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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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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云迸裂,一线铁骑忽现而出,隐约可见无数张面目狰狞的脸显露了出来,杀声如雷。

    荒草簌簌,天昏地暗。

    随后,那惊天动地的喊杀声,便如升腾而起的火焰,却被一盆冰水当头浇下,一丝热气全无的熄灭了。

    所有追踪而来的金帐狼骑,都在瞬间,看清楚了眼前的形势,被苦苦追寻的敌人,竟然已通过一条,绝不可能也绝不应该出现在浮桥,安全的到达了对岸,现在,对方只要把那条浮桥拆毁,自己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扬长而去了。

    此刻,面对着气势汹汹而来的金帐狼骑,对岸的敌人全不在意,竟然还有几人走到了弱水河边,脱下裤子,掏出那话儿,示威性的放起水来,其中的一名光头汉子,是那些人中最为猖狂嚣张的,一边抖动着身子,一边示威性的吼叫道:“傻b们,见过爷爷这样大的么!”

    这一幕,实在是太让人郁闷、太让人无法接受了,有很多狼骑的勇士,都从马背上摔落了下来,痛苦无比的在那里咯血。

    要知道,为了追踪这些来自中原的敌人,肆虐大匈奴各部落的凶手,把圣地穹庐山城变成地狱的屠夫,所有的金帐狼骑,可都是六天六夜毫不停歇的赶路呢,每一个人的体力都到了极限,是对敌人的刻骨仇恨,是疯狂的报复欲望,让他们坚持住了,他们极度渴望着用手中的弯刀,斩下敌人头颅,用敌人的鲜血,祭祀死去的魂灵。

    同时,这些金帐狼骑也清楚的知道,在追击的前方,横亘着一条天堑般无法逾越的弱水河,这些敌人。定然是不熟悉匈奴地形,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已跑到绝路上来了,因此,他们信心十足。

    但现在呢,所有的想法都如梦幻般破灭了,而且还被敌人当面羞辱,在巨大的心灵落差和体力透支的双重打击下,部分金帐狼骑的勇士再也坚持不住了。

    这帮杀人如麻的南蛮子。便这样逃过惩罚了么!

    陆恒打量着呼啸而来的金帐狼骑,眼睛闪过一抹不能抑制的欣赏。

    这些金帐狼骑大约有五千人吧,不愧是匈奴人最精锐的部队,千里之遥的追踪下来,仍然保持着基本队型,那些看上去疲惫之极的战士身上,仍然流淌着剽悍凶厉的气息,陆氏族兵虽然经过了地狱般的苦训,但与之相比,还是有很大的不足啊。

    总有一日,本少爷也要训练出一支,比这更加强悍的队伍来!

    金帐狼骑在距离岸边数百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血狼楼班催马行出,两人的目光相撞,有如两柄在空中交击的刀锋,随着一声清越的鸣响,火花四溅。

    用不着介绍,在这瞬间,彼此已认定彼此。那是一种同为强悍者具有的感应、吸引和卓越,就如沙砾中的宝石,在识货人的眼中,永远有着无可遮掩的璀璨耀眼的光芒。

    风从空旷的平原上吹掠而过,两人衣衫飞扬。各具威武。

    “陆恒,你可敢跟我做生死决斗!”

    楼班动作矫捷的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对着陆恒吼叫道,他的声音嘶哑难听,就像是受伤的狼在对月长嗥,削瘦的脸颊闪着铁青的光:“陆恒,如果你还是一名勇士,就不要退缩,不要拒绝我的挑战!”

    想不到,粗鄙不文的匈奴人,也知道用激将法,陆恒冷笑道:“我陆恒是否是勇士,用的着你来评定么?你也配来评定么?”

    这话,顶的血狼楼班一滞,是啊,这个陆恒,率军深入敌境。纵横数千里,洗劫匈奴圣地,杀人盈城,虽然在自己心中,对他充满了仇恨,但如此人物,虽然彼此敌对,可勇士的身份,就如勒石为字般分明,还真用不着自己来评议呢。

    看见陆恒那只已放在浮桥上的脚,楼班心中大急,只要陆恒走过浮桥,自己多日的追踪,便只能宣告失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扬长而去。

    以现在金帐狼骑的体力,和这四周荒芜无树的环境,要想再造出一座可供通行的浮桥,无疑是痴人说梦。

    不甘心,绝对不甘心,那种感觉,就如看见盘中煮熟的鸭子,却忽然长出翅膀来,飞上了天空,在自己脸上拉下一泡稀屎后,又翩翩远去。

    “陆恒,我,血狼楼班,是匈奴各部落中最勇武的战士,这,是韩邪跋大单于赐给我的纯金弯刀,它可以见证我的勇名,在历次发动的中原战斗中,我用这柄弯刀杀死的汉狗,也有数百人之多。”

    楼班粗壮的手臂高高举起,向众人展示着一轮弯月般的金色长刀,在那令人垂涎欲滴的金色中,流动着一丝要无数鲜血才能凝成的暗红。

    隐藏在乱如茅草后面的眼睛,闪烁着咄咄逼人的凶意,楼班的喊叫声,却变得冷静了下来,在他那嘶哑难辨的匈奴语背后,每一个音符的吐出,都流动着某种来自原始的,让男儿血液沸腾的雄性。

    “陆恒,你是否愿意,接受一名匈奴勇士的挑战!”

    真是‘想死不等天亮’啊,这样的挑战,还真是让人无法拒绝呢。

    陆恒的手,按在了腰间的长刀上,还没等他开口说话,在身后的浮桥上,却忽然传来了金属般铿锵的话语。

    “要想跟恒少爷挑战,也要先过了我这一关才可!”

    说话的是尉迟疾,只见他平握着巨大的天王弓,从浮桥上走了过来,后背箭篓中的血红箭羽,就如孔雀开屏时炫耀般张开的美丽羽毛,神态中,有着说不出的傲慢和自负:“久闻匈奴人,号称骑射天下无双,今天,我倒要见识见识了,谁敢来与我比试箭术!”

    在这次袭击匈奴的行动中,尉迟疾无疑是最郁闷的人,夜晚偷袭,使用的都是近身搏杀,自己这一身天下无双的箭术,竟然连施展的机会都没有,那种怀才不遇的感觉,便如明珠蒙尘,使尉迟疾经常抚着天王弓,牙痛般的望天长叹。

    而此时此刻,正是自己扬威天下的大好时机,想想将来回到陆氏,如有机会和宁馨儿吹牛聊天,把今日的这番英雄举动讲述出来,美人的目光,一定会比最浓的醇酒还要醉人啊。

    可不能让陆恒这小子,把所有的风头都抢了。

    冲动之下,尉迟疾便不管不顾的从浮桥上走了过来,发出挑战。

    对尉迟疾的箭术,陆恒倒是信心十足,便让这小子过过瘾吧,陆恒似笑非笑的让开了道路。

    血狼楼班并不善射,这是所有匈奴人都知道的,但同时,金帐狼骑们的骑射,却冠绝草原,这也是所有匈奴人都知道的,忽然冒出一个家伙,要跟金帐狼骑的人比箭术,这不是鸟雀要跟苍鹰比飞翔么?

    每一个草原人,在“呀呀”学步时,便会在马驹的背上练习骑术,在六岁时,父亲就会送一张小弓给他当玩具,练习箭术,对于草原人而言,骑射之术,有如呼吸吃饭般平常。

    还没等身为万骑长的楼班示意,一名头发仿佛被野狗啃出两道青皮的中年匈奴人,便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的罗圈腿,可以见证他马背上的生涯的长久,而手中举着的那张,闪着紫红光泽的柘木弓,更可以见证他的骄傲。

    柘木,是一种极具弹性的白色硬木,唯有经过数十年的抚摸、拉伸,才会因为吸溶手中的汗水,而变成紫红色。

    “我来与你一战!”那名中年匈奴人吼叫道。

    双方目光远远的对撞了一下,接着,仿佛约定好了似的,同时迈步向对方走去,随着距离的接近,双方眼中都流泄出‘你小子死定了’的威胁。

    所有人都觉得眼睛一花,长箭掠空而过的尖锐哨音撕裂耳膜,接着,那名中年匈奴人瞪着几欲迸裂的牛眼,满是不能置信之色,缓缓向后的倒在了地上,砸起了滚滚沙土。

    在中年匈奴人的额头处,就如忽然绽放的一朵鲜花,腥红的箭羽迎风摇曳,贯脑而过的箭尖,则闪烁着一点寒芒。

    这怎么可能?就算是再强劲的弓箭,也要在三百步以内才有杀伤力啊,而此时,两双相距却足有三百五十步远。

    每一个匈奴人,都把眼睛瞪得溜圆,神情呆滞,仿佛雕像,其中包括血狼楼班,包括站在对岸看热闹的匈奴三王子巴兰比,包括那些担当人质的草原马贼。

    “谁还来?”

    尉迟疾意气风发的吼叫道。

    “你,赖皮!”

    在面面相觑之后,又一名匈奴箭手站了出来,手中拿着一张比一般弓矢大上许多的梨木弓,指着尉迟疾的鼻子悲愤的吼叫道:“你这不是比箭术,你这是利用你的弓比我们的好,在谋杀!”“谋杀?对你们这帮家伙,我还用得着谋杀么?你们也太看得起自己了!”

    尉迟疾冷笑道:“那你说说,怎么个比法!”

    “二百五十步以内,定生死!”

    “行!”

    尉迟疾狂傲的应道:“我还再多答应你一个条件,我让你先开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