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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个冲下飞机的时候,才发现兰城并无异样,最新一批次从印尼送来的货物也主要是瓜果和特产之类。
“看着你那么紧张,我把附近的边防都调来了,现在你没事了,恐怕我又要回去写检讨了。”
赵建国来到我身前,吧嗒吧嗒抽着一种新式水烟。
“不好意思老赵。”
我轻轻拍一下赵建国肩膀。
“没事,总归我们都是为了兰城。只要兰城没事,百姓相安,我们当兵的多跑一趟就多跑一趟吧,就当锻炼身体了。”
“你倒是挺会侃。”
我轻轻一笑,看着远方沉静的海面,心中的忧虑褪去不少。
赵建国及众人开车离开,一排排军车消失在蒙蒙的夜雾中。
“走,我送你们回去。”
我转过身对羊欢和小雅说道。
“不,我们要去山顶小屋,我有东西在那里。”
对于羊欢这样,我已经毫无办法。我坐上羊勇派来的豪华轿车里,关上车门的一瞬间整个世界变得极为安静,仿佛不存在一般。而后面的羊欢和小雅早已是姐妹相称,已付情深似海的模样。
夕阳将下,汽车停在山顶小屋前。
我定睛一看,我的小屋后面不知什么时候又修起一栋两层楼的小别墅,小楼不大,整体以花岗石打造,二楼的阳台上还缠绕着一些紫藤和野菊,两扇窗户分别对着我的房间和正东方。小屋门口,两个工人正在认真地刷着油漆。
“这是怎么回事?”
我走上前去,指着这栋小楼问工人。
“您好先生,我们是受人之托在此修建一栋小楼。”
“这是我的地方,你们是受谁所托?”
对于这种鲁莽的行为,我感到一种愤怒。我在此处住了将近20年,从来无人打扰,到底是谁如此无礼,竟然公然侵犯我的地盘。
正当我怒气上冲之际,杨欢忽然走上前来,站在我和工人之间。
“我,是我让他们修的。”
杨欢单手叉腰,抬头看着我。
“现在这么危险,你又不欢迎我们住山顶小屋,我也只好出此下策。”
“那,那你怎么不提前跟我说?”
我提高声音,责问羊欢。
“如果跟你说了,这小楼肯定修不成,几百年能修,也占不到好位置。”
“你~你怎么可以替我做决定?”
我几乎是以很严厉的口气问道。
“因为我是你女朋友啊!”
羊欢双手背在身后,不假思索地说道。工人们见羊欢如此一说,顿时如释重负,便冲我举起大拇指,而后转过身继续干活。
小雅看着羊欢,默契一笑,进而低头不语。
“李先生,你们确实很般配。”小雅勉强挤出几个字。
我站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实话说,这让人无语,我是修行人,不会结婚,但这也让人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温暖和兴奋,说明我有了伴侣,从此不再孤单。修道的另一面便是孤独,那句“独钓寒江雪”便是问道之人内心最深的呼喊。
不消片刻,我感觉到自己脸颊升起一道绯红,挥之不去。工人们很快做完最后的油漆工作,将完工证明交给羊欢。
“祝你们二位蜜月愉快。”
此刻羊欢察觉到我的不对,悻悻走上前来。
“我这么说是怕引起别人怀疑。”
羊欢的解释苍白无力,我明白她的心意,但我确实不能,也不该再入红尘。与尸器的一战
中让我内心惊恐,那种心在红尘的牵挂,那种为了他人而活的羁绊,正如同蚩人涌动的发丝一般在我心底蔓延。我不敢踏进去,因为我怕失去,毕竟,我已经失去过一次,那种悲痛欲绝,那种无可挽留,是现在的羊欢无法理解的。
“房子的事就这样吧,以后不准说我们是夫妻,我们是熟人,连朋友的都不是。”
我指着尚未修好的石楼,暗示我们以后住得很近,顶多便是邻居般的熟人关系。
羊欢的眼神瞬间暗淡下来,我们认识这么久,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充满青春活力、阳光健谈的女孩子眼中没有神色。这是失望甚至于绝望,我并不挽留,任由羊欢离去。小雅坐在身后的草地上,看着羊欢离去的身影,一言不发。
“承认自己喜欢一个人,真的那么难么?”小雅问道。
“你说什么!”
我转身看去,小雅的严重闪过一丝泪光。
“你能不顾一切救她,说明你心里有她,为什么她每次跟你表白,你都要拒人千里?她真的是一个不值得人爱的女孩吗?”
我看着羊欢在山脚奔跑的身影,一股心痛涌上来。
“不是她不值得人爱,是我不值得爱。”
“承认喜欢一个人,不难。”
我没有回答的问题,小雅静静地说道。
“那你可看到丽莎有男友么?你可见过江中成娶妻生子或是你见过尸器有任何的妻子或孩子?”我反问道。
“你们中国有句话叫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
“但那不是我的方式。”
我抬起脚步,准备离去。
“不说你也明白,我们这一行的人,过不了常人的生活,虽然我无比向往。往后,还希望你多多照顾她。”
说完之后我径直离去,小雅待在原地一言不发。
山顶小屋的夜晚,星空璀璨,一条长长的银河从屋顶穿过,我独自一人坐在房前,手中拿着那杯粗茶,静静地享受着眼前的一切。一阵微风吹过,一阵花香袭来,其实任何草木又有何不同呢?都有生命,都有情感,甚至于都有思想,唯一不同的是,人多了很多非分之想,不想花草那般生来便脚踏实地,这非分之想哲人们称之为欲望或者欲念。这欲念一天不除,人类便一天不能回到上帝建造的伊甸园中。
基督教和佛教在某些问题的看法上惊人的一致。我们不过都是些在欲海沉沦的旅行者,忘不掉.asxs.,也到不了终点,一生起起伏伏,身不由己。这世上能比羊欢更好的女孩并不多,如此善良,如此美丽,如此体贴人意,她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要好,甚至某些方面还要好于静雅——那个曾经让我的人生有过短暂归属的人。
可惜那又如何?我不是常人,注定不可按照常人的方式去生活。小时候师傅对我说,入道之人,尤其是卜字一脉,因窥测天机太多,有违因果轮回,是注定要五弊三缺命途悲惨的。所谓五弊,则是“鳏、寡、孤、独、残”,而我独占一“孤”字,所谓三缺,则主要是“权、命、钱”,我独占一“钱”字。
如此安排甚好,各方相安,岁月静好。直到羊欢走入我的生活,甚至以女友的身份住在我的隔壁。这一切的一切,我明白,我预测,但我无法阻止,就像天要下雨,就像娘要嫁女。说到底,纵然我本事高深,也不过是命运长河中的浮萍一缕罢了。这命运沉浮之事,又哪里轮得到我做主呢。
我心中隐隐仍有不安,于是放下茶杯,穿上大衣,朝兰城忘我酒吧走去。
因为我心里,似乎开始装着一个人
。
出发之前,我封闭自己天门穴,这样有利于我隐藏起息,躲过小雅的监测。我沿着兰城破烂陈旧的街道向前行走,夜色之下灰蒙蒙的天气看起来整个街道更像是一座年代已久但空空如也的监狱。街角的垃圾堆中,一堆隐君子靠在一起相互取暖,地上散落着十来支带血的针头。虽然寒风将至,但他们一脸享受。大概他们是要冻死在此处吧,如果在以前,我会为他们送去衣衫和财物甚至送他们去救济站,但是如今,我冷眼而过,不再多看一看。说到底,同样的人生,每一步都是自己选择,明知这样或不长久,却毅然如此,这又何尝不是命运本身呢。
我来到一处陈旧的墙壁下,纵身一跃跳过矮小的房屋,来到兰城最大的酒吧——忘我酒吧。
忘我,即买醉,而对于兰城人而言,唯有喝醉,一切似乎能变得理所应当,所有的事情都会在醉意中变得合理,覆上一种真理的气味,就正如酒后发现勾股定理的毕达哥拉斯一般。我压低自己帽檐走在偌大的酒吧中,此刻舞池中的男男女女开始脱去衣服,对着彼此,对着观众热舞起来,男人们露出强健的肌肉,女人们露出性感的三角内裤。
我定睛看去,发现羊欢和小雅呆在一处黑暗的角落里,羊欢左手拿着一瓶红酒,右手拿着一只巨大的高脚杯,疯狂地喝酒。
“不要管我,让我喝酒!”羊欢显然已经喝醉,靠着最后一丝意志勉强支撑,
“不要喝了欢姐!”
小雅伸手去抢夺酒杯却被羊欢一把推开。
“我就想爱个人,有那么难么,绝情,我哪里不好了!”
羊欢径自说话,不顾一切,小雅立即从地上站起,终于抢过羊欢手中的酒杯,羊欢立马举起酒瓶,开始整瓶喝酒。
“欢姐,这里危险,如果实在要喝,我回去陪你行不行。”
小雅面色焦急,一个劲地想拉起羊欢,无奈羊欢执意不动,小雅几乎急出眼泪。
“我不走,你记住,如果你没人喜欢,以后就化好妆来酒吧,这里有的是人喜欢你。”
羊欢带着浓浓的醉意,近乎嘶吼地说道。羊欢的话引起了众人的注意,舞池中不少人转过头来看着羊欢,露出充满坏意的笑容。
“是啊,宝贝,我就喜欢你,从第一看看到你,你那火辣的身材和性格,我就差点忍不住。”
忽然一个声音从人群中传出,紧接着在一堆保镖的开路下,江中成叼着雪茄悠然走出。
“怎么会是你。”小雅再见江中成,依然是不能低颤抖。
“就你这蛤蟆样,也配喜欢老娘。”
羊欢酒气上来,瞬间来了脾气,她挣扎着站起,不料却被江中成重重一耳光打来。羊欢虽然喝醉,但多日来的训练让她有了敏捷的本能,她带着醉醺醺的身躯躲过江中成的耳光,随即向上一脚踢在江中成下裆处,江中成猛然到底,痛苦不已。
“抓住她!”江中成对众保镖命令道。
一种黑衣保镖忽然上前,羊欢击倒二人,却因为醉意被其他人打翻在地,重重挨了两拳。
“混账,怎么能对美人这么粗鲁?”
江中成捂着裆部重新站起。
“把她两手脚锁起来送到我房间,今晚我要让她知道我的厉害。”
黑衣人随即将羊欢和小雅捆绑起来,羊欢已经晕过去,小雅则不听呼救,但众人径自跳舞,五一搭救。激烈兴奋的气氛在酒吧燃起,这里没有人性,只有欲望。这里没有正义,只有满足。
人间的饿鬼道——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