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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磨牙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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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翦红情,裁绿意,花信上钗股。残日东风,不放岁华去。有人添烛西窗,不眠侵晓,笑声转、新年莺语。

    旧尊俎。玉纤曾擘黄柑,柔香系幽素。归梦湖边,

    还迷镜中路。可怜千点吴霜,寒销不尽,又相对、落梅如雨。吴文英《祝英台近?除夜立春》

    几天后,后山的王家举办了隆重的婚礼。这个消息像是秋后的蚂蚱,早就在山前山后扑腾了好多天了。

    新郎正是那个被自己的母亲活活饿死的王薇的哥哥——一个长得一双蛤蟆眼的高大的男人。

    那天的清晨,阳光格外地好,做了一个美梦的大山也伸了伸懒腰,打出了清晨的第一个哈欠——喷出了一股新鲜的带着腥味的口气。

    王家的婚礼办得很气派,毕竟在一个大山里能够有几十万块的人家几乎没有,王家因为王薇的死一下子变成了这里首屈一指的富裕户。

    不过,他们家的变化实在是看起来滑稽,就好像是流浪街头无家可归的乞丐一下子披上了裘皮的外衣,真是里外分明啊!

    王薇的妈妈那天也穿上了件从城里买回来的新衣服。为了表示一下,她也进过城,沾了点洋气,她专门买了件旗袍。

    今天一大早,她就从放衣服的纸板箱子里翻出了这件她视为宝贝的在她看来很值钱的的东西——花了自己几乎一百块钱呢!

    王薇还没有完全断气,那个出事的司机就把钱给她了,但是因为太过紧张,几十万的钱撒了一地。

    这使得她兴奋得在地上连跪带爬地忙活了大半天,才把那女儿用命换来的钱捡完。

    捡了钱,可就忘了人了。就连医务人员最后把王薇推到太平间她都没有抬头看女儿最后一眼。

    钱,实在是太多了。几辈子都赚不来这么多钱啊!

    她把那些钱全部拣起来了,全部放在自己的破裤裆里,她不敢站起来数,生怕一站起来,那些好不容易到手的钱会长了翅膀飞了似的。

    她吐出一口带着咸痰的唾沫,噗噗,吐在自己右手的指甲肚上。她要开始数钱了。

    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她的心跳到了极点,她害怕人家欺骗她,少给她几张;同时,她又希望人家是个白痴或者弱智,会平白无故地多给她一些钱。

    数好了钱,她像是个想不被人发现的小偷一样,把到手的赃物藏在贴身的一个大裤衩里,然后,蹑手蹑脚地溜出了病房,一溜烟的时候就跑到大街上去了。

    对面就是一个大商场。

    她看了看对面的市场,光灿灿的太阳把商场的名字粉刷得金碧辉煌。

    她的心也随着那一片阳光而灿烂起来。她很想到商场里去看看,在她的记忆里,她还从来没有到过商场呢。

    但是,她又犹疑了,商场,那可是有钱人进的地方,听人家住院的人说里面随便一件不起眼的衣服就要一千多块!

    但是,今天,她的神经好像是搭错位了,心里越是想着不能进,可是腿却不由得往前迈动了。虽然,她知道到里面她根本就睁不开眼,也张不开嘴。

    但是,转念一想,我也是有钱人了,有人家给的几十万呢!我怕什么!有钱了,儿子拖了几年的婚事终于有了着落。这不是天大的好事吗?就单单为了这一件好事也应该庆祝一下,不是吗?

    而王薇呢?那个最后连自己的大便也吃不上的可怜的女孩子,早就随着二十年前她妈妈那次艰难的带血的大便给冲走了。

    要不说了,女儿是站不住脚跟的,指望着灰打不了墙,指望闺女养不了娘!老俗话说的不会错!

    有时候,王薇的妈妈会恨恨地想。而且,她知道这句话在王薇还在家的时候,她几乎天天在她耳边说的。

    只是,这次女儿的意外车祸和不正常的死亡还带给了她们家一大笔钱,这是她这个当娘的当时生产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她一步步地走上了台阶,先是吃了穿着整齐笔挺的保安的一个冷冷的白眼。

    有的人看人的时候大都如此,看比自己有钱的人的时候,喜欢抬头仰视;看比自己穷的,喜欢耷拉着眼皮斜视或者无视。

    人的眼球好在只能够旋转那么大的角度,不然的话要是来个三百六十度大旋转的话,那眼角膜早晚要报废。

    王薇的妈妈刚刚上了商场的台阶,还没有迈到里面。保安就先是给了她一个白眼。

    她的心里咯噔一下,心虚了,腿也有点发怵,不自觉地也软了下来。

    她往里面走了,最底层的往往是黄金白银的世界,金晃晃银灿灿明晃晃,比大暑天的阳光还来得刺眼。

    她眼睛一晃,脚底一划,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人,毕竟是上了点年纪了。

    又加上这些日子总担心人家不给钱,所以吃也没有吃好,喝也没有喝好,偏偏那个不争气的躺在床上的死人的女儿还不立刻死,人家不是说过,人死了才给钱的吗?她的心里急啊!急得想直接把女儿掐死的心都有。只不过旁边有那个碍眼的小护士一刻不离开,使得她没有办法下手。

    现在好了,人也死了,钱也到手了。钱到手了,儿媳妇也能够娶回家了。

    人是孬种,钱是好汉!一点儿也不错的。

    她一个趔趄摔在地上,两个屁股蛋子像是分了家,一瓣是酸疼得要里面像是包了把火;一瓣是硬邦邦的疼得里面像是灌进了几斤重的水银,一个劲儿地往下沉,就是抬不起来。

    那个白眼的保安远远地看了一眼坐在地上的她,又把眼睛别过去。

    靠近她的柜台前的营业员看到了,捂住嘴巴想笑,可是又不敢笑。

    其实,这个时候她本来是可以找商场再弄点钱的,但是对于这一点,她是不懂的。

    她懂得只是如何敲骨吸髓,丧尽天良地把女儿变成钱。而不知道赚钱的道路其实不止一条。

    她现在感到不好意思了,她就跟丧家的狗一样蜷曲着身体缩在那里。这一缩不要紧,一缩就看出了自己丑陋到极点的真面目。

    商场的地板原来是能够照出影子的!

    她当时的惊讶不亚于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带给人们的惊讶。

    她不知道的是商场的地板不但照出了她丑陋卑鄙的影子,而且也照出了她肮脏丑恶的灵魂。

    她还是很聪明的,从这一摔中她总结出了个经验,自己还是就此打住吧,趁着这把骨头还在自己身上赶紧走吧。

    保安的白眼没有让她退却,自己的这一摔倒是摔出了她伟大的尊严!

    有了钱,有怎么样呢?

    她从商场的台阶上一步步地艰难地走下来,因为她的腰也开始疼了。

    她不甘心,不甘心这次就这么空着手回去,她也要让村里那些一直不会正眼看她的人看看她有钱了,她进过城了——她变得洋气了。

    她进了路边一个蹩脚的小店,上面赫然写着清仓处理两个字。

    她虽然不认识字,但她能够分辨出哪些店是高档的,哪些店是低档的。

    就像狗一样,狗还是色盲呢?不是照样能够准确无误地分辨谁是主人,谁是陌生人吗?

    人也一样,有的靠视觉,有的靠嗅觉。而且,嗅觉有的时候比视觉来得可靠。

    她走近那家店里,看见一排排一架架的衣服,眼睛一时半时也找不到合适的衣服。

    热情的胖胖的老板娘走了过来,说想买件什么衣服?给自己穿吗?

    她点了点头,说想买件旗袍。

    胖胖的老板娘说好啊,你是给你女儿买的吧,现在年轻人,特别是身材好的人很喜欢穿旗袍,改良的很时尚,价格也实惠。说说看,你女儿身高多少?胖吗?

    老板娘连珠炮似的说了一大串。

    王薇的妈妈看着面前的那张胖脸,胆怯得像是个做了错事的孩子。她嗫嚅着说是给我……自己……买的。

    现在该轮到店里的老板娘吃惊了,她张大了那双好看的双眼皮大眼睛(胖的人往往双眼皮大眼睛的特别多哦),说哦……

    胖胖的老板娘走到了储藏间,很快地她拿出了一个塑料袋。

    塑料袋在她的眼前打开了,原来是一件加肥加大的花色鲜艳的旗袍。

    她心底几乎所有的谦卑和客气都出来了,她说着最为亲切可人的话,不用老板娘来添油加醋地夸赞这件再平常不过的旗袍了,她自己就先像得了件宝贝似得,紧紧抱在怀里,像是抱了一件价值连城的出土文物。

    她拿着那件旗袍在自己身前比了比,就决定付钱了。

    她付了钱,甚至还问了人家一句,这钱够不够啊!

    对方呵呵地一笑,等她走出店门,冲着她的后背吐了口唾沫,说了句,就你这张穷B老皮也赔穿旗袍!你配的话,老娘的这身肥肉也赔给你!

    其实,坏坏的老板娘从她一进门就发现了她的身价,不用放到电子称上去称,就知道她值几个价钱了。

    其实,她还问她多要了二十块钱!

    放在储藏室里的其实是一件残品,而王薇的妈妈是靠嗅觉过生活的,她的眼睛甚至比狗还色盲。花花绿绿上的一点残缺她怎么能够看得出呢?

    老板娘的屋子里养了一只纯种的大黑狗,老板娘今天运气不错,看来那多出的二十块钱,给狗买根磨牙的骨头是绰绰有余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