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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巫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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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上古树参天,遮天蔽日,山色烟云空蒙,飘渺轻灵,流水悠悠,如玉带相绕,为远方白虎岭那插天的苍奇更平添—些妩媚旖旎的韵味。

    赤身裸体的仆勾如同一具雕塑般迎风伫立在半山腰一块巨石上,幽然远眺白虎岭,心下不胜唏嘘,这种风景如诗、山水如画的美是那条恶龙所无法欣赏的,虽然它自诩有文化,但实际上却是一条野蛮粗鄙的怪兽。如此熏然美景竟然只给风雅的我半个时辰出来放风……

    一阵冷风吹过,仆勾浑身一阵哆嗦,抱着胳膊流着鼻涕半蹲着跳下了巨石。此时,虽然已是盛夏时节,但这座山峰长年云雾缭绕,空气十分清冷,再加上距离仆勾不远处有一深潭,有九股泉自山顶间泻下、犹如九道匹练注入潭中,因那九道飞泉自高空坠落,溅起的水雾极为清凉,而且也形成了一股股流动的风,才会使赤身裸体的仆勾感到分外寒冷。

    自从孔三潜心钻研暴龙族四大绝技,就放松对仆勾和嫦娥的管制,并允许他们每天轮流出洞放风半个时辰。这种恩赐仆勾自然不会放过,实际上,他早就受不了那潮湿阴暗的洞穴生活了,巫族,毕竟是生活在阳光下的种族。

    仆勾刚一跳下巨石,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沉闷的脚步声,猛然回头,仆勾发现一个一个体型足足较他高大三倍不止的彪悍巫族正带着一脸极不协调的表情矗立在他的身后,这个巫族脸型和体态竟然和仆勾自己有七八分相像,如同放大版的仆勾一般,最大的差别则是他头上光秃一片,寸草不生,与仆勾的披肩长发迥异。

    “你是谁?”仆勾只觉心脏一阵剧烈跳动,忖道,这里怎么会突然出现一个这么高大的巫族?而且长的竟然和我有些相像,难道是氏族派来拯救我们,并且和我有亲戚的大巫?也只有大巫级的超级强者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那条恶龙的眼皮底下,没错,他一定是大巫!而且长的和我很像,难怪母亲从来没跟我说过爹是谁……

    仆勾的想象力从来都很丰富,只是一瞬间,他的表情瞬间由惊骇转变为惊喜,就要开口叫爹。他不怕叫错,更不怕尴尬,只要能够攀上这个大巫级高枝,只要能够脱离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让他磕头叫爷爷都没问题。这就是仆勾。

    “阿……”仆勾费力的挤出了几滴眼泪,动情的呼唤起来,可是,他的爹字还没出口,高大巫族已然开口了,一口优雅高贵却足以令仆勾闻声丧胆的龙语。

    “仆勾,你还要在这里悠闲多久?赶紧给我去做‘还灵竿’。”

    温婉的龙语从这么一个彪悍的巫族口中传出,语境显得分外不和谐,但是仆勾却没有心思在意这个了,他猛然吞了口唾沫,咽下了嘴边的后一个字,表情也霎时间由惊喜还原为惊骇,张口结舌道,“大妖,您怎么成了这副模样?”

    “这是幻化术中的变形术,怎么样?我暴龙一族的绝学还算玄妙吧?哈哈!”

    一阵得意的大笑,这个彪形巫族正是孔三根据它最熟悉的仆勾外形所变。

    经天纬地,必作于细!千万年的修炼,孔三对改变身体细节的掌控能力极强,而变形术与经天纬地相通之处甚多,不过是更耗费龙元力用以改变外形而已。所以,仅仅几天的时间,它就将变形术这门技巧掌握的七七八八,差的仅仅是经验和火候。但是这也仅限于变形,更简单一些的幻形术孔三反而没能一下学会。

    看到孔三炫耀式的大笑,仆勾赶紧高声附和道,“那是,当今这个世界,论功法玄妙,伟大的暴龙族自然首推第一。我们村落小孩子都知道,洪荒至尊,当属暴龙,纵横天地,宇内称雄!”

    赤裸裸的奉承,孔三明知道仆勾在信口开河,心中却特别的受用。能够继承暴龙王遗志压倒盘古族也就是现在的巫族,是孔三内心深处最敏感的一根弦。虽然它现在远没有这种能力,但被仆勾一捧,也仿佛找到了些“纵横天地、宇内称雄”的感觉。

    “巫族语言确实精妙,这种意境的表达确实是龙语术难以比拟的。”受用奉承的同时,孔三也再次看到了暴龙族与巫族的差距,这种歌赋式的表达方式,已经不是简单的语义表达,而是一种感情的抒发,这明显比龙语术高了一个境界不止。

    看到孔三不语,仆勾没敢再搭话,屁颠的翻上了另一块巨石,在石缝中捣鼓起还灵竿来。他如今早已看明白,孔三对它擒而不杀,不是因为对他有好感,而是因为新鲜,这条暴龙与别的妖族有很大的不同,它对这个世界的新鲜事物似乎有着近乎偏执的兴趣,这是一条接受能力极强的龙。所以,仆勾想要继续活命,就只能不断地挖空心思勾起对方的兴趣。

    没用多久,仆勾就再次跳下了巨石,捧着一根粗大的青竹献宝似的来到孔三跟前。

    孔三看到仆勾下来,身形一抖,红芒闪烁,随着一阵噼里啪啦的骨骼震动,它的外形已然恢复成龙的形态,不过体型却缩小了很多,这也是经天纬地的一种运用方式。学习了幻化术,触类旁通之下,孔三对经天纬地的理解已经达到登峰造极之境,可以说是,伸缩如意、变幻莫测。

    孔三变成仆勾的形态只是兴趣使然,它很不喜欢巫族的外形,尤其是身后没有尾巴掌握平衡让它觉得很别扭,走起路来都小心翼翼的。另外,自从接触赤血龙行大九式之后,孔三对自身技巧不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为了弥补,这些天它总是让自身保持在经天纬地状态,就连睡觉进食都不例外。

    孔三虽然没有多少与强者战斗的经验,但捕猎的经验却并不缺乏,在它看来,暴龙族对技巧的疏忽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它们拥有太过强大的体魄,如果失去这一优势,它们就不得不像巫族一样研究技巧与协作了。

    所以,孔三总是将自己的体型保持在经天纬地的极限,也就是缩小三倍有余的状态,这么做,虽然会消耗一定的龙元力,但却可以大大增强对技巧的理解。

    接过仆勾弯腰献上的竹竿,孔三并没有急着享用,而是先用尖锐的前爪在竹竿一端扎上了一个小孔,然后将竹竿翻转过来凑到嘴边,随着体内龙元力涌动,张口吐出一股淡淡的火苗引燃了竹竿的末端。孔三的龙息术只是初学乍练,处于登堂入室之境,不过,用来点火足够了。

    火光闪现,霎时间,青烟袅袅,一股若有若无的芬芳气息从青竹中飘出,随着竹竿的燃烧,这股气息越发浓烈起来。

    孔三见状,前爪微微一动,将青竹有孔的一端朝上,低头含在了嘴里。猛然一吸,青竹末端的火星瞬间明亮起来,与此同时,两道浓浓的烟气顺着孔三的鼻孔奔涌而出,而此时,孔三则是一脸的陶醉,仿若灵魂出体,飘飘欲仙……

    看到孔三的状态,旁边的仆勾舔了舔干涸的嘴唇,放下了久悬的心。还灵竿,本是巫族的一种药物,本来是用来治疗伤痛的。前几天仆勾下体感染化脓,为了止痛,他在洞穴周围采摘了一些魔罂和竹子,制成了简单的还灵竿,没想到还没抽上几口,就被孔三夺了过去,然后……为孔三制作还灵竿就成了仆勾每天的任务。

    还灵竿在祝融族并不珍贵,因为魔罂和竹子生命力极强,百越一带随处可见。制作也很简单,将魔罂的圆形果实采摘后剖开风干、捣碎,再装进一根七成干的竹筒中压实,使用时点燃一端从另一端吸食即可。但是制作还灵竿的手艺却极为讲究,比如魔罂种类的选择,晾晒的火候,研磨的细度,竹竿的品质等等都决定着还灵竿的口感,在巫族十二氏族中,心灵手巧的祝融族是最擅长制作还灵竿的氏族。吸食还灵竿,祝融族已经有很长的历史,对生活在百越地带的祝融族来说,这既是疗伤止痛必备品,同时也是打发无聊时光的消遣品。

    孔三喜欢还灵竿,尤其是进食后吸上几口,那种感觉真是快活似神仙。所以,它命令仆勾这个俘虏专门为它制作还灵竿,命令嫦娥用骨针和兽皮给它缝上一个能装大量还灵竿的皮囊,准备以后随身携带。

    孔三舒服的趴伏在一块巨石上,一边惬意的吸食着还灵竿,一遍眯着眼睛打量着眼前有些忐忑的仆勾,如今,它是越看仆勾越顺眼了。

    “你们巫族还真是会享受,竟然有这样的好东西……”孔三喷出一口烟雾,不无羡慕道。

    仆勾一听孔三赞叹的语气,心中不由一阵大喜,起码最近不用考虑活命问题了,赶紧打起十二分精神,不无卖弄的吹嘘起来,“这算什么?我们巫族的部落里有一种东西,叫做猴儿酒,是山上一种叫做猴子的小动物酿造的,那味道……啧啧!上回我陪同浑敦巫师去部落复命才有幸喝上了一小口,啧啧,那种甘洌纯韵的口感一辈子也忘不了……”

    “我们祝融氏族还有一种新鲜的东西,叫做野火会,据说每年只在火神殿举行一次,各种美食随便吃不说,还有一种表演叫做耍猿,鞭子一抽,那足有大巫一般体型的巨猿就会做出各种讨好的动作,傻乎乎的有趣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