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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小衣庄的春天来得特别迟。
陆长根十七岁的女儿招弟,却在这刺骨的严寒中,绽放出独特的美丽。
虽然随父母长年劳作,但招弟独得上天眷顾,生得秀眉凤目,玉颊樱唇,肤色白腻,清秀脱俗。方圆百里,多少青年或明或暗地向她表达着他们的爱慕之情。
然而,妙龄少女的芳心,却已悄悄献给了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男人。
那男人,不知从何而来。某日晨起,招弟上山砍柴,便发现一夕间,有人住到山上废弃已久的草庐里。
男人一身黑衣,面色凝冷,正在草庐门口用左手徒手劈柴。手起柴落,虎虎生风,令她咋舌不已。
仔细一看,男人右臂好似骨折了,胸口也有干涸的血迹。
他不算英俊,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势和魅力。她怔怔站在草庐门口,竟再也移不开步子。
他,却没有理她。
第二天,她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买了金创药送给他。
他说了“谢谢”,收下。她依依不舍地离开,他叫住她,给了她一锭银子:“我从不白收人家的东西。”
她自然不肯要,悄悄丢在门口。
第三天,他看到她,难得的笑了下,请她吃从冰下面捕上来的鱼。
回家,她发现不知何时,他还是把银子塞到了她的背篓里。后来,她才知道,他山穷水尽,那是他身上唯一的一锭银子。
春寒料峭,她着了魔般不管不顾,每天都趁砍柴的机会,悄悄去找他。帮他包扎伤口,清洗衣物,打扫屋子,她乐此不疲;还用草编织了精美的门帘,为他遮风挡雨。
她没有读过书,却明白他身在荒山,心一刻也不曾离开过辽远的江湖。
可是,十七岁的女孩子想不了太多,快乐的日子有一日,便是一日。
两个月的时间,他伤势渐愈,也早已习惯了她的存在。而她,知道了他是被仇人追杀,躲避在此地。
他告诉她,他叫玄,赫连玄。
他已近而立之年,多年来孑然一身,在江湖中拼杀属于自己世界,从未遇过像她这般淳美善良的女子。
某一天,她忽然没有来,他竟然产生了莫名的失落,一整天心烦意乱。
第二天,她还是没有来,他开始食不下咽,担心她的安危,忍不住下山去庄子上找她。
原来,她的娘亲生病了。
那天傍晚,她突然在窗口看到他,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泪无声地淌下。
以前,他最讨厌女人婆婆妈妈,哭哭啼啼,如今却蓦然懂得什么叫“我见犹怜,梨花带雨”。
几天后,娘的病好转了,她迫不及待地上山去。
离别,素来是相思的温床,感情的催化剂。分开了,才感到她在心中的地位那么重,听不到她的声音看不到她的身影,他觉得日头那般漫长、乏味。
看到她忽然出现在草庐,他不可自抑地抱住了她。情到浓时,接下来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事后,他给她一个羊脂白玉的扳指,说是家传给媳妇儿的。
扳指有些大,她用红线戴在了颈项上。那夜,她躺在土炕上,抚摸着玉扳指,激动得彻夜未眠。
他很落魄,她不在乎;他很穷困,她不在乎;他大她十二岁,她也不在乎。什么样的苦日子,她没过过?再苦,再难,只要和他在一起,心里就是满满的幸福。
可是第二天,她再去找他,却发现草庐已毁,人已不在。
一天,两天,三天……连续三十多天,她疯了般上山去找他,找遍山野的角角落落,却再也不见他的踪影。
她知道,他弃她而去,不会回来了。
此际,娘的病又重了。
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光了,实在没有钱看病。
她落着泪,犹豫着要不要卖掉那个看起来很值钱的扳指。
辗转了两夜,她发现自己竟是那么自私,舍不得失去唯一一个关于玄的记忆。舍不得,真的舍不得。
恰巧,附近清河庄的狄老爷,相中了她,派人带了银子上了门。
狄老爷四十岁了,已有一妻一妾,但偶然见到她,竟是心心念念难以忘记。
媒人用三寸不烂之舌,把狄老爷说成千里挑一的良人。再说,那一盘银闪闪的东西,可以救人的命,可以换来粮食,换来布匹。
爹爹陆长根做主,允下了亲事。
“闺女,爹没用,让你娘仨跟着我受苦。这么个机会,你去吧。又过上好日子,又救了你娘。攀上个有钱人家,指不准能帮衬着家里,你妹妹以后还能过上好日子。”
她看着苍老不堪的爹和不满四岁的小妹妹,知道没有办法推卸这份责任。
婚礼很热闹,狄老爷喝得酩酊大醉。
为了生存,她根据娘的指示,用了土方冒充见红,骗过了晕晕乎乎的狄老爷。
她七月生子,人皆以为是早产。狄老爷为之起名为“纭”,小名“三郎”。
她在狄家过着辛劳的日子,带孩子,伺候大房夫人,每天忙得团团转。
午夜梦回,她觉得山上的情事,就像上辈子的事。
三年后,一场洪水冲毁了家乡,狄家人各自逃命。她和阿纭彻底断了和狄家的联系,过起了颠沛流离的日子。
后来,遇到一个乡邻,知道爹娘都在洪水中去了。妹妹坐在澡盆里,不知流落到了哪里。
逃难的时候,身上一无所有。她一个人带着孩子,靠做手工活计度日,每一天都十分艰辛。
好在,孩子极懂事,四岁的时候,就能帮娘亲做家务事。娘亲累了,他会去捶背;娘亲病了,他会去煮茶水;娘亲哭了,他知道默默递过帕子去擦泪。
她拼命打工,让孩子六岁时,有机会跟村上的夫子读书习字。
孩子十岁那年,她带着他辗转来到徽州。好心的房东大婶见她勤快本分,就介绍她去雷大侠家中帮佣。
她本不愿带着孩子住到别人家里,但追风剑雷恪家财丰厚,乐善好施,文韬武略,在南方素有侠名,她忍不住动心应允。
雷大侠很喜欢阿纭,一见面就不住夸赞他是个练武的好苗子。
她想,就像赫连玄吧。
多少年,她没有想到他。那个名字忽然间闪现脑际,让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雷大侠说,阿纭是他三个弟子中,最有侠义之心的。
她就想,这可不像赫连玄那个没良心的了。
原来,还是怨他的。只是这份怨,很淡很淡,淡得她经常忘记。
岁月荏苒。一晃,阿纭十八岁了,能文能武,是追风剑最得意的弟子。
她,也因长年辛苦劳作,显出与年龄不符的老态。身材不再窈窕,眼中布满血丝,皮肤暗黄,皱纹横生,三十六岁的人,看起来像五十岁。当年啊,那个在山上唱着歌编草帘的女孩,早已随着山间草叶上的露水,一起消失。
雷大侠已经入了仕,在当地很有声望,推荐阿纭和阿纭的师兄到邻县当差。她也一起搬了过来。
捱惯苦日子,一时间清闲下来,真的不习惯。本已模糊的久远往事,就在最无聊的时候,执着地涌上心头。
她的心已在生活的磨砺中包裹上坚硬的壳。想到当年,无怨,也无悔。
在家编织纹路精巧独特的草帘草席,然后拿到街上卖。日子,恬淡如水。
有一天,竟然就在自己的摊子前,与他相遇。他带着一群白衣部下路过此地,看起来很有势力。
谁,也不曾想到——此生,还能再遇。
十八年的风霜,染白了他的双鬓。但她,一眼就认出了他。
而他,认出了草帘的纹路,却只忧伤地对她说:
“这位大婶,你可认识一位姑娘,名叫招弟?”
她擦擦浑浊的眼,定定看着他,然后摇摇头:
“这位客官,我不认识什么招弟。你,买不买这些草席?”
他掏出很大一锭银子,买下所有的草帘、草席。
他的招弟,秀眉凤目,玉颊樱唇,肤色白腻,清秀脱俗。多少年来,他并不曾忘记。
那日,心烦意乱下山去寻找她的家,不慎暴露了踪迹。
血洗玄冰门的仇家很快得到消息。就在他和她彼此相许、身心交融之后的那个夜晚,对方派出的十六个高手,前来寻仇。
他,一对十六,不得不去逃亡。
什么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就是。
越逃,离他的招弟越远。
好不容易摆脱了追兵,他和门下仅剩的几个坛主相聚,开始卧薪尝胆、誓死复仇的日子。
他是玄冰门主,他是赫连玄,他肩负着数百弟兄的血海深仇。他每天都对着月亮说:
“招弟,你等我,很快我就会去找你。”
他相信,千里之外,他的招弟,能明白他的心意。
几年后,仇家一举被灭。
他辗转到小衣庄查访,却再也不知道招弟的踪迹。
比翼曾同梦,双鱼隔异乡。
云山万重隔,音信千里绝。
人海茫茫,他和心爱的女子,就这样生生分离。
他来了,又走了。
她捧着好大一锭银子,回家就生起了急病。
分开多少年,她竟然还是没有真的忘记啊。
可惜他,竟然对面不相识。
那种痛,痛得她的心如遭重锤,整个人都被打晕。
她病得突然,病势汹汹,卧床两日,县城所有的医生都束手无策,唯有叹息。
弥留之际,已经走了的他,又神奇地回来。
正见她把扳指给她的儿子,并用微弱的声音嘱咐:
“阿纭……这是家传给媳妇的……你先赶紧去找到你小姨,然后……好好娶个媳妇过日子!”
他冲上去,抚上她满是皱褶的脸:
“招弟!对不起!对不起!”
她抬起眼帘,飘忽一笑:“玄哥,你来了。”
他看出,她已是回光返照,不禁哽咽:“我越想越不对劲,走了一日又返回!你,不要再离开我!”
她笑,笑得悲凄:“我老啦。就是你要我,我又怎么好意思拖累你?你还记得我,我很开心。”
儿子阿纭站在一边,诧异不已。
她说:“玄哥,那是你的儿子。”
她又说:“阿纭,这才是你爹……前因后果,让他说给你听吧……娘累了……要睡会。”
是的,她很累,很累。
于是,她选择了长眠不醒。
生离多年,他又亲眼看着她死在眼前,不由愧疚异常,心碎神伤。
与儿子相认后不久,他遁入了空门,为不安的灵魂寻找一块栖息的净地。
从此,这世上再也没有赫连玄。
海枯石烂,此恨难消;
地老天荒,此情不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