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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英,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要叫她“老英”她本名刘国英。当年与我们一起下乡时才十五岁多,正是二八佳人,豆蔻年华。下乡那年,已近冬天,她穿着“知青办”量身订做的崭新蓝色棉袄,围着一条长长的红色围巾,真是亭亭玉立,青春撩人。她家人偏偏要叫她“老英”又有什么办法呢?

    老英与我们一同下乡当知青,好像是老天爷特意安排的。她初中未读完就辍学在家,带弟妹、做家务,而且下乡之前就已订了亲事,是一条街上的双方父母做主订下的。那时候,男方还在读高中。在老英下乡后的第二年,男生进了省城一所大学读书。老英的这一订亲之事,就是古代的银子——四十两一锭(定)了。老英的父亲是区供销社的一名职工,母亲是街道小食店的工人,他们在凯里老街上有自己的房子。老英是可以不下乡当知青的,不知当时的“知青办”用了何种办法,硬是动员到老英这样一个小姑娘走上知青之路的。

    老英当时分在我们同一个生产大队的下寨生产队,我则到了上寨生产队,我们这个大队就是一个寨子。按现在的说法,就是一个村子。

    寨子依山而建,从山脚到山顶,那一层层、一排排的农居就坐落在高大的百年枫树林中。远远望去,只见树林不见房屋,景色很优美。

    下寨生产队,顾名思义,它就在寨子里最下方的山脚。我所在的上寨生产队,恰恰就在寨子的最上方。我与老英这一上一下,却隔不断我们后来的一段情缘。

    老英所在的下寨生产队里有三名知青,二女一男。除她之外,另一名女知青叫阿敏,是一个高中毕业生,比老英大几岁。男知青叫阿武,是一个初中毕业生。生产队为他们仨修建了一排三间的干打垒瓦房,木梁木柱。因为是先立架子后垒土墙,所以土墙未能与檐口处接拢。当中还有较大的“空空”大到可以爬进爬出去一个人。夏天倒还通风凉快,冬天可就冷风直灌了。好在知青都是年轻人,如同寨子里的老人所说的那样:年轻人“屁股三把火”不怕冷。冬日,白天上坡劳动,晚上都是在住的地方围着火塘坐到夜深,然后才回去钻进被窝里就睡觉。睡着了,也就不管有无风雨了。

    老英与阿敏住中间屋,进门是一过道,走右边就是男知青阿武的住房,走左边就是他们的伙房。后来阿敏觉得这屋实在太空旷,反正一个寨子相隔不远,她就搬到房子坎上的中寨生产队的知青点去住了。中寨知青点的房子是木板瓦房,面积又宽敞,队里也有三名女知青,她去了,刚好两个人一间房两铺床,有伴。这样一来,老英住的那间房就空了一半,在生产队的帮助下,把原来阿敏住的那一半边用木板隔成了一间谷仓,让他们用来放秋后分来的粮食(稻谷、包谷、小米)。因为从第二年起,知青们就要与社员一样,靠挣工分来分粮分钱生活了。那时候的农村粮食政策是“人七劳三”所谓“人七劳三”就是粮食收获后,七成按生产队的人口平均分。比如有一万斤粮食,七千斤就要按人头来分。如果全队有l00人,每人可分得70斤粮。三成就是剩下的三千斤粮,就要按全队全年工分总额均分每一个工分多少粮,如果有一万工分,3000斤粮食,每一个工分能分到0。3斤粮,100个工分就能分到30斤粮。所以说,人口占大头,人口多的家庭分粮食多。有一大家子人,小孩多的家庭,粮食吃不完。而单身汉的壮劳动力反而粮食不够吃。在农村的几年里,我们知青每年分到的粮食也就300多斤,有的女知青还只分到200多斤。最好的年成,最勤快的知青如老王等也就一年400多斤罢了。所以年年都要靠救济粮、返销粮来渡荒。有些女知青就十天半月的回城里家中混饭吃,不然怎么办呢?所以那时候农村里,真如毛泽东所言那样;人多好啊。

    谷仓修好后,老英住的那一小间房子,顶上就用剩下的木板再加上一些竹条子搭在上面,成了天花板。从外面吹进来的风也就小多了,晚上也显得安全些了。然而,老英与阿武虽然住在那通风的土房里却并不冷清寂寞,每天晚上还热闹得很呢。由于阿武是地道的苗族娃,他平时与老乡们一样,都是用苗语讲话。加上“下寨队”从队长到社员绝大多数都姓杨,阿武也姓杨。所以,寨子里的青年人,晚饭后都爱到他们住的地方来玩。开始还在阿武启房间那边聚会,后来不知怎么的,慢慢地聚到老英住的这间小房间来了。乡下人不拘小节,在老英的房间里横七竖八地靠着、歪着的都有。什么“杨老四”、“杨老幺”啦,就连在公社邮电所当邮递员的“小王”也是常来客。他们一来就要坐到三更半夜,也不知那来的那么多“废话”老英经常是哈欠连天,催他们一遍又一遍后才走人。然后,第二天晚上又来了,风雨无阻,雷打不动,这真是“窈窕淑女,君子好求”呀。当然,这伙年青人心中明白,要想追求老英到手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是饱饱眼福、过过瘾而已,这也是一种乐趣嘛。这种固定的聚会,也是原来和老英住一屋的阿敏搬走的原因之一。我都听阿敏说过,她原来住那里的时候,真是“吵死了”、“烦死了”

    因此,久而久之,老英她也招架不住了。后来她经常晚饭后跑出来“避难”她就从“下寨”跑到我们“上寨”来玩。我们“上寨”知青点住的房子离其他老乡家较远,是一个很清静的独家庭院,名字叫“弯子兜 ”坐落在一个弯弯里。房东姓潘,是当时生产队里的贫协组长。他家修了一栋两层木楼,他家四口人。夫妻俩有一儿一女,儿女都还小,他们住木楼的半边,我们五个知青住半边。男的住楼上,女知青住楼下正规卧室。这里地盘宽,房子宽,我们五个知青有现在所谓的“客厅”、“餐厅”即火塘,还有大大的厨房。于是就成了整个大队十七名知青的大本营。寨子里的知青,无论是“下寨”、“中寨”还有一个叫“桂花树”小队的知青们,劳动之余,都要往我们住处来玩。老英一来,就在火塘边与我们玩到深夜后才回去。有时候,有“桂花树”小队的知青来,就有伴一起走。如只有她一个人回“下寨”我作为老大哥,就要送她到家后再回来。正好那时候,阿武被公社抽调去筹办“公社农业中学”那年月是不讲究文凭与学历的。我们几名高中毕业生,无一抽调去当“老师”而初中生阿武却被调去当“农中”教师。看起来,当时的“农中”是不需要文化与知识,只要会写“毛主席万岁”、“人民公社好”就可以了。于是,阿武就脱产当“农业中学”教师了。搬到学校里去住了。“下寨”队的知青屋就剩下老英一个人在那住了。这样,老英来我们这玩的次数就更多了,我送老英的次数也多了。一来二去,大家就起哄了。先是唱“送君送到屋里头”后来就变成唱“夫妻双双把家还”

    我急着说:“起什么哄,人家老英都是订了亲的人了”

    他们却说:“订亲又不是结婚,老英还是自由人嘛”

    我又说:“我们是知青,是农民。人家对象是大学生,毕业后就是国家干部,吃皇粮的,怎么可能呢”?

    他们又说:“老英也是知青,知青跟知青,知根又知心,才更好呢”

    面对大家的起哄,老英开始是恳求大家不要开玩笑,说这样子都不好意思来玩了。再后来,就任由大家说,只是笑笑而已,她说:“你们爱哄不哄,哄够了总该闭嘴了吧”可是,这男女之间的事,是谁也说不清的。

    有一天晚上,我照常又送老英回去。天还下着雨,路很滑。下坡的时候,我怕她跌倒伸手牵住她。这一牵手,真是“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一股暖流似电触一样,全身发热了。两人在这寒冷的冬夜里,竟然感觉如同春天般的温暖。真是“执手霜风吹鬓影,唤起两眸清炯炯”就这样,我俩四目相对,两只手牵得紧紧的,久久不放,一直到了她们住处两手还舍不得放开,一切都尽在不言中了......。

    在那艰苦的环境中,在“文革”动乱的年代,还有什么比纯洁的爱情更美好的事吗?没有了。

    后来我就离开了“上寨”知青“伙食团”到“下寨”和老英一口锅吃饭了。同时,也搬到离她更近的“中寨”知青点,与知青朋友老王一起住。

    我俩到“上寨”知青点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知青们说,老英把我的脚拴住了。是的,除了白天劳动时间,晚上回来,两人一起烧火做饭,说说笑笑,相守到深夜,才恋恋不舍的分开。

    “下寨”的青年人也知道我俩相好的事,就很少来玩了。有时还来玩,也都是趁我不在或者是“阿武”从“农中”回来的时候。我记得第二年的夏天,有一次我回城里去办事,早上搭上了一辆拉煤的车,一路摇摇晃晃地到了城里。我把事情办完后,就到老英女友负责的商店买了几斤内部供应的猪油,还有一些其它东西,背了一大包。这时已经是下午4点过钟了,也不想在城里住一晚,就急匆匆地往回赶路。车是没有的,35华里的路全凭两只脚走,又背着很多东西。我走了近四个小时,到寨子时已是晚上快9点钟了,但是,一点儿也不觉得累,因为很快就要见到老英了。我满心欢喜地走到门口时,听见里面有许多人的说话声,从门缝一瞧,寨子里的那些年青人在老英住的屋子里坐得满满的。我在外面等了好一会儿,见他们没有走的意思。没有办法,我就从土墙的“空空”中爬进了厨房。我也不吱声,也不点灯,在那黑黑的厨房坐了下来等他们走。由于赶了一夜的路,坐下来不一会就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听到老英关门的“咣当”声,我才醒来。老英听到厨房里有动静,提着煤油灯进来,看见我靠着一大包东西坐在地上,惊得说不出话来。赶快过来拉我起来,知道我还未吃晚饭,就赶紧烧火煮饭。吃完饭后都快午夜了,老英心疼不已,直埋怨那伙人“烂板凳”赖着不走......。

    那一年秋种时节,有一天下午,我干完了农活,就到老英那里去,老英她们队下午有活干,她就去了,留下我一个人替她守家。我在屋里看书时,有两个女知青来找老英,我在屋里头回答说:“不在”她俩以为我骗她们,就使劲“嘭嘭”地敲门,要进屋来看着。我当时冲劲上来,就是不开门。她们敲了半天,起了疑心,回队里一说,队里的人以为我与老英大白天在屋里搞见不得人的事。就马上跑来几个人,他们更是使劲敲门,声音很大,我就更不肯开门了。结果他们几个人急忙就从土墙的“空空”中爬了进来。一进来看,只有我一个人。二话不说,满屋子搜寻老英,床底下也不放过,他们认为老英不好意思躲起来了。他们不顾我的抗议,搜来搜去,结果没有搜到,一句话不说,灰溜溜的跑出去了。老英回来后知道了这件事,气得大哭了一场。我俩找大队支书告状,支书充当“和事佬”他说:“反正你们也没出什么事,他们搜是不对,但那还不是你们知青乱讲的结果”这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事传开后,一传十,十传百,就传到城里,传到老英的家里去了。老英的母亲立马就跑到乡下来,找到我教训了一通。她说:“我家老英是‘火烧粑粑——早有主的了’,你就别想再打什么歪主意了,即使老英肯跟你,打死我也不会同意的”等等。她干脆采取断然措施,第二天就把老英带回城里,与我“隔离”开了。这一招真是“绝”呀。就这样,我与老英的两人小灶就散伙了,我成了落单的“孤雁”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是一名“游击队员”在几个知青伙食团里混饭吃,东家混一餐,西家混一餐。我原来在的“上寨”三名女知青见我可怜,就邀我加入她们的团伙。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我是从“上寨”团伙中跑出来的,现在又要跑回去。看来,我不是一匹“好马”了。当然,她们欢迎我回去,除了我会讲故事外,还有另一“重大”的现实意义,这就是有劳动力挑水了。为什么呢?因为“上寨”知青点位于全寨子的最高、最僻静处,环境好是好,但有一个问题,几处水井离知青住处都比较远,而且还是在山下面。从最近的叫做“蜂糖井”的井里挑一担水上来,要爬上百级台阶的山路。井水是好井水呀“蜂糖井”嘛,水甜甜的,但是要费力气才能得到。有一回下雨天,又冷,水缸里没有水了,几位女知青你等我,我等你,谁也怕下山去挑水,真成了“三个和尚没水喝”了。于是,她们就在附近的田里舀田水来煮饭吃,被房东大嫂看见了,传了开来,笑遍了全寨子人。好了,这回我去了,这个问题就解决了。老英呢,迟迟不见回来,慢慢地我也就习惯了“上寨”知青们的生活圈子了。

    几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我与一伙知青正在热火朝天地挖土方、平地基,准备在一处叫“波当些”的地方修建知青房,把住在老乡家里的知青都搬出来单独住。突然,我看见老英她站在远处,向我招手,喊我外号。我丢下锄头就朝她走去,许多正在干活的知青还不知是怎么回事。

    在路上,老英告诉我,她这次回来,她妈妈叫那男生也跟着来了。她们走到乡下后,一进门,两人就吵了起来,那男生想要打她,所以她就跑来找我去帮忙。

    我俩到了老英的住处时,那男生在那儿黑着个脸,气鼓鼓的,如同俗话所说那样:“正架起锅子等豆炒(吵)呢”那男生我认识,原来都是中学校友,他低我一级。当时,我也不管那么多了,上去就对他说:“你凭什么要打老英?!老英有什么错?!你要敢打她,我就喊人来打你!你们之间的事我讲不清楚,但是你也只能好好说。我与老英并不是如外面传说的那样,至于老英嫁不嫁给你,那也得老英自愿。订了亲也不是铁板钉钉子,你想强迫是不行的”然后,我又对老英说:“如果他再要打你,你就来找我”

    大概是,那男生见来硬的不行,后来就变成来软的。他又缠又磨地求老英,希望老英按原来两家订亲的约定嫁给他。

    那时候,正在闹“文化大革命”除了“造反”、“革命”是大事,生产都是小事无人管。这些事就更小得提不起来,没有人出来多管闲事了。何况她们俩还是所谓“订亲”了的,乡下人是认这一套的。

    然而,尽管那男生死缠烂磨,老英还是不愿意。

    老英找到我,问我愿不愿意娶她。如果我愿要她,她就坚决跟我走。我说:“我愿意,但是你母亲,还有那男生......?”老英说:“我是我,我妈是我妈,至于那男生,我们只是‘订亲’,并没有结婚,他管得了吗。”

    老英的感情天平是早已倾向我了。那男生对老英已没有办法说服,就叫上几个我认识的中学校友,找到我父母,向他们哀求,要我不要破坏他的亲事等等。我父母很生气,把我喊回家里,狠狠教训了一大通,下令我必须与老英断绝来往。他们说:“只能搭桥,不能拆桥,何况还是一个学校里的同学,就更不能充当‘第三者’”等等。我回到乡下后,又有不少好朋友来说服我,一定要我放弃老英。还说什么:“现在老英可以对订了亲的人变心,以后难道她就不会对你也变心吗?”“何况你现在还是个知青,将来还不知怎么样呢,人家那男生可很快就是国家干部了”

    我彷徨了,犹疑了。如果我决心要跟老英继续好,上对父母交待不了,下难以面对众人的非议。然而,选择放弃也是不容易的。这时候我该怎么办呢?面对这样的难题,即使是冥思苦想,也仍然找不出答案。我看过一个故事,乾隆皇帝给参加殿试的进士们出了一个上联:烟锁池塘柳,要进士们对下联,谁对上谁就是状元。但是,这就是一个绝对。一名进士想了不久,觉得无法应对,第一个做出了放弃的回答,结果乾隆皇帝钦点他为状元。所以,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正确的选择。算了吧,退一步海阔天空,何必要去走独木桥呢?我左想右想,最终我选择了放弃。

    时至今日,我方明白,其实那些只是托词而已。只能说明,我与老英的感情,还没有深到不可动摇的地步。

    老英知道了我的选择后,哭了一场,回城里去了,很久都没有回来。后来在双方父母的安排下,她嫁给了那男生。那男生后来分配回县城在县水电局当干部,每月40多元工资,在一九七零年时是可以养得起老婆的。因此,老英只是偶尔回生产队来要她那“人七”的口粮,不再要那靠劳动工分的“劳三”粮了。所以,一直到知青返城时,我都很少见到老英了。

    多年以后,我见到了老英,她已是几个孩子的母亲了(那年月,是没有什么计划生育的)。她变样了,不再是我们当年那个围着鲜红色围巾的年青又漂亮的老英了。她说她的小日子倒也过得不错。只是对我仍然一往情深,责怪我没有坚持到底。在我没有成家之前,她还来我工作的单位里看望我,依然亲热地喊着我的外号。直到我结婚以后,她就不再来了。

    去年,我再次见到了老英,她很明显地变老了,成了真正的“老英”了。

    200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