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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那儿的时候还很早,所以我就在休息室钟旁的皮椅上坐下,看那些姑娘。许多学校都已放假,这儿总有一百万个姑娘或坐或立,在等她们的男朋友。有的姑娘交叉着腿,有的姑娘并不交叉着腿,有的姑娘大腿好看得要命,有的姑娘大腿难看得要命,有的姑娘看去为人很不错,有的姑娘看去很可能是只母狗,如果你对她有进一步了解的话。
这委实是一片绝好的景色,你要是懂得我意思的话。可是说起来,这景色看了也有点叫人泄气,因为你老会嘀咕着所有这些姑娘将来会有他妈的什么遭遇。我是说在她们离开中学或大学以后。你可以料到她们绝大多数都会嫁给无聊的男人。这类男人有的老是谈着他们的混帐汽车一加仑汽油可以行驶多少英里。有的要是打高尔夫球输了,或者甚至在乒乓球之类的无聊球赛中输了,就会难过得要命,变得非常孩子气。有的非常卑鄙。有的从来不看书。
有的很讨人厌——不过在这一点上,我得小心一些。我是说在说别人讨人厌这一点上。我不了解讨人厌的家伙。我真的不了解。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的时候,跟一个叫哈里斯。梅克林的家伙同屋住了两个月。他这人非常聪明,可又是我所遇到的最最讨人厌的家伙。他说话的声音极其刺耳,可又一天到晚讲个不停,简直没完没了。更可怕的是,他从来不讲任何你听得入耳的话。可他有一个长处。
这个婊子养的吹起口哨来,可比谁都好。他一边铺床,或是一边往壁橱里挂着什么——他老是往壁橱里挂着什么——真叫我受不了——他一边干着这类玩艺儿,一边就吹着口哨,只要他不是在用刺耳的声音讲话。他连古典歌曲都能吹,可他绝大部分时间只吹着爵士歌曲。他都能吹最地道的爵士歌曲,象白铁屋顶忧伤曲之类,而且吹得那么好听,那么轻松愉快——就在他往壁橱里挂什么东西的时候——你听了都会灵魂儿出窍。自然啦,我从来没告诉他我认为他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我是说你决不会走到什么人身边直截了当地说:“你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可我还是跟他同屋住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月,尽管我把他讨厌得要命,原因是,他的口哨吹得真是好极了,是我听到过的最最好的。所以说我不了解讨人厌的家伙。也许你瞧见哪个挺不错的姑娘嫁给他们的时候心里不应该太难受。他们中间绝大多数并不害人,再说他们私下里也许都是了不得的口哨家什么的。他妈的谁知道?至少我不知道。
最后,老萨丽上楼来了,我就立刻下楼迎接她,她看去真是漂亮极了。一点不假。她身穿一件黑大衣,头戴一顶黑色法国帽。她平时很少戴帽子,可这顶法国帽戴在她头上的确漂亮。好笑的是,我一看见她,简直想跟她结婚了。我真是疯了。我甚至都不怎么喜欢她,可突然间我竟觉得自己爱上了她,想跟她结婚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的确疯了。我承认这一点。
“霍尔顿!”她说。“见到你真是高兴!咱们好象有几世纪没见面啦!”你跟她在外面相见,她说话的声音总是那么响,很叫人不好意思。她因为长得他妈的实在漂亮,所以谁都会原谅她,可我心里总有点儿作呕。
“见到你也真高兴,”我说。我说的也是心里话。“你好吗?”
“好得不能再好啦。我来迟了没有?”
我对她说没有,可事实上她来迟了约莫十分钟。我倒是一点也不介意。星期六晚报上所登的那些漫画,一些在街头等着的男人因为女朋友来起了,都气得要命——这是骗人的玩艺儿。要是一个姑娘跟你见面的时候看去极漂亮,谁还他妈的在乎她来得是不是迟了?谁也不会在乎。“咱们最好快走,”我说。“戏在二点四十开演。”我们于是下楼向停出租汽车的地方走去。
“咱们今天看什么戏?”她说。
“我不知道。伦特夫妇演的。我只买到这个票。”
“伦特夫妇!哦,真太好了!”
我已经跟你说过,她只要听见是伦特夫妇演的,就会高兴得连命都不要。
在去戏院的路上,我们在汽车里胡搞了一会儿。最初她不肯,因为她搽着口红什么的,可我真是他妈的猴急得要命,她简直拿我没办法。有两次,汽车在红灯前突然停住,我都他妈的差点儿从座上摔了下来。这些混帐司机从来不注意自己的汽车在往哪儿开,我敢发誓他们从来不注意。现在,我再来告诉你我究竟疯狂到了什么地步,当我们在这次热烈的拥抱中清醒过来的时候,我竞对她说我爱她。
这当然是撤谎,不过问题是,我说的时候,倒真是说的心里话。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真是疯了。
“哦,亲爱的,我也爱你,”她说。接着她还一口气往下说:“答应我把你的头发留起来。水手式的平头已经不时兴了。再说你的头发又那么可爱。”
可爱个屁。
这戏倒不象我过去看过的某些戏那么糟。可也不怎么好。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妇一生中约莫五十万年里的事。开始时候他们都很年轻,姑娘的父母不答应她跟那个小伙子结婚,可她最后还是跟他结婚了。接着他们的年纪越来越大。丈夫出征了,妻子有个弟弟是个醉鬼。我看了实在不感兴趣。我是说我对他们家里有人死了什么的毫不关心。他们不过是一嘟噜演员罢了。那丈夫和妻子倒是一对挺不错的夫妇——很有点儿鬼聪明——可我对他们并不太感兴趣。特别是,他们在整场戏里老是在喝着茶或者其他混帐玩艺儿。你每次看见他们,总有个佣人拿茶端到他们面前,或是那妻子在倒茶给什么人喝。
还有戏里不住有人进进出出——你光是看着人们坐下站起都会看得头昏眼花。阿尔法莱德.伦特和琳。封丹演那对夫妇,他们演得非常好,可我不怎么喜欢他们。不过凭良心说,他们确是与众不同。
他们演得不象真人,也不象演员。简直很难解释.他们演的时候,很象他们知道自己是名演员什么的。我是说他们演得很好,不过他们演得太好了。
比如说,他们一个刚说完话,另一个马上接口很快地说了什么。这是在学真实生活中人们说话时彼此打断对方说话的情形。他们的表演艺术很有点儿象格林威治村的老欧尼弹钢琴。你不管做什么事,如果做得太好了,一不警惕,就会在无意中卖弄起来.那样的话,你就不再那么好了。可是不管怎样,戏里就只他们两个——我是说伦特夫妇——看去象是真正有头脑的人。我得承认这一点。
演完第一幕,我们就跟其他那些傻瓜蛋一起出去抽烟。这真是个盛举。你这一辈子从未见过有这么多的伪君子聚在一起,每个人都拼命袖烟,大声谈论戏,让别人都能听见他们的声音,知道他们有多么了不起。有个傻里傻气的电影演员站在我们附近抽烟。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可他老是在战争片里担任胆小鬼的角色。他跟一个极漂亮的金发姑娘在一起,他们两个都装出很厌倦的样子,好象甚至都不知道周围有人在看他们似的。真是谦虚得要命。我看了倒是十分开心。老萨丽除了夸奖伦特夫妇外,简宣很少说话,因为她正忙着伸长脖子东张西望,装出一副迷人的样子。接着她突然看见休息室的另一头有一个她认识的傻瓜蛋。那家伙穿了套深灰色的法兰绒衣服,一件格子衬衫,是个地道的名牌大学生。真了不起。他靠墙站着,只顾没命地抽烟,一副腻烦极了的样子。老萨丽不住地说:“我认识那小伙子。”不管你带她去什么地方,她总认识什么人,或者她自以为认识什么人。她说了又说,后来我腻烦透了,就对她说:“你既然认识他,干吗不过去亲亲热热地吻他一下呢?他准会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