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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初恋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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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的京城已是非常炎热,但今天却下起了一场小雨,雨水降温之后,城市中的气候舒适了许多。

    卫景风吃过早餐之后就陪着苏云沂出去逛了很久,两人以前就将京城这块地方游的差不多了,今日很多地方都是故地重游,其实卫景风只是想多陪陪苏云沂,让她多出来走走,心情好了,人恢复起来也就快的多。

    登上长城,望着长城内外,卫景风虽说不是第一次来这里,此刻依然有着想要对下面深山高岭大声呼啸的冲动。

    凉风吹的人非常舒服,扬起苏云沂万千丝,这里很高,已经出了许多游人的攀登极限,若非卫景风带着她,苏云沂也不可能爬这么远还不累趴下,她从后面拉着男人的手,从侧面看着男人脸上那种睥睨天下傲视天地的气势,内心深处早已被他深深折服,更成为最了解他的女人,因此在卫景风失踪的这段时间,她拼命的训练着新的特战队成员,要让狼牙的力量不断壮大,成为男人手中一柄最锋利的利器,而这柄利器,却是她亲手为他打造的。

    从长城下来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苏云沂精神很好,一路上有卫景风的照顾,她不可能太累,卫景风正要带她找个地方去吃饭,苏云沂却摇头说今天还有事。

    卫景风疑惑的望着她,基地那边已经请假了,她还能有什么事

    苏云沂似看出卫景风心里的疑惑,微笑道:我答应了玲玲要去陪她试婚纱的。

    卫景风眉头微微一皱:试婚纱,不是应该刘恒陪着她么,怎么找你去陪

    苏云沂笑了笑,说道:刘恒最近挺忙的,而且玲玲说她自己嫁人,要选她自己认为好看的,才不管刘恒的看法呢,对不起,我不能陪你了。说到最后,眼睛微微一红,似乎有些不舍得离开。卫景风马上道:那我陪你去吧。

    苏云沂嗔怪的瞪了他一眼:人家女孩子去买婚纱,未婚夫都没陪着去,你一个大男人跑去算什么事儿啊。

    两人正说着,一辆蓝色的奇瑞小车停靠在旁边,车窗摇下来,就见楚玲玲对苏云沂招手,还向卫景风眨了下眼睛,笑道:帅哥,你终于回来了,再不回来,云沂姐姐可就要去殉情了呢。

    虽然是熟人之间开玩笑,苏云沂也被闹了个大脸红,却是鼓足勇气的拉着卫景风的手,在卫景风脸颊上亲吻了一下,然后拉开车门上了车,向卫景风道:你晚上自己去活动吧,我陪玲玲去了。

    楚玲玲也探出头来,向卫景风笑道:不好意思,可能破坏了你那啥想法的计划,借你未婚妻一用,不会反对吧,嘻嘻

    卫景风一阵无语,苦笑道:去吧,人我可交给你了,千万别弄丢了,否则我将你家刘恒也弄消失几个月,让你守活寡

    楚玲玲脸上一红,虽然她在国外呆了几年很开放,但遇上卫景风这种人物,哪里在嘴上讨得去便宜,哼了一声,启动小车跑开了。

    卫景风站在路边,被苏云沂丢在那里,心里却觉得乖乖的,只觉得苏云沂这么做,似乎是故意的。奇瑞小车上,楚玲玲侧目看了一眼苏云沂,哼了一声,道:云沂姐,你是我见过的最傻的女人了,哪里有将自己男人推到别的女人床上的女人啊,你还是我见到过的第一个。

    苏云沂眼中闪过一抹疼色,神色却非常坚定,眼中闪烁着精锐光芒,很平静的道:我是他的未婚妻,是他最合法的妻子,将来要陪伴他过一辈子的,既然心里已经接受了那些人,为何不再大方一点呢,我了解我的男人,他是一个不会被任何女人单独束缚住的男人,他是一条将来会腾升在九天高空的龙,我会一直在他背后默默的看着他,为他付出一切,我都心甘情愿。

    楚玲玲只觉得她的云沂姐姐已经无药可救了,摇头道:好好好,你的男人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唉,也不知道他究竟有什么魅力,竟叫你连爱情都不要了。

    苏云沂听了却是甜甜一笑,说道:傻丫头,我哪里不要爱情了,其实到现在我才明白,我选择了爱上他,现在才真正找到我的爱情是什么。其实,人们恋爱的时候,付出之后都只想得到对方的给予,可是,爱情哪里有这么复杂,爱情只是单一的付出,爱他,我便会付出我的所有,只为让他开心,让他一切都顺利,看着他开心,看着他成功,看着他因为实现他的目标和理想而激动,我也会跟着高兴,跟着开心,他若是不高兴了,我也会伤心,也会落泪。玲玲,你不知道的,其实,爱情真的没有那么复杂,真正的爱情,便是付出,不求回报的付出,我的爱情,拥有付出,也有回报,所以,我不傻,我很幸福

    苏云沂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大,神色也越来越坚定,只是双眼中却又流出了一丝晶莹,但她却又倔强的不让它们落下来,然后慢慢的让它们融化在自己眼眶之中

    楚玲玲被苏云沂那一番话说的愣住了,喃喃说道:爱情就是给予,就是付出,不求回报,真是这样吗

    没有人回答她,其实,每个人的爱情观不同,但苏云沂说的,又确确实实的是所有人的爱情理念,爱情,真的只是给予与付出,而相爱,便是两个相互给予对方爱情和付出的异性在一起,这样的爱情,是完美的,但完美的爱情,却又是最平淡最没有悬念的一种,它缺少了那种刻骨铭心的爱和疼,缺少了许多许多的凄美与哀伤,殊不知,爱情中的那种凄美与哀伤,其实也会让人上瘾的

    就如同寂寞,习惯了孤独与寂寞的人,他往往会享受着寂寞和孤独。

    寂寞与孤独,也会让人上瘾的

    卫景风见到江小月的时候,他才突然明白,似乎,苏云沂的离开是她故意为之的,因为两人分开的地方距离江小月上班的地方实在没多远,而苏云沂又偏偏在这个时候选择离开,虽然有借口有理由,却总让卫景风有点怀疑她是故意的,似乎,是在刻意的给他单独的时间,让他莫要忘了还有别的傻女人在等待着他,在担心着他。

    虽然只是一种猜测,但卫景风心里却真正的感动了一下,目光抬起,迎面而来的江小月身边还有几个年纪与她相仿或者大上几岁的女同事,江小月似乎很开心,但神色还是有些憔悴,想必在两天前,在接到卫景风的电话之前,这丫头与苏云沂一样,肯定也是担着心过日子的,岂能不憔悴。

    而卫景风昨天清早就给她打了电话,这两日的休养,让她精神等各方面都好了许多,何况她自与卫景风现双修的诀窍之后,就一直按照卫景风传授她的功法修炼,身子看上去比苏云沂要硬朗的多,精神等各方面都很好,估计是知道要见到卫景风了,不想让卫景风担心,要将她最精神的一面留给男人。

    小月,你看那人,对着你瞧了半天了,是不是又是你的一个新的追求者啊

    江小月身边一个同事咯咯娇笑着开玩笑道。

    当然了,咱们小月长的这么清纯秀气,公司里那些只要还能分泌荷尔蒙的雄性动物哪个不想追上小月啊,在外面,更不用说了,追小月的人都可以从公司排到长城去了。

    咿,小月,你怎么了

    那几个比江小月稍微大了一两岁,可能早已经结婚了的女同事调笑着,却现江小月突然身子一颤,站在那里不动了,几人刚要围着她询问,却见江小月就像疯了一样,提着她那比较廉价的提包飞向一名年轻的男子冲了过去。

    这是公司的大门口,现在又是下班的高峰期,江小月在她们公司更是出名的大美女,平时可是含蓄害羞的不得了,稍微说一点荤笑话都会羞红着脸走开,如此一个清纯可爱的美人儿,怎么会突然如此奔放大胆,竟然冲着一个年轻男子冲了过去,隔着老远就已经张开双手,狠狠的扑入那男人的怀中,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放声大哭了起来。

    这一瞬间,江小月公司门口所有瞧见这一幕的人都微微张开了嘴巴,经他的望着这一幕的生,无数女性露出鼓励与羡慕的神色,而绝大多数年轻男子则轻哼一声,眼中那是赤.裸裸的嫉妒,当然,并非每个人都是爱嫉妒别人的人,很多男性同胞还是很理智的,吹着口哨,大声叫好的也不在少数。

    怀中女人承受的担心与害怕,还有那化作了无数泪水的相思,卫景风是能够深深理解的,轻轻拍着江小月的背,轻声笑道:好了,好了,这么多人看着你呢,从明天开始,你可要在你们公司出名了。

    江小月却不管,声音抽泣着道:我不管,反正早就已经出名了,我抱我自己的男人,管他别人怎么说。

    卫景风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没想到江小月这样害羞的女子在爱情面前也会如此不顾一切,当真让他又喜又爱。

    哄了一会儿,或许是江小月自己很不好意思,所以微微低着头,忙退开了几步,却紧紧的抓着男人的大手,小跑着离开了这是非之地。

    江小月孤身一人从南方背井离乡来到京城求职,她住在公司分配的公寓,三房一厅,三个人合住,倘若卫景风只她一个女朋友,她肯定早就在外面租了房子,但卫景风与她是聚少离多,若是租房的话,在京城这种寸土如金的地方实在太浪费钱了,当然,钱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害怕一个人独守空房的日子,害怕孤独。

    与江小月在外面一家小餐馆吃了晚饭,卫景风倒是没有那么色急的要拉她去开放做运动,时间还在,两人便在街道上闲逛,虽然什么都没买,但江小月却逛的很开心,这是她几个月来最开心的一天。

    与江小月在一起,卫景风心灵上其实是最放松的时候,或许是因为江小月的单纯的性格和她的简单的身份相关吧,与这个女子在一起,卫景风可以像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单独在房间的时候,可以腻在她怀里,过着饭来张口的生活,女人则会很温柔的伺候他,宠着他,虽然说苗颐和宋姝璇都会这样对他,可几个女人带给他的感觉总是不一样,相对来说,卫景风在江小月面前反而最放的开。

    京城的酒店比滨海市不会少,有的地方其实更奢侈更繁华,卫景风不是个太喜欢奢侈的人,但也不是个很节俭的家伙,带着江小月来到凡尔登酒店,开了个套房,江小月虽然早已成为他的女人,却每次在这种时候都显得很害羞,微微低着头,脸上带着一抹红润,单纯之中,媚眼中却又透着一种骨子里的媚态,这是经历过男人滋润的女人才会散出的光泽。

    颐苒,你听我解释,刚刚那几个朋友只是开玩笑,你不会真的介意吧,我对你的感情可是真的。

    拿了房卡,卫景风与江小月两人刚走到电梯旁边,就见旁边下楼的电梯打开,一名身穿粉红色长裙的女子正疾步而出,高跟鞋蹬在地上出清脆的响声。

    这女子拥有丝毫不逊色于江小月的容貌,如果说江小月是小家碧玉般的小女人,那这女子,性感大方,带着一种雍容华贵的高贵气质,就像是高高在上的高跟女王,此刻她脸蛋上带着一抹红晕,似乎喝过不少酒,眼神中带着一丝媚意。

    见到这女子,卫景风和江小月同时皱了皱眉头,江小月的手似乎颤抖了一下,卫景风微微皱眉的时候,感受到江小月的变化,轻笑一声,将她小手捏的更紧了些,轻声道:别怕。

    男人轻柔的声音,总是能让女人镇定的最动听的声音,江小月想了想,似是鼓足了勇气,很勇敢的与男人呢对视了一眼,然后没有任何退缩与逃避的望向了那名高跟女王。

    红衣女子出了电梯就直接向酒店外面走去,她度很快,但还是被后面那名男子抓住了手臂,微微向后一拉,她身子便偏了过来,愤怒的向后望着那男子,甩开对方的手,喝道:放开我,我要回去。

    甩开那男子手的同时,那女子也终于看见了站在一旁的卫景风和江小月,身子一震,似是有意无意的离那男子远了几步,怔怔的看着卫景风,双眼之中瞬间蒙上了一层雾气。

    颐苒,对不起,刚刚是我那些朋友过了点,我先向你道歉,给我点面子吧,大家都在上面等着呢。那男子没察觉到粉红色长裙高跟女王的异样,还在继续求着。

    这穿着粉红色长裙的高跟女王不是别人,正是卫景风真正动心而且苦追了半年之久最终却败给了李孝义的初恋情人,范颐苒。是的,范颐苒的的确确是卫景风这副皮囊第一个心动的女人,为了这个女人,当初与李孝义二人在东洲大学可是上演了一处双龙争凤的好戏,一时间被传为佳话,只可惜卫景风始终还是败给了李孝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范颐苒是以前那个纨绔的卫景风追的最久的女人,而且还是当初那个没心没肺的卫景风真正的动心的女人,绝对的初恋情人,而且这份感情又夹杂着与李孝义之间的面子竞争,可以说卫景风直到现在都还没忘记过范颐苒。

    事隔一年多再次相见,卫景风想起了上次在京城见到她的情景,那个时候,她似乎正被她父母押着去与某个男子见面,而现在略微仔细的打量眼前这名男子,卫景风凭他过目不忘的记忆,觉得眼前这男子似乎的确是上次那名与范颐苒见面的男人,看来范颐苒被她父母当成了一种工具,在李孝义的父亲李国茂失败之后,她父母果断的选择退婚,然后又与京城这边的一个大户攀上了交情

    范颐苒怔怔的看着卫景风,突然像是鼓足了勇气,下定了极大的决心,回头望着那男子,大声道:吴华,我们真的不合适,就算没有出现今天的事情,我们也不适合在一起,真的,我不想欺骗你,更不想拿我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做赌注,不想让我的幸福作为一种肮脏的权钱交易,对不起。

    那男子明显没想到范颐苒会突然说出这种话,两人在一起这么久,快半年了,虽然他从来没占到过什么便宜,可范颐苒还是比较听话的每次都会出来约会,没料到今天范颐苒竟然讲话说的这么绝,让他愣在了当场,过了一会儿,双眼微微一红,冷声道:半年了,你一直用各种各样的借口拒绝我,告诉我,你究竟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我吴华到底还有哪里让你不满意

    卫景风和江小月两人转身,似乎不想看这种情侣吵闹的情景,而想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范颐苒看着转身即将走入电梯的那个背影,牙齿轻咬,突然大步奔了过去,一把挽住了卫景风另外一只手,拉住他,然后回过头来,看着吴华,缓缓道:我喜欢这样的男人,一个任何人都无法越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