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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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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特大帝是一位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为爱克斯大陆带来了翻天覆的变化。历史学家无法肯定兰特大帝是出于自身利益还是出于同情生活贫困的人,但所有的人都无法否认:当兰特大帝统一大陆后,大陆的平民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进步,政治地位也大大提高。在军事方面,兰特大帝不仅仅为后世带来许多优秀的战术战略,他甚至改变了大陆战争中的许多基本要素。纯军事方面,弓骑兵成为一个正规的建制,而且在各个兵种的战斗力排名中名列前茅。另外由于兽人部队的特殊性,致使许多魔法师开始重视对辅助魔法的学习和研究。在这之前圣华学校魔法系的辅助魔法一直以来都是选修课,却因为兰特大帝带来的军事变化,致使辅助魔法的地位大大提高,其中迟缓**、陷井流沙被列入必修课。而地牙纵横、飓风术也成为特级班的热门选修课。魔法学发展因此进入实用主义阶段。

    摘自神圣大帝生平(白话文版)

    我不明白最近的运气怎么这么好。莫名其妙从兽人那里弄到了一件神器。杀神剑莫名其妙使我的格斗实力跨越了白银骑士的瓶颈,达到了黄金骑士的阶段。魔控力以及施展魔法的熟练度虽然还有待进步,但借助杀神剑的帮助,我施展魔法的强度已经达到了魔导师的水平。这样的水平虽然不能横行天下,但是人世间可以在战斗中击败我的人简直屈指可数(加上脚趾)。眼前的凯森就是这屈指可数的人之一,但是他居然因为可笑的草原习俗成为了我的奴仆。

    其实卡特琳娜也属于可以在战斗中击败我的人,但是通常情况下我都会刻意忘掉她身为影剑士的事实。

    现在凯森稍微满意了些。虽说他由卓索图族族长悲惨地成为我私人的奴仆,但是我的实力也不至于一塌胡涂。由于草原边缘族人通常拥有兽人血缘的缘故,他们在魔法方面很难有较大的成就。我拥有魔导士的实力,在杀神剑的增幅下,甚至可以施展出魔导师才能完成的魔法。实力,特别是魔法实力,对于草原边缘族人来说是很值得尊重的。

    在大庭广众之下与安丽丝太过亲热不太合适,我只好从独角兽上下来,骑上一匹骏马。安丽丝与我并肩而行,而凯森则略微落后一个马头的位置。凯森很骄傲,不肯象个真正的奴隶一下远远跟着。但是他又有些守礼,至少他没有与我平行或是超越我。

    我呶呶嘴问凯森:“马车里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你们要死守着这辆马车,甚至不惜被三十倍于你们的敌人包围?”

    凯森叹了口气。“我们族人生活在兽人与内陆人之间。有时与兽人打仗,有时又要与内陆人打仗。前年我族已经与英格兰尼签订了和平协议,但是最近英格兰尼派遣了一位使者通告我族,要求我们主动进攻红牛族兽人,否则就被视为背叛英格兰尼。”

    这时候安丽丝突然问了一句。“凯森,你为什么不服从英格兰尼的命令呢?”

    凯森露出萧索的神情。“虽然我们与兽人的关系并不融洽,但是我族人也不见容于内陆人。英格兰尼的这条命令明显是一条驱虎吞狼之策。别说以我族兵力不可能打败红牛族兽人,即使侥幸得胜,那必然也是惨胜。当我族完全失去自保实力的时候,也就失去了在草原上生存的资格。”

    原来是这样。这就是卓索图族与英格兰尼交恶的原因,但凯森仍然没有解释为什么保护马车而不肯突围。我目视凯森提出疑问。

    凯森削瘦的脸上浮现出苦笑,他手上的青筋暴起,显示出内心极不平静。

    “人欲杀我,我必杀之。英格兰尼似乎下定决心要正式与兽人开战,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命令我族为前锋。如果我们听从,最好的结局也是与红牛族兽人两败俱伤;如果我们不听从命令,英格兰尼人自然不会放过我族。与其等英格兰尼人来进攻,不如早做准备。我族的兵器却向来被英格兰尼控制。与英格兰尼议和后,我们违心地听从英格兰尼的命令。族中的刀剑、长矛等物一共只有不到五千。眼看大战即将爆发,我自然要早做准备。马车里是我们从英格兰尼抢来的十七个矮人兵匠。在离开英格兰尼边境的时候被他们截住了。”

    我听出凯森话里的那股深深的无奈。为了区区十七个精良的兵匠师,他们以一百人的兵力被迫与超过三千人的英格兰尼军进行正面做战。无它,缺人才!我也是如此,因而对凯森有一丝同病相怜的感觉。不过矮人族向来是人类的盟友,将这些矮人强行掳掠,无疑将会激怒矮人族。我可不想竖这样的强敌。凯森是因为没有办法才不顾一切行此险招,但我却可以为他解决兵器方面的困挠。沙丝那亚是个海巷贸易城市,提供几千件兵器不算什么大事。

    “凯森,你将那些矮人放了吧。如果激怒了矮人族,你们部落的处境会更难。兵器问题交给我来解决。”

    凯森沉思了一下“其实我也不愿意得罪矮人族,但确实是迫于无奈。既然这样,这个人情还是由您来做,由您亲口释放他们吧。”说完,他招手叫来一个近卫吩咐了一番。几分钟后,被锁拿的矮人们被带到我的面前。这些矮人平均身高只有一米四,最高的也不足一米六,但是都很结实。他们每个人都是络腮胡子,只能从他们脸上皱纹的多寡中略微区分他们的年纪大小。

    矮人是从不骑马的,要不然我真要动心思说服他们加入。“当初出于误会把你们抓来,不过现在你们自由了。”

    矮人队伍中走出一个年青人,当然,只是相对这群矮人而言。能够离开族人到人类社会中生活的矮人,至少也通过了矮人的成年礼。也就是说,那个年青人最少也有两百岁。年青人满脸愤怒,他大声嚷嚷:“无缘无故把我们抓来,就这样把我们放了。这是对我们矮人的污辱!你们必须道歉,否则我们矮人会对此报复!”

    从身侧凯森的身上立即散发出一股骇人的怒意,那群矮人不由自主后退一步,只有领先的年青人似乎没受什么影响。幸亏有我在,要不然即使凯森突然自愿释放这群矮人,也会被这个大脾气的矮人激怒,重新把他们关起来。两个脾气同样暴燥的人可真不容易相互沟通。制止即将暴走的凯森后,我和蔼地问:“的确是我们不对,对不起。请问你需要什么样的补偿吗?”

    那年青的矮人愣了一下。“我们矮人才不会贪图你们人类的金钱呢。我只是需要这声‘对不起’。你是个好人,比你身侧的那个家伙好多了。我叫基恩。罗伯,现在你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后有事找我。”说完,他竟自顾自地率着矮人们离开了。

    眼看凯森已经处在暴走的边缘,抱住他会有损我的形象。我赶紧转开他的注意力。

    “凯森,卓索图族一共有多少人?”

    凯森一边恨恨地盯着矮人远去的背影,一边回答:“卓索图族算是一个大族。男女老少加起来一共有两万余人。”

    我满意地点点头,这在草原边缘族而言是一个大的部落了。草原边缘族人男女老少皆可作战,从兵源上讲,卓索图族勉强可以组成一支骑兵兵团。他们缺的只是后勤力量。为了和平,他们肯定无偿献给英格兰尼许多马匹,自然就减少了收入。除少缺少铁器外,食物方面恐怕积蓄并不多。阿拉卡在沙丝那亚不知道弄得怎么样了。如果他内政干得好,为卓索图族提供大量的兵器和粮食应该不会太困难的。

    “凯森,你们草原边缘族人战斗都很强,为什么不联合起来与英格兰尼对抗呢?”

    “目前草原边缘一共有大大小小三十多族,简直就是一盘散沙。如果我们团结起来,就算是与兽人作战也有一拼之力。”此时凯森的神色有一丝骄傲。我猜想他的梦想肯定是将全部的草原边缘族团结起来,建立一个草原上的大帝国。

    我微微一笑,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力。兽人族之间不是一盘散沙的问题,他们简直相互之间有如仇敌。如果兽人团结起来,灭掉这些主要由混血人组成的民族不费吹灰之力。“凯森,假如将来打败了英格兰尼人,你就是英格兰尼北方草原边缘族的总族长。”

    凯森听完我的许诺没有吭声,但是眼神中露出感激的神色。

    “凯森,我有一计。你拿我的手令去阿塞拜兽人族,他们不会与你们为难的。现在我的领地正遭受英格兰尼人的进攻。等我将敌人从采邑上赶走后,我再来率领你们与英格兰尼作战。”

    凯森露出愤怒的神色。“主人!我凯森难道是贪生怕死之辈?我愿意为主人效力与英格兰尼人作战!”

    这样的助力我当然愿意接受,只是卓索图族不可能全族去支援塞斯。如果老弱妇孺也参加战斗,必然损失惨重,那么卓索图的将来可怎么办?我可不是那么自私的人。

    “夫君,我可以说一句吗?”我正在犹豫的时候,安丽丝向我询问。卡特琳娜只是撒娇时偶尔拧我的耳朵,而安丽丝却经常地摁我的额头。奇怪了,安丽丝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尊重我了?我带着迷惑点点头。

    安丽丝嫣然一笑。“凯森,团结起来力量会更大。如果你与塞斯军合力对付英格兰尼,自然会更轻松一些。但是如果卓索图族全族远徙塞斯参战,那么老弱妇孺的损失肯定很大。不如你率领一部分战士随着兰特去塞斯参战,派一个亲信率余下的族人去阿塞拜兽人族那里,阿塞拜族长木力得到兰特的手信后会保护卓索图族其他人的。如果找不到阿塞拜族兽人,其他兽人族看到兰特的手令,也不会为难你的族人。只要他们与兽人起冲突,最多几天就可以从阿塞斯族族长那里得到肯定的回复。”

    凯森不知为什么发起呆来。半晌,他大叫。“我想起来了,怪不得怎么觉得你很熟悉呢。你就是那个神秘的厨师。但是现在你怎么成这副模样了?”

    到底是圣骑士,观察力真是很敏锐。在我示意之下,安丽丝取下面具。凯森发呆的旧病复发起来。

    不知死活的花痴,连主人的老婆也乱盯着看。把安丽丝的脸都看红了!

    我在凯森的右耳处施展了一个静音屏蔽的低级魔法,以免影响其他的人,然后施展出一个拟音术。当然,这次不是兽人来袭的声音,而是一声巨雷响起。

    凯森吓了一大跳,他回过神来捂着右耳苦笑。“主人,我平生有三大好:美食第一、神兵次之、佳人第三。夫人的容貌确实是我平生仅见,实在失礼得很。”

    没有哪个女人不爱听这种话。瞧着安丽丝容光焕发的样子,我恨不得抢过面具为她戴上。

    “凯森,神兵我是没办法的。但是你喜好美食的愿望,我却可以满足。”我非常不满:安丽丝的声音确实好听,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甜、这么腻了?

    凯森欣喜若狂,他居然立即跳下马伏在地上发誓:“我凯森以祖先的灵魂发誓,必将永远忠诚于夫人和主人,至死不渝!”

    幸亏安丽丝坐在独角兽上,不然他肯定会亲吻安丽丝的鞋面。不就是美食,至于这样吗?不过仔细想想,他成为我的仆人有一半的原因却也是因为一碗酸梅汤。唉,他刚才向我效忠时一张臭脸,现在不但将夫人排在主人之前,而且眉开眼笑,实在很令我吃醋。

    我赶紧转移凯森的注意力。“凯森,你快上马吧。斥候好象有消息来报。”

    凯森刚刚上马,斥候就来了。

    “报告族长,前面大约十公里的地方有一名骑士。没有穿军服,不过却全副武装。是否需要盘问他?”

    刚才凯森对着安丽丝眉开眼笑的时候的模样象一个极普通的人,此时他眼内精光一闪,脸色也严肃起来。说实话,我对凯森普通人的模样真的很不习惯。好歹是名圣骑士,全爱克斯大陆也才几个。我还想以后向大家炫耀自己拥有一个圣骑士为奴仆呢。可是他刚才的形象似乎还不如阿拉卡。

    “凯迪,你率二十名战士去盘问一下。”

    我理解凯森如临大敌的心态。在英格兰尼边境以北,是边缘族人以及兽人的天下。极少有单身旅客出现,而这个人又是全副武装,自然引起凯森的怀疑。

    那个凯迪马上领命出击了。我对他产生了一丝兴趣,因为他与凯森的外貌非常相象。“那个凯迪是谁,看起来很象你,可是他似乎只有青铜骑士实力。凯迪也会隐藏自身实力吗?”

    凯森目光追随着远去的身影,带有一丝怜爱。“他是我嫡亲的幼弟,今年才二十五岁。我的大儿子如果活着,应该也有他那么大了。父亲传位于我这个嫡长子,想当年我还没有成为圣骑士。与英格兰尼长达十八年的战斗中,我其余的七个兄弟相继被英格兰尼人杀死。直到我成为圣骑士之后,英格兰尼人吃了几个大亏,终于同意我们卓索图族求和的提议了。可是我们九兄弟,如今只剩下我和凯迪两个了。”

    我的头晕了。凯森的大儿子都有二十五了,那他有多大了?草原上看起来老相些,可他看起来才不过三十左右啊?

    “凯森,你现在多大了?我看你才三十左右啊。”

    “终极圣斗气可以令人看起来年青些。其实我已经四十出头了。”凯森叹口气,眼中不知是讥讽还是落寂。“我的两个哥哥、五个弟弟都死在英格兰尼人的手上,我却最终向敌人求和了,你会不会鄙视我?”

    如果是两年前,我或许会。但是现在,在理解伊莉的抉择后,我自然也就明白了凯森的选择。

    “不,我理解你。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