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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就是寻找一个风水宝地,然后刻苦修炼,但即使找到的是极品宝地,修炼度也不会有多快。没有十年以上修炼,我绝对无法突破神圣骑士境地,达到人限的。
毕竟我体内的玉石神器修炼起来,本身就相当于一块风水宝地了,显然这第一条路不好,至少不能称为快。
第二条,找到适合的极品宝物,或者能够帮助我快修炼的法门。显然找适合宝物并不容易,至于修炼法门,我早已经掌握了很多,却没有那一条能更快修炼。比起其他人来说,我的修炼法门已经快到不能再快了。
第三条,也是眼下最合适的出路,就是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加修炼起来,然后让他们帮我寻找拉穆的下落,对付卡农,甚至将来一起对付大魔王。有我的玉石神器辅助,这个方法显然是最为有效和有利的。
决定了出路,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找菲利普斯亲王,说到底他也曾经和我称兄道弟过,而他此刻也面临着魔王傀儡圣菲斯十七的威胁。
我赶去不但可以帮助他对付圣菲斯十七,还可以培养出足够的助手,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从坟墓爬出来,外面月色偏西,东边隐隐白,快该天亮了。
转脸看到墓碑上爱妻柳洋洋之墓的字样,心头不由苦笑。这个拉穆还真行,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让我成为墓室的主人藏到墓地里,他竟不担心我会被活活闷死吗?
想到这里,不由再次担心起来,莫非卡农真的抓住了拉穆,并杀了他,不然拉穆怎么不来这里找我呢?
想像着拉穆所受的酷刑,眼眶竟不由自主的湿润起来,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一定要帮拉穆复仇,将那个卡农撕成碎片来祭奠拉穆。
抹了一下眼眶溢出的泪水,回头再看了一眼墓碑,朝自己额头狠狠拍了一下,暗骂自己怎么如此丧气。
我必须相信拉穆,他那么小的时候,就可以从野蛮人的阵营中逃脱出来。
卡农不过是一个糟老头子,他的追捕又算什么,何况卡农敢不敢追捕还在两说,他又不知道我的实力已经消散。
猜想当时拉穆定是觉得抱着我不方便,毕竟他只剩下一只手臂了,所以找了这个地方将我隐藏起来,而他自己则先行离开了,或许等到风头过去,实力恢复的时候再来寻我。
这样想果然让我心安了不少,随即我在棺木板子上刻下“我在南方克亚城”的字样。
然后将棺木断开的盖子放回墓穴中,把泥土整平布置恢复成原状。看了看还觉得不够,担心拉穆若真找到这里,现棺木中无人,定然不会细心观察棺木上的字样。
于是我又在墓碑后面刻上一遍,做好这些我长出一口气,拉穆看到这些字,当可以知道我平安无事。
稍稍整理了一下脏破不堪的衣裳,觉身上熏黑的痕迹已经消散不见,将长一盘,不自主的摸了摸脸蛋,光滑柔顺的感觉让我欣喜不已。
接着我确定了一下大致方位,便几个纵身,没入墓地后的丛林中,朝着南方驰去。
目标是圣菲斯的克亚城,我一路快奔跑,弄的是尘土飞扬。
当旭日东升普照大地时,我来到一条小溪旁,停下脚步洗了洗手脸,借着溪水倒影,端详了一阵吉拉娇媚的容貌,心头颇有些自得。
既然恢复了吉拉面貌,有个能证明我身份的哥斯拉,让菲利普斯相信我的话也容易的多了。
他一定会愿意协助我做很多事情,包括寻找拉穆,找卡农报仇。
随即又想到,如此模样定会惹来众多不必要的窥探,还是要化妆遮盖起来才好。
没多久,在丛林中寻到一间猎户小屋,趁着屋内无人,我猫腰破开窗户钻入。
找了一套不太合身的男子衣裤,将就着穿戴好,一顶毡帽将头盖好,一块破布半遮住面目,粗粗的说了几句话,满意的点了下头,接着做了几个很男性化的动作。相信只要不仔细看,应当看不出我是个女人。
暗自向衣物的原主人告罪一声,穿窗而出快步继续朝南飞驰去。
从维克联盟的圣彼得到圣菲斯帝国的克亚城,如果不利用传送阵,骑快马至少要两个多月路程,我跑步去自然更是缓慢,好在两个月不算太长,我也并不是太赶时间。
两个多小时的飞驰,终于穿出丛林来到一条朝西南方向去的小路。
此时正值上午,路上相当冷清,沿路奔跑了多半小时都未看到有人。
隐约看到前方一个小镇,一直快的飞驰,让我多少有些疲惫,算算我至少跑了有一百多公里了,这度比起一般的快马也是不弱。
但快的奔跑却让我感到十分劳累,最好找匹快马代步,不由想起亲王府上白雪的神骏,但远水解不了近渴,希望那小镇里有卖马的商人。
但转念一想,就算真的有马,我却身无分文,买是买不成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偷过来。
真是人穷志短,奈何连我这样曾经的强者都要自甘堕落当小偷了。无神的迈步走入小镇,街头人来人往的也热闹起来。
闻者街头的粥香肉味,疲惫的身躯振奋了不少,肚中却翻腾起怪异的饥饿感来。
我感到奇怪,自己竟还有饥饿感,但很快留意到并非真的是需要吃东西补充,而是玉石神器出的不满鸣叫信号。
心中立刻回忆起,玉石神器的能量补充,最多的来源还是食物,当初在亲王府就是吃的又好又多,才提前突破达到地限中期。
心中一动,如果我能多吃点食物,那么是不是修炼起来会事半功倍。
想到这里,不由连骂自己愚蠢,多吃点东西,肯定能加快修炼度,说不准我很快就可以达到限者实力。
我脚步停在一家客栈门前,却再次犹豫起来,目前是身无分文,进去吃喝该如何付账?转念一想,我都落到这地步了,就不要脸一次又如何,反正也已经化妆过,现在吃顿霸王餐,将来有机会十倍偿还吧。
想到这里,将身上裤腿上的灰尘泥土搽干净,将毡帽朝下拉了一下,脸上破布盖好面目,昂迈步走进这家客栈。
一进门,就看到门口一个鼻青脸肿的一个店伙计懒洋洋的靠在柜台旁,整个大厅还没有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