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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姑婆很干脆地款款包袱出,挥一挥衣袖,只带走了一个滟漓,滟漓身上却背了归海家一半的财产,她果然是把滟漓当苦力使唤了,老妖婆真会享受,她到底是去前线除妖还是去叹世界啊!
不仅如此,她走得干脆,本小姐却得面对归海家长老们无休止的询问,她们在四姑婆面前乖得像只猫,四姑婆要走她们屁不敢放一个,等四姑婆走远了,一只只纸鹤就被我重新召回皇宫的心蓝送到我的寝宫,非要我交代四姑婆此举背后的意义。
我喵的说什么呀,鬼知道她怎么答应得那么干脆,你们和她相处了八十年都没揣摩出她的心思,我这八年来除了早朝私下里就没和她见过几次面,你们来问我,难道还要我去问神仙不成?
好在有了四姑婆纸鹤传书的经历,每次心蓝来找我的时候我都先让残阳带暗部们离开,可算没穿邦,话说我这些年为她们做得还算少吗,没我掩饰,归海家早因欺君、篡位等大逆之罪被抄家抄个一干二净了,她们倒是闲到慌会给我说风凉话了。
我气上心头,也不管她们来软的硬的,说:“说是机密了还问什么,我要是都告诉你们了还叫什么机密啊!想知道的去问四姑婆!”
说完,我把纸鹤全部抓在手心揉成一团塞给心蓝:“烧了,看着心烦!他喵喵的,我要是知道四姑婆有什么机密还用在这里心烦吗?一群没脑的家伙!”
***,别以为四姑婆走了你们就能嚣张到无法无天,看我小好欺负是不是?把我惹火了,我不好过,大家都没好果子吃!
心蓝对我安慰了几句,可见我火气大,也只好拿着纸鹤团走了出去。
我气冲冲地躺回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越想归海家那些人的嘴脸越不爽,都是她们害本小姐和帅哥绝缘还被当成同性恋,本小姐却要为这些人放弃外面的大好世界,老死窝在这个大金笼里过着与帅哥隔绝的日子
真不甘心!
不知道晚上的御花园是什么模样呢?
我眼珠一转,想到一个好主意,都说皇宫的界碑森严,那我就来试一回在自己的家里当贼的感觉吧,万一被现就亮出身份,说是出去散步的好了。
想到就做一向是本小姐的性格。
我只将睡衣束紧,不穿外衣,免得碍手碍脚,至于害羞什么的问题,地球上即便是冬天也能看到mm穿短裙露脐或露背装满大街走,海滩上大把只差没露三点的比基尼在男人面前晃,不然你们以为男人为什么那么喜欢到沙滩去把自己晒黑,他们是在享受晒的过程中眼睛吃到的冰淇淋。
我轻手轻脚走到窗户边,等巡逻的侍卫走开了,才悄悄推开窗户翻身出去。
说实在的,皇宫真的很大,大得我这个做皇帝的也在自己家的走廊上迷路了,我一边潜伏在阴影后躲避着巡逻的侍卫,一边思考着往御花园的路,以前我都是由御撵直接抬到御花园前面,貌似自己从来没记过路啊,汗。
不过,做贼的感觉好刺激,害怕被现的同时又在品尝欺骗众人的快乐,一听到脚步声就心扑通扑通地跳,有点像在恋爱的小心翼翼,总算知道为什么大家明知道做贼危险,还是喜欢做贼多过当强盗。(汐:=。=不都一样危险咩!貌似强盗更容易被人连窝踹!)
七弯八拐,好几次差点被大内侍卫现,可我现“冥冥中自有命运的指引”将我带到御花园。
咳,好吧,我承认我的一举一动在我离开寝宫的时候起就被暗部盯上了,残阳似乎明白我在玩刺激游戏,很体贴暗中地替我放倒了不少巡逻的侍卫,要不我早就被请回寝宫去了。
也不知道是暗部贴心的安排,或者兰臻国库一向丰沛,夜幕笼罩的御花园里挂了许多灯笼,昏暗的烛光下御花园虽不如白天的繁花锦簇,也别有一番朦胧的美丽,横跨在水上的浮碧亭更是波光闪闪。
今夜不见月,星汉更闪烁,我坐在浮碧亭的栏杆边,背靠亭柱,漫天星斗闪烁得我头都晕了。
“残阳,给孤宣纸笔墨。”
许久没听到声响,我正怀疑残阳有没有在的嗣后,回头却见洁白的宣纸平铺在石桌上,旁边放着六刚六柔十二支玉雕笔,残阳按顺时针方向研上五彩墨,场景和谐唯美,我都不忍心去破坏这样的画面。
研好了墨,残阳桂到我面前复命:“吾主,已备好宣纸笔墨,请用。”
“哦,好”其实我想再看你继续研墨的,可惜再研下去墨就不能用了吧。
忽然对上残阳抬起的眼睛,昏黄烛光映入残阳暗红无波的双眼,交织成美丽而朦胧的紫红色,夜风起时,火光忽明忽暗,紫红摇曳。
我心中灵机一动,快步走到石桌前,想了想,拿起一支紫毫玉雕笔沾上紫红色的墨,在素白宣纸上描绘起来。
立干、出枝、勾叶,点叶,细细的线条逐一呈现,再以熟渲染色,一朵朵紫红的玫瑰跃然纸上,妖娆夺目。
“玫瑰是孤很喜欢的花,深沉的红象征着炽热的爱情,因为它总是含苞的样子,所以不会让人想到绽放后的凋落,让人对爱情的永恒有份期盼,可惜花终归是花,一个花期之后总会枯萎凋落,孤曾很想要一朵不会凋零的玫瑰花。”
如今,这也只是年少轻狂的梦,看多了分分合合,我早已不相信爱情会有永远,所以才更要珍惜眼前的每一个帅哥,把握每一段热恋的美好时光,至少我追逐过,拥有过,不等回再遗憾。
“游戏完够了,你把这里收拾一下吧,那画送你,暗部跟了孤一个晚上也该累了,都去休息吧,孤再走一下。”
想到女皇不能去卖画,何况随手之作没什么特别的点缀也不值钱,我无聊地把画丢给残阳,爱怎么处理由他。
身上的视线少了许多,我慢悠悠地在御花园晃荡,虽说是五月的天,穿一件单薄的睡衣吹夜风还是稍凉了点。
物以稀为贵,御花园内满是稀有、花期短、不易栽培的名花,我却独偏爱开得妖冶、用自己的刺保护自己、生命力顽强的野玫瑰,果然只有华丽的玫瑰花才配得上美丽的本小姐,明天让工匠划出一块地方专种玫瑰,各种缤纷的玫瑰开在本小姐身边才是最合适不过的。
忽然,花丛中传来一声叹息。
“你是妖精,还是仙女?”
我一惊,匆忙转身,见一个黑衣蒙面的男子靠在离我不远的梧桐树上俯视着我,天太黑看不清身材,但声音似乎满好听的,也不排除他用假声,能混进皇宫的刺客都是拿了上岗证书的有为刺客,没点变声易容的本事可不行。
不过
我鄙夷地扫了他一眼,反正看不见他的脸,对不是帅哥的男人本小姐会毫不留情地将打击活动进行到底。
“你,搭讪方式太老套了,白费了一把好声音啊!”“老套?”
“不知被多少人用过的话你还用,好歹自己想点新台词嘛,现在流行创新你懂不懂,老是抄袭别人那叫盗版,违反两年前颁的百姓权益保护法中的版权法,视盗版严重程度,可处以一千两白银至一千两黄金的罚金!”
“呃罚金?”那人懵了,随即爬在树枝上很努力压抑自己的笑“你真有趣,你是大理寺,还是督察院的官员?看你这么可爱,总不会是刑部的吧?”
“错,我的话,如果看能力,你可以把我当成太医院的(本小姐上辈子是医学院毕业的),如果看工作,你还是把我当苦力吧(每天得批一小山的奏章,不是苦力是什么)。”
“太医院?苦力?”
他对着我年轻地脸看了一会,没有上妆的我只是岁的模样,想了想,说:“你是太医员新增的药师吗?那你知不知道女皇的寝宫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