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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请帮我签名。”
“康先生,可以帮我们签名吗?”
康介颐一走出新书发表会的会场,马上有几位红着脸的小女生,争先恐后地跑过来,想要请他签名。
“对不起,恐怕没有办法。”一位身着套装、美丽干练的女人,板着脸孔出面阻止。“刚才康先生在里面已经帮排队的读者签过了,再私下帮你们签名可能会遭人非议,如果你们想要签名的话,下次请到签名会场排队。”
“啊”几位小女生齐声发出失望的呼喊。“可是”
“不要紧的,我替她们签名。”康介颐藏在镜片后的褐色眼珠,深邃迷人,白皙而充满书卷气的俊脸上,有着一抹温文儒雅的笑容,瘦而颀长的身段套着简单的白衬衫和西装裤,清爽的服饰更衬托出他俊雅的气质。
他简直就像从书中走出的翩翩男主角。
噢,真是迷死人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英俊温柔的男人?
几位小女生捂着怦怦跳的胸口,差点没昏倒在地。
“介颐。”看见女孩们花痴般的表情,美丽的经纪人相当不满。
康介颐依然笑笑地说:“没关系,只是签个名而已,不会浪费太多时间的。”
“你真是”程纪兰悻悻然转开头。
“谢谢!”
几位小女生有的拿出刚买到的新书,有的拿出签名版,几双爱慕的眼睛直盯着康介颐。
“康大哥,我们真的好喜欢你的书,我每次看了都掉眼泪呢!”
女孩们自动把“康先生”进化为“康大哥”
“是啊,康大哥,尤其是你那本发现爱你那个清晨的眼泪,噢,我好喜欢好喜欢喔!”
“叫什么康大哥?没规没矩。”程纪兰在一旁暗自嘀咕。
“谢谢你们。”康介颐嘴边始终挂着温文浅笑,骨节分明又洁净的男性大手,在纸上刷刷移动,很快替她们签好漂亮的名。
不料签完了书,她们还想要求别的。
“康大哥,请跟我们合照好吗?”
“不是说好只签名的吗?”程纪兰跳出来抗议。
“可是,我们真的好想跟康大哥合照。”几个小女生眼眶泛红,像是下一秒就要掉下泪似的。
“好的,没关系,我跟你们一起拍照。”康介颐立即妥协。
“可是”程纪兰还想说什么。
“没关系,只是拍几张相而已。”
康介颐慷慨地与女孩们各拍了几张照片,本以为她们会就此满足,没想到
“请问,我们可以跟你握”
“对不起,我们真的要走了。”程纪兰受够了,拖着康介颐扭头就走,而可怜的小助理则抱着一大堆东西跟在后头跑。
“不好意思喔!”康介颐不能自主地被拉离,还不断回头朝女孩们道歉赔罪。
一坐上停在路边的厢型车,程纪兰马上发飙。
“介颐,你有原则一点好不好?别宠坏读者,随意答应她们的无理要求。要签名,不会乖乖去排队吗?想拍照?哼!偷拍后拿去转卖吗?还有握手,肢体上的碰触更是绝对不可以。谁知道她们的手心里藏有什么?万一她们过度迷恋,心理不正常,想要伤害你呢?”
般不好握手不够,她们还想来个热情拥吻呢,现在的小女生到底在想什么?
“不会的啦!她们那么年轻,都是单纯的好女孩,不会有什么坏心眼的。”康介颐依然笑呵呵地回答。
“人心隔肚皮,谁知道她们心里在想什么?玫玥”程纪兰转向正准备开车的小助理丁玫玥,开始另一阵炮轰。“你是出版社派给介颐的助理,你的职责就是帮他过滤身边的可疑人物,万一介颐出了什么事,谁能负责?你吗?”程纪兰拉长音,不屑地瞥了她一眼。
“对不起。”相貌普通、身材单薄,又戴着一副土气塑胶框眼镜的丁玫玥,只是一径儿垂着头,连气都不敢吭。
程纪兰还嫌不过瘾,继续开骂。“你呀,老是这样温温吞吞,再不机灵一点,万一将来”
忽然,一条蓝白条纹的手帕递送到她面前。
“干嘛?”程纪兰愣了一下,看向递出手帕的人康介颐。
浅浅的笑意依然挂在他脸上,他不疾不徐道:“你一定很热吧?我看你脸上都冒出汗珠了,小心脱妆喔!跋快把脸上的汗擦一擦,我让玫玥把冷气开大一点。”
说完,他转头朝丁玫玥微笑暗示,丁玫玥连忙把冷气转到最强。
清凉的冷气从风口传送到车厢里的每一个角落,原本满腹牢騒的程纪兰,瞬间像是醍醐灌顶似的,火气瞬间全消。
她握紧手中的男用手帕,眼神一柔,甜蜜又无奈的笑容浮现嘴角。
“你呀,真是拿你没办法。”她轻轻地摇了摇头。
就是这么好的脾气,就是这么善良温柔,让人无法生他的气,更无法讨厌他。
俊美、高颀、儒雅、温柔、善良、诚实、有才华,这么多吸引人的优点,可以说只要是女人,应该都会不由自主爱上他吧?
她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康介颐见她终于气消不再发火,知道这会儿已经风平浪静,于是转过头对丁玫玥一笑,并悄悄用唇语安慰了一声:“没事了。”
丁玫玥鼻头一酸,眼泪差点夺眶而出。
他真好,真的好好,她
“玫玥,送我到这里就行了,你赶紧回去休息吧!”
下了车,康介颐回头朝丁玫玥一笑,要她赶紧回去休息,而程纪兰因为还有要事,已在中途先行下车。
“没关系,我帮你看看冰箱里还缺什么东西,替你补齐了再走。”丁玫玥已把车子停好,跟着下了车。
她名义上是出版社指派给他的助理,但实际上就像他的生活管家,替他这个除了写稿之外,几乎什么都不会自理的生活白痴打杂、补给粮食。
像是购买民生物资啦!有时还包办清洁打扫与烹饪,俨然像是他的管家。
“谢谢你,真是多亏有你,否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不好意思地搔搔头,也知道自己老是依赖她,不过他就是这种个性,改不过来。
天真随性,慵懒散漫,不拘小节,还耳根子软,经常被人骗钱。
除了写作之外,他的脑子既简单又单纯,什么尘俗琐事都懒得理,有时候甚至连出去吃饭都嫌麻烦,可以餐餐都吃泡面果腹,出版社怕这棵金光闪闪的摇钱树倒下,才不得不派一名助理替他处理这些生活琐事。
进入屋内,丁玫玥发现前几天刚替他整理好的客厅又乱了,桌上、地上和沙发上,都堆了不少杂七杂八的物品,有书本、杂志、揉掉的稿纸
她二话不说,连忙开始动手清洁整理。
“真不好意思,我正打算回来之后再整理。”他红了脸。
“没关系,我来就行了,我整理得很快,一下子就好了。”丁玫玥将书籍杂志归位之后,把垃圾扔进垃圾桶,不经意发现里头的泡面空碗。
“康大哥,你又吃泡面啦?”丁玫玥心疼地转头问道。
“呃,因为冰箱里的食物吃完了,我又懒得出去买,所以就”
出版社三申五令不准他吃泡面,怕他成了木乃伊,而他还是偷偷地吃。
此时,康介颐觉得自己像个不听话的小孩,羞愧了起来。
“这样不行啦!泡面不健康,再说只吃泡面也会营养不良,等会儿我替你去买些好吃又营养的东西,回来替你做些耐放的料理,肚子饿的时候,你只要加热,或是简单调理一下就可以吃了。”
丁玫玥一边说着,一边走到厨房,打开冰箱检查剩余的食材,顺道巡视是否有其他用完的日用品,一一列下清单,准备等会儿开车去买。
“谢谢你,你真是我的天使。”康介颐诚心道谢。
丁玫玥面颊微微羞红,脸上是无法掩饰的喜悦,然后拿着车钥匙准备出门。
“啊,等一等。”康介颐喊住她,从口袋抽出皮夹,打开来却发现里头只剩一张千元大钞而已。
近来向他借钱的朋友多了点,所以搞得他也没钱了。
没办法,他只得抽出最后一张千元大钞递给她。
“我最近吃得不多,你替我买一千块以内的食物和用品就行了。”
“好的。”丁玫玥收下千元大钞,放进皮包里。
“啊,对了!如果方便的话,替我买几罐猫咪吃的鱼肉罐头好吗?”
“猫吃的罐头?”丁玫玥纳闷着,不知道他买猫罐头要做什么。总该不会是要自己吃的吧?
丁玫玥摇摇头,笑自己爱胡思乱想。“没问题,那我出门了。”
康介颐飞快走进书房,他脑中又有新的故事了
“嗨,宝贝们。”
深夜,康介颐拿着丁玫玥替他买来的猫咪罐头,来到住家附近的公园。
那些罐头当然不是他要吃的!
原来他有次外出时,不经意发现有只野猫在公园的凉亭内生了一窝小猫,然而不尽责的母猫生了小猫咪没多久,就开始趴趴走,把几只还嗷嗷待哺的小猫丢着不管,康介颐心疼牠们,便偶尔买罐头来喂食他们。
“来,小家伙们,肚子饿了吧?”他一打开罐头,浓浓的鱼肉香气,马上把几只饿坏的小东西从隐蔽处引出来。“来吧,快点来吃噢!”
几只小猫毫无戒心,乖乖在他面前排排坐,等着放饭吃。
“来,每一只都有,不要争,不要抢喔!”康介颐将鱼肉罐头平均分在免洗纸碗内,再一一放在每只小猫咪面前。
分到食物的小猫马上埋头狼吞虎咽,逗笑了康介颐。“不要吃得那么急嘛,小心噎到喔!”
“来,你的喝!”他准备将最后一碗鱼罐头分给坐在最后面的小猫,然而一抬头,他吓了一跳。
不知何时,最后面的位置竟然多了一只猫噢,不!是一个人。
那是一个年轻女孩他从没见过如此苍白、纤瘦的女孩,一袭黑衣让她几乎和黑暗结为一体,若不是那张清秀白皙的面孔告诉他,她是一个人,他还真以为她是鬼魂呢!
“嗨,你是谁?”康介颐好奇地询问。
女孩冷冷瞥他一眼,又把视线转开,望着空茫的黑夜,连哼一声都不屑。
但康介颐这个人天性鸡婆呃,应该说是热心啦,他不理会她冷冷的臭脸,径自走到她所坐的花坛边缘,一屁股坐下,继续与她攀谈。
“这么晚了,你怎么会一个人坐在这里呢?”康介颐打量她,兀自猜测她是否是翘家少女?
女孩还是不理他,径自望着远方,完全当身旁说话的人是装了喇叭的雕像。
“你是不是跟爸妈吵架了?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很好,但是不要那么冲,多用商量的口吻跟父母谈谈,就不会老是闹得这么僵。”
他在大学时代曾担任过好长一段时间的青少年辅导义工,对于这些年轻人的心事,他也算挺了解的。
“谁跟你说我和爸妈吵架了?”女孩总算开口,不过语调却是冷得不能再冷,还顺道奉送一记不耐烦的白眼。“我没有父母。”
原来是这样!瞧她年纪轻轻,脸上却无年轻人的朝气与活力,一副历尽沧桑、冷绝无情的样子,想必吃过不少的苦。
他顿时为她心疼,没有家的孩子是最可怜的。
“那么,你应该是在亲戚家中长大的,为什么跑出来呢?亲戚对你不好吗?”
女孩缓缓转过头,冷淡的眼眸中,出现一抹淡淡的嘲讽。
“你一向这么热切关心别人的事吗?”换句话说,就是多管闲事。
“是啊!”康介颐难为情地搔搔头,一副自知有愧的羞涩模样。“我喜欢帮助别人,但不是为了博取赞美,所以你也别这样夸赞我。”他会不好意思的。
我不是在夸赞你好吗?女孩嘴角隐隐抽动,冷漠的面具差点破裂。
康介颐不知道自己的猜测完全不正确,继续安慰道:“在亲戚家被排挤是难免的,毕竟本来就不是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人,在一起难免有隔阂,我想你可以”
“我也没有任何亲戚。”所以剩余的话也可以不必说了!女孩毫不留情地打断他善意的安慰。
“你没有任何亲戚?”康介颐愣了愣,更深切的同情出现在脸上。
原来她是个孤儿,难怪她身上充满那么深的阴郁与孤寂,因为她只有一个人,没有人爱她、关怀她,所以才会变得如此阴沉冷漠。
他真的觉得很可惜,像她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该是青春活泼,甚至带点调皮慧黠,怎么会死气沉沉,宛如冻结千年的寒冰呢?
“既然你没有任何亲戚,那你过去住在哪里?”他不由得感到好奇。
“地狱里。”女孩冷笑回答。
康介颐当然不会以为她说的是真话,不过他想那一定是个很可怕的地方,像真正的地狱一样可怕,所以她不愿意说出来。
“不管那是什么地方,我都庆幸你已经逃出来了。今后,你有住的地方吗?”他关心地问。
“你管得还真多。”女孩又不耐地瞥他一眼。
“你没有地方去对吧?不然,你跟我回家吧!”
虽然他必须汗颜地承认,自己是个生活白痴,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但是他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好好地照顾她,直到替她找到一个永久的安身之所为止。
女孩抬起头,用黑褐色的冰冷眼珠定定地凝视着他,许久许久,未发一语。
康介颐原以为她会严词拒绝,没想到她突然笑了。“你这人真的很奇怪,就非管我的闲事不可吗?”
虽然还是清清冷冷,没有太大笑意的笑容,但是至少让她感觉起来多了几分人味呃,他也不是说她不是人啦,应该说她很冷漠、沉寂得不像这个世界的人。
不过,笑起来的她,给人的感觉舒服多了,他甚至觉得她很漂亮。
“如果你愿意让我管,那当然是最好了。”康介颐推推眼镜,温和地笑了。
“在外流浪毕竟不是办法,更何况像你这样的年轻女孩,说不定会遭遇到许多可怕的事,我想你还是暂时跟我回家,先住下来再说吧!”
“我怎么知道你心里打着什么主意?你该不会想把我骗到你家,再对我伸出魔爪?”
“欸?”康介颐一愣,接着便咬着拇指烦恼起来。“说得也是,你我素昧平生,我突然邀请你到我家,真的很可疑,我该怎么让你相信我是好人呢?嗯”一分钟过去
“嗯”烦恼中。
五分钟过去
“嗯”继续烦恼。
“够了,我相信你,就去你家吧!”
最后是女孩自己等得不耐烦,主动开口说要去他家。
毕竟,她从没打算在这个公园里过夜。
“真的?你愿意相信我没有恶意?”康介颐笑得眉眼瞇了起来,他看得出她并不随便相信人,而她选择相信他,让他比什么都开心。
“那你跟我来吧,我家就在附近。”
康介颐笑着比了个方向,随即带头往前走。
女孩默默点了点头,静静地跟着他走。
“到了,这就是我家。”康介颐用钥匙打开家门,然后转头面向女孩。“呃,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闇儿。”女孩惜字如金,几乎不说没有意义的废话。
“噢,闇儿吗?好特别的名字。”康介颐点点头,拿出室内拖鞋让她换上。
闇儿沉默地点了一下头,脱下自己的黑鞋,将白皙的小脚套进室内拖鞋里。
“欸?你的鞋子好特别。”康介颐突然发现她换下的鞋子材质很特殊,是他从没见过的,像皮革又像软质塑胶,上头有着独特的纹路。
“这是什么材质做的?皮的吗”他蹲下来想好好研究一下这新奇的东西。
闇儿却倏然脸色一变,飞坑卺走那双鞋。“别碰。”
“啊?”康介颐愣了愣,好一会儿才歉然道:“对不起!我不知道”
闇儿闷不吭声,自行打开鞋柜,把鞋子放进一个空位里去。
“呃,那个”
闇儿转头打量他的房子,没理会他想说什么。
“其实,这不是很大的毛病”
他叽哩咕噜在说什么?屋里灯光太亮,闇儿不习惯地瞇起了眼。
“如果你真的介意的话,我可以买些改善的产品给你用”
闇儿冷冷转过头,毫无情感的双眸,冷冷地盯着他。“你到底在说什么?”
“呃就是关于脚臭的问题,你不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不让我碰你的鞋子吗?”他如此猜测。
“你说什么?!”闇儿勃然大怒。
闇儿究竟有没有脚臭的困扰,康介颐其实并不知道,他只知道,现在闇儿的脸真的很臭。
“就是”
“你还敢再说一次?”闇儿怒吼,气得想一口咬断他的脖子。
“啊,好好,我不说了。”康介颐见她真的很生气,怕她气坏身体,赶紧柔声应允。
闇儿冷冷别开头。“不让你碰我的鞋,是因为我不喜欢,仅此而已。”
要是他再敢胡乱猜测,她马上调头走人。
“喔,抱歉。”康介颐立即致歉。
他知道有些人对自己的物品有很强的主权观念,不喜欢别人碰触自己的东西,只是他不知道原来闇儿也是这样的人。
看来以后他得留意一点,最好少碰她的东西,免得惹她生气。
“以后我不会再随便碰你的东西,你放心吧!”康介颐马上向她保证。
见他一副自以为了解的样子,闇儿也懒得解释了。
其实,她之所以不想让他碰她的鞋,理由非常简单纯粹因为那双鞋的材质诡谲,来自某种他从没见过的生物的皮,她不想让他发现这一点。
不过无妨!她不需要向他解释这么多,他喜欢怎么想,就随他去想吧!
“怎么样?我家的环境你还喜欢吗?有没有需要特别为你准备什么?”那头,康介颐的心思已经转移到别处去了。
“灯,太亮了。”闇儿抬头看了眼头顶的美术灯,随即厌恶地闭上眼。
明亮的灯光,让她感到很不舒服。
“是吗?”康介颐诧异地看着天花板的灯,他从不知道自家的灯亮得太刺眼。
“我讨厌灯光,全部关掉。”闇儿冷声下令。
“啊?可是全关掉,不就看不到路了?”对于她的无理要求,康介颐只是眉头微蹙,略感烦恼,并没有任何不悦。
“那么,只点几盏小灯就好,我不喜欢光线太亮的地方。”
“噢好吧!”迟疑了几秒,他还是照她的要求做了。
这间房子他住了好几年,早已熟悉,但对她而言,却是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营造她熟悉的感觉,是让她迅速融入环境最好的办法。
他关掉屋内所有悬在天花板上的大灯,只点亮几个出入口与走道的壁灯。
再次沉浸在与生长环境类似的幽黯气氛,闇儿终于觉得自在了一些,脸上紧绷的表情也松懈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