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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古典美利坚

作者:神经兮兮楷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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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匹快马疾驶而过,扬起阵阵飞尘,引得路旁的行人纷纷侧视。早在圣丹尼斯建立之初,在经历了数次马匹踩踏行人事故以后,市政府早早就制定了在城内不许骑乘快马的法律,如此一来,城里几乎就再也没见到过此番景象。好奇的人们往一旁躲过以后,都不由得伸长了脖子想一探究竟。

    只见队伍的最前面是一匹罕见的白色纯血马,背上的骑手也是身穿一套白色西服,白衣白马的搭配属实吸引了不少洋装妇人的眼球,但当她们再细细打量一番后,又都不约而同地露出失望的表情——那人在马背上的表现实在是太过辣人眼睛。

    且不说他过于臃肿的身形和超标的体重,光看他气喘吁吁不停擦汗,一副根本驾驭不了胯下大马的狼狈模样,便已经让人不忍直视了。尽管这样,大芬利却依旧试图努力保持形象,他两手紧抓着缰绳,但长时间养尊处优的生活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体能,没一会他就喘起了粗气,开始把身体整个压在马背上,嘴里不停训斥道,“该死的畜生!慢点!再慢点!”

    承受着大芬利全部的体重,那白马却并没有感到有丝毫负担,它根本不听骑手的呵斥,反而像重获自由一般又把速度加快了几分,吓得大芬利惊呼不断。身后四五个枪手见状,也只好提心吊胆地加快了几鞭紧随其后,然后大声呵斥着让前面的行人躲远点。

    而队伍的最末端,卡拉汉先生则骑着一匹黄棕色的瘦弱老马,怀里坐着王金豆,不紧不慢的跟在最后。不是卡拉汉不愿提速,而是这老马实在是太老了,老到卡拉汉刚刚把王金豆送到马背上,它就开始四蹄不住地微微打颤,再加上卡拉汉先生后,它愣是一步没迈出去,过了好久才慢慢适应了过来。

    看着前面的几人渐渐跟自己拉开了距离,王金豆也不急躁,慢慢悠悠来了一句,“骑那么快不硌得慌么?跑得快就是好马啊?要我说,咱这种骑上去稳如牛车的才是好马!”接着手往马身上一拍,惊得老马全身一个哆嗦,打了个老大的响鼻。

    卡拉汉先生翻了个白眼,把马鞍袋里的崭新双管霰弹枪换了个方便拿出的位置,“城里的街道大大小小都乱得很,骑太快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碰上人了。你看着,我赌一美刀他们快不了我们多少。”

    果不其然,当卡拉汉和王金豆最终赶到巴士底酒吧的时候,大芬利刚刚在几个保镖的搀扶之下爬下了马,那白马却仍然意犹未尽地“咯哒、咯哒”跺着蹄子,最后明显不情不愿地被栓在了拴马桩一旁。

    大芬利惊魂未定的被手下齐力扶在一排长椅之上,张手叫过来一名队长模样的中年男人,男人很有眼力见地送上自己的水袋。大芬利“吨吨吨”牛饮了大半,然后长呼了一口气,“啊…这畜生……可把我吓死了!那个谁,过来!这马当时是谁给买进来的?”

    中年队长纠结了半天,最后叹了口气,语气为难地说道,“老板,这马当时…是您亲自挑的……”

    大芬利听后又喝了口水,神情有些尴尬地把目光移向别处观察起来。

    巴士底酒吧经过昨夜的狂欢,今早彻底揠旗息鼓了起来,不同于昨晚的灯红酒绿,如今的巴士底酒吧就像一座倒闭的工厂一样紧闭着大门,要不是几个零散的酒瓶,没有人能知道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酒吧的周围也是一片祥和,人们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马车夫停在酒吧门口,拿帽子盖在脸上,一边休息一边静候着下一单客人;巡警依靠着新式路灯朝路上的小姐们打着招呼;乞丐在显眼的位置端起破碗准备新一天的业务……这一切都根本不像有劫匪出没的样子。

    卡拉汉先生和王金豆下马之后,一脸担忧地问道,“你确定那两个莱莫恩掠夺者就在周围?不像啊!”

    “不在不是更好?”王金豆回答道。

    “有什么好的!”卡拉汉先生一听就急了,“这要是有人来掳走了公主,这胖子就会责怪我们没提前说,到时候在警局再倒打一耙栽赃我们,何况他还有警局里的关系!我们朝谁喊冤去?”

    王金豆心虚地反驳道,“不会吧,保护公主好歹也算是他的份内事。我家那有句话叫‘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真出了事他能不知道轻重缓急?”

    “要是这样还算好的了!”卡拉汉先生又急声道,“要是压根就没人来,咱俩就彻底玩完啦!如果——”

    卡拉汉先生还没说完,大芬利就气势汹汹的走了过来,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那、些、该、死、的、莱、莫、恩、掠、夺、者、在、哪?”

    王金豆连忙说道,“慢着先生,一切要先等到确认了公主的安全再说,不是吗?再说了,如果什么事也没发生岂不是更好吗?”

    大芬利闻后怒极反笑,他抖动着肉塌塌的下巴咧嘴狂笑不已,然后回过头去对自己的手下说道,“哈哈,你看这个傻小子……我花费一大早的精力和时间跟你来到这,可不是为了什么事都没他妈的发生!你个贱种!是在他妈的耍我玩!我来这可不是陪你玩什么该死的英雄救美过家家的!!!”

    气急败坏的大芬利说完一耳光把王金豆扇倒,不等卡拉汉先生解释,又命令手下把卡拉汉先生团团围住,展开了群聚暴打之的打算。

    原本身体状态就不好的王金豆受了这一巴掌以后久久不能站起,躺在地上满眼金星的他恍惚看到了卡拉汉先生腹部挨了两拳,然后弓起身子痛苦地跪倒在地。

    心叫不妙的王金豆硬撑起身子,手扶着停靠在一边的马车缓缓站起,一个不经意的瞥眼,他无意间注意到了这马车上一个贵气十足的装有花纹修饰的行李箱,箱子的正中央用花漆印着“I?b?S”三个大写的英文字母。

    这么好的行李箱怎么就这么摆在一个破马车上啊?还有,怎么外面这么大动静,酒吧里连个出来看热闹的人也没有?里面没人吗?晕乎乎的王金豆一面胡思乱想,一面准备立起身子,却感受背后有一道尖锐的目光,扭头一看,竟是那马车夫不知何时开始坐直了身子死死盯着自己,再细细一看,王金豆一下就认出了那车夫是谁。

    原来在这么……

    大芬利这边的动静越来越大,路对面的巡警也闻声赶来,歪着脑袋朝那边看去,一边呵斥一边快步赶来。而就在那巡警刚刚经过王金豆和马车时,一颗子弹就穿过了他的头颅,在王金豆面前爆起一阵血花。

    突兀的枪声仿佛停止了时间,大芬利众人提起的拳头僵在半空,同时向马车看去,鼻青脸肿的卡拉汉先生趁机向外窜去,躲在了那匹老马后面。

    马车夫咧嘴一笑,露出黄光闪闪的铜牙,“真巧啊,华人小杂种,这次可别想跑啦!”

    该说不说,商人对危险的嗅觉确实异常灵敏,大芬利率先反应过来,肥胖的身躯灵活的藏在保镖身后,扯着嗓子大喊道,“保护我!有敌袭!!!”

    几个保镖手忙脚乱的各自找了掩体,那个中年队长也带着大芬利躲了起来。还没来得及开枪还击的功夫,巴士底酒吧的二楼突然传来霰弹出膛时“轰”的一声,紧接着二楼立地窗户被撞出一个大洞,一个高瘦的身影随着无数玻璃碎渣一齐跌落下来,像一个拆散了的布娃娃一样摔在了王金豆面前。

    王金豆惊愕地看着那逐渐失去生机的苍老面孔,嗓子如同被堵住一样说不出话来。

    穆勒先生的胸膛上被打出一个血肉模糊的大洞,精贵的西服被鲜血全部染透,显然是活不成了。

    “救、救她……救…公主……”

    穆勒先生死了。

    一时间,整个城市像是被冲散的棋盘一般陷入了混乱之中。伪装成马车夫的铜牙也趁机从怀里又掏出一把双动式左轮,两把手枪不由分说地倾泄着子弹,一时间竟把几个保镖死死压制住。

    王金豆先是盯着穆勒失去光彩的瞳孔发了会呆,然后如梦初醒般地在穆勒的身上摸索起来,接着钻到了马车底下,静静观察着一切。

    大芬利跪在那个中年队长一旁双手抱头呈鸵鸟状,嘴里也惊恐地大声尖叫道,“你们几个废物!竟然被一个人给压着打!那个谁!还击!还击啊!!!”

    那个中年队长则丝毫没有理会大芬利的无理要求,嘴里喃喃自语在记着铜牙的开枪节奏,“射速很快,双动式,杀伤力不大,还剩五……就现在!他要没子弹了!”

    等约莫着时机差不多了以后,他深吸一口气,提枪、拉栓、瞄准、射击,一套动作干练至极。这个距离之下,步枪的穿透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高速的子弹准确无误地击穿了铜牙的右臂,痛得铜牙放下手中一枪,顺势一个翻身躲到了马车后面。

    老手!铜牙心里暗想道。

    “好枪法!那个谁!快上!压着他打!”大芬利见状连忙指挥道,然后当即招呼两个保镖赶紧压上。

    就在那两名保镖刚刚走出掩体,那中年队长突然恍然大悟一般急声喊道,“别!别出来!酒吧里还有同伙!”

    就在这一瞬的时间,巴士底酒吧一楼大门被人一脚踹开,趁着那两人愣神的功夫,两发霰弹喷射而出,可怕的近距离大杀器瞬间将两个保镖打飞了数丈远,直接葬送了性命。

    中年队长怒骂一声,接着探出掩体,枪口直指门口处,正要扣下扳机,门口却走出来一个哭哭啼啼的金发女孩,后脑勺上顶着一只上膛的手枪。

    伊莎贝拉!王金豆在马车底紧紧咬住了嘴唇。

    “好样的,杰夫!真是漂亮的两枪啊!”铜牙探出半个头一边观察一边哈哈大笑起来,“那边的人!我劝你们不要乱动!在你们面前的,可是卢森堡皇室的公主!可千万别打坏了她的脸!尽管那脸本来就不怎么好看!哈哈哈哈哈!”

    大芬利被羞辱的面红耳赤,活像一个猪头,他大声训斥着迟迟不肯开枪的保镖们,声音歇斯底里到了极致,“开枪啊!你们开枪啊!还在等什么!那个谁!你不是准吗?打他啊!”

    中年队长不为所动,甚至直接把枪立了起来,他扭头冷声问道,“你是要我射杀一个女孩吗?”

    大芬利被中年队长的气势吓到,唯唯喏喏地不再吭声。

    见对面没什么反应,铜牙赶紧招呼道,“快快快,过来!我给你掩护!操蛋了杰夫,对面有个好手!你来驾车,我去后面看着……哎~呦~呦~看看我在车底发现了什么!小子,你可有落我手里了!杰夫!把他们都捆好!我们要走了!拜拜各位!”

    众人眼睁睁地看着伊莎贝拉和王金豆被扔上了马车,马车随后在铜牙的嘲笑声中扬长而去。确认劫匪已经走远,大芬利又开始喋喋不休起来,“你们完了!完了!我不会给你们出一分钱!竟然放走了他们!真是可笑!那个谁,说你呢!为什么不听我指挥!”

    中年队长朝大芬利走近几步,然后猛地一枪托把大芬利直接干倒在地,嘴里骂骂咧咧道,“去你娘的!老子名字叫罗斯特·考波恩!他妈的给我好好记住了!”

    一大批警察姗姗来迟,名叫罗斯特的中年白人吐了口浓痰,吊儿郎当的骂了一句,“去他妈的腿短条子!”

    他走进巴士底酒吧,拔出小刀给所有被捆在地上的人们松了绑,然后一屁股坐在吧台上,随便拿起半瓶酒喝了起来。

    “去他妈的脑残酒!”

    “去他妈的安保公司!”

    “去他妈的圣丹尼斯!”

    “去他……你干什么?”

    只见卡拉汉先生扛着霰弹枪流着鼻血朝罗斯特问道,“想跟我走一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