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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三百六十五个行当,盗墓也是其中一种,做为小偷的分支,盗墓也是偷盗;与普通偷盗不同的是,盗墓盗的是死人的家当。
赵金魁和郑宝仁就是盗死人家当的盗墓人。
两个人都是三十来岁的年纪,精精壮壮、皮肤黝黑的赵金魁是个看上去像乡下人的汉子,事实上他本来也是个乡下人,觉得种田赚钱太少,后来做了这没本生意。
郑宝仁就不同,长相斯斯文文的,说话永远温和有礼,还戴了一副金边眼镜,看上去就像个文化人,知人知面不知心,谁也看不出他做的竟是死人的买卖!
务农出身的赵金魁有的是力气和胆量,毕业于t大考古学系的郑宝仁有知识和头脑,机缘巧合之下两人一拍即合,就此成了搭档,十年下来也算业界小有名气的人物。
不同于其他那些同行见坟就挖、每天都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挖个三百三十天的作风,这对二人组每年只做一次买卖,而这一次买卖往往就够两人吃香喝辣一整年。
别人都不理解为什么那两个人一挖就能挖出宝来,也不懂为什么一挖就能挖出宝来还不天天挖多赚他几笔,问起的时候郑宝仁总是斯斯文文的笑笑,但笑不语。
他们这每年一次的买卖可不是外人想像中那般容易,一年中闲暇的时候他们也不像外人以为的无所事事,每一天,他们都在为下一笔生意做详细的规画。
流传在外界的古董是线索,分析它们的年分,周身的土壤环境小心翼翼的顺藤摸瓜摸到它们的可能出土地,然后调查当地的历史,考察当年的大户祖坟,这样才造就了外人眼中的一挖一个准,可没有想像中那样容易!
这一次他们的目的地是一个叫“汾岭”的地方。
两人原本刚刚做完一笔“生意”归来,火车上偶然遇到了一名年轻男子,多年积累下来的好眼力,让赵金魁一眼认出了男子身上的玉是块宝!
再三盘问之下得知了那个叫汾岭的地名,原本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谁知那个男人指的地方竟是错的,上了那个男子大当的两人在错误的车站下了车,荒山野岭走了好久才知道自己根本来错了地方。
不过幸好那名男子说的地名倒是对的,这里确实有个叫汾岭的地方。而且在附近,两人还听到了一个有趣的说法
“那个村子闹鬼啦!好好的山不去养牛养羊,埋的全是死人,什么‘汾岭’根本就是‘坟’岭!啧!好邪门的地方哩!”
这句会让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心里发毛的话,却让赵郑二人如获至宝,两人知道:找对地方了。
不过接下来,两人还是没能顺利进行挖宝的计画;那个地方发生了命案,员警介入调查,等到风声平息已经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而这个时候,那个地方因为凶杀案发生的湖,已经俨然成为一个观光圣地。
“那个男人身上的玉佩应该是清朝的古物。玉佩这种装饰品盛行在明清两代,清朝的玉佩比起明朝尺寸大很多,他身上那块玉佩属于清朝前期的流行尺寸,清代晚期的玉佩要更笨重一点。
“不过难得那男人身上的玉佩雕功好,玉质也好,虽然当时无缘细看,不过那玉佩确实是大家之物,而且那种玉材确实是这汾岭附近的特产,如果没有错的话”推了推鼻梁上方的金边眼镜,郑宝仁眯著一双细细的狐狸眼打量著前方,笑了。
“这附近有‘大户’。”
现在在两人面前的,就是那男子口中汾岭的村子,隔著浓浓的雾气,依稀可见雾水之后庞大的山形,按照传闻,那便是这村子百年来扎坟的所在。远远看去,那山就像一座天然的大坟。
“我们到了,下车吧。”
从车子上下来,付了司机车款,两人背著稍嫌笨重的行李下了车。
***
“这座湖便是当时出事故的湖呢,听说这个村子里从很多年前开始,便将死去的村民尸体抛入湖水之中,还要分尸呢!”
“天!好恶心!那么说的话,这湖下面岂不都是死人骨头?”
“没错,而且当时还有震惊全国的罕见颅骨出水呢!”
“啊?”
“就是那个有两张脸的人头啊!很有名啊!”“你说那个啊!天!好恶心啊。”
和他们同往的有几名年轻人,看上去像是来这里做猎奇之旅的,也只有这些人会对这种地方感兴趣。这座湖美则美矣,可是一旦和死亡联系起来,这种美丽就笼罩了一层恐怖色彩。
所以来这里的,多半是那些喜欢刺激的年轻人,郑宝仁和赵金魁混在里面,显得有一点点突兀。
假装是普通的观光客,浑浑噩噩的和一帮年轻人东瞅西看四处拍照留念,暗地里悄悄做好记号。两人打算今晚就活动,目标当然不是那座湖;那座已经被警方清理一空的湖只剩下空壳,而且就算有陪葬品也只是普通的东西。
他们的目标是湖后面的那座山。
“按照中国传统的风水学,那座山确实是块宝地,我查过,汾岭这一带在清朝前期成了王家封地,和那年轻人的玉佩年代相符,而这一带近几年确实偶而有人能捡到一些破旧的古董碎片”
郑宝仁一边说著一边打量著前方的地形,他们正在前往后山的路上。
“没错,今天咱们住的那户农家,喂猫喝水用的木碗也是古物,你看!”
后面的赵金魁点著头,从兜里摸出一个小碗。翻过碗口看着碗底,仔细敲了敲,郑宝仁笑了“不错,你这家伙眼力也越发好,这碗极有可能是个宝!虽然这活做的一般,不过木头可是宝贝,能用得起这种贡品级材料的木匠,怕是只有那皇帝爷,有名的木匠皇帝想起来了么?”
“明熹宗朱由校?”这下子,拿到这只木碗的赵金魁也激动了。
“嗯,那熹宗皇帝作不来,作木匠倒是个好把式,下臣拍皇帝马屁不夸皇帝政绩好、争赞皇帝木匠手艺强,那时候人人以得到熹宗亲手所制品为美事,那皇帝一得意,往往赏赐下臣的东西也改成了自己做的木工艺品。
“为了区分,那皇帝一向会在自己做的东西上留个记号,喏!就是这里这道细痕,这木碗如果是真物,可是要比金饭碗还贵哟!”
郑宝仁仔细的观察了一下,末了将木碗还到仍在激动状态的赵金魁手里。
“我们回去再详细鉴定这只木碗,不过你这个发现给了我们新的希望,如果这木碗确实为熹宗所做搞不好这里除了清代的古董,还能挖到明代的!”
这个意想不到的希望让两人心情更加振奋,只是这种兴奋之中,郑宝仁心里隐隐一丝不安,四下看了看,他问向身后的男人:“老赵今天出来的时候没有人发现吧?”
“当然没有,你不看看现在几点了,乡下人睡得早,他们八点就倒下了,那群年轻人则是喝酒喝得全趴下,咱俩走的时候我扔了根骨头给看门的老狗,那家伙叫都没叫一声。”
“我总觉得有点担心”
“啧!你哪回不说你担心?你们这些读书人啊就是胆子小放心,不会被发现啦!”
“”郑宝仁压了压不断跳动的眼皮,再度往四衷拼了看。
罢才正在高兴的时候,忽然间他感到一种强烈的被注视感,原本以为只是一时的错觉,可是那种被监控的感觉却是生生粘在了身上,如影随形。
忽然!郑宝仁忽然感到有什么东西在自己余光中闪了一闪,人影!
郑宝仁匆忙刹住了脚步,身后的赵金魁一下子撞到了他身上。
“怎么了?”赵金魁不解的问。
“你你看我指的方向,是不是有人?”指著自己左边的一个角落,郑宝仁沉声问。
赵金魁认真地顺著同伴的指引看了看,半晌摇头“一个人没有,我戴的可是红外线夜视镜!”
郑宝仁犹豫的点了点头。
看着他还不放心的仔细打量那个方向的样子,赵金魁笑着开口“安心吧,我们买的可是进口货,不会骗人的,那个方向别说活人了,就是兔子也没有一只,当然死人就不敢保证了,哈哈!
“我们做的这生意不就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死人知么?做了十来年,你不要告诉我你今天忽然怕了,死人算什么?死都死了,怕他做啥?”
郑宝仁点著头,后颈同伴看不到的地方,冷汗慢慢顺著脖子滑下来。
他觉得自己确实看到了东西的。可是赵金魁的夜视镜也确实不会说谎,那么
“死人么?哈哈”低低的笑了几声,推推下滑的眼镜,郑宝仁继续带头向前走。没错,这座山到了晚上的话,恐怕除了他们两个人以外都是死人。
这里是死人的领域。
亡者安眠之地。
“我们再小声一点吧。”又推了推眼镜,不著痕迹的擦去颈中的冷汗,郑宝仁重新迈步。
于是一路上两人再无交谈,直到走入了后山之中郑宝仁最终确定埋宝的地方。
***
这里不是观光地,连村人都很少过来。
“据说大部分村里人只有死的时候,才来这里。”啧了一声,赵金魁看着四周的环境。
这里比起刚才经过的地方温暖许多,泥土松软,有一片土地看起来还很新,应该是新坟,一看就知道没有什么挖掘的价值。
“这里很暖和呢。”赵金魁松了松领口,然后皱了皱眉头“你果然从来都是对的,绝对是这里,一股死人味。”
这个村子特异的习惯非常多,比如埋葬地点,又比如扎坟不隆起完全没有坟包,这里随著地势高低起伏,完全看不出哪里有埋尸体的痕迹。
“妈的真邪门的村子。”搓著手,赵金魁从包里拿出一根三十厘米长的金属棒,甩了几甩,藏于金属棒内部的部分借著惯性甩出,成了一根两米多长、有著尖锐头部的刺刀一样的东西。
拿著那根金属棒,赵金魁将其刺入地下,借助双手感受泥土以下的感觉;和他不同的,郑宝仁则是先用一支消防栓一样的东西,在地面薄薄喷了一层葯水,然后拿了一个笔记型电脑大小的仪器,用延伸出来的探头测量。
看着郑宝仁一脸严肃的样子,赵金魁于是拎著自己的老伙计往相反方向后山的更深处走去。
越往里越昏黑,一开始手里的金属棒还能感受到刺到木板的感觉,再往里感觉自己好像刺入了一个什么东西,赵金魁推下了金属棒上一个不起眼的按钮。
他手里这根金属棒可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简单,如果推下按钮的话,会从头部侧面伸出另一个钩子,将按钮固定,这样便将刺中的东西包了起来,如果不是很大的话就可以拎起来。
虽然郑宝仁一直反对他这么做,说是会破坏文物,不过他还是会偷偷这么做,坏了就坏了,有的时候可是能借由钩到的东西,找出更好的东西哩!
赵金魁拉了拉钩中的东西,提不起来,于是稍微用力,还是提不起来,鼻孔里哼了几声,一个用力,感到金属棒另一端的东西忽然一个松动,这时稍微一提,金属棒便破土而出。
赵金魁将头顶的探照灯打开,打量起金属棒顶端被自己刺中钩上来的东西
“我的妈呀!”看清手里钩中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的瞬间,这个一向胆大的汉子也不由向后跳了几步,手中的金属棒一个不小心刺在了自己的左手上,一时间赵金魁传来一声杀猪般的吼叫。
想到自己的所在、所干的事情,赵金魁慌忙捂上了自己的嘴巴。
左手被刺的好深,好疼!不过受伤已是家常便饭的男人,仗著自己皮粗肉厚没有在意,拔出金属棒的瞬间彷佛连同刚才的恐惧也拔除了,男人心平气和的看向刺头顶端自己弄上来的东西
那是一根手指,干枯的手指。指头根部戴了一只看不清材质的戒指,说来也怪,那手指明明干枯,可是戒指却仍然牢牢的扣在上面。
“妈的真晦气”赵金魁原本只是叨念著自己的倒楣,不过看看手指上的戒指,忽然有了个想法。
赵金魁急忙拿起对讲机呼唤自己的同伴为了方便联系和防止大声呼唤,两人每次行动都用对讲机联系“宝仁你过来,我刺著个东西,你过来看一下。”
“知道了,我马上过去,还有你以后别叫那么大声!”
对讲机对面郑宝仁的声音永远都是那么冷静,看样子他听到自己刚才的“猪叫”了。心里想着,赵金魁倒也没在意。
男人受伤的左手淌出了血,顺著他手中的金属棒慢慢下滑,缓缓滴在了那半截手指上
***
郑宝仁被远处一声吼叫吓得差点把手中的机器扔出去,好不容易稳住双手,回过头看着发声的方向,嘴里骂了一句。
“那个莽人!”多半是发生了什么事情,郑宝仁决定过去看看。
其实他心里有点害怕,第一次有点害怕。
他事先喷的葯水是一种化学葯剂,新埋的尸体外面有棺材倒也无所谓,如果是陈年老尸,外面的棺材木可不会像那木匠皇帝那样,用那么高级、千年不腐的木材。
一般的棺木多半会腐蚀,然后尸体发酵腐败产生的物质,会和这种葯水起反应产生一种特殊味道的气体,人的鼻子无法嗅出的味道,利用自己手中的高度感应器则可以轻易测得。
赵金魁用土办法,他用的是高科技,两人合作倒是互相弥补、天衣无缝。
之所以会害怕也是因为手里这个东西,往常的话测很久才会有反应,可是今天机器却一直有显示。这个地方究竟有多少尸体?多少腐尸?
一想到自己脚下踩著的这片土地下尽是骸鼻,连经验老道的郑宝仁心里都有点害怕。此外他没有再提起的就是
那种被注视的感觉。
半路上就感到的视线,如今还是能感到。在这种到处都是死人的地方,感受到的视线
郑宝仁拿起工具向赵金魁的方位走去。
***
原来,不知不觉两人已经相距这么远,听声音还以为很近。
“奇怪了”
看了看身后的山体,不知不觉两人已经离开山那么久了么?那座山的背后竟然这么大!而更荒谬的是,这么大的空间居然全做了坟场。
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踉跄郑宝仁摔倒在地,眼镜就这样从鼻梁上摔了下去,心里暗道糟糕,慌张的在地上摸索,谁知却摸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眯著眼睛向自己摸到的东西看去,还没看清楚,一种刺鼻的腐臭便冲鼻而来!
“天啊”只看出一个轮廓,郑宝仁脸色瞬间苍白,胃液随即上涌。
吐了好久,彷佛把胃里的东西全部吐光,吐到胃部隐隐发疼,郑宝仁才敢重新打量自己周围的一切。
他的左眼有六百度的近视,右眼则是平光。按住自己的左眼,用健康的右眼看清周围的一切之后,郑宝仁惊呆了。
“天!这是怎么回事?太”
太惊人了!太不可思议了!太
恶心。
郑宝仁这才发现,他现在所在的这块地面,居然摊著几具尸体!
不是新鲜的尸体,像是放了很久,裸露在空气中的尸体就这样腐败,有一具已经变成了白骨,孤单的摊在他前方不远的地方,而从右方草丛中,他可以看到一只疑似人腿的东西。
至于他脚下
“呕!”
完全被分尸!
他脚下躺著的只是尸体的躯干部分,爬满白色蛆虫的尸块正发出阵阵恶臭,黑色已经风干的肉干中间,绽著暗黄的脂肪,那即使干枯、但仍然皮开肉绽的尸块上的大洞,就像咧开的大嘴,从里面冒出死亡的口臭。
谋杀?弃尸?脑中飞快的闪过几种可能,郑宝仁再也顾不得捡眼镜,拎起脚下的仪器拔腿就跑,他可以看到前方朝他走来的赵金魁,正要呼喊,忽然脚下一软
沼泽?这种地方怎么会有沼泽!
“老赵!救我!”几乎是落下的瞬间,郑宝仁惶恐的向同伴求救,及时看到这一幕的赵金魁飞快的跑来。
“这”冲得太猛险些自己也落入沼泽,看着眼前的情景,赵金魁傻眼了!
眼前千真万确是一片沼泽,这种地方会出现沼泽,是谁也想不到的,而且还是一块不算小的沼泽。
郑宝仁下滑的速度太快,眼看没了影子,赵金魁慌张之下忽然看到自己手中的棒子,咬咬牙,拔下刺尖上面钩著的手指头,将它扔进口袋里,接著忙将金属棒向沼泽内捅了进去
感觉自己触到什么的瞬间,赵金魁慌张用力将那东西钩上,柔著劲将那东西挑了出来。看到自己挑出的果然是个人,赵金魁顾不得脏污,急忙想去查看郑宝仁的死活,却
“我的妈呀!”杀猪似的吼叫又是一声,被自己摸到的东西吓了一跳,赵金魁差点一脚踩空落入沼泽
他挑出来的哪里是郑宝仁!谤本是一具尸体!
“我的老娘啊”身子筛糠似的抖著,想到自己刚才惊鸿一瞥看到的玩意儿,想到那黑糊糊摸起来黏滑的触觉赵金魁感到自己的腿一阵一阵的发软。
不过毕竟是挖了十来年墓的男人,想到还在沼泽里面的郑宝仁,心想自己可不能就这么把他扔下。掐了自己大腿一把止住哆嗦,咬著牙,赵金魁硬是重整旗鼓,重新将金属棒伸入沼泽。
前后他又捞出来两个“人”都是死人,没有郑宝仁。
赵金魁的心越发凉了,在感觉自己又钩到什么的时刻,这名向来胆大包天的汉子几乎想要拔腿逃走。
再钩上来一个死人怎么办?娘啊!这个沼泽里怎么这么多死人?
可是自己再不加油的话,郑宝仁也会在这里面成为一个死人。
咬著牙,赵金魁用力一挑,听到挑起来的人一声咳嗽,赵金魁心里终于一松:这回捞上来的是郑宝仁。
郑宝仁咳嗽著,撑著胳膊慢慢爬起来,视线对上面前不知何时也膝盖一软、跪到地上的赵金魁的时候,两人眼中没有劫后余生的兴奋,有的只有恐惧。
“妈的!这个地方真邪门。”好不容易才能出声的赵金魁,一开口只来了句这个。
郑宝仁愕然,显然,他是同意的。
罢才心中太过着急没有察觉,劫难之后赵金魁才发现由于自己刚才的用力,手上的伤口迸开,血水流了一胳膊,啐了一口,赵金魁从包里拿出必备的绷带,自己包扎起来。
郑宝仁则是撑著还在虚软的腿,犹豫的走到了赵金魁在自己之前捞上来的那些“人”身边。
“是泥炭鞣尸。”郑宝仁小心的观察完那几具尸体后,忽然开口。
“啥?”包裹完毕的赵金魁随即来到同伴身边。
“听说某些沼泽里面能发现这样的尸体,你看,这几个人的头发和皮肤都变成了暗红色,还这么软应该是泥炭鞣尸,那是一种尸体现象”
郑宝仁对尸体研究并不多,会知道这个也是很久以前课堂上老师偶然提起的,平时盗墓挖到这种尸体的机会也并不多,真正见到这种传说中的尸体,今天还是第一回。
而且第一回就同时见到三具。
其中一具上面有明显的施暴痕迹,看到那人脖子上明显痕迹的时候,郑宝仁心中忽然一寒。
“你怎么了?不就是死人么?怕啥?”赵金魁说的轻巧,但是始终不肯低下头仔细打量。
“我觉得我们可能碰到麻烦了。”低著头,郑宝仁忽然开口。
他的声音很低,赵金魁听在耳中,好不容易下去的鸡皮疙瘩又麻麻爬了出来。
“你是说有”鬼?毕竟是乡下出身,看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赵金魁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阿飘(注:指鬼魂)。
“我觉得这个地方是真的不对头,这个人是被谋杀的,很显然是被杀死后扔到这里的。”指著那具尸体,郑宝仁正色道。
“那边还有几具这样的尸体,这么多的尸体出现在一个地方太不寻常了,我觉得我们盗墓也就算了,别被什么帮派的给盯上。今天要不然我们撤吧?”
“你说的永远是对的,不过我刚才在一个地方发现一个东西,你去看完那个我们再走?”心里虽然害怕,可是赵金魁还是有点不死心空手而归。
看着同伴,郑宝仁虽然不愿意,可是终究没有耐得住可能会有宝藏的诱惑。
赵金魁掏出了刚才被自己扔进口袋的手指,用力将戒指拔下来递给郑宝仁,赵金魁不经意的略过正要扔掉手指,忽然,他诧异的叫了一声。
“怎么了?”郑宝仁不解。
“这个手指”抿著嘴唇,赵金魁犹豫著“我觉得这根手指似乎”
比自己刚才看到的丰润一点了。
犹豫著,赵金魁最终没将自己脑中那个荒谬的念头说出口。
微弱的灯光下,自己掌心内的手指看起来比自己初见的时候淡了一点,彷佛经过浸泡的萝卜干吸了水分之后那样,微微的膨胀丰润了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