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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祈之蜀道难书号:1021930
当抚育了人类的大地爆发出怒吼时,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唯一所想所做的,不是哭泣与恐惧,而是救人救亲人,救一切活着的人,他们的名字叫——军人。
当灾难在一瞬间降临后,人类的眼泪已经没有了流淌的时间,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擦干脸上的泪,用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拼搏,诠释了一个真理——活着就好。
仅以此文,献给地震中的橄榄绿和那些不屈的生命!
今天的广告与往常不同。这本书是我一好友的作品,她用小说的题材描写出抗震救灾中的士兵,这本书是作者奉献给士兵的赞礼,也是奉献给在地震灾区中坚持下来的人们的鲜花!所以,作者说了,这本书绝不会进入vip,完全是公共章节的。她也绝不是要用地震来换取什么利益,只是为了表达一个普通作者对那些士兵的敬礼!
梦是身处地震区的人,能深切体会到这种感激与爱戴,所以,从今天开始,梦会连续几天为这本书打广告,希望所有的读者都能去捧场,收藏这本书,不要吝啬你们手中的推荐票,不要在乎那一点点点击阅读的时间!并请大家,尽量帮助宣传,让更多的人能来看这本书!谢谢大家!
这以后,柳朝语果然老实了许多,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不再流出口水,偶尔的吞咽之声也没那么响亮了,这让金湘玉略感满意。菜肴上的渐渐快了起来,柳朝语也不再矜持,筷子动的比任何人都快,不说是风卷残云,也算的上是狼吞虎咽了,结果,自然都被金湘玉狠狠地踹了一脚,这种吃相,枉自人家厨子的一番辛苦。
柳朝语在这种强势威逼下,委委屈屈地享用了上等佳肴,即便委屈,那些白如玉的豆腐,青如碧的绿叶,鲜的不能再鲜的清汤,还是给柳朝语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与这些相比,金湘玉的那几脚就是小事啦!在几十年以后,谈起这顿饭时,柳朝语记忆最深的已经不是美味的菜肴,也不是金湘玉的绣花鞋,而是那个面带微笑的少年。对他的记忆也不是因为少年大大眼睛会勾魂,而是那双嫩嫩的手会杀人
眼睛很大,明亮有神,嵌在含笑白皙的脸上,犹如黑珠子一般;手指很细长,嫩嫩的皮肤,恍如女儿家拿着绣花针的手,还真的很像,尤其是左手的那根比绣花针也长不了多少的银针。这双手在离开柳朝语身体时,被人握在了手中,握住这双手的那双手,也是细嫩光滑的,却是一双真正的女子之手——金湘玉的手。
“柳长风,你的手可真快,胆子也真大,敢对我金湘玉的夫婿下手的人,我还真有些欣赏。只是,湘玉一向看不起这种手段,念在你还算名门正派,我不取你性命,你走吧,别再让我看见你。”
金湘玉淡淡的声音响在柳朝语耳朵里时,他还在呆呆地看着红衣郎的眼睛,他简直无法相信,这个开口为他解除了尴尬,而后又笑嘻嘻地前来敬酒的年轻人竟是杀手,要置他于死地的杀手:“为什么?为什么不肯放手?”
柳长风,柳家堡的二公子,年轻一辈人中,他算是俊杰之一,加上柳家堡一直是北方一大门派,多次帮边关击退外敌入侵,在江湖上颇有善名,柳长风也被很多人称赞的。被金湘玉扔到一米开外后,柳长风并没有起身,他脸上的假面具已经被金湘玉顺手揭开,露出原本俊朗的本来面目,他手腕已经肿了起来,青色的抓痕在白皙的腕上十分显眼。若论武功,他本不会被金湘玉伤成这样,可是
匍匐在地,柳长风默默听完了金湘玉的话,眼睛没有离开金湘玉半分,听了柳朝语的话,他微微苦笑,却没回答,而是痴痴地看着金湘玉道:“我想不通,为什么你要嫁他。五年前我求你嫁我,你说我武艺不高,于是我回去苦练武艺,跻身武林新秀前五后,我再来提亲,你说我文采不够,我回去拼命读书,准备参加秋考,可却传来你已嫁人的消息。我本想,如果你嫁的是一个超出我的青年俊杰也罢,可你却偏偏嫁给了一个无半点自保能力的呆秀才,还是这样一个我为你不值,我为你不值。”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红衣郎眼中的泪伴着他的大吼迸发而出时,柳朝语看到了一颗破碎的心。他的目光从柳长风移动到金湘玉身上,俊男靓女,一对玉人,他们在一起,应该很般配,这是柳朝语发自内心的结论。不过,柳朝语很快想到一个问题,柳长风恐怕不是杀手,而是出于嫉妒才下手的吧。回想到自己先前的表现,他不由地苦笑了。
“长风,我曾经告诉过你,我早有了未婚夫,是你一直纠缠不休。世间的好女子多的是,你柳长风也是众多女子心目中的夫婿,何必这般糟蹋自己。”
随着话语,一个胖乎乎的人跨了进来。此人穿了一身上等丝绸的黑色阔服,腰上光玉佩就挂了三个,个个颜色不同,手指上也戴满了金银玉等各色的戒指,肥胖的脸上油光四溢,竟是一俗之又俗的商人。
柳朝语目瞪口呆地看着金湘玉一声娇呼扑向了来人:“你来晚了,我们都吃完了,没有剩的给你。”
黑衣人宠溺地摸摸金湘玉的头:“都嫁人了,还这样大呼小叫的,也不怕别人笑话。”
金湘玉鼓起腮帮子不乐意了:“嫁人就不能大呼小叫了?还是你不想见到我?”
黑衣人仿佛拿金湘玉没办法,只好笑着转移话题:“你下手太狠了,长风的手腕都肿了。”
金湘玉狠狠地瞪柳长风一眼:“他先下的狠手。如果不是我早有准备,哼哼。”黑衣人叹气,过去拉起柳长风:“长风,你素知湘玉的脾气,这样出手,也怨不得她生气。你还是快回去吧,我来的路上,听说你父亲正派人到处找你。”
柳长风低下头,强忍住眼中的泪水:“是,我没想杀他,就是看不过去。他不配湘玉。”
黑衣人苦笑,对金湘玉打了个招呼,拉着柳长风往外走:“长风,你听我说,你对湘玉的感情我们都知道,可是,你和湘玉没有缘分。再说,湘玉此次嫁人,也是因为”
两人边说边走,不一会儿就离开了饭铺。经此一闹,大家吃饭的心情也没了,四女早就去结了帐,收拾好了东西。金湘玉环视了一圈饭铺,金芳对她点点头,她松了口气,过来挽住柳朝语就走:“咱们回去吧,上岸久了,姐夫该着急了。”
“嗯,嗯,好。”柳朝语受宠若惊般地被金湘玉半拉半靠地带出饭铺。门外的阳光让柳朝语有一阵恍惚,半晌后,他苦笑:“委屈你了。”
“嗯?”
“你不该为我牺牲这么多。我看的出,那个柳公子很爱你,他也很配你。”
“是吗?”金湘玉淡淡地,并未放开柳朝语的手臂:“你这么说,是不是表示我配不上你,或者是你配不上我?人家说,事成后才狗死兔烹,你想提前出让我吗?”
柳朝语猛地站住,苦笑一下,叹口气,继续走:“我怎么舍得你!湘玉,我知道,我配不上你,可我还是不会轻易放手的,除非”在金湘玉的目光中,他一咬牙:“除非你一定要把休书给我。”
淡淡的笑从金湘玉的嘴边展开:“是吗?休书既然由我来写,那么,太子殿下就不要费心了。湘玉说过,会送你回京,回帮你成功,就不会半路离开,也不会很早就写那份休书。”
柳朝语一阵心花怒放:“这么说,湘玉给我的时间依然很多?”
金湘玉没肯定回答,只是笑笑,拽紧了柳朝语的手臂:“快走吧,马车等急了。”
“哦。”高兴中的柳朝语并没有马上反应过来,紧跟着金湘玉走出一段路后,他才觉出不对来:“不对呀,这不是回船的路。啊?你刚才说什么?马车?”
“对,马车。”金湘玉稍微加快了点步伐:“我们不回船上了,我和姐夫已经商量好了,我们分道扬镳,他带船队继续走,我们从陆地上去泰安,在泰安汇合。”
随着金湘玉的话语,他们已经走出了狭窄的街道,来到了一处空地上。一辆可以用豪华来形容的超大马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驾车的人看见他们,笑嘻嘻地迎了上来,竟然是那位胖乎乎的黑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