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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八章 大公来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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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八章大公来迎  埃迪斯子爵带了他那两个兴高采烈的儿子以及二十名骑马的护卫,克劳斯男爵和威德男爵,辛德勒子爵也带了四五个他们的子侄,还有四五十名护卫。对这四家温斯顿省的领地贵族来说,能凑出这六七十名骑马护卫也算是尽了全力。上路后,这四位贵族的子侄看着北地四大贵族身穿制式装备的侍卫大队直流口水,没办法,他们发现自家精心收藏的骑士盔甲还比不上北地贵族一名侍卫的装备,自信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埃迪斯子爵的大儿子沃里奇是这群年轻人的头头,他很不服气的向埃尔提出了挑战。于是在中午打尖时这四位温斯顿贵族的子侄们和洛里斯特的侍卫们进行了一番较量。让沃里奇想不到的是,他自以为勇武的同伴们纷纷在这些普通的侍卫手里吃了大亏,最后他亲自上阵,结果和出战的帕特打成了平手,谁也奈何不了谁。问题就在于他是白银三星,而帕特因伤耽搁了修炼,目前还只是白银二星。  埃迪斯子爵这四位贵族对此似是早有预料,他们也很乐意看到自己那些平素不知天高地厚傲气冲天的子侄们能碰个铁板摔个跟头,能让诺顿家族的侍卫教训他们一下也是好事,总比他们自己外出游历时因冲动和无知去冒险丢掉性命为好。  出了沃克镇后到温得布里王城还有一天左右的距离,现在国道上的情景看起来比较正常了,不时的有赶着马车的贵族或是骑着骏马的骑士行进在大路上,还有很多载着货物的马车和人力板车都在往王城而去,甚至还有一些看起来雇佣兵打扮的流浪骑士也三五成伙的在赶路。  当洛里斯特等人的马队行进时,那些步行的或是拖着板车的人们都急忙让开了大道,站在路旁恭敬的向各个贵族的旗号行礼致敬,特别的诺顿家族的怒熊旗帜,招来的目光和鞠躬最多。  路旁不时的有贵族和埃迪斯子爵他们打招呼,而肯麦斯伯爵也活跃了起来,他认识的贵族并不比埃迪斯子爵他们少,在征得了洛里斯特的同意后,队伍放慢了行进速度,因为有很多认识的贵族要加入到队伍中一起走。洛里斯特觉得肯麦斯伯爵说的不错,与其天黑下来赶到王城,不如放慢速度过了夜在明天早上到达,那样也比较容易做好南城门的交接。  让洛里斯特奇怪的是,肯麦斯伯爵毕竟二王子册封的领地贵族,虽然是商人出身,但在伊比利亚王国也算是见多识广,竟然会不认识埃迪斯子爵他们。原本以为他在吹牛,可沿途碰到的贵族十有八久都认识他,这是怎么回事?  肯麦斯伯爵哭笑不得的解释,埃迪斯子爵他听说过,却没见过,认真的说起来,做为伊比利亚王国的贵族,他和菲利姆男爵一样,都属于国王这一派,他比较熟悉的是来自南部省的贵族,和王后这一派的贵族是死对头,南部省的贵族则是他们的盟友。至于埃迪斯子爵他们,则是属于温斯顿省的本土派,习惯结盟自保,算是本土中立派,也是实力派,只要二王子不触犯他们的利益,基本中立,平素也不愿到王城觐见国王和王后,所以他不认识埃迪斯子爵是很正常的。  好吧,一个小小的伊比利亚王国里面的贵族也分这么多派别,洛里斯特也算是醉了。肯麦斯伯爵说自从洛里斯特出兵报复抓走二王子之后,现在的伊比利亚王国就剩两派,就是王后和温斯顿省的本土贵族。没了二王子,南部省的贵族只好投靠了王后,他们的目标从开疆拓土变成针对温斯顿省的本地领主,恨不得以身待之。象埃迪斯子爵这样的温斯顿省本地领主和王后闹的很僵基本上都是南部省贵族从中挑拨的缘故。  越离温斯顿王城近路上的人就越多,当一面锈着一个圆形的马蹄印中间插着一把利剑的旗帜出先在大家眼前时,连一向沉稳的菲利姆男爵也动容了:“波那瓦也要去王城吗?”  他冲出队伍,想追上去,只是那面旗帜下的几个人看到后面众多的贵族徽章旗帜,竟然快马加鞭,加快了行进速度,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洛里斯特好奇的问菲利姆男爵:“你说的那个波那瓦是谁?”  菲利姆男爵怅然若失的回答:“那是二王子建立伊比利亚王国前的一位手下重将,骁勇善战,出身于南部省一个赫赫有名的骑士家族,他本人也是一名远近闻名的黄金骑士。二王子建国前打的三场大胜仗其中的两场就是他指挥的。原本建国时要封爵,可二王子却要他出一大笔钱。于是他愤而离去,不知所踪。想不到现在他也要去参加骑士比武大会……”  洛里斯特哑然,好半天后才拍拍菲利姆男爵的肩膀:“算了,那个波那瓦很明显是不想和我们接触,或者是不想和我们这一大群贵族接触。到了王城后你有的是机会去找他。”  傍晚时分,洛里斯特吩咐早点立营,并选择了靠近国道边的一个小土丘做为宿营之地。到了夜深时分,洛里斯特起来巡营时却发现远处有一大队人马打着火把在连夜赶路,看方向也是往王城而去。到了近前,他们发现道旁有个戒备森严的军营也是大吃一惊。迟疑了会先头的几骑赶到军营前打着火把要求表明身份,巡夜的一个侍卫小队告诉那几骑这里是很多前往王城参加骑士大会的贵族宿营地后,那几骑回去后队伍又继续连夜行军。  今晚天上有很多云层,看来明天早上或许会有小雨,所以月光很黯淡。洛里斯特站在土丘上看着国道上的那支队伍很快的从土丘下经过,带着辘辘的车轮声消失在远方。  近千人的骑兵,四十多辆马车,商队还是贵族的私家货运?正在思索时,那队巡逻的侍卫小队前来回禀,刚才经过的那支队伍来自福伦多公国,说是公国的小王子前来参加这次的骑士比武大会。  唔……看来这次骑士比武大会声势传扬的很大,连中部四公国都听到这个消息了。福伦多公国的小王子亲自过来,看来是想和菲萨布伦家族结亲。日,中部四公国刚刚联合商业联盟消灭了二殿下在前瑞德利斯王国的大军,转头就要和菲萨布伦家族联姻,主意打得不错啊,纵横捭阖,为中部四公国取得外来的支持和凭仗。若是自己想实施心中的战略计划时,那中部四公国和菲萨布伦家族就会成为横亘在自己前面的五座大山……  决不能让他们联姻成功,人都是这样,本来洛里斯特对西莉薇亚公主的垂青还有些似可似不可的样子,可发现还有人跟自己抢公主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奶酪被动了一般,这次是下决心要把西莉薇亚公主带回家族领地了。决不许别人染指自己的西莉薇亚公主……  第二天上午,大队人马接近温得布里王城近十里的时候,远远的传来了悠长嘹亮的迎宾号角声。探路的侍卫中队派了两骑回来禀报说,菲萨布伦大公带着百余骑前来迎接北地四大贵族的来临,这消息不止让洛里斯特一怔,连埃迪斯子爵那些伊比利亚王国的贵族们也大为吃惊。不管是从爵位还是从那些不明白诺顿家族实力的人来说,菲萨布伦大公的这个举动不仅仅是大出所有人的意外,也称得上是惊世骇俗了。  老狐狸这是把我放在火上烤啊。洛里斯特很清楚菲萨布伦大公前来的目的只是为了自己,说是迎接北地四大贵族,其实就是想见见自己,掂掂诺顿家族的分量。如同在自己的心中把菲萨布伦家族当成假想敌一样,估计那老狐狸也是这么想的,毕竟他麾下的部队已经在自己手上吃过不小的亏,而且要不是这几年自己家族为他们提供的优质装备,恐怕这头老狐狸还不敢也不会去打大小金川地区的主意……  这是洛里斯特和菲萨布伦大公的第一次会面,在那些围观的伊比利亚王国的贵族的注目下,当菲萨布伦大公策马而来越来越近时,洛里斯特先行下马,站在道旁恭候,随即肯麦斯伯爵,菲利姆男爵,沙欣男爵和大队的侍卫们相继下马。三家盟友很自觉的退后一步,站在洛里斯特的身后。而四家的侍卫们则在道旁两旁列队立正,一人一马,排出了面对面的十个五百人的方阵。  菲萨布伦大公据说已经有七十多岁,可三级大剑师就是三级大剑师,面容看上去就象五十来岁一般,精神抖擞,远远的看见洛里斯特等人下马恭候,踢了马腹一脚,身下坐骑往前一窜,把身后的百来骑抛开了一大截,很快就到了众人身前,“哈哈”一笑。甩镫跃下马来,一对精光四射的目光紧紧的放在洛里斯特的身上:“你就是诺顿伯爵,久仰你的大名了……”  洛里斯特右手抚左胸,低头微微躬身,行的是标准的前克里森帝国相见礼仪:“北地诺顿家族见过帝国公爵,草原军神菲萨布伦大公殿下,并为菲萨布伦家族扬威草原贺喜。”  菲萨布伦大公伸手在洛里斯特的肩上轻拍两下:“呵呵,北地咆哮怒熊,诺顿家族为帝国世代镇守北疆,我也是久闻贵家族之名啊。能让北地四大贵族联袂前来参加这次的骑士比武大会,实在是让我感到振奋和荣幸。”  “大公殿下,能参加由您举办的骑士比武大会才是我们的荣幸,您过奖了。”洛里斯特客气道。  菲萨布伦大公豪爽的挥挥手:“别客气,我说的是真心话,让我猜猜,这位温文尔雅的肯定是肯麦斯伯爵了吧?听说过你的名字,却一直没见到,这次也算了却心愿了。”  肯麦斯伯爵谦恭的行礼:“见过大公殿下……”  “这位性格沉稳,面容坚毅的骑士我想应该是飞马家族的后人,有名的黄金骑士菲利姆男爵吧。”  菲利姆男爵右拳砸在胸甲上,他行的是骑士礼:“菲利姆家族向大公致敬!”  旁边的沙欣男爵立马学样,“啪”的一个骑士礼:“见过大公殿下,我是北地沙欣家族的亨内德,向跃马草原的菲萨布伦家族致敬!”  菲萨布伦大公笑呵呵的拍了两下沙欣男爵的胸甲,赞了一声:“好汉子……”  接下来是那些伊比利亚王国的贵族们纷纷向大公问好行礼,不过大公只是哼哼两声,点了点头就把目光转到了那些列阵的侍卫身上,转头问洛里斯特:“诺顿伯爵,这是你们家族的武装?”  废话了不是,没看见他们胸甲上的怒熊徽章吗?  不过洛里斯特心里明白菲萨布伦大公的意思,点了点头:“大公殿下,您是帝国闻名的草原军神,军略大家,请检阅一下我们的家族武装,并给予宝贵的指点,请……”  “立正!向菲萨布伦大公殿下致敬!”  每当菲萨布伦大公走到一个方阵之前,这个方阵的大队长必定高声下令,全体队员立正肃立,并向大公行注目礼。  菲达布伦大公也不停的向每一个方阵行骑士礼,并频频的点头。  在最后一个诺顿家族的侍卫方阵前,菲萨布伦大公行过骑士礼后停下了脚步,走到侍卫队员的身前伸手敲了敲前排侍卫队员的胸甲,肩甲和头盔。然后摇了摇头对伴随的洛里斯特苦笑道:“好小子是不是想看我的笑话?这样的精锐我可练不出来,他们要是到了我们家族,起码每人都可以当个小队长,甚至是中队长。别的不说,就连他们身上这套装备,就比我们的家族骑士要好的多了。  跟我说句实话,你的这些家族精锐身上穿的是不是钢甲,我敲上去的时候感觉不对,不是精铁甲的噗噗声,比你们家族卖给我的那套精铁制式装备防御强得太多了……”  老狐狸就是老狐狸,肯麦斯伯爵他们这么久了也没发现诺顿家族武装身上装备的钢甲,菲萨布伦大公却在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发现了蹊跷。  洛里斯特也是睁眼说瞎话:“不算是钢甲,只是我们在里面还垫了一层钢丝,加强了一点防御,不过造价却高了一倍,原本以为扩大生产能减少成本,但制作了这三千套后发现成本降不下来只好叫停了。象他们身上穿的这一套制式装备成本就高达一百八十金福德一套。所以只能给我的侍卫们用,别的家族士兵可用不起……”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实话洛里斯特还随手卸下了前面那个侍卫的臂甲给菲萨布伦大公看,青灰色的臂甲里面果然垫着一层钢丝,大公看了又看,敲了几下,半信半疑。  除了这个插曲,菲萨布伦大公对诺顿家族武装的精锐和训练有素是赞不绝口,同时也夸奖了一番肯麦斯伯爵和菲利姆男爵,沙欣男爵三家所带的侍卫。客气了半天之后,大家才上了马,跟随着菲萨布伦大公向温得布里王城驰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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