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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越来越暗了,我还在这荒芜的野外走着,这显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我应该找一个地方停顿,或者,确切的说是安顿,但我更喜欢用停顿这个词,因为,我还会继续走。安顿给我的感觉就是在一个地方定下来了,不走了。这肯定不是我所希望的,我也肯定不会这么选择。我是个喜欢四处乱逛的人,我不喜欢四平八稳的生活,所以,这么大了,我一直在流浪,自然,也是孤身一人。我也孤独过,在那时候,我曾想,我找个女孩子结婚吧,可是,每当那时侯,我都是一个人在无边的旷野;而当有人在我的身边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想过这件事了。
我的行囊里总带着有三本书和一个笔记本,一本是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但我没有怎么看,我之所以带着它,主要是它的名字吸引了我,而且,它是一个外国人的行动,显然,不会符合我国的国情,但是,这个词是那么符合我的举动。一本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是个孤独的人,但我想看看比我更孤独的人们,他们不更可怜吗?孤独也罢了,还是一百年。我在这时候居然想起了周星驰的一句在大话西游中的对白,就是“我希望是一万年!”那一句。这也许有些不敬,可是,当时,我确实是这么想的,可能有些类比的意思吧。还有一本,我看过了,但我忘了是谁写的,连书名都忘记了。因为,在一次膀胱极其痛苦,而四处找不到纸的情况下,我用它的封面和里面的另外一页堵住了我的屁股。那次,我并不轻松,那封面我揉了半天才弄软一点,但还是扎得我得屁股极其难受,事后,我还发誓,以后再不撕书了,但我有给自己留了后路,除非连叶子都找不到,真实的情况是,叶子都太小了,而且,我也没有用过。在弄脏手或书的取舍中,我牺牲了后者。错误犯过一次后,错误总是会接踵而来,我就一而再,再而三的犯了错误。我只是记得好象是一个捷克作家的书,他非常有名,我仅记得这么多了。
本来,我想带更多的书,但书实在太重了,三本就已经够沉的了。流浪是一种轻松的工作,我可不想因为多几本书使自己得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况且,我还有一本厚厚的笔记本要带,我应该算是个懒惰的人吧,可我却非常勤快的记录着我的行程。也许,我也会写出一本中国版的在路上,我是那么喜欢这个名字,可恨的是,竟然被人捷足先登了。我暗自懊恼:如果比杰克。凯鲁亚克早生那么几秒都也许不会被他先用去这个书名。既成为事实,那也没有办法了,我只得想另外的名字,我还没有想好,我想了许多,但都不满意。
我今天的行程还没有记下来,也许,今天不行了,我必须再明天补上。说真的,今天没有什么好写的,路上见过几只鸟和几只老鼠而已,如果加上细小的虫子,总共也没有超过二十只活物。我离开热闹很久了,我一直在乡下走。而现在,我连乡下也远离了,这四周没有人烟,如果有的话,那只有我,我也好久没有生烟了。
天暗了,我不能翻过这座山了,也许,翻过这座山,我能碰到人群了。我有这个强烈的感觉,远离人群许久,使我对人的气味变得异常敏锐。我的感觉从来没有骗过我。山是翻不过了,我干脆没有打算去做徒劳的运动了,而且,在山上过夜总没有在山脚安全。
趁着还有一点点的光,我拿出笔记本,我要写下一点今天的感觉,所见是很有限的,所以,写自己这一天的感觉吧,我写下了第一句:孤独越来越强烈,充斥了我的四肢百骸,让我在行走中感觉到异常的沉重,我知道摆脱的方法,但是,我又无法摆脱。因为,当真正可以解决孤独的时候,我逃避了。我像一个胆怯的人要去相亲一样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我仅有的一次相亲的经历:那是在什么时候的事呢?我开始我的回忆,好象大概是两年前吧,又或是三年前,当然,是四年前也不一定啦。女孩子是一个朋友介绍的,那时侯,我是个腼腆的“人”别人称我为“孩子”因为,我的相貌与实际岁数不怎么相符,我的年龄不小了,但我看起来还不大。这在很多时候迷惑了别人,一次,我在一所中学门口理发,老板问我:你读初几啦?
其时,我大学都毕业了,我还是恭谨的回答:我读初二啦。
老板快乐的笑了,为自己的“正确”猜测而得意,也许,他认为,他对于来到他理发店的人,他的判断永远不会错。我没有让他的笑容僵在脸上,因为,我没有告诉他事实的真相,当然,即使告诉他真相,他也不会听的,他看起来是个很固执的人,我也认为,和他争论下去是没有结果的,如果有后果的话,那只是徒使自己伤神而已。既然是没有意义的事,我也就放弃了,能让一个人从自己错误的猜测中得到快乐,就当是我做了一件善事吧。
女孩子和我的那个朋友在一个酒吧等我,我所要做的事“据说”只要走过去就行了,对于这么简单的事,我还是很快做到了。
酒吧很热闹,我不知道我的朋友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一个地方,这应该不算一个好的选择吧,谈对象应该找安静的地方啊,想说一句悄悄话都得大声嚷嚷,并要将嘴对准别人的耳朵。也可能,这就是他为什么选择这里的原因吧。我从来没有问过我那位朋友,所以,我现在的话纯属个人猜测。
进酒吧大门的时候,一个漂亮的女服务员绽放甜蜜的笑脸对我说:“您好,欢迎光临!”
这大概是所有服务业的通用语吧,而且,她们的笑脸也可能只是职业习惯使然,我还是感动了,我回了一句:“你也好啊!”漂亮的女服务员笑得更灿烂了,她又问我:“您几位?”
这句话问得就笨了许多,我显然没有带人进来,我也笑着回答:“我是来找人的。”
她还在热情的说着什么,但我没有去听了,我径直走上了楼,在楼上,我向下面看了那位小姐,她居然在仰头看着我,我是这么认为的,也许事实并不是这样。我不是属于那种引人注目的人,所以,说她在看我,有点牵强的成分在里面。
在楼上,我一眼就看到了我的朋友,在他的左手边坐着一个女孩子,她低着头,长发遮住了脸,我在没有落座前,只能肯定的就只是她的性别。
“坐!坐!”
朋友招呼道。
女孩子这才抬起头,我也在这时才看见她的样子。
“是你?”
女孩子突然叫道,她的叫声太过突兀,我的朋友都是一惊。我仔细看着她,想从她的脸上找到她惊叫的原因,遗憾的是,我没有找到,而且,直到现在,我还在绞尽脑汁的想她当初的那声惊呼。她转脸对我的朋友说道:“你是有意这么做的吧,你怎么能这样呢?”
然后,她显得很生气的样子对我说:“你们是串通好了的吧!”
说完,她竟然推开椅子就走了,我和朋友两人呆若木鸡的坐在那里,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认识她吗?我在心里问自己,不认识!我马上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我应该可以肯定,我不认识她。半晌,朋友才扭头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不知道啊。”
“你不知道?你不认识她吗?你以前有没有对她做过什么?”
我竭力回忆我所认识的女孩子,屈指可数,应该没有她那号人。
“真是的,肯定是你认识的人,你仔细想想,我去追她,问一下情况,哎,我走了,你想想,想想”
朋友也走了,我却像堕进了浓雾里,不辨方向。服务员这才走了上来,问道:“先生,您要点什么?”
“给我来杯水吧,顺便问你一下,今天几号?”
“好的,先生,今天5月18号,是个吉利的日子!”
吉利?我嘟囔了一句,这还算吉利?
喝了杯水,我走下楼,问服务员多少钱,服务员告诉我:“二百五十六块,去掉尾数,收您二百五十块!”
他们显然没有交钱,一杯水肯定没有二百五十块钱,还说只要我过来就行了。
“别,还是二百五十六吧,尾数也别去了!”
我可不想在这里显得大惊小怪的,交了钱,我往外走。进门时的那个服务员依旧温柔,笑容也依旧灿烂,我正要自己推门,她早已先伸手将门打开了。
“欢迎再次光临!”
我跨出门,她的声音在后面响起。声音很柔软,我突然有点心动,我回头看了一下,她也在望着门外,看到我望着她,她的笑脸再次绽开。当时,我有种再次走进去的冲动,但我忍住了,因为,我口袋里没有多少钱了。
我不知道我以后是否碰到过我的那位朋友和那个女孩子,在我的记忆中,应该没有了;或者有吧,为了不破坏我的记忆,我又将他们忘了也不一定。为了无谓的记忆而探究是没有意义的,但这次“相亲”却对我有特别的意义,之所以有意义,就是因为它是我的第一次相亲,也是唯一的一次。
我的“相亲”并非是我逃避了,但我还是打了这么一个比喻,也许它放在别人的身上是恰当的。在某个时候,可能与我也很适宜,只是,那次没有给我“表现”的机会。那次的事谁碰上都会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我不是丈二的金刚,但我也没有摸着头脑。
回忆占去了太多的时间,我在那句话后面打了一个句号便没有再写了。天已经暗下来了。
我打开行囊,拿出毯子在一块草地上躺了下来,这是夏季的晚上,也不觉得冷。
最难熬的就是晚上,夜很长,我也不愿意早点睡,可是天总是黑的太早了。我静静的躺着,根本就没有动,四周也很安静,我几乎可以听见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仰望着天,星星很多,在这样的旷野,天空才露出本色,不象城市的天空。无论环境多好的城市,夜晚的天空都没有这里的透明,真的,这里的天空就是透明的,虽然夜是黑的。
星星很多,但它们应该也是孤独的,因为,它们离得是那么远,大概到消失,夜没有凑在一起的可能,如果有,那也是它们离消失的时候不远了。我居然这样想着,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大概只是为了打发这漫漫长夜罢。黑夜是孤独者最大的敌人,在孤独中人会想起很多的人和事,我也在这样想。我还想着早点天亮,我想,我是喜欢光明的,我的内心也充满光明,在黑暗中说光明,就像一个解放前的人在遥想新社会一样,那也许有点心中无底。其实,新社会又怎么样呢?还是有流浪的人,就像我,当然,在革命前,流浪也许是被迫的,而我,显然不能说是被人所迫,如果硬是说有,那个人就是我自己。
一个男人在孤独中,肯定会想起女人——他认识或不认识的女人,有多少想多少。我所想的人也是女人,我所想的事也是和女人有关的事。我经历了许多孤独的夜晚,我也就许多次想起她们,我以前认为我认识的女人不多,但躺着静静的回忆,才发现我爱的女人和爱我的女人还是挺多的,真是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我也这么自己吓自己很多次了。一想起过去的事,人们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他的初恋,除非,他现在是和他的初恋情人在一起,当然,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用一个英语单词来说,那是——crazy。初恋只有破碎才美丽,如果圆满,至少就失去了想念的美丽了,就像维纳斯的手臂。
我也在这时有想起我初恋的女孩子,她应该是我初恋的对象吧,我之所以不能非常肯定的说,因为我不知道在她之前是否还恋过别人,也许是有的,也许又没有。当然这已经不重要了,我认为的初恋是从她开始的,她也理所当然的成了我的初恋情人。我是个早熟的孩子,我的初恋也来得比常人要早。
那时,我读小学。其实,如果不是那些女孩子不能跟上我的思想,我可能会更早开始我的初恋,她们是那么愚笨,在那时侯,或许她们根本就不懂得有恋爱这回事。即使偶有能朦胧理会的,她们根本就不敢尝试,现在我是这么说,其实,当时我也没有去尝试,所以,我的崇高的爱情就这么沦落为暗恋了。暗恋是令人难堪的事,可是,男人也许只有经过暗恋才知道,爱情其实是一项挺无聊的运动,因为无聊,我们才去想,想过以后,发现更无聊了。
由于认为初恋是美好的,所以,初恋的对象在我的心里也是美丽的,以致,它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一个美丽的阴影,因为,我看女孩子的标准总没有离开过她了。
她是校长的女儿,地位尊崇,这就注定我对她的爱情会无疾而终,就像语文课里常说的,为后来事情的悲剧性结尾埋下了伏笔。可是,当时,我无可救药的喜欢上她了,我认为,只有她才值得我爱,原因其实很简单,她是那里面最漂亮的女孩子。诗经里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窈窕淑女,君子好裘!
其实,所谓好裘,无非是因为好色使然,如果不是窈窕之淑女,君子会好裘吗?何况,我还不是君子,我自然不能像君子一样说好裘了。我自认为自己是俗人,我就是因为她漂亮。
后来所见虽然与从前感觉出入很大,但我还是要说,那时,她的确很漂亮,再也没有比她更漂亮的女孩子了——在我的心里。我见到她时,我很难再提起勇气说她很漂亮,她已经结婚了,据说还有一个一岁的女儿。我问了她这么一句话:“你知道我以前喜欢过你吗?”
“我知道啊,当时,你很不显眼嘛”
她说着,张开口笑了起来,我看到她的一颗门牙崩掉了一半,露出一条黑乎乎的粗缝,我仔细的看着,觉得自己的所有关于对她记忆都裂开了一条很粗的缝。
“不显眼?对!你很显眼,显眼”
我还是盯着她的那条牙缝,喃喃的说道。
她又笑了,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她的妩媚一闪而过,我有一种眩晕。岁月毕竟还是没有完全擦去她所有往日的痕迹。
“你还是没有变啊,一点也没有。”
她瞧着我说道。
“哪里,我已经老了。”
“你老了?那你不是说我也很老了吗?”
她又笑了起来。
“没有,不会,你也还像以前一样漂亮!”
我尴尬的说,因为,我们都知道我在撒谎。她没有戳穿我的谎言,只是笑了笑。我还是看着她,她的女儿以后一定会像她一样漂亮吧,如果她的女儿长到她这个年纪,会是这么样吗?我在心里笑话我的杞人忧天。
时间使一个女孩变成了一个女人,又使这个女人孕育出了另一个女人,而使这个女人渐渐变老了。但时间对我的改变还是很小的,像她所说的那样,我还是没有变。这当然是她的感觉,或许是她的祝愿吧,我还是能感觉到自己的变化的,至少,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我的内心应该像她一样了。
寒暄道别之后,我想,我也许不会在碰到她了,我是做好了这样的准备,我们的距离在逐渐拉大,不止是内心的距离,其实,主要的倒是空间的距离。在她的心里,也许和我的碰面就像一阵风吹过池塘一样,水面晃动几下,就回复原样了。她的记忆中,我肯定不如一条鱼或一块肉重要,甚至不如一根青菜,肯定也比不上她孩子的尿片。因为,我在她的心中,不是一件物事,只是一种状态——一种转瞬即逝的状态。
在离开初恋那么久回忆初恋,是否像将隔了数天的蛋糕拿来吃一样?那肯定不会“味道好极了”特别是见到物是人非的景象。但我还是想起她,因为,我更多的是将美好的东西提炼出来回忆,她在我的心中不只是一个物事和一种状态,她是我的一种坚不可破的信仰。
对于初恋的回忆,我记得虽然很详尽,但发生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且,经常会雷同,我在记录那段日子的时候,我曾只是这样写道:我的初恋来得很早,就像许多经历初恋的人一样,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幸福,虽然,这种幸福只有我一个人在享受,因为,我是暗恋。那是我最早的暗恋,那可能也是最纯的暗恋,我一直没有对她说。从这次开始,我也告别了我的暗恋时代,之所以这么说,因为每次的恋爱我都最终向女孩子表明了,不成功则成仁嘛
这大概就是我最初记录初恋的文字吧,语焉不明。初恋的感觉更多的是藏在了心里,用笔很难表述出来,我的多次尝试也证明了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