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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用了治疗骨伤的圣药,我的腿伤很快好了起来。昨天有人患上了伤寒,凤翔一大清早就去为他看诊了。我一个人在屋子里闷得发慌,便到房门外的空地上练了一趟剑。
“好!”刚一收招,身后便响起一声喝彩。我回身看去,只见毛忧正站在那里看着我,脸上毫不掩饰的洋溢着赞赏之情。
我还剑入鞘,朗声笑道:“谢谢捧场。”
毛忧微微一愣,哈哈大笑:“我还以为中原的女子都喜欢扭捏作态,想不到”
我摇摇手轻笑着打断他:“那个不叫扭捏,而是叫作矜持,是大家闺秀的象征来的。只可惜我是假小子,这些东西一向都学不来。”
“那就不要学。假小子是吗?也很好啊。”毛忧忽然半眯起眼睛饶有兴趣的看着我。
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向后退了半步,勉强笑了一下:“不知道大当家来这里有什么事情?”
“也没什么事情,不过是走到附近,恰巧看到你在练剑,便停下来看看。”毛忧的眼中突然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看了看我手中的剑道:“如果我手下的人,武功都能像你一样高强,那还有什么仗是打不赢的。”
“大当家以为,一支军队战斗力的强弱的决定因素是士卒武功的高低?”
“当然。如果一个人的武功高强,可以以一敌十,那么把这样的人集中起来,当然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了。”
我摇摇头,浅笑道:“大当家错了。一个人的力量再强也敌不过一个团队的合作力量。上阵杀敌不是比武较量,讲究单打独斗;而是群体作战,讲究的是士卒之间的默契配合,不只是简单的两两相加那么简单。
“一支战斗力强的军队一定要做到兵将相知。统帅要有能力让手下的士卒对他产生绝对的信任。兵凶战危,毕竟打仗是要死人的,一个人肯跟着你,就等于是把自己的性命交在你的手上。士卒对于统帅则要做到绝对的服从:击鼓则进,鼓声一响,就算是前面是刀山火海也要前进;鸣金则退,锣声一响,哪怕前面有金山银海也要后退。否则就只是一盘散沙,不会有任何战力可言。”
“如你所言,武功岂不是变得不重要了。如果只是一群老弱残兵,即使配合得再默契,又能有什么作为。”
“武功当然也很重要,但并不是最重要的。”我轻轻一笑“军队对于将军,就好像宝剑对于剑主。剑有双刃,即可伤敌,又可伤己。一把锋利的宝剑固然可以令剑主对敌时有更多取胜的把握,但是如果这把剑落不肯听话,同样也会使剑主陷于万劫不复的险境。”
看到毛忧的眼神中有些迟疑,我上前一步笑道:“如果大当家还有疑虑,不如我们先来验证一下,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这样也好。”毛忧点了点头,突然笑得有些狡猾“也不必太麻烦,只要你能令后寨的那一队人听命于你,就算你说得有理。”
我暗暗的叹了口气:地球人都知道,后寨的那一队人是出了名的散漫,从来不知道规矩为何物。毛忧交给我的这个任务,还真是“不太”麻烦。
我心里虽然叹气,面上还是装出一幅自信满满的样子,向他拱拱手道:“一言为定。”
他笑着摇摇头:“你真的这么有把握?”
“当年孙武以兵法觐见吴王阖庐,吴王为了试验孙武的练兵之道,特地安排了宫中的姬妾和宫女让他训练,结果孙武一样可以把她们训练成令行禁止的士兵。难道大当家认为自己山寨中的人还不如那些养在深宫中的女子吗?”
“孙武?”毛忧迷惑的看着我,问道“孙武是什么人,听你这样说,他到是个人才,他现在在哪儿?”
我愣,孙武练兵的故事在当初的现代都已经拍成动画片了,怎么他居然会不知道。转念一想,这也难怪。这个时代,还有出现纸张和印刷术。这里的每一部书都是靠人一个字一个字的刻在竹简或木简上的,极其耗费人力物力。所以在这里,书籍的流通量是很小的,读书绝对是有钱人的事业。更何况毛忧还是从西域迁徙过来的,不知道也很正常。
想到这里我对他笑道:“孙武是我们中原的一位军事家,已经过世很久了。如果你对这个故事有兴趣,我倒是可以讲给你听。”
见他点了点头,我侧身对着房门作了一个“请进”的手势,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到屋里坐下慢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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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毛忧派给我的那一对人时,我才明白他前一天听完故事后为什么会露出那种深不可测的诡异笑容。原来他对我并不比吴王阖庐对孙武厚道多少。吴王阖庐为了为难孙武,故意将自己的宠姬交给他训练。而我们这位毛大当家派给我的,则是整个山寨中出了名的“鬼见愁”和“滚刀肉”而且这些人还都是旧相识,除了在一旁对我憨笑着以示亲近的张三外,其余几个正是当日在山下截击我和凤翔那些人。当然宋狗儿也在其中,而且他似乎还是这些人的首领。
我寒着一张脸,冷眼看着眼前这些吊着膀子、撇着嘴自顾自聊得高兴,完全把我当透明人的家伙,心里开始有些犯难。以前我接触的几乎全都是正规的军队,即便是那些杂牌军,比起眼前这些貌似无赖的家伙来,也可以称的上是军纪严明了。
眼光一转,刚好看到宋狗儿一脸不屑的神情,好像在说:别说你只是来借地方养伤的,就算你是二当家的相好,咱们也不会乖乖听你的话。
我心中一动忽然计上心来,淡淡的对他道:“我想大当家应该已经告诉你们了,从今天开始,你们这一队人由我节制。为了方便操练,从现在开始,由宋狗儿担任你们的队长,直接听我指挥。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服从我的命令。”既然是要杀一儆百,自然要挑领头的开刀,何况他还曾经几次三番的羞辱凤翔。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很小气的女人,容不得别人对我心爱的人有半点的不尊重。
“其实也没必要这么麻烦。”宋狗儿向前晃了两步,嚣张的笑道“咱们这里本来做的就是拦路打劫、聚义分金的生意。如果在今天之内,你能单独下山做成一笔买卖,我们自然就会服你。否则的话,哼哼”在一片哄笑声中,我冷然笑道:“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可由不得你们反悔。”
“谁要是说话不算,就不是人养的!”
“没错!”
我知道他们都是些粗豪汉子,虽然不服我这个女人的管理,但是说出的话却是一定会算的。虽然那个宋狗儿有些难缠,但是只要稳住大多数人,我也不怕他能耍出什么花样来。至于他们要的那笔“买卖”我心中冷笑一声:大概他们还不知道,我的剑术决不弱于凤翔,这点事情对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而已。
“既然如此,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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锣这个字应该是在宋朝才出现的,秦末说鸣金收兵的“金”实际上是指一种叫做“錞于”的打击乐器。但是为了行文方便寒江不知死活的用了“锣”大家原谅吧。
然后寒江作可怜巴巴状手里有女频pk票的朋友,能不能赏我一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