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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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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曰头赤炎炎,口哨声吹啊吹,没几步就吹得何婕绫后脑勺着火。

    她咬牙忍住,不在街上与痞子过招。原来这年头警察真是另一种颜色的流氓!不理他、不理他她速速加快步子。哪知这痞子流氓不,这痞子警察神通广大地叫人了。“喂,何婕绫,你也太现实了吧,我帮你轻松换回一个美丽的包包,你不用请我吃饭是无所谓,可是连声谢谢都没有,这就太啊!吓死人了,你这样走走走突然又停下来是会被撞死的你知不知道?”

    他及时停下脚步,不然就要撞上突地转身停步的女人了。没见过这么欠扁的警察!

    “我说警察先生,你们做警察的这么神通广大啊,连我的名宇都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小市民有没有投诉隐私权遭到侵犯的权力?还是你要我告你扰民?”

    大热天要她出门已经很痛苦丁,遇上烂老板更是一桩鸟事,竟还加上莫名其妙的痞子警察来插花,搞得她心情万分恶劣,根本没有任何受到陌生人帮助该有的愉快!

    看女人发飘得精采,他吹出一声长哨。

    “哇呜,这么凶。”

    死、痞、子、混、蛋!

    他竟然撅嘴吹着口哨,根本不回答她暴怒的一长串问题,那双.眼还闪着浓浓的促狭笑意!若不是眼前的痞子就是警察,她简直想叫警察来捉坏人了!

    厚,天气很热这人知不知道?

    台湾的太阳比恐怖组织还毒,这神经病知不知道?她发起脾气来会杀人这家伙知不知道但他不回答就是不回答,盯着她的双眼一逸带着笑意,让她满腔怒火烧得更旺“你不会说话是不是!”三秒过去。

    何婕绫掉头就走。

    不说就算了!歹年冬厚捎人,问题是现在是夏天,离可怜兮兮没钱过冬的日子还很远,就不知她怎会这样倒相遇见一堆疯小人!现在唯有速速进人冷气房才能让她冷静。喷!走人、走人,赶快回家去,地球太可怕了!凉凉的声音自她身后飘来。

    “我是寒衍幸。每个字都很难念很难认的寒衍幸,婕绫。”我管你是什么玉!我还预演咧,演预何婕绫跨大步远离的动作慢了下来,微壁着眉头在脑海中搜索一圈。

    “不幸?你是说那个小时候觉得名字很难写的鬼衍幸?”她倏地停步转身,瞪大眼朝这个高大的男人上上下下看了两圈。他刚才说了,不是只有难写,也很难认,他直到现在都还有换名字的冲动,在医院还被叫成“寒眼睛”真是津津芦笋汁喝太多。

    “骗人!你怎么可能是那个矮子鬼衍幸?”

    “矮子鬼二二个字狠狠砍了他一刀,他咬牙深呼吸。他就是不想用这种方式唤起她的记忆,没想到唉。

    原来分开的这些年来,她对他的身高发展是这样不抱希望,不过也许他该感到高兴,因为现在的状况超出她所想像,所以她才不相信。

    寒衍幸眉一挑,一副痞样,得意的应道:“我偏偏就是。”何婕绩看着他刻意昂高的下巴,受不了的翻翻白眼。“够了够了,我知道你很高了啦,只是

    “你姓寒?哪个寒?寒冷的寒?这么酷的姓一点都不适合你!”这人只差没和主持界曲”ocalking拜把了,简直是吵死人的男人物种,言行举止离“寒”这个冷性质的姓氏差之千里,真是对不起他的列祖列宗。

    “有人姓白就很白的吗?还有,你不知道我姓寒?”难怪刚刚老板叫他寒警宫时,她一点感觉也没有。

    厚,这女人会不会太健忘了一点?

    说到这问题就让何婕绫大笑。

    “呵呵呵,我以为你姓鬼”她算善良了,当大家叫他矮子鬼衍幸时,她只简略的省掉矮子两字而叫他鬼衍幸,算是很顾及他小小的自尊心了,但想想他现在这种痞样,她还真后悔自己过去是在耍什么善良。

    “姓鬼?唉,也是啦”他轻叹一声“只有你没叫我矮子鬼。”

    这也是他对何婕绫一直保有深刻记忆的原因,这女孩嘴巴坏、脾气坏,但认识一久就知道她的心肠比棉花还软。

    说起那条充满回忆的巷子,小萝卜头追赶跑跳全都在那儿,这家的孩子有三个,那家的孩于有两个,不分你家我家统统玩在一块儿,简直就是古代版的蒙特梭利教学营,管他男的女的,各个年龄层都有,所以大的欺负小的,小的紧跟大的或当卒子的统统不缺。小孩子自成一格有趣的人生初期社群,天真、自然、实话实说,当时觉得被叫矮于这种残酷的事情,如今想来,却是人生中最坦白、单纯、无欺的一段日子。

    何家在那条巷子里算是个大家族,何婕绫是家族同一辈分中年纪最小的女生,至于她那些大堂哥、二堂哥、三堂哥族繁不及备载,自家人加一加就可以组一支家族棒球队。

    他恰巧就是和她其中一个堂哥同班,加上和自己的亲哥哥年纪相差太大,平时在家中宛如独子,因此他几乎成了何家的兄弟。只是一和何家的男孩们排排站,便凸显出他的不同!至少在身材这方面,他确实不符合何家高壮的口叩种,而且相形之下更矮小。

    所议别家的孩子开始叫他矮子鬼衍幸或者矮于幸,后来连何家大大小小也这么叫他,他整个是无力可回天。矮子幸叫久了,这绰号就如影随形跟着他,直到搬离那条巷子。

    “我们搬走没多久之后,你是不是也搬家了?”何婕绫问。

    他们何家是率先搬离那条旧巷子的先锋,阿公的财产分完之后,伯叔辈的人将老房于卖给建商重建,房子拆建前大家作鸟兽散,三伯父搬到内湖,五叔往新庄搬,六叔和六婶干脆办离婚,六婶自己带着堂哥堂姊回台中娘家去。

    她老爸排行第四,是撑到最后建商要拆房子了才离开老房子的一支,原因是!

    最穷。

    “是啊,没好玩的,所以你们家搬离开一年左右后,我家老头也带着我和我哥搬家了。”

    对呢。他还有个哥哥,不说都忘了。

    那个年代,没手机,没网路,只有电话,但小孩子又不懂在分开前留好联络方式,时间一久,连名字都记不起来,就这么失联了。要不是有人可指认出对方,应该会连面对面坐着都认不出来彼此就是曾在巷子里一起追赶跑跳的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

    她看了看他那脸痞样,好似那四个字会吃人似的,赶紧刷掉这个想法。

    “我有一次回去,巷子里的屋子都翻新了,街头巷尾没一个邻居认识,而我们以前追赶跑跳的巷子也变得好窄,我几乎要怀疑它不是原本的那条巷子。”

    何婕绫说着,泛起淡淡的苦笑。虽然那问旧房子称不上舒适的住家环境,但毕竟是她出生以来的第一个家,那种每每回忆起便每每惆怅的感觉如雾笼罩袭来,虽然现实的忙碌早将回忆吃掉了大半,她还是恋着那条巷子里的那问老房子。

    那属于旧房子的陈腐潮湿气味

    那一下雨就得用锅碗飘盆接雨的滴滴答答声“你回去过?”他向着,嘴角不正经的扬起。

    他也回去过。男人说话时吊儿郎当的语气将她淡淡的哀伤吹得一丝不剩,她收拾感伤,火热的气温在脚底直冒上烟,虽然遇故知不是件不愉快的事,可是这火热的天气加上她对痞子没太大兴致,无论这痞子皮相如何酷帅讨喜,也让她耐性告罄。

    “喂!天气热得我要发毛了,我们”改天再聊、再见、by甲by?下次再联络什么都好,反正她要走人就对了。

    哪知她步子都还没移动一步,手臂就给人家牵走了。

    “我们进去那边的店里喝点饮料吹冷气。”他接得很顺口,连那双手的动作都万分顺手。

    喂喂喂!我说警察大人老邻居这位同学痞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