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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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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肯定不是产生了幻觉,但是御尘风希望自己是产生了幻觉。黑刀犹如闪电一般卷过之后,奥斯崔恩一身坚硬犹如精钢的皮肤终于爆裂开来。毕竟皮肤不是武器,而御尘风手里的武器连奥斯崔恩都要垂涎,相对来说,肯定是武器更厉害了。

    随着闷响的爆炸声不断传开来,奥斯崔恩身体旁边腾起了一阵白色的雾气,那种混合着液体跟肉沫飞溅出来的东西的确让人不太好受。恶臭伴随着腥味飘散开来,御尘风不得不掩了鼻子朝后退。不怕打不怕杀,如果这东西有毒就死得实在是太冤枉了。还是暂时性地躲开了比较好。

    几分钟之后,奥斯崔恩身边的白雾已经散开了,剩下的,是一具巨大的骨头架子——两米多高,每一根骨头犹如水晶一般的晶莹剔透,绝对不是普通骷髅那种缺乏钙质的表现。晶莹剔透的骨架上流动着漂亮的光泽,闪闪发光,好像是一根根用宝石打造出来的艺术品一般,单根分开来看,绝对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可是就这么组合在一起,无论怎么看怎么邪恶。

    “嘿嘿,你终于堕落成了骷髅兵了。”御尘风哈哈大笑,又一次窜身而上。既然犹如钢铁一般防御的皮肤已经被打得崩溃了,要拆上一副骨头架子那的确是太简单了。御尘风也不是没有跟骷髅打过架,现在那种对亡灵的恐惧已经没有了,连死灵法师他都揍过,更别说骷髅架子了。

    从亡灵的等级来说,终极的亡灵生物比如骨龙,朝下则是死亡骑士什么的,再就是僵尸幽灵什么一类的东西,骷髅实在是算不上等级,一般来说,就好比是人类军队里的炮灰部队,他们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数量多,一般成千上万的骷髅即便是打不垮敌人,也能把对方给消耗得筋疲力尽。骷髅出现绝对不会是一个一个,单个骷髅出现根本就是找死。

    虽然说对付亡灵很麻烦,他们是不死的生物,但是对付骷髅简直太简单了,特别是却钙的骷髅,一个稍微懂点武术的人就能他们的骨头敲打成粉末——更别提御尘风了。他现在换下了长刀,又再一次提起了帕鲁斯的大斧头,横着斧面狠狠地朝奥斯崔恩拍了下去。

    骨头生得漂亮没错,力气大也没有错,可是没有了肌肉的支撑,骨骼是异常脆弱的。没有了肌肉的缓冲,只要来几下硬的,保管散架。

    铛。又是一声巨响,御尘风再一次估计错误了。

    作为精灵王国千百年来的精神支柱跟智慧、力量的象征,奥斯崔恩的强大自然是不需要多言的。虽然他变成了亡灵,但是其力量跟速度都没有丝毫的减弱,甚至是更加的强大了。虽然说他现在的智慧相当于零,可这正是跟御尘风一个类型的一力降十会。在两个顶尖强者的搏斗中,智慧几乎是不起任何作用的,交手的次数可以每秒高达数次,这么短的时间里,有什么计谋可用。

    御尘风的斧头被奥斯崔恩一下弹了起来,他胸口的门户自然已经大开。奥斯崔恩没有放过机会,紧追上去抬起宝石艺术品一般的骨脚狠狠一脚踹了上去,他不但是力气奇大,而且技巧也异常高超,那一脚从小朝上让御尘风这个姿势根本无法抵挡,而动作更是快如疾风闪电一般。御尘风的反应速度虽然快,但是跟没有变成亡灵之前的奥斯崔恩最多也就是个平手,但是奥斯崔恩变成了这副模样,抛弃了智慧之后,等于把自己的属性重新分配——全部分配到了力量跟速度之上,御尘风自然再也比不上了。

    在最危险的格斗中,御尘风身上的鳞片都会不自主地长出来,可这一次没有,奥斯崔恩这一脚踹得实在,及其强劲的一脚差一点就把他的胸骨给踢得粉碎了。

    这么长时间的征战,御尘风这一次是第一次在对手手下吃了大亏。这一脚强劲的无法比拟,他喷出了一口鲜血之后倒飞而出,在倒飞的过程中胸口上的黑色鳞甲就已经长了出来,要不是有这鳞甲后来的缓冲保护的话,他肯定被这一脚给当场踢死。

    这就是奥斯崔恩的实力,千百年来精灵们的崇拜对象绝对不简单——特别是脚上那一根坚硬的骨刺,如果不是后来的鳞甲保护的话,御尘风已经当场被洞穿了。当御尘风倒飞出去还没有落地的时候,巨大的奥斯崔恩骷髅架子不带任何停顿地就直接扑了上来,就好像一个在烧菜的厨师,不把菜从锅子里弄出来,决不会停下手里正在做的事情。

    金色刺剑光芒暴闪,夹着劲风直取御尘风的脑袋,这一下要是砍得实在了,御尘风的脑袋肯定就跟当初的米克一样,直接搬家了。

    还好御尘风的斗争经验比较丰富,身体在倒飞的时候,忍住了胸口的剧痛,将黑刀摸出来在自己的脖子上一架,千钧一发地架上了奥斯崔恩的攻击,金剑再一次砍在了长刀之上,御尘风本来即将落地,却又被一股强大的冲击力给震得飞了出去。御尘风倒也是身手敏捷之极,眼看着奥斯崔恩一剑砍下来之后,转了个身露出了破绽,立刻手上斧头飞掷而出——可奥斯崔恩眼看御尘风又一次失去了平衡,竟然摇身一晃,竟然分出了两个一米多高的水晶骷髅,这两个水晶骷髅这么一转,根本分不清楚谁是谁了。

    看着自己全力投掷的战斧竟然从两个分身之中直接插过,屁效果也没起,御尘风气得又是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这,这也太无赖了。

    “嘿嘿嘿”奥斯崔恩的骨头架子好像在怪笑一般,带着另外一个水晶骷髅直扑而上,两柄金剑同时砍了西啊来。

    “我操你妈!这叫单挑吗!?”本来一个水晶骷髅的力量就已经让御尘风很狼狈了,这一下分出两个来,简直是无赖到了极端了。两柄剑同时砍下来,自己要是不被压得当场喷血的话,估计也是动不了了。眼看着两个分身扑了上来,御尘风就是再勇猛,也只能退了。

    “你跑不掉的。”奥斯崔恩一边追一边怪笑,两个水晶骷髅也到底分不清楚谁是真的谁是假的,御尘风只感觉到现在要是真的跟他硬撼的话,自己死估计是铁定的,而且他那两个水晶骷髅分身还能分出来不?如果还能分的话,如果分成无数个小水晶骷髅,一人手那一柄一寸长的剑,一人上来捅老子一剑,那可好了,直接变了马蜂窝了。

    “你这算战士么!?”御尘风好不容易落了地,再也不敢恋战,一路上引着奥斯崔恩朝山巅上飞奔。在山下倒是有不少士兵埋伏守卫,自己肯定也不会这么狼狈,但是从现在的情形上来看,奥斯崔恩一旦发了怒的话,估计屠杀自己整个营地就跟玩似的,所以干脆把他引得远一些,要比耐力的话,御尘风对自己还是有信心的。

    “把刀给我。”奥斯崔恩一边在后面追一边怪笑,速度竟然一点也不比御尘风慢,那水晶骨架移动起来的速度惊人,远远看去就好像一条彩带在飞奔。

    “老子跟你说过有本事自己过来拿!”御尘风一边引一边挑衅——打定了主意将奥斯崔恩引出这片山谷,免得艾琳娜他们受到无谓的伤害。也许魔法师们真的可以用魔法解决这个怪物,可是在他们准备好魔法时间,奥斯崔恩绝对有机会杀他们一百次了。

    这绝对不是普通的骷髅,普通骷髅的速度跟里虽然都很好,但是无法耐久,他们的骨头会磨损,可奥斯崔恩的水晶骷髅身体竟然是一点磨损的状态都没有。两个人就这么一个追一个骂,竟然不知不觉跑出了数十里,整整跑了几个小时。御尘风倒也不敢轻易地跑到埃鲁登原野去,一直引着奥斯崔恩在山上狂奔,不知道为什么,越是跑景色越是熟悉,当再跑前跑了几十分钟之后,奥斯崔恩跟他的距离越来越近,而附近的景色也越来越熟悉——一道长长的裂痕清晰可见,在裂痕周围,有无数的人形坑洞。

    这地方,怎么如此熟悉?

    “站住刀给我。”奥斯崔恩眼看着距离御尘风越来越近,竟然伸出了手去抓。

    “有本事跟我来!”御尘风越看越是熟悉,脚不停步朝前跑。

    一分钟之后,一口幽深湛蓝的水潭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这水潭整个是一个巨龙的形态,就好像是被一只龙硬生生地砸出来一样。这水潭比艾洛特还要大上几号——在水潭旁边,还有几块巨石,以及下面不知道什么时候的木炭燃烧痕迹。

    这地方这地方不是威尔的巢穴又是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