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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关注,并不符合我的计划。福兰想,他没料到自己能受到欢迎,三天的演出,剧团的帐篷里每天都坐满了人,人们爱看他的表演,不是那种小丑演的滑稽剧,而是喜欢看到听到,一个丑汉悲怆的腔调。
剧团每个人,都如同生活在梦中,绝无仅有的事儿,妮可老盯着福兰使劲瞧,然后说,“真奇怪,难道人类的审美观变异了?”
无论如何,现实中真有奇迹诞生了。
红雀每天得演三场,有时还会再加演一场,到第四天,他们甚至演了五场,连结尾的烟幕弹都不需要了,黎明堡已经接受了福兰的容貌,每次谢幕时,全场起立,欢呼声让大帐篷的架子都在微微晃动。
镇外的旷野与河边,生长着挺拔的小白桦和淡黄的小花,但这几天,花被拔得一干二净,那些花瓣,被人们在帐篷里抛洒,以至于,每天收班时,不得不请了几个临时工,清洗如铺着一层花瓣毯子般的地面。
芭蕊神采熠熠地抱怨,每天的零碎票子,让她数得手指抽筋。
扩展剧团规模的话老挂在她的嘴边,而另一个竞争不过,收入惨淡的小马戏团,她已经开始接触,看能不能合并,当然,分成时,红雀得占大头。
集市结束的前夜,一位年轻人来到镀金玫瑰,他面容白净,头发梳理得整洁,衣服有些陈旧,但显得得体,是那种受到过良好教育,但没什么富余财产的中下等阶级的人。
“我是个剧作家。”他开门见山对芭蕊团长说。
“噢,先生,我们这种巡回剧团,可请不起剧作家。”
“这几天,红雀剧团可是轰动一时。”
“当然,我们的卡西莫多,演得棒极了。”芭蕊得意洋洋。
“但这种势头能坚持多久呢?”
团长有点不高兴了,“先生,乌鸦嘴的预言家,可是会被烧死的。”
“女士,这是实话。”那人仔细分析,“一连六天,贵团都是演着同一出戏剧,虽然改编得不错,但最大的功劳,还是得益于原作的精妙,一个成功的剧团,不能缺少自己的原创剧本。”
“请说下去。”团长有了点兴趣。
“人们捧场你们的戏剧,是因为新奇,从戏剧诞生起,从来没有个丑人,能正而八经过地担当主演,那些人,一般只能作为剧中滑稽的点缀,卡西莫多的出现,满足了观众小人物的心理,他们能带着种优越感,来欣赏剧情,‘哦,连他都能拯救公主,对抗黑暗,那我应该也能’,观众的优越感能更好的满足自己的想象力,为卡西莫多先生欢呼,也是为小人物渴望创造奇迹的梦想而欢呼。”
“你这么说,是指卡西莫多其实演得并不好?”芭蕊气恼,如果这里不是旅馆而是红雀的营地,她早就把这乌鸦嘴赶出去了。
“是的。”乌鸦嘴继续说,“他没受到过专业训练,表演技巧其实很幼稚。但,这都不是主要问题。”
“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人们有种从众心理,当每个城市都能为卡西莫多欢呼时,那,容貌、演技都不是问题,一位被众人恭敬的明星,哪怕是在舞台上犯错,都会被崇拜者认为是个人风格,那样,红雀将是在大都会的大剧院来演出,而不是窝在乡下地方。”
显然“在大都会的大剧院来演出”打动了芭蕊,她关切地问,“按你的想法,我们该怎么办?”
“量身打造剧本,将卡西莫多塑造成黑暗中的英雄。任何搞笑剧、荒诞剧都别让他演。”剧作家说,“其实,他的样子倒是个绝好的口碑,当所有主演都帅得让人吃惊时,一位丑陋的主演,本身就是最大的广告。
先从小地方开始巡演,让他有机会磨练演技,然后去大城市,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连最挑剔的皇城坦丁大剧院,也能有我们的一席之地。”
沉默了半天,芭蕊佩服地说,“你是我见过的,最彪悍的求职者,说说看,你对薪水的要求。”
“分成,如果是我的剧本,每次演出,我分得收入的一成。”
“那可不行,太高了。而且我还没看过你的作品。”
“可以先试用,如果受到欢迎,再开始给钱。”
……
福兰并不知道,楼下的大厅,两人正决定着他的前途。
他正考虑,在集市结束后就辞职。
找个不起眼的工作,慢慢来完善他复仇的计划。
※ ※ ※
集市日的最后一天,剧团多了位成员。
演出前,芭蕊团长给大伙介绍,“这位是劳伦先生,以后就是红雀的专职剧作家。”
“咱们能有自己的剧作家了?”妮可欣喜地嚷着。
福兰对劳伦点点头,既然他已打定主意离开,那么,只能单纯地祝福剧团能有更好的发展。
但他没料到,就是这天的演出,让他无法离开了。
那是第三场演出,临近黄昏,观众等待着剧中的骑士,再一次战胜邪恶,与爱人拥抱亲吻时,向舞台抛出鲜花。
人们聚精会神地看着,伴随着剧情,不时发出感叹或者微笑。
如当初在法庭上,福兰调动着,支配着,所有人的情绪。
所以当有人揭开帐篷门前的幔时,没人在意。
那是个白金头发的姑娘,穿着庄穆的骑士服,她站在舞台下,直愣愣地盯着福兰,苍白的火焰,在她身体上若隐若现。
姑娘一时愤怒,一时疑惑,手慢慢移到腰间的剑柄上。
身材相似,脸上的,是一道道伤疤而不是缝合的痕迹,两只手,一般大小,和记忆里,下水道中的缝合怪,很像,但又有些不同。
“天国啊,我沐浴在您至高的光辉之下,请指引,是它吗?是那个魔鬼吗?”
她念颂,她祈祷,她拨出剑。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