。

    。--。--。--

    碰碰碰

    小桀翻了翻身,顺手拿棉被捂住耳朵,企图忽略震耳欲聋的敲门声!

    碰碰碰

    可惜外头敲门的人,以打死不愿放过他的坚决,用力敲着地的门!这种时候、这样的敲门态度,他根本连脑细胞都不要用到就知道谁在门外执意要打断他与周公的约会。

    懊死的!这回那个“老人家”又救了什么动物了?

    碰碰碰

    敲门声依然气势未弱分毫,杨逸桀认命似的踹开棉被,由床上坐起,瞥了眼床头柜上的小闹钟简直太过分了!半夜三点四十六分耶。

    可恶!没睡饱的杨逸桀气忿地又踹了一脚棉被,无辜的棉被就这么硬生生被踹下床,他低头找了找睡觉前被他脱在一旁的短裤,才正要套上,外的人终于耐不住性子喊了:“杨逸桀!限你一分钟之内滚出来,我知道你醒了!”

    果然!只有他老哥才敢这么嚣张地对待他。

    真是的,也不想想他老人家才是那个有所求的人,还不知道要客气一点!

    杨逸桀故意多磨了几秒反正老人家说了一分钟之内咩,他特意在五十九秒的刹那打开房门,接着说:“我说过几百次了,我是救人的医生,不是救小动物的兽医!先说好,这次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下回你要再救多少猫猫狗狗,都不关我的事!”

    杨逸桀发表着早就说烂的无效宣言,再怎么样他还是得为自己由始至终没被伸张过的权益奋斗一下,尽管眼前的老人家摆明没意愿正视他的权益。

    “这次是个人,完全能让你尽医生的本分救人。”他看着小桀,一脸皮笑肉不笑的表情。

    听完杨逸凡的声明,小桀惊愕得说不出话。

    而他惊愕的表情,则让逸凡要笑不笑的脸露出一抹真正的笑意。不过逸凡没再多说什么,直接反身走往一楼客房;打开客房的门,逸凡让了些空间给跟在后头的小桀进房。

    “她就交给你了,我到厨房帮你泡咖啡。”以往他总是将“病患”交给小桀,然后用一杯咖啡当做“诊疗费”

    “喂喂!你当她是小动物啊。”啊!真的是个人。似乎还是个女人。

    “你不是一直嚷嚷不想被当成兽医‘使用’?现在我帮你找了一个真的病人,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她是烧伤病患,我一个人忙不过来,你必须留下来帮我。”

    “烧伤?”杨逸凡的眼神有着困惑。

    “你不会是要告诉我,你不知道她被火烧伤了吧?这么浓的烧焦味,你一点也闻不出来?”小桀瞪大了眼睛。

    逸凡茫然地摇了摇头!

    。--。--。--

    天微蒙蒙地亮了,十数坪大的餐厅相较于白天的热闹,此时有些空荡与寂静,仅有咖啡瓷杯的清脆碰撞声在空气里响着,偶尔夹杂外头响亮的几声鸡鸣。

    忙了个把小时之后,兄弟俩在餐厅里有好一阵子只是沉默喝着咖啡,各怀心事。

    喝完一杯咖啡的光景过去,逸桀在伸手倒第二杯咖啡时说话:“你真的在路上捡到那个女孩?”

    到现在逸桀仍无法接受老人家的说辞尽管面前的老人家尚未到达罹患痴呆症的危险年龄,应该不至于忘记自己刚做过的事。不过话说回来,老年痴呆症最近确实有年轻化的趋势!

    “骗你我能得到什么好处?”逸凡的口气冷淡,他整个心思有大半部都还在方才经历的过程上。

    刚刚为了让逸桀处理那孩子的伤口,他们不得不剪开她身上的衣服,他忘不了第一眼看见她背上的烧伤时那种震撼。为什么震撼?也许是在褪下衣物前,她身上就已经数不清多少伤了,他完全没想到那单薄衣物f、遮盖的是更多的伤痕。

    当逸桀将她的身子翻转过来,当他目睹那背上有一小部分呈现焦黑、一部分呈现红肿,有些别浮起水泡的烧伤状态时,他的心里兴起一阵怪异的感受,近似疼痛,仿佛那些伤染上他身似的。

    接下来的过程,他满脑子想着,为什么她受了重伤还不愿到医院?又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残忍到对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下那么重的手?那些重重叠叠的新旧伤痕明显是人为恶意造成的。

    “你有什么打算?”好吧,就算那孩子更是路边捡到的好了。面对大哥的冷淡,逸桀颇无奈。

    “等她伤好了,看情况再说。”

    “你以为躺在床上的,跟你往常捡回家的猫猫狗狗一样是小动物吗?那是个活生生的人耶!她的伤可不是贴贴0k绷,等一两天就愈合的小伤,你居然想等她伤好再说!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她家人急着找她”逸桀提高了两度音量,抗议对面男人理所当然的态度与口气。

    但非常不幸,他的话没说完的机会,立即让逸凡少见的忿怒给截断

    “在你处理她的伤口之后,你依然认为人跟动物有差别?”真有一点点人性的话,怎会对个孩子出手?这时候他实在想不出人眼动物的差异何在。“家人?!你要不要现在算算她家人关心她死活的机率有多大?恐怕你挤破脑,都求不出大于百分之一的机率。”

    最后几句话,逸凡有八成的气是从鼻子哼出来,听得出怒意。

    这话是这么说没错啦!可是、可是等她伤好这段时间呢?她又不是只要按时端水、喂食的动物,可以吃饱睡、睡饱吃,其他时间就算相应不理也无所谓。

    这回他们面对的是个活生生的人!等她醒过来,他们要拿什么态度面对她!逸桀摸不清逸凡的想法,虽然他从不觉得自己曾搞懂过眼前像是活在旧石器时代般难以理解的“老人”

    问题是现在他除了搞不懂,还多了层迷惑,他这位甚少动怒的老哥似乎正生着气呢!

    唉,他们明明只差五岁,为什么两人的想法偏偏像是隔了几亿光年远?

    “就买你说得对,她的家人根本不管她的死活,你也不能说让她留下就留下啊。还有,我觉得身为人类的‘我’,跟动物有很大的差别。但如果你坚持你跟动物没太大的差别,我倒是没什么意见,甚至愿意帮你举双手赞成。”

    “只要她没说要走,我就会让她留下。既然你也同意我跟动物没多大差别,下回我很没人性半夜叫醒你,让你尽尽医生的本分时,你就不必再做无谓的口头抗议了,因为我属动物类,听不懂灵长类的语言。我把杯子交给你这位高级人类收拾,回头你去补个眠,睡醒记得去巡巡你在客房的同级人类,我要去忙了。”

    逸凡放下喝空的咖啡杯,离开餐厅。

    太过分了!老天真不公平,逸桀瞪着餐桌上的空杯,心有不甘。

    为什么他要晚杨逸凡五年投胎?他不只是年龄少他一截,身高更是短少他一公分,现在连说话都会“呛”输他。

    直一是太不公平了!

    。--。--。--

    “哈!你终于醒了,我还以为我的医术退步了哩,还怀疑是不是我哥总抓些受伤的小猫小狈要我照顾,害我忘记怎么好好照顾真正的病人了!我刚刚正在想你明天如果再不醒,我可能就得去求我的教授来看你了,不过我可能会被教授处罚重读医学院就是。好险你醒过来了。”

    她整整昏迷了五天,其实逸桀不担心她的复原情形,在人体自动修护的过程中,昏迷有时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倒是这五天里,他被杨逸凡烦死了,除了频频询问躺在床上的人为什么还不醒之外,更差劲的是居然质疑起他的“医疗能力”!

    “”床上的人眨着困惑、惊惧的双眼,未置一词。

    “你的背受伤,只好让你趴睡,我正在帮你换葯,应该会有点痛,忍耐一点,马上就好了。对了,我叫杨逸桀,杨逸凡的弟弟,他说他在路上看到你,就把你带回来了。但是我很怀疑他的说法,你真是他在路上捡到的吗?怎么我都捡不到像你这么漂亮的美眉呢!”

    逸桀自顾自地说话。他不认为躺在床上的人会回答他任何问题,从她满脸戒备的神情看来,她根本不信任眼前的环境。

    为了减少她的恐慌,他只能以轻松自语的方式说话,虽然这样很像是对着空气讲话的白痴。

    “好了。嗯,看来我的包扎技术还是一样高明!自从我当了医生之后,就很少帮人包扎了,因为在医院里有漂亮的护士美眉负责包扎。现在我挺感谢我老哥老抓那些小动物让我练习,要不然我可能不知道该拿你的伤怎么办。你应该饿了吧?等一下我要我妈妈煮碗粥让你尝尝,我妈煮粥的技术一流喔。你稍等一下,待会儿我再来找你。”

    逸桀收拾好医葯箱,正准备离开。

    “谢谢你。”

    那声音很小,小到若不细听根本就会被人忽略。

    “不用客气。”逸桀听得出那声谢谢里,有丝哽咽。他给了她一个安慰性的大笑容,走到她身边蹲下身说:“要加油喔,赶快好起来。”

    当房间只剩下她,紧悬在眼角的眼泪才终于滴落,她的眼泪是庆幸,庆幸着她真的逃出来了,这个陌生的房间、陌生的男人、陌生的气味,在在都印证了她成功脱逃的事实这事实,让她松了气。

    她和着眼泪、怀着松懈的情绪,缓缓失去意识。

    在现实与梦境的迷蒙之中,她恍惚觉得有双温暖的大掌覆在她脸上,有个人以很轻的掌力拭掉她脸颊的残余泪液。是那个要她赶快好起来的男人吗?似乎不是她很想睁眼看看是谁。

    只是,疲累的她丝毫使不上半点力,撑不起眼皮望一眼拥有温暖掌心的人。

    她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环境,然而眼前却是好几年来第一回能让她放心入眠的环境。她好累、好累,需要好好地、久久地睡上一觉。

    。--。--。--

    两个星期后。

    “小若殊,猜我给你买了什么?”

    逸桀有一半的身体都还没跨进餐厅,高分贝的声量就已经先宣告了他的存在。

    若殊逐渐习惯逸桀的大而化之,她仍安静坐在椅子上,喝着杨妈妈要她喝光的汤。

    两个星期过去,除了问她的名字与年纪,没人问过她任何私人问题。

    譬如,她打哪儿来?有什么样的家庭背景?经历过什么事?

    所有人对待她的方式,仿如她生来就是这个家的一份子般自然,他们甚至不问她身上的伤。

    他们似乎有着共同默契,绝口不提对她的好奇;她当然明白他们对她是好奇的,由他们偶尔探究似的张望眼神,她能猜测到那些眼神背后藏了许多没问出口的疑惑,毕竟她是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

    然而,他们全都体贴地不做任何刺探。

    她感激着他们能不问她问题,因为她根本没能力向陌生人“陈述”遭遇,至少现在的她没办法。所以她十分感激他们的体贴,若不是这份体贴,她可能无法自在地处在这个陌生环境。

    从她醒过来至今,她不断地庆幸着那天夜里遇见的人是杨逸凡。

    “我今天拉着小草,死求活求的,她才答应陪我去逛大街,我们帮你买了好几套衣服,连贴身衣物都买了哦。我看你跟小草的身材差不多,size应该也没差多少,我买了32b的内衣,专柜小姐说如果不能穿,她愿意破例让我换其他size,我想她八成是迷上我这张酷酷、帅帅的脸了。你都不知道为了你,我出卖了多少色相,一边要苦苦哀求小草陪我逛街,一边还要忍受专柜小姐对我流口水,唉!”

    她正要送到嘴边的汤匙,因为逸桀的话僵凝在半空中,一口汤不知要放下还是送进嘴里。此时,餐厅里的十几双眼睛全聚在她身上。

    “杨逸桀,你是时间太多没事做了是不是?”逸凡责备着。

    “我帮小若殊买衣服不对吗?她都没衣服穿耶!我”

    “你够了!”逸凡重重放下碗,企图终止话题,也不知打哪窜来的怒意,让他的声音大得有些夸张。这会儿,整桌子人换瞧着逸凡。

    或许是逸桀大剌剌地说着贴身衣物的态度,让他不舒服;更或许是,对面那个被唤做小若殊的女子天知道他以为顶多十五岁的孩子,实际上居然已经十八岁了。她苍白脆弱得让他厌恶、抓狂!

    “算了!我吃饱了。”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换来一桌子人的注意,他再也没胃口多吞一口饭。不管他的举动会招来什么想法,他不再多说,离开餐厅。

    逸凡的离开促使她放下先前进退不得的汤匙。在尴尬沉默的气氛中,她轻声说:“对不起,我也吃饱了,大家慢用。”

    她起身,经过逸桀身边时她停了一会儿,接过逸桀手上大包小包买给她的衣服。

    “谢谢你,我去试试看合不合身。”

    。--。--。--

    草原的夜空,星子特别明亮、繁密,甚至看得见银河的光带横挂在天际。微风吹得空气里满是浓浓草香。白天在围栏草原里游荡的牛群,都让牧羊犬赶回牛栏篷了。牧场才九点多的夜晚,早早就宁静得仿佛想催人赶紧入睡似的。

    刘若殊一个人走到马厩人口,犹豫半晌才晃进马厩。有几只不安分睡觉、随处遛达的鸡,早她一步进马厩,四处啄地找寻食物。几天前,一匹黑色母马产下一匹黑色小马,逸桀说那是匹漂亮的公马。

    其实她是害怕动物的,但没有理由地她就是喜欢上那匹小马,大概是刚出生的动物给人的感觉比较不具威胁性吧。于是几乎每晚她都会一个人晃到马厩,看看那匹小马、跟它说说话。

    整个牧场里她是惟一一个无所事事的人,牧场上的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工作。

    杨逸凡是牧场的负责人。杨逸桀则是有假才会回家的驻院医师。杨妈妈负责牧场上所有工人的三餐。小草是工头林伯的独生女,目前在台北一所私立大学读书,每年寒暑假她会回牧场“打工”;林家人其实在牧场草创时期就住下了,小草在这个牧场出生,也在这个牧场长大。

    事实上,杨家兄弟也在这个牧场出生、长大,杨伯伯在八年前一场意外车祸中过世,因为严重车祸加上医疗不当。这个原因让杨逸桀立志要读医学院,成为一名医师!而当年跳级毕业考上台大研究所的杨逸凡,不得不放弃学业申请提前入伍,当完兵后才二十二岁的他独力撑起整个牧场营运。

    唉!

    她真是无所事事,无所事事到只能听另一个半无所事事的人杨逸桀在她耳边天南地北“闲言闲语”所以,她在短短几天里—便弄清楚了这里每个人的背景和个性当然是透过杨逸桀活灵活现的“描述”大部分时候,她只是个不说话的听众。

    不过,除了逸桀的描述,这些天她也有某些观察。

    相较于杨逸桀的活跃及好相处,杨逸凡就显得严肃而寡言。他不曾主动跟她说过话,看见她顶多是点点头,然后又继续忙他的事。

    他似乎有忙不完的大小事,每天他们碰面最久的时段就是吃饭时间。用餐时间也是杨家最热闹的时候,所有牧场上的工人几乎都会到餐厅用餐。

    而所有的工人,算一算其实也只有十位,如果将小草的寒暑期工读算进去,别有十一位。十几个人在同一张餐桌上用餐的情形,真的能用热闹丽个字形容。但若再加上特定假期有逸桀与小草的拌嘴声,就不只是热闹而已。

    刘若殊坐在散落干草的地上,头枕靠于小马的栏柱边,脸偏侧往小马的方向;马儿似乎也喜欢她,正闻着她头侧的发,温和地低声嘶鸣。

    她抚了抚小马的脸.轻声叹息。

    经过再三考虑,她觉得自己应该离开这个待了半个多月的牧场了。

    毕竟,牧场的主人似乎不怎么喜欢她。

    她总不好赖着脸不走。

    人家救了受伤的她,已经是很大的恩惠了,她不应该多奢望些什么的。今天晚上,杨逸凡的态度算是很明白地暗示了,虽然他没摆明开口要她走

    这几天她像是由地狱莫名其妙飞到天堂.在享受过天堂的幸福后,她应该要懂得满怀感恩、自动自发地回到“人间”

    换个角度想,至少她已经离开地狱,尽管目前一无所有的她还不知道要怎么过“人间”的生活,但最少她拥有自由了

    不知道家里怎么样她甩甩头,强迫自己别再去想那个不算家的地狱。

    只是,她真的自由了吗?他会不会找她?那一场火不知道严不严重

    不,她不能再继续想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