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www.piaotian.net,最快更新悠闲乡村,我体内长了一颗神树 !
“小舟,掰叔叫你,你没听到呀?”
这时,一个邋里邋遢,杵着拐棍的中年男子,从前面走了过来。
他的一条腿是瘸的。
“哪能啊。”
沈舟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来,直接将整包丢给了他,说道:“掰叔,我不抽烟,这是专门给你准备的。”
“那感情好。”
瘸腿中年男子乐呵呵的将那烟给接住了。
眼前这个瘸腿中年男子,是村里有名的二流子,天不怕地不怕的主。
他有一个很特别的名字:沈爱国。
当然,能叫出他这个名字的人并不多了。
像沈舟他们这代人,基本上都叫他掰叔。
掰是他们这里的土话,也就是瘸的意思。
老一辈的人,则习惯性的叫他掰子。
其实,他也是个可怜人。
听说他那条腿之所以会瘸,是因为他年轻时,去山里打猎,看见别人地里有柑橘,便用猎枪的枪把去勾。
然后,砰…
当时的条件极为有限,没来得及及时医治,便落下了残疾,让他成了现如今的模样。
沈舟听父母说,沈爱国年轻时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不仅长得称头,而且能说会道,干起活来也是一个顶俩。
可惜,自从瘸了一条腿后,他便开始吃起了百家饭。
当然,他也不白吃,总是会来帮点小忙,或修房造屋,或挖渠理勾等。
这个人的本性不坏,活成他这样也没有什么好追求的了。
他喜欢吹牛,且死要面子。
只要给足他面子,那他什么都好说,可若是不给他面子,那他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用他的话来说,老子都活成这个样子了,大不了人死鸟朝天。
“哟,小舟也来了呀?”
就在这时,又有人在叫沈舟。
沈舟循声望去,立时便微微蹙眉。
沈伟与沈爱国也默不作声起来。
一个直接转开头,看向了别处。
另一个则是自顾自的拆开沈舟给他的那包烟,抖出来一根,抽了起来。
在沈舟等人前面的堰坎上,有着一群人。
怎么说呢?
这群人给沈舟的第一感觉并不好。
他们有男有女,但却无一例外,都显得流里流气的,穿着也是花里胡哨。
用村里人的话说,那就是一看就知道不是正经人。
出言叫沈舟那人,沈舟认识,大名沈权,小名权子,说来也是他儿时的一个玩伴。
这家伙初中没毕业便辍学进入社会了,但他却没像伟子这样找一份工作,踏踏实实的去干,而是开始在社会上混了起来。曾一度险些弄得他家家破人亡,后来还做了两年牢,直到前两年才被放出来。
他这些年的混,倒也没有白混,不知从哪里认了一个大哥,承包工程的。
他那大哥便给了他一份工地监工的工作。
现在也算是人模狗样了。
“你怎么这么瘦?”
沈权走过来,掏出一包华子,递给沈舟一根。
期间,他还不忘特意扬了扬手,将他手上那碧绿的手表亮了出来。
其实,他这个举动是白做了,因为沈舟对表没有研究,压根就不认识他手上带着的是什么表。
“谢谢,我不抽烟!”沈舟摇头拒绝了。
沈权倒是知道他不抽烟,自己拿回去叼在了嘴里,然后昂着头高高翘起并点燃。
说实话,他那副做派真的很欠打。
“小舟,你这个身体怎么长的,太瘦了呀,好像一阵风都能吹倒一样。”沈权由上而下的瞄了沈舟一眼。
沈舟本就是那种高高瘦瘦的类型,看上去确实有些显瘦。
“有吗?”
沈舟随口答道:“我倒是觉得刚刚好。”
“你的工作怎么样?”沈权又换了一个话题。
“还行吧。”
沈舟微微蹙眉。
沈权问话的口吻让他有些不适。
别人乍一听,还以为此人是他的老板呢。
总之,就是很装,完全是一副成功人士的口吻。
“现在的工作难做啊。”
沈权装模作样的叹了一口气,说道:“像我吧,管着那么大的一个工地,手下几十号人,里面刺头也多,动不动就给我找事情,真的不好管。”
“就像昨天吧,老子心情本来就不好,本想着打牌消遣来着,却没想到输了三四万快钱,钱不多,但却把心情搞坏了,偏偏工地上那些小崽子们还给我闹妖,有几个我要不是看在他们家里长辈的份上,真的想直接让他们滚蛋。”
沈舟寻思过味儿来了。
感情这家伙是跑到他这里炫耀来了。
“那人是谁呀?”
“权哥竟如此给他面子?”
与沈权一起来到沈家村的那几人中,有两个女人。
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另一个看上去稍微年长一些,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她们的穿着打扮都非常大胆与火辣。
特别是年长那个,身上的布料少的可怜,包臀裙堪堪将臀部遮住,紧紧包裹在身上,不仅让人怀疑,只要她稍一用力便会撑破。
上身也只是穿了一件小衣,腰部与肚脐完全露在外面。
这女人浓妆艳抹的,有着一头蓝色的齐耳短发,右耳朵上带了一只银色的耳环,足足有成人拳头大小。
很显然,她们这种时尚,村里人肯定是不懂的,老人们只觉得伤风败俗。
此刻,那两个女人都饶有兴致的打量着沈舟。
她们眼神大胆而毫不掩饰,似乎想将他里里外外看个通透。
沈舟确实不是那种让人第一眼看上去就会觉得很帅的人。
他高高瘦瘦,是那种耐看的类型。
不过,他身上却有一股独特的气质,干净而通透,且不染尘埃,如那空山新雨后给人的感觉。
这种气质是很吸引人的,特别是很吸引女人,又特别是那些在世俗中浮沉过的女人。
“还能是谁?”
那女人身边,一个鸡冠头青年冷笑道:“肯定是周围这些人口中那个大学生啊。”
即便沈舟此前并没有到这里来,但村里人聚在一起聊天吹牛时,话题中肯定也少不了他。
鸡冠头青年等人也早就知道沈家村有这样一个大学生了。
“哦,原来是文化人呀,难怪与我们这些人看起来不一样呢。”
那女人闻言,似乎更对沈舟有兴趣了,双目放光,异彩连连,不断打量。
“文化人?”
那鸡冠头青年不屑道:“这样的文化人,在权哥手下搬砖的便有不下十个,权哥还真是小题大做,这种人值得他主动上前?”
“那可不一样。”
女人看了鸡冠头青年一眼,说道:“你看看周围人的反应,在这个山村里,大学生是文化人,是值得他们尊敬的存在,这与钱多钱少无关。权哥想在村子里得到重视与尊重,结交这种人是很必要的。”
“区区穷山钩是否得到他们的重视与尊重有那么重要吗?”鸡冠头青年对沈权的行为,多少有些不解。
“很正常呀。”
女人道:“你想想自己,回到家乡,是不是也想得到家乡人的尊重与认可,这叫什么,这就叫衣锦还乡。”
鸡冠头青年想了想,感觉还真有一点。
而后,他似又想到了什么,咧开嘴目露凶光,看了看自己的拳头,说道:“不知道这个大学生文化人挨上我一拳会怎样,看他那瘦不拉几的样子,估计半个月都下不了床。”
沈舟身上的气质,是那种喜欢他的人越看越喜欢,讨厌他的人则越看越讨厌的类型。
鸡冠头青年便对沈舟很讨厌,越看越讨厌。
他长的很强壮,因而很是看不起身体瘦弱的人。
且还有一种恶趣味,就喜欢欺负那种人。
“大哥交给我的任务很重啊,你想想,上亿的工程,我哪里敢有丝毫马虎大意……”
自从沈权走到沈舟身边,开始攀谈起来后。
周围其他人都默不作声了。
不少人甚至还默默的移开了一些距离。
实在是这人,真的有些烦人了。
沈舟没来之前,他便已经在这堰坎上。
类似于他说给沈舟听的这些话,他早已不知道说了多少遍,反正逢人就说。
总之,就一个目的,炫耀吹嘘。
这种事,你做一两次还好,如果总是做,那是个人都会感觉厌烦的。
再加上,村里人本就淳朴,根本就不喜欢他这一套。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我们村里居然还是泥巴路,太烂了,我那路虎根本开不进来……”
说着说着,沈权便说到村里的路况来了。
旁边,沈伟实在听不下去了,因为类似这样的话他已经不止被迫听了一次,忍不住插了一句嘴:“你这么有本事,咋不自己捐款,帮咱村把路修一修呢?”
沈伟的语气就让沈权有些不悦了,不由冷哼一声道:“哼,伟子,话可不能这么说,村里的路是整个村子的,是我有钱就能修的吗?”
“没关系,我帮你问一问,我保证,大家肯定都没意见,谁有意见我就亲自帮你去劝说。”
说罢,沈伟便大声叫喊起来:“周围的爷爷奶奶、叔叔伯伯们,都听到了吗,权子说他现在有钱了,想帮咱们村里修一下路,怕大家有意见,让我问一问,大家是否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