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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十一、亡命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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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顿立即明白,匈奴派来的使者带来的消息一定对自己极其不利。

    使者还是送自己来月氏国的那两位,因与自己的感情较深,不忍心自己无端被杀,才选择了月氏国国王睡下以后进王城,并大声给自己示警,又怕被月氏国兵士听出他在喊话,在喊出第一声以后,便详装大声咳嗽作了隐瞒。

    他们真是用心良苦呀。

    冒顿暗自庆幸:好险呐,要不是两位使者的有意安排,恐怕自己此时已经身首异处了,最轻也会被关押起来,哪还有出逃的机会。

    冒顿不敢有丝毫耽搁,等到身边给他报信的奴隶睡熟以后,持径路刀在手,轻轻闪出房门,借着夜幕的掩护,提步来到宫门前,将两个正在打瞌睡的卫兵干掉,推开宫门,又不声不响地将外面的两名哨兵送上了西天。

    冒顿的手中没有弓箭,无法干掉城墙顶上的巡逻兵。

    当他快步朝东南方向的马厩奔跑时,城墙上巡逻的哨兵发现了他,立即大声呼喊起来。

    冒顿来不及多想,一脚踢开了马厩的栅栏门,闯进马厩,牵出一匹骏马,更不知马鞍在哪里,跃上马背便向东方猛跑。

    跑了一阵,冒顿又调整方向向北面跑去。

    他料定月氏人必向匈奴所在的东方去追他,若继续向西奔跑,很容易会被追兵赶上。

    太阳露头的时候,冒顿已跑出去很远。

    冒顿不敢靠近牧户,专挑没人的地方走。

    没鞴马鞍,不但骑术受到了限制,不能很好地配合马奔跑的节奏,而且整个身体的重量全都压在了马背上,又集中在屁股与马的脊梁的摩擦上,影响了马的行进速度。

    冒顿早已经感到屁股疼痛难耐,腰背酸软,但仍然不敢做一刻停留。

    近午时分,冒顿在一条小河边停了下来,爬在河边,捧起清凉的河水喝了个够,又让马喝足了水。

    望着茫茫四野,冒顿暗自庆幸。

    幸亏自己选择了向北,如果向东一直跑下去,没鞴鞍的马是跑不过鞴鞍马的,恐怕早被月氏国卫兵追上了。

    冒顿朝空中张望,没有看到大黑。

    自己在夜间逃出,那时,大黑正不知在什么地方熟睡呢。

    而情况紧急,冒顿实在没有时间在马厩里找大红。

    冒顿悲哀地想到,看来,自己要永远与两个亲密的伙伴分别了。

    冒顿用马缰拴紧了马的两条前腿,让马一蹦一蹦地在草地上吃草,自己拔了几丛野韭菜吃了,躺在草地上,闭上眼睛休息。

    冒顿摸了一下屁股,摸到了鲜血,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屁股已被骣破,而路途遥遥,不骑马是根本回不到匈奴的。

    现在完全可以肯定,父亲就是要置自己于死地。

    冒顿悲哀地想,即使顺利回到匈奴又如何呢?父亲能饶了自己吗?回到匈奴同样是死路一条。

    一种身处天涯无家可归的悲凉顿时袭上冒顿的心头。

    冒顿感到自己的心在流泪。

    父亲啊父亲,儿子即使有对不住你的地方,总不至于犯下死罪吧,你又何必如此对待自己的儿子,我可是你的亲生

    儿子呀。

    冒顿抽了下鼻子。

    下一步该如何走呢?回到匈奴是死路一条,若留在月氏国,月氏国的兵士正在到处寻找自己,一旦被他们发现,同样是死路一条。

    冒顿感觉自己真正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

    一夜未眠加上精神紧张,冒顿感到身体特别疲累。

    但理智告诉他,他还没有完全脱离险境,假如月氏国卫兵动一番脑筋,兵分两路追击,他还是会被追上的。

    冒顿强打起精神,再次爬上了马背,继续向北逃亡。

    冒顿信手拉来的这匹马绝对不是什么良马,或许是一匹老马。

    夜里逃出月氏国王城时,马的奔跑速度还说得过去。而此时,马的全身早已大汗淋淋,再也跑不快了。

    马的奔跑速度上不去,已经出血的臀部更加疼痛难忍。

    最后,冒顿干脆下了马,牵着马走了起来。

    徒步走,身体反而觉得舒服了一些。

    太阳已经西垂。

    冒顿焦渴饥饿难耐,而目所能及的地方再没有河流出现,只能艰难地走下去了,他别无选择。

    冒顿开始寻找牧户,只要能找到牧户,就什么事情都解决了,大不了强夺,即使被人杀了,也总比渴死饿死来得痛快。

    可是,冒顿所能望到的,只有连绵的山冈和无尽头的草原。

    近处,草原上开满了红红黄黄白白蓝蓝的小花,软风荡过,花香扑鼻。

    天空碧蓝如洗,白云悠闲。

    而冒顿却丝毫没有欣赏他喜爱的草原美景的兴致,心里只有身在天涯孤独无助的苍凉。

    冒顿想起了母亲。

    母亲辞世这么多年来,冒顿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思念母亲。

    冒顿的胸中突然滚动起了热流,那热流翻腾了一阵,最后变作泪水涌了出来。

    如果母亲在世,他哪会受这般苦,又哪能被逼无奈亡命天涯呀,又哪能有家不能归呀。

    冒顿正独自悲哀,前方不远处的一只动物猛然间引起了他的警觉——那是一只彪悍的苍狼!

    冒顿心中大惊,本能地停下了脚步,回头向来路望去。

    果然不出他的所料,身后不远处也有一只狼在偷偷向他靠近。

    接着,在身左身右都发现了苍狼鬼鬼祟祟在向他运动。

    冒顿立即明白了,看狼群的阵势,绝对不会是五只七只的小狼群,最少也在二十只以上。

    这些年来,冒顿曾经认真研究过狼群,并从狼群的狩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

    现在,冒顿非常明白,这支庞大的狼群最少也有三四天没有捕到猎物了,要不然,狼群绝不会将人和马作为捕猎对象。

    也有可能是由于自己拉着马前行这不正常行为,才让狼群确定为猎杀对象的。

    现在,狼群已经将他和他的马视为今天的晚餐了,要想从狼群的伏击圈里逃脱是绝对不可能的。

    现在冒顿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一心只想着逃命要紧,在杀死王城哨兵以后,为何就不拿一把长刀带在身边呢?

    眼下,自己惟一的武器便是母亲给

    他留下的径路短刀。

    用一把短刀与群狼格斗?

    冒顿悲哀地摇了摇头。

    如果自己有弓箭在手,在野狼还没有给他造成直接威胁以前,他完全可以放倒它几只,给狼群造成震慑。

    如果自己有长刀在手,又何惧它几只野狼!

    手中要有哪怕是一根木棍也好呀,冒顿悲哀地想。

    真没想到呀,自己狩猎这么多年,今天却被狼群打了伏击。

    现在,即使他的大红在身边,也不可能逃出狼为他设置的包围圈了。

    狼群的包围圈正在快速缩小,身影在草丛中隐现。冒顿粗略数了一下,足有二十多只,好大的一群狼。

    冒顿向四野观望,这里只有波浪起伏的草原,从任何一个方向都望不到尽头。

    这里的植物是草,再高也不过二三尺的蒿草,不但没有高大的可以攀爬的乔木,连灌木丛都没有。

    冒顿的心里不由的滚过一阵悲凉,感到彻底失望了。

    冒顿环顾了一下狼群,机灵一动,看来只有舍弃这匹马来分散野狼的注意力了。

    但如果那样做,自己将失去惟一的脚力,要想从狼群里逃脱,更加不可能,自己不但跑不过野狼,在自己奔跑的筋疲力尽的时候,连反击的力气都会没有了。

    冒顿立即决定,自己不能跑,只有和狼群拼个你死我活了。

    然而,不舍弃马行吗?自己能与马一起全身而退吗?显然不能。

    如果是自己的大红,自己的手中又持着长刀,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可现在,这匹老马连奔跑的力气都没有了,加上没有马鞍,自己骑上马背后也使不出力气来,还是算了。

    冒顿拿定了主意便不再犹豫,快速脱掉了马笼头,在马屁股上猛抽了一下,嘴里喊道:“凭你的力气逃命去吧。”

    那匹马自然也明白自己已经身处险境,放开四蹄跑了起来。

    冒顿看到,几条狼迅速飞向了他的马,一条狼敏捷地腾空跃起,一口咬定了马的脖子,另外几条狼几乎同时爬上了马背,马的后蹄扬了几扬,并没有踢中狼,接着便吃力地转了半个圈,面向冒顿,似乎在向冒顿求救,接着便轰然倒地,四只蹄子又弹动了几下,便不再动了。

    冒顿的心中滚过一阵悲哀:可怜这匹老马,无端被自己强迫来到这里,却喂了狼。

    冒顿看到,有十几条狼开始撕扯着吃马肉,仍有十几条狼原地没动,正虎视眈眈地瞅着自己。

    冒顿已经明白,在他正前方的那条身材高大的狼便是这群狼的头狼。

    冒顿通过这几年对狼群的观察发现,狼群的组织纪律性极强,每只狼必须无条件服从头狼的命令。

    若是与人群作战,可以擒贼先擒王,没了领头人,人群便会作鸟兽散。

    而狼群却恰恰相反,如果你杀掉了头狼,狼群便会与你拼命,直到最后一条狼倒下为止。

    如果让头狼产生畏惧而逃跑,其余的狼也会随在头狼的后面紧急撤退。

    那就先斗一斗这只健壮的头狼吧,冒顿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