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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噘着嘴,思索她的问题。“我知道怎么闯过去,但不够格称为专家。端看实际的系统才能决定。但是,我的确认识一些可以指导须知事项的高手。”他停顿一下。“你要做的是违法的事吗?”
“是的。”
“喔,天啊!我马上兴致高昂起来。”
如果他的兴致再高昂一点,她想着,她可能必须杀了他,以免自己精神错乱。
他转个弯,张望四周,带点沉思地说:“你知道我们该死地在哪里吗?”
黎璃转向一边,双腿盘到座位上,阻挠他抢枪的可能,随后才敢快速瞥看周遭。“我知道。下一个红绿灯右转,再开大约一哩后左转。到时我再告诉你。”
“我们会开到哪里?”
“火车站。你在那边让我下车。”
“噢,别这样嘛!我们处得那么融洽,别这么快就拋弃我。我还满怀期待,希望我们可以搭档。”
“我不用先调查你?”她不可置信地问。
“不先调查好像有点愚蠢。”
“别开玩笑了。”和个美国人在一起才十分钟,惯用语自然地脱口而出,好像回到家换上舒适的拖鞋一样。“你住在哪里?我打电话给你。”
“布里斯托酒店。”他依她的指示右转。“712号房。”
她抬高眉毛。“你租了辆捷豹,又住在巴黎最贵的旅馆。你的正职薪水一定很高。”
“我每份工作的报酬都很好,而且我必须有停车位放这辆捷豹。该死的。现在我必须再租一辆车,而且不能先还这一辆,否则损害清单出来,我就破产了。”
她往后看看破裂的车窗,冷风从窗口灌进来。“把其它的车窗也打碎,告诉租车公司,是一些无赖汉用球棒敲碎的。”
“这方法好像行得通,除非刚才有人记下我的车牌号码。”
“凭你刚才摇尾开车的样子?”
“说得也是。但何必冒险呢?在法国,除非你能证明自己无罪,否则都被假设有罪。我会尽可能远离法国警察的追缉,谢谢你。”
“你自己决定,”她事不关己地说。“必须付两辆租车钱的人是你。”
“别说得这么同情,我会开始以为你在乎。”
那句讽刺令她不由自主地发笑。他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她不知道那应算是优点还是缺点,但他确实逗人开心。当她绞尽脑汁想找人帮忙时,他出现的时机这么巧,只差没从天而降落在她的腿上,除非傻瓜才会马上拒绝。她会先调查他,若有一点点可能是中情局或靠不住的人,她就不再联络。他的表现不像被雇用来杀她:她开始觉得宽心。至于他是不是高手,或值不值得信赖,仍有待观察。她无法透过中情局的正常管道调查他,但她认识几个法外人士可以帮忙。
抵达火车站前还有一点时间,她乘机仔细端详他。她有些讶异地发现,其实他满好看的:当他说话时,她只留意他说话的内容,而不是他的脸。他身高约六呎一,高挑瘦长。双手强壮有力,修长的手指,没戴任何戒指,青筋条条鲜明,指甲修得简短干净。一头棕色短发,鬓角旁有些泛白;蓝色的眼睛,颜色比她深。嘴唇薄了点,但唇形很好看。坚毅的下巴方正,贵族的鼻子,鼻梁又细又高。除了些许白发,他看起来比她猜测的年纪更年轻。她估计他的年纪应该与她相仿,近四十或者四十出头。
他的穿着和几百万欧陆的男人一样,没有任何地方让他显得突兀,或是告诉每个人“我是美国人”没有李维牛仔裤或耐吉,也没有宽松t恤,上头还浮印最喜欢的职业足球队名。他穿褐灰色长裤、蓝色衬衫,还有一件质料很好的黑色皮外套。她嫉妒他那件外套。意大利软皮便鞋,干净且亮晶晶的。
若他真的才离开南美,他相当快就融入本地的穿衣风格。
“下一个路口左转。”接近路口时,她说。
他也相当快就学会巴黎的开车模式:胆量、气魄,外加横冲直闯的架势。若有车子想把他挤开,她看他也很快就比出一些当地人常用的手势。当他插到其它车子前头时,不仅微笑着,眼中还闪现光芒,显示他对高挑战的巴黎交通怡然自得。此人肯定是个疯子。
“你来巴黎多久了?”她问。
“三天,怎样?”
“在这里停车。”她指着火车站前的人行道。“你开车的样子已经像个本地人。”
“和一群鲨鱼游泳时,你必须露出牙齿,让他们知道你是认真的。”他在人行道旁停车。“真荣幸认识你,怎么称呼?”
她没有回答。将手枪插回短靴内的皮套,随即打开车门滑出车外,倾身探入车内看着他。“我会打电话给你。”语毕,关上车门大步迈开。
由于不是停在停车位上,他无法等下去,看她坐上哪一辆火车;他必须驶离,再回头看时,金黄色的头发已经消失在视线中。他不认为这种情况下,她会从手提袋内拿出假发急速戴上,他猜想她是刻意躲在高大乘客的后面,不让自己被看到。
他也可以更积极一点,将车子留在原地跟踪她,但本能告诉他,现在就这么坚持并不聪明。一旦他尾随着她,她就会逃跑。还是让她自己主动来找他。
她会调查他的背景。该死的!他拿出手机打一通到美国的紧急电话,让一些计算机玩家有薪水可赚,确保除了大幅改编及杜撰的细节,没人知道石洛克的真实身分。
妥善处理这件事后,洛克操心如何解决另一个比较不紧迫的问题:这辆捷豹车。将车交回租车公司前,车窗要先换过,他真的不想让法国警察知道他。这件事不是好的政治关系,他也必须假设像赖氏这样的组织,在任何重要地方都会部署线民,法国警方当然在内。
他喜欢这辆捷豹,但必须放弃它。这车太该死的招摇。也许换辆奔驰不好,仍太醒目。也许挑辆法国车。雷诺或同类型的;但讲真的,其实他偏好意大利跑车。只是他必须优先考虑工作,该死的,如果他开辆光鲜艳丽的车,黎璃也许不愿跟着他四处晃。
天啊!看见她悠闲走进公园时,他差点被咖啡呛到,她的模样一点也不像被通缉而跑遍欧洲的人。他向来是个幸运的混蛋,看来这运气仍持续着。什么神奇的计算机分析,什么逻辑推理等狗屁东西他只需坐在小鲍园的长椅上。不到十五分钟她就现身。好吧!逻辑推理帮他筛选出她最可能出现的地方就是实验室附近;即使如此,他还是个幸运的家伙。
他同时也该死的幸运,没被子弹打中。可惜捷豹车无法幸免于难。温法兰会说他又耍特技了,且付出这么高的代价。但他就是喜欢生命中有些小刺激。温法兰也一定会质问他,到底在想什么?把事情搞成这样,而不是单纯地执行他被派来完成的任务。但,他不只是一个幸运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好奇的人。他想知道黎璃的计划,了解实验室里究竟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更何况他也不能做什么,因为黎璃刚才占尽武力优势。
奇怪的是,他并不担心。孟黎璃是个职业杀手,不能只因为她受雇于好人,就低估她的危险性。但她不愿看见公园里的老人受伤,也没像那两个玩足球的男人那样,全然不顾旁观者受伤的可能,胡乱开枪。单为这些原因,即使她不是猎物,他也会出手帮她。
他还不想告诉温法兰任何事,因为法兰可能无法理解,他为何会在如何再次找到黎璃都毫无头绪的情况下,还纵虎归山。
基于信任人性,他认为约莫一天之内她就会主动联络。他曾经伸出援手帮她,令她开怀大笑,况且也没做任何其威胁性的事。他甚至自愿进一步协助她,也给出他的身分资料。她之所以不愿放下那该死的枪,是因为她以为他会用手枪对付她,即使他没做任何可疑的事,她还是认为他有嫌疑。
她够厉害也很危险,如果轻举妄动,结局一定是身上多了几个通风口,毁掉他幸运儿的称号。如果打电话之事变成误判,走回寻人的无聊之路:运用计算机及逻辑推理就是了。
运用那天剩余的时间,他找人换掉捷豹的车窗,又另外租辆车子。他从最普通的雷诺小车着手,却在最后一秒改变心意,决定挑选梅甘娜雷诺跑车,它内装现正炙手可热的六速传动小型涡轮增压器。这完全不是平凡的车种,但他认为借重车子的速度及控力的机会很大,他可不想因为少了几匹马力而被逮个正着。他的视线粘在租车公司里那辆红色的车款,但终于选择了银色。毕竟没道理摇着红旗吶喊:“看这边,我在这里。”
直到天色全暗了,他才办完事返回布里斯托酒店。肚子虽饿却没心情在人群中用餐,所以他直接上楼,打电话叫点餐服务。等着食物送来的同时,他脱掉鞋子、外套,砰然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他习惯看着天花板想些难以解决的事情现在他想的是孟黎璃。
看过档案内的彩色照片后,今天她一现身他立即认出来。尽管如此,照片却无法传递她举手投足间所流露出来的活力与张力。他喜欢她的脸,有点瘦但轮廓很深,高起的颧骨,傲慢的鼻子。全能的主呀!还有那张嘴。光望着她的嘴,他的下面就硬了起来。她的双眼恍若蓝色的冰,但嘴唇却如此柔软、脆弱、性感,以及众多无法言喻的感觉。
当他表示希望她能投怀送抱时,并非开玩笑。只要她开口,他会以破纪录的速度将她载回布里斯托酒店。
他清晰记得她的长相及穿着:深灰色长裤、黑色短靴,蓝色牛津布衬衫、深蓝色的厚呢短大衣。他应该牢记着,每当她穿上那款靴子时,就代表她携带手枪。发型简单利落,刚好及肩,长长的发束恰好框住她的脸。虽然厚呢大衣遮掩住大部分的身材,但从双腿的长度及形态判断,应该属于瘦削型。她的身体似乎有些虚弱,眼眶下方有黑眼圈,好像刚病了一场或是缺乏足够的睡眠。
渴望她,增加了工作上的难度:事实上,对这件势在必行的事,他感觉些许恶心。他能调整或巧饰规则,但不能打破。好吧!至少不能悖离太多。他会依照自己的时间表完成任务,但若迂回且绕点路,就顺其自然吧。挖掘出贾氏夫妇被谋杀的真相,知道谁是雇主及其动机,对他来说也无妨。赖氏组织全是社会渣滓,让他们尝尝正义的重惩也不错。
如此一来,也能争取到和黎璃相处的时间。可惜到头来,他仍须背叛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