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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拒绝不了的红烧肉

作者:今天也要努力赚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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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扶渊仙君一回来,小锦鲤便立马化形飞奔了过去,瘪着嘴指着自己脑门上的大包,气鼓鼓的跟扶渊仙君控诉着冰神和火神的“罪行”。

    没办法,她是个只有几千年修为的小仙,在那些几十万几百万的老神仙面前自然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先前有一次她在看热闹的时候被冰神和火神发现了,二人还说要将她做成冰雕还有烤鱼来着。

    吓得锦鲤小仙立马便将头给缩了回去。

    虽然她的修为不行,但是她会找靠山啊。

    还有谁是比扶渊仙君更好的选择呢?

    答案是没有。

    靠山嘛,自然是要找最大的那个咯。

    自那次之后,明昭再也没有没见过冰神和火神开战。

    也不知道扶渊仙君使了什么法子,竟然让那两个死对头握手言和了。

    大场面明昭都见过许多了,这样子的小场面根本就是小意思,完全不带怕的。

    柴火一直在烧着,锅子里的气上来了,将锅盖顶的吱吱作响。

    众人这才将注意力从明兴那档子糟心事上转换回来,回到今儿个的午饭上。

    王琴香将上头的锅盖掀开来,露出了里头酱红色的肉。

    汤汁在明火下咕噜咕噜的冒着泡,浸满了每一块肉,瞧着十分的诱人。

    符三快速的跑回去拿了三口碗之后便一直眼巴巴地守在这边了。

    先前那小半碗肉因着明兴的缘故掉在了地上。

    王琴香本来想着给它捡起来的来着。

    那可是肉啊!

    而且就落在地上滚了几圈沾染上了些尘土,到时候洗洗还是能吃的。

    可是等事情解决完再回来的时候,地上的那几块肉已经不见踪影了。

    也不知道是在混乱中被踢到别处去了还是怎么样......

    因着符三方才的行为也算是变相的替他们家出了一口恶气,所以王琴香下手格外的大方。

    那几碗肉都已经开始冒尖了。

    今天中午做的是红烧肉。

    用的是先前剩下来的野猪肉。

    熊肉那些几个娃娃吃不惯,所以当时进城的时候便带进去卖掉了。

    野猪肉倒是全部都还留着呢。

    这几天天气是愈发热了。

    有些人家把肉一直包着,已经开始微微发臭了。

    一些村民则是想把自家剩下的肉做成熏肉的样子,这样子可以保存的久一点。

    只不过熏肉处理起来实在是太麻烦了,而且他们现在还在赶路,完全没那么多时间去做这东西。

    明家的野猪肉倒是还没发臭,不过在这种高温之下,也就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与其等它慢慢发臭,还不如现在就让它们进到自己的肚子里头去呢。

    这般想着,红烧肉的做法便自动在陈秀云和王琴香的脑海里头浮现了出来。

    做红烧肉选用的是猪五花部分。

    将五花肉洗干净切块之后进行焯水。

    焯水的话依旧是那三件套,葱姜还有料酒。

    焯好水之后再捞出来过一遍凉水,清洗干净。

    他们这几天的运气还算不错,每天走过的那段路上都能碰见水源。

    不管怎么说,定是不用像先前那般一直省着了。

    洗净之后将五花肉下过,煸炒出油之后将肉捞出。

    在锅里头放些糖,用铲子微微翻动翻炒出糖色之后,就可以将先前的五花肉再倒回锅中继续翻炒了。

    均匀翻炒上色之后再开始加调料。

    料酒,大酱,生抽,耗油......

    加入开水微微没过食材。

    接着再加入处理好的葱姜蒜以及桂皮八角草果等调料。

    用锅铲搅拌几下之后,盖上锅盖,用大火烧开炖煮就成。

    炖煮个小半个时辰收汁,然后就可以出锅了。

    做出来的红烧肉色泽诱人,表面是十分正宗的酱红色。

    每块红烧肉都是肥肉相间,瘦肉更多一些,放进嘴里,肉质瘦而不柴,肥而不腻,鲜嫩多汁,入口即化。

    酱香味之中带着一股淡淡的甜味,与咸味融合得极好,也不腻人。

    层层的口感在舌尖上铺展开来,简直是让人欲罢不能。

    不只是娃娃们,连明甘几个大人闻着这味道也是疯狂的开始分泌口水了。

    “诶哟这一下子打的有点多了,都没地方盛饭了,你看用我们家的碗成不?这是之前去城里头刚买的,就洗了一下还没用过,干净着嘞。”

    王琴香询问道。

    她虽然没在大户人家家中干过活儿,但是对有钱人家家里头的规矩也是懂一些的。

    比如他们在吃饭的时候,都是有专门属于自己的一套碗筷的,这样就不会和其他人的混在一起了。

    “没事儿大娘。”

    符三现在的胃口已经完全是被明家给抓的死死的,乐呵着回道。

    “我们马车那里头还有碗筷呢,待会儿我回去取就成,就不麻烦你们了。”

    见他都这般说了,王琴香也没再说些什么。

    符三很快就回来了,手里头还拿着三个空碗。

    陈秀云往里头盛满饭之后,他便立刻又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当中。

    不知道为什么他端着三碗饭竟能跑的这般快。

    方才端红烧肉的时候也是一样。

    王琴香怕他端不过去,想着说让明弗冬帮他端一碗过去。

    结果话还没说出来,人就已经没影儿了。

    家里的其他人已经很自觉地盛好饭排成一队,就等着“临幸”了。

    舀上满满一勺红烧肉,盖在大米饭上,再淋上些酱汁。

    啧,别提有多香了。

    “阿奶,我要那边那几块瘦一点的,瘦的好吃,肥的虽然也好吃,但是我还是更爱吃瘦肉。”

    “我也是我也是,奶,我也想要瘦的。”

    ......

    几个娃娃在先前简单的尝了下味道。

    最后得出来的同意结果是,瘦肉比肥肉要更加有味道一些。

    当时王琴香还笑着啐了声,打趣着说几个娃娃是不识货的。

    在平常,这一斤肥肉可要比瘦肉贵个五文钱左右呢。

    都是肉,大家都更加愿意吃点有油水的。

    肥肉不仅能吃,还能煸猪油,可比瘦肉要好上许多。

    “大家都一样一样的,每人一勺,别挑挑了,不吃的话都给我吃。”王琴香对着几个小子的要求也是充耳不闻。

    这每块肉都是差不多的。

    而且野猪肉相较于普通猪肉来说的话,肥肉已经要少上许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