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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陪君醉笑三万场不诉离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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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斜阳正浓。

    新港区的半山湾码头,宁州渔民们心目中的朝圣地,停泊着无数艘大小不一的渔船。

    这里与火车站台相似,是一段航行的起点,同时也是另一段航行的终点,岁月变迁,始终如故。

    半山湾的位置十分优越,占尽地利,两侧的山脉如同衣袖一般,延伸出海,环抱住整个码头。

    南边是礁石群,海风卷着蓝水往此处扑来,然后在坚硬的岩石上砸个粉碎,激起一大片雪沫子。

    一道水泥堤坝在怪石嶙峋丛中起步,直直通往渔船停靠处,堤面宽敞,可同时容下两部小车。

    眼下这些日子,正是国家规定的休渔期,不能出海打捞作业,整个东海一片风平浪静。码头里也失却了昔日船只往来穿梭的繁忙景象,像个偏远山村般恬静,只有桅杆上的红旗依然执着地迎风飘扬。不少渔民趁着这个空当,忙中偷闲,或上岸临时另谋生路,或将船只暂时挪作他用,或将捕捞用具焕然一新,或将破旧渔船修葺一番。短短的几个月,是这些长年累月在大海漂泊的游子们与陆地亲近的最好契机,对于他们这种离井别乡的滋味,不是一般人能体会得了的。

    次北固山下: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

    在那道水泥堤坝的尽头,有一块巨大无比的黑色礁石平空而生,无情而冷漠地阻隔了海水。

    礁石上,一个年轻人正蹲在那里,以孤独的姿势仰望着苍蓝色的天空,不知在思考着什么。

    风来风往,潮起潮落,他也没有半分动静,一双没有焦距的黑眸细细眯起,少了许多冷峻。

    残阳的余光倾泻而下,铺陈在他那张俊逸清雅的脸庞上,构筑了一幅唯美得叹为观止的画面。

    经济愈发展,社会愈苍白,男盗女娼、蝇营狗苟的现象屡见不鲜,像他这般干净空灵,太少。

    华国人喜欢讲究中庸之道,主张内中外和,思不出其位,所谓大隐住朝市,小隐入丘樊,尤其是古代文人,大都是软弱怕事的主,一旦朝野弥乱社会堪忧,他们就良禽择木,拍拍屁股走人,沉湎于桃源世外,靠写写几首无病呻吟的诗词歌赋度日,匡扶天下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自然是离得越远越好。可在当今社会,完全脱离世俗躲避山野,已经不现实,于是,更多的人选择了大智若愚于闹市,而青史上的英雄帝王,也多半出自市井的屠狗贩席之辈。

    每个人都有潜在的能量,只是很容易被习惯所掩盖,被时间所迷离,被惰性所消磨。

    他呢?

    看破俗世?

    荒唐,芸芸众生,又有几人能够做到真正的看破?

    把持权势,簇拥红颜,一生富贵,这个世界太多诱惑,心如止水,只不过是一个镜花水月的幻想。

    当幻想和现实面对时,总是很痛苦的。要么你被痛苦击倒,要么你把痛苦踩在脚下。

    与其纠结徜徉于韬光养晦与指点江山之间,不如一醉浮华前,一笑红尘念,做个佛尊魔仰的青帝。

    一根烟,静静地在年轻人的指间燃烧,烟雾缭绕,来的路上新买的,还是七块一包的红塔山。

    凝视着那抹即将落幕、显得老态龙钟的夕阳,他淡淡轻笑,再美好的东西,也终究要消亡的。

    几个小孩正在浅海里畅泳,像游鱼一般灵活,黝黑的皮肤在残光下熠熠生辉,欢声笑语不断。

    他们在嬉闹的同时,也会插科打诨,浮在海面,乌溜溜的小眼珠齐刷刷地看向黑色大礁石。

    那位大哥哥蹲在那儿一个多小时了,像一座石雕,一动不动,到底在看什么呢?他们很好奇。

    这个码头不作客运,除了渔民和商贩,很少人涉足,但这个年轻人却偏偏不辞劳苦来到这里。

    等人?

    果不其然。

    一辆黑色的帕萨特从远处缓缓驶来,车停稳后,金爷带着一个陌生男人爬上了礁石。

    “云少,这么好雅致,蹲在大海边上,抽烟欣赏夕阳陨落?”金爷嬉皮笑脸道,伸了个懒腰。

    “嫉妒就明说。”萧云反反眼,又示威性地吐了个美妙烟圈。

    “哪敢呀?这种儒雅清远的生活,不适合我这些凡夫俗子的,只有像云少您”金爷又开始了溜须拍马,在这方面,他绝对算得上个中翘楚,许多人阿谀奉承,都必须提前打好草稿,等话题引到了点上,才水到渠成地说出来,可他不同,任何话题,任何时候,他都可以绕到趋炎附势上面来,不得不令人瞠目结舌。

    “得得得,我怕了你,还不行么?”萧云连忙扬手阻止,像避瘟疫一样,惶恐不迭。

    金爷不以为然,无论他怎样打压迫害言语相逼,始终无动于衷,誓将拍马屁这个技能发扬光大。

    萧云无奈,这个中年人的脸皮真不知是什么材料做的,能够这么厚,骂他还能笑得那么灿烂,懊恼啊。

    不过,他从未将金爷的身份向身边的人曝光,甚至苏楠也没有说,他要独守这枚幕后棋子。

    一同前来的陌生男人显得很稳重,不动声色地站在一旁,静静听着两人亲密无间的嬉笑怒骂。

    他年纪不大,约莫二十六七岁,兴许是历经风霜的缘故,显得比同龄人成熟,稍微有些老气横秋,一米七左右,身材消瘦,相貌只能算清秀,只是却有着一双阴鸷狡诈的眼睛,给人很不舒服的感觉。他垂下来的左手臂已经沾满猩红血迹,受伤不轻,额头冷汗直流,可脸色却依旧古井不波,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悠然姿态。

    金爷着实精明,懂得适可而止。

    他明白,今天的主角并不在于自己,而是这一位,刚从虎门坊公交站接来的男子,所以与萧云谈笑风生了些久,他便识相地走到一边,腾出空间来,好让这两人单独相处。这个年轻人的爱才惜才,并非一味居心不良,更多的是发自肺腑,这点令他深深动容,即便是当年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曹孟德也不过如此吧,难怪会有这么多人趋之若鹜地跟着他,而且无一不是死心塌地的。

    萧云抽完了最后一口烟,掐灭,将烟头弹到海里,回头微笑道:“李长谋,你令我吃惊不小。”

    “怎么说?”李长谋宠辱不惊,轻轻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

    “我预计你入夜才能安然脱身,没想到这才傍晚,太阳还没落山,你就逍遥法外了。”萧云轻笑道。

    “运气好罢了。”李长谋也笑了,却依然很难看。

    “谦虚过头,可不是件什么光彩的事。”萧云打趣道,依然蹲在那里远眺天空,神色自若,投在礁石上的影子长了不少,继续轻声道“并不是所有警察都是尸位素餐庸碌无能之辈,能够这么从容不迫地逃脱他们的前堵后追,光靠运气,那是白日说梦。这个暂且抛开不谈,更令我舌桥不下惊讶不已的是,你竟然读懂了我说的那串数字意义,不错,真的很不错。”

    “过奖了。”李长谋处之泰然。

    “讲讲过程?”萧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老牛自知夕阳短,不用扬鞭自奋蹄。人要真到了狗急跳墙的地步,巨大的潜能便会大行其道,脑筋也会转得比平常快许多倍。你不知道,我刚被押上警车那阵子,也是魂不守舍的,怎么着也琢磨不透你说的那串数字到底是啥意思,3、14、8、16,前后毫无规律,也没关联,谁知道它是**彩的中奖号码,还是其他什么,急得我晕头转向。”李长谋回忆起刚才那一幕,依旧心有余悸,如果当时真没顿悟,恐怕自己今后十几年二十几年,都要在铁窗泪下度过了,失去zi you,比起灵魂的禁锢,更要直接惨痛得多。

    “后来呢?”萧云微笑道。

    “等警车路过十四埔桥时,忽然瞥见路旁的公交车站,我才恍然大悟,‘3’是指车上的三个警察,‘14’是指十四埔桥,‘8’我当时猜的是八路车,‘16’可能是指要坐十六个站,一直坐到虎门坊。顺利从警车上脱逃后,在8路公车上时,我的心还依然忐忑不安,不知道这串数字是不是被赋予这样的涵义,幸好,这一局我赌对了。”李长谋自豪道,这一招妙笔生花,实在少见,带着几分敬佩与感激的眼神看着这个神秘的年轻人,仅此而已,并没有生出什么宁可肝脑涂地都要报答他如何如何的情绪来,一如既往的淡漠。

    “永远不知下一秒的答案,这样的人生,岂非很有趣?”萧云轻笑道。

    “的确。”李长谋点点头,愈发对这个年轻人心悦诚服,心中浓厚的芥蒂也逐渐减弱,他是一个非常有趣而且性格乖张的人,只推崇潦倒落魄时雪中送炭的莫逆之交,而鄙夷春风得意时关怀备至的势利朋友。对他来说,生活从来不曾对他大度,他也不奢望生活的怜悯,感怀身世这样懦弱的行为,他更是不屑一顾,以至于很少有七情六欲的情感表达,只是刚才在翻口袋时,忽然发现父母的一张合照不见了,估计遗留在了银行,才让他十分罕见地露出了悲秋悯月的神情。

    孝子。

    他知道,这个年轻人之所以出手相救,无非是想拉拢他。

    一个人被人利用,不可悲,最可悲的,是做个连利用价值都没有一点的废物。

    虽然看不出这个年轻人有什么不轨企图,但既然对方不说,他就不问,水清无鱼,人清无徒,谁又不跟谁一辈子,一些事放在心中就算了。不过他也毫不在意,这个年轻人提什么苛刻条件,也决不推辞,父母从小教育他,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双亲之言,没齿不忘。而他更清楚,这个年轻人如此巧妙安排他逃出生天,与其说是谨言慎行,倒不如说是一次试探,如果自己这一关都过不了,也谈不上什么利用不利用的了。

    “手受伤了?”萧云扬扬如刀双眉,忽然问道。

    “跳车的时候,摩擦到地面,不碍事。”李长谋轻描淡写,可血丝已经渗透衣服,流满整只手。

    “很疼吧?”萧云终于起身,走到他跟前,细细察看伤口,血肉模糊,可见当时的车速之快。

    “还成,顶得住。”李长谋笑道,满足,如果这个年轻人假惺惺地面露哀伤,他根本懒得理睬。

    萧云没有废话,让金爷到车子的后尾箱,拿来一只药篮子,是他摆进去的,以备不时之需。

    篮子里有各种工具,一个角落里躺着几味不知名的草药,香味独特,萧云将其放进铜捣钵里,细细捣碎搅拌,等用矿泉水清洗完李长谋已经有些发炎的伤口后,便将这些混在一起的草药用棉布包扎起来,那股呛鼻的血腥味渐渐消散,整个敷药过程,萧云一丝不苟,李长谋一声不吭,两人极有默契地保持安静。

    “这颗药丸内服,防破伤风。”萧云递给他一颗红色小丸,还有小半瓶剩余矿泉水。

    “你懂医术?”李长谋送下药丸之后,好奇问道,这个年轻人着实令他诧异,似乎什么都懂。

    “以它为乐,就学了。孔圣人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萧云心平气和道。

    “羡慕。”李长谋望洋兴叹,这样学识渊博触类旁通的年轻人,凤毛麟角了吧。

    “想学?”萧云一边收拾残局,一边问道。

    “学不了,我没毅力,很多东西一开始接触,热情高涨,过了一阵,就惨淡经营了。”李长谋轻声道。

    萧云笑笑,没有再往下说,将药篮子递给金爷放好,拿过一张湿纸巾擦了擦手。

    夕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渔船边沿。

    如此融为一体的美景,让人不禁想起了修己治人的中庸之道,即三达德、五达道、九经三重。

    天人合一。

    李长谋痴痴望着那轮落日,忽然想起了什么,从裤兜里掏出一样东西,轻声道:“还你。”

    一根细长而坚硬的钢丝,明晃闪亮,可以轻易打开手铐,也足够刺伤一个人了。

    “留着做纪念吧,毕竟它救过你。”萧云嘴角露出一个柔和的角度,像那抹夕阳。

    “谁救的我,我心里有数,从现在起,我李长谋对你萧云惟命是从。”李长谋轻声道。

    “想好了?”萧云淡然问道,并没有瓜熟蒂落的得意,也没有如获至宝的喜悦,清雅依旧。

    “我的命并不值钱,但有幸能重获新生,就应该知恩图报,所言非虚。”李长谋郑重其事道。

    萧云嘴角微翘,神情泰然,似乎并不觉得这事太过唐突,掏出那包红塔山,递给李长谋一根。

    李长谋摆摆手,笑道:“好酒,不好烟。”

    萧云没有强求,自己点燃,在烟雾弥漫间,轻声问道:“想没想过下一步怎么走?”

    “还没,全听你的安排。”李长谋不偏不倚地回答道。

    “能吃苦么?”萧云弹了弹烟灰。

    “我13岁就开始独自流浪的生活,经常食不裹腹,但从未怨天尤人半句。”李长谋轻声道。

    “很好,宁州无立锥之地了,暂时离开避避吧。”萧云好谋善断,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嗯。”李长谋没有异议,出了这么大单事,外面恐怕早就风声鹤唳了,不走,就成了困兽。

    在银行的时候,他有一度想过既然自己失败了,就认命吧,不作反抗了,但现在不同,变了。

    他必须活下去,而且要无比风光地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死去的父母。

    当一个人清楚地知道自己逼近了死路,而心中又无一点遗憾的时候,现实生活里的一切微小的东西,都会在他的眼前消失,他也会自以为看透了生活的内幕,无论旁人怎样苦口相劝,他依然选择从容等死,但如果这时候忽然出现了一线生机,他会不顾一切,甚至不择手段地逃离死亡,从前任何信誓旦旦的消极言语顿时苍白无力。

    这就是人性。

    “我已经给你安排好船只,一入夜,就离开。”萧云轻吸了一口烟,不等入肺,就吐出来。

    “去哪?”李长谋下意识问道。

    萧云细眯起黑亮双眸,赫然将视线投向了北方,一字一句道:“辽西平原,杏花村。”

    ――――――

    四处漂泊的渔民居无定所,而渔船,就是他们休戚相关的家。

    任何死物,只要跟家挨边,都会顿时变得充满生趣,而且洋溢着一种幸福之意。

    这是一艘再普通不过的渔船。

    外表其貌不扬,甚至还有些陈旧,但内有乾坤,不宽敞的空间布置得很精致,温馨如春。

    船的主人是一个遵纪守法老实巴交的渔民,四十岁上下,相貌与他的船只相差无几,虽然还没到歪瓜裂枣的田地,但实在是丑,黑不溜秋的。他祖籍山东,落户宁州已有三十余年,当年改革开放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他父亲毅然决然地拖家带口离开山东,来到了这里,从此开始出海捕鱼的生活。他姓茅,单名一个方字,由于读起来的音近似“茅房”所以他并不待见别人直呼其名,都让他们喊茅头,如果谁不喊,他就将矛头指向谁。

    都说傻人有傻福,本分人也会有福气,而茅头的最大福气,就是娶到现在的妻子,小芳。

    小芳的贤良淑德,在半山湾一带是出了名的,而她烧的鱼,更是家喻户晓,无人出其左右。

    对此,萧云绝对举双手双脚赞同,鱼肉鲜美,鱼皮脆滑,鱼汤香郁,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他随意盘坐在船尾的小矮桌旁,不断夹着肥美的鱼肉,鸠斑天竺,一种极为珍稀的深海鱼。

    李长谋不好腥味,将一瓶茅头珍藏多年的竹叶青揽在怀里,就着一盘凉瓜炒蛋,慢慢酌饮。

    而金爷则躲进船舱里头,和茅头不知在商量着什么私密事情,旁边还有两人,坐在那不言语。

    竟然是久未露面的瘦猴和蝙蝠。

    其实,萧云他们可以坐在这艘船上吃鱼饮酒,还得多谢这两位。

    说来话长,三个月前,休渔期刚刚来临,茅头就迫不及待地想到商铺买过一张崭新的渔网了,因为旧的这张不知破了多少处,缝缝补补过好几回,自以为能够破镜重圆,可每次出海,还是会有漏网之鱼,损失虽然不是很大,但出海十分讲究意头,鱼流失了,也就意味着财富流失了,每况愈下,这怎么行?

    于是,他就立定决心更换,顺便购置一些其他生活用品,在回来的路上,阴差阳错地与恰好路过的瘦猴、蝙蝠发生口角摩擦,双方互不相让,别看他平常一副蓬头垢面的乡下人装束,就胆小怕事,这么多年在海里航行,见惯了大风大浪、电闪雷鸣,打起架来,那叫一个威武不能屈,流血了,擦掉再上,趴下了,爬起来就冲,打懵了,晃晃脑袋又战,凭借着匹夫之勇,让一向胡搅蛮缠的瘦猴不得不敬服,求着他罢手,双方因此不打不相识,过段日子,竟称兄道弟起来,真是奇事一桩,连萧云听罢瘦猴的前后讲述,也觉得神乎其神。

    “云少,别光吃鱼,喝点酒。”李长谋也模仿金爷,喊萧云为云少,给他倒了一杯白酒。

    萧云也不推迟,撂筷,接过来就仰头而尽,随意擦了擦嘴,将水杯递回去,轻笑道:“再来。”

    “别太急,酒这玩意儿,就像古董,得慢慢品酌,才能尝出其味来。”李长谋叮嘱道,又倒一杯。

    萧云却管他三七二十一,一端起,就一倾到底,举杯大笑道:“陪君醉笑三万场,不诉离殇。”

    “干!”李长谋的情绪也被调动起来了,显得豪放许多,但还是惜酒如金,浅浅尝,点点咽。

    金爷在船舱里见到两人频频举杯,皱了皱眉,云少的情绪不对,悲伤,有点借酒浇愁的味道。

    他管茅头要了点茶叶,泡杯浓茶,端出去,想劝萧云少喝点,以酒换茶,可收效甚微。

    萧云照喝不误,而且愈发的凶,一杯接一杯不间断,酒肉穿肠过,大有不醉不归的趋势。

    瘦猴和蝙蝠也忧心忡忡走出来,他们从没见过萧云这样不顾礼节的失态,想挡酒,却被他勒令禁止,只好悻悻作罢,站在一边干着急。他们俩来这,可不是玩来的,而是即将跟随李长谋奔赴杏花村,至于干什么去,暂时不得而知,但一封信,萧云在早些时候交给瘦猴的一封密信,关系重大,到了杏花村之后的一切行动指南,全在上头,到时只需萧规曹随便可以了。

    十几杯白酒下肚,萧云已是醉意朦胧,还端着酒杯,说道:“长谋,你让我喝多少,就多少。”

    李长谋也是醉意酣然,大笑道:“痛快,云少,跟你喝酒,就是痛快,绝不必藏着掖着。”

    “长谋,你听我说,今天一场突如其来的银行劫案,让素未平生的我们彼此相识,这本身就够匪夷所思的了,况且你还经受住了我的考验,逃出虎口,来到这再次相聚,就更难能可贵,我很珍惜。而你所经历的痛楚,所承受的苦难,我也感同身受。这一次离开宁州,去到遥远偏僻的辽西平原,前途未卜,可能是一马平川,也可能是危机四伏,不管怎样,长谋,这一杯,不光是我敬你的,我越殂代疱,代表大家敬你,祝你在杏花村一帆风顺,半年后,最迟半年,我会去那里跟你汇合。说实话,不是我不想亲自去,而是我确实走不开,但我的爱人,也许还不是爱人,女朋友,也许还不是女朋友,反正是我爱的人,苏楠,她又说过,一个人走不开,只不过是因为他不想走开,太矛盾了,我也弄不清我到底是怎样的心理状态,不说了,一切尽在酒中,我先干为敬。”萧云又喝了一杯滴酒不剩,破天荒说了一大通自己都觉得不着边际的言语。

    他确实醉了。

    一瓶竹叶青,两瓶诸葛酿。

    酩酊大醉。

    连轮船的驶离也错过了,他烂醉如泥地靠在金爷的怀里,不知在小声呢喃着什么。

    今朝如醉终须醒,病马昏鸦踏前程。

    船灯如豆。

    瘦猴与蝙蝠为联系这船的事,东跑西颠了整整一下午,舟车劳顿,早早倒在船舱坠入梦乡。

    李长谋是个酒鬼,当然醉不了,迎着夜风站在船头,凝望着漫无边际的黑夜,思绪万千。

    风里来雨里去了这么多年,以为可以稳住阵脚,没想到还是要继续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

    不过幸好,自己遇到了一位贵人,假以时日,这个不知深浅的年轻人绝对可以风生水起。

    但无论他怎样想,也想不到,即将奔赴的杏花村,在不久的将来会发生那么惊心动魄的事情。

    金爷站在堤坝上,目送着那艘由茅头亲自联系的渔船消失在黑幕中,才扶着萧云上车离开。

    车速很慢,不省人事的萧云横七竖八地斜靠在副驾驶上,金爷叹了口气,这下要麻烦薛子了。

    不过有件事情困扰了他一整晚,太费解,这个年轻人怎么就会不懂分寸地喝个不停呢?

    奇哉怪也。

    车子颠簸了一下,一样东西从萧云的裤兜里掉出,金爷好奇,弯身拾起一瞧,顿时醒悟过来。

    那是一张照片,很普通,画面上有着一男一女,正幸福地搂在一起,照片背后还写着几个字:

    考妣安息。不肖子,李长谋敬上。

    *****

    (周末即将来临,心情很激动,一激动就弄出了七千字,请各位门徒笑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