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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在秦无双怀里蜷缩一团,苦苦挣扎无果的它,却是放弃了抵抗,竟然躺在秦无双怀里呼呼大睡起来。
这只火狐不过一尺来长,看起来也就出生数月左右,对于秦无双这样没有“恶意”的人类,它并不知道躲避。
当然,那四个拿着兵器的猎人就不一样了,在他们身上,火狐能感觉到那无尽的贪婪,出于动物的本能,它当然会选择逃避了。
看着躺在怀里睡得安稳的火狐,秦无双不由摇头,也不知道这个小家伙是不是蛮荒里的动物,竟然这么轻易的就安定下来了,万一自己真的把它买到商铺,估计它也不会抵抗吧!
接下来一路平静,大概是因为临近蛮都的缘故,一些凶猛野兽并没有出没,反而是猎人倒多了起来,一个个身穿皮甲,大多是肌肉虬结的壮汉,手上兵器不一,有弓有刀,各不相同。
这些都是蛮族的猎人,也是蛮族的精锐,要知道蛮族就是靠这些猎人打的猎物才建成的蛮都,从此自立为国,成了十万大山中蛮族人唯一的聚集地。
看着眼前这座雄关,虽然已经是第二次看见,但他还是忍不住感叹建立这座城池工匠的厉害。
这是一座高达数十丈的雄城,城墙上遍是干枯的鲜血和凹凸的怪石,鲜血是建城时与四方野兽搏斗留下的,石头是直接从大山中采集的,这整座城池,说来是费了蛮族不少年的功夫才建成的,其中的血与汗,倒是可见一斑。
城墙上蛮族士兵站立,个个身强体壮,虽然没有修炼功法,但也都有武士实力,他们无一例外,都是蛮族里高明的猎手,平日就在大山打猎,只有轮到护城的时候才上城墙,要知道,蛮国虽然被称为国,但是蛮兵的数量却是很少,因为蛮国国库并不足以供养大多数蛮兵,所以蛮国的蛮兵大多数都是蛮国大族供养的私兵,那个士大夫莫钱道派来追杀秦无双的蛮兵就是这样的私兵,不然他一个文官又怎能动用数百士兵报仇追杀。
顺着城墙看下,城门上方赫然印着一只咆哮的金狼,金狼刻得惟妙惟肖,皮毛丝丝可辨,狼头出竟然印着一轮耀阳。
“蛮荒金妖狼!”秦无双知道,据说这金狼已经进化成“妖”,当初蛮族举全族之力才将其捕杀,然后用它的尸体换来了这座雄城,不得不说,这个传秦无双原来并不相信,可是一想到在荒原上遇到的那只银白色的狼王,他又有些动容了,弯月耀阳,难道这就是狼强大后的变化吗?
要说到“妖”可不比精怪,那东西大多是活了几百年几千年年的货色,大多是残暴的山间凶兽,一旦出来作恶四周方圆百里都得遭殃。
而精怪却是刚懂得吞吐日精月华的野兽,虽说比寻常野兽厉害许多,但厉害的游侠武者还是能击杀的。
也不知道当初蛮族猎人是怎样击杀了蛮荒金妖狼的,那种成了“妖”的野物,寻常的武宗武者都难以拿下,这蛮荒一群还未修炼的猎人又怎能造成如此壮举!
心中感慨着,秦无双却是进了城,这次进蛮都倒没有进燕门关那么麻烦,虽然也有蛮兵守卫,但是那些蛮兵见秦无双身穿皮甲,皮肤古铜,手拿长刀,以为是出城的猎人,所以自然没有阻拦,反而见秦无双没有猎物,上前安慰了两句。
那蛮兵说的什么秦无双也没有听懂,他倒是直接忽视,也没有理会别人,那蛮兵见了以为是秦无双没有打到猎物心情郁闷,所以也不责怪,只是感叹这山里猎物越来越难打了。
进了城,秦无双一边行走一边向四周打量,一年多了,这里的事物倒是没变,上次他不顾生死刺杀莫钱道,却是难得有今日这般闲心观察蛮族人情风貌。说起来秦无双倒也不担心自己被发现,一年多了,他的变化连自己都感到惊讶,更别说那些不熟悉的人了。
以前他一个豪门子弟虽然落魄当兵,但一身的贵气却是依旧没有被消磨干净,面容还是稚嫩,身上肌肉也没有现在这般虬结刚健。现在的秦无双面容刚毅,带着武者独有的强烈自信,举手投足又有生杀之气,虽然内敛但是一身肌肉也很是能给人强烈的冲击。
蛮都的街道显然比较冷清,蔬菜瓜果之内的少得可怜,即便是有也贵得骇人,街道两旁大多是卖的山里野物,店铺里也大多是兽皮兽甲之类的东西,偶而有一两家经营绫罗绸缎的店铺也都是中原富商开的,里面往来的都是蛮都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也就是蛮族普通族人所说的“贵族”。
秦无双对这些倒也没有兴趣,只是留意了一下名字,他要是刺杀成功,出城的时候也许还得靠这些店铺脱身。
细心留意了一下,秦无双却是发现一家齐国商人开的店铺最为红火,那店铺有寻常百姓院落一般大小,门前的牌匾是齐国小篆书写,倒也工整,“寻宝斋”,三个字四四方方,旁边还落有撰写人的名字“莫钱道”。
原来是这个奸人!秦无双看了不由暗骂,这莫钱道原本是秦家一小厮,是齐国人,当初就是他对外勾结把秦家的消息泄漏,伪造出秦家造反的假像,让秦家又豪门世家莫落,到现在也只剩下秦无双这一条血脉留下。
要说这莫钱道也知道秦家不会放过他,他收了秦家对手不少银钱后远遁蛮荒,却是做起了士官,凭着一身阿谀奉承的本事,倒是在蛮都混了个类似上卿的士大夫职位,在蛮都可谓是风声水起,风光的很。
不过越是这样,秦无双越是要刺杀他,家道中落,父母双亡,一切都拜他所赐,这又怎能不让秦无双杀心大起。
深深看了一眼这家寻宝斋,秦无双心中有了计较,转身便走向了对面一家客栈。客栈里人来人往,都是些从山里打猎回来的汉子,在这里叫上一坛酒,吃上一斤肉,倒也畅快。
当然,这客栈自然也有留宿的生意,是为外面村落里进城的猎人和商户准备的,房间有好有坏,一年到头却是常有空缺。
秦无双一进客栈,就见一小厮肩上搭着白巾上来招呼,“客官,请问是住店还是打尖儿。”
秦无双看了看四周,人声鼎沸,却是好不热闹,便道:“给我找个安静的地方上两道小菜再说,至于房间,安排间安静干净的就行!”
这小厮却是会察言观色,见秦无双这模样以为是外面村落没有打到猎物的落魄猎人,是来和闷酒的,顿时“意会”,“好咧,客官请上楼,酒菜随后就到,我这就给你安排房间,只是不知道客官要住几日?”
秦无双顺着楼梯上楼,嘴里淡淡吐露道:“两日就够了。”
是啊!刺杀莫钱道,两日就足够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