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www.piaotian.net,最快更新凯斯华与刃 !
我坐在壁炉旁边享受温暖的炉火,身上披着毛毯,手中捧着热汤。疾病趁我在马车上靠着瓦尔雅睡觉时趁虚而入,当我睡醒后我才发觉鼻孔被堵塞了,嗓子也有些发痒,浑身酸痛。我在心里抱怨这里恶劣的环境,吸下鼻子更加靠近壁炉。我喝了些汤,感到身上暖洋洋的,顿时精神了一些。
瓦尔雅端着药物走入房间,“这是医生给你开的药。”
我嫌弃地看着比我拳头都大的药丸,“这是药?这是药膳吧,吃了这个我怕不是不用再吃午饭了。把它放一边吧,等我饿再把这药丸吃了。”
“一定要吃,那个医生说这是特效药。”
“嗯。”我敷衍地答应,往壁炉中加些柴火,“我们明天就前往北境巨城吧。我始终感觉卡朋不怀好意,他好像又在打着什么算盘。”
“卡朋?”瓦尔雅鄙夷地说,“我实在没想到平雪镇的镇长看到巨魔头颅时会扶着马车反胃呕吐,他真的缺乏勇气。”
“我倒是觉得他不是缺乏勇气,正常人见到这种东西不觉得恶心才奇怪。”我喝尽热汤,把碗放到桌子上,一甩刚才的萎靡不振,“瓦尔雅,你说北境会是什么样子哪?”
瓦尔雅看向被风打响的玻璃,“肯定要比这里更加寒冷。”
“是吗?”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向远方,一片阔叶不偏不倚地落在窗前。
第二天一早,我们便跟镇长告别离开平雪镇。
北风呼啸,肃杀的树林中总有非人之声在低语嘶鸣,离开镇子后我们始终可以看见远方高耸入云陡峭无比的山峰,几只鸟妄图飞越却被拦了下来,而在两山之间夹着堪称奇迹的伟大工程,那就是值得向全凯斯夸耀的北境巨城。它依靠冰与泥制成,不具有圣国墙壁的白洁,也没有独特的颜色,只有朴素一词。它的出现并非像传统城墙那样炫耀武力,衬托城池强盛,就是为了防止北方的怪物穿过这里,危害大陆。从传说来看,这座城墙自创世女神爱若拉诞生便出现了,根据古人文献,在古人时期这伟大的建筑便存在了。我们这些后人只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来守卫属于自己的家园。
正当我感叹这宏伟壮观的建筑时,瓦尔雅来到一棵树旁拔出一支箭矢,我跟过去发现箭矢的箭羽是寒鸦翎。
“奥维奇,你说这支箭矢被做成弩矢吗?”
我摸了摸箭矢扎出的凹槽,还很湿润,“能不能做成弩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支箭矢的主人要有麻烦了。”我搜索周围,果然发现杂乱分布的脚印。
“为什么?”
“寒鸦这种鹰类为猎犬们与联络员的联络生物,这种珍贵的生物哪有人会用牠的羽毛作为箭羽,依我看这种箭应该是用于信息传递,再加上周围有着散乱的脚印,应该是有人被怪物们围追堵截了。”我拔出背上的剑,“瓦尔雅,跟我来。”
“好。”瓦尔雅握住刀柄顺着脚印看去。
起初还只是散布的脚印,不知何时在脚印上覆盖着两三副披着动物皮毛的尸体,木矛木盾散落一旁,他们不是怪物而是人,这种额头扁平、身体健壮、不惧寒冷的人被称为霍姆人。怪物图鉴上明确划分了什么是怪物,而是什么类人,两者之间的分水岭为智力程度。像是精灵、树精、还有我之前见到的夜魔与高智商的恶魔都被划分类人,而巨魔、瑞泽还有低智商的恶魔被划分为怪物。
“看来这支箭的主人正在遭受霍姆人的追杀,怪不得平海镇会封锁北出入口,真没想到本应该在北境的霍姆人却穿过北境巨城了。”
“那本怪物图鉴本身就是老时代的产物了,作者不知道霍姆人南迁这件事很正常。”
我们瞅向尸体感到一丝悲凉,如果殖民领不能接受南迁的霍姆人,那么等待霍姆人的结局大概只有灭亡了。我和瓦尔雅疾步奔走,随着脚印终于停在一座巨岩旁边,几个霍姆人正在巨岩前面交谈什么,他们的木制盾牌上还插着几支箭。那个最高最壮的霍姆人扛着一个披着黑袍的人,黑袍是北境猎犬的象征。
“瓦尔雅,尽量放他们一条活路,我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你去趁机救出黑袍人。”
“嗯。”
我收回剑,拔出刀转动一下露出刀背,走出巨岩,“放下那个人!”
霍姆人疑惑地看着我,下一秒便立好盾牌,高举长矛,振臂高呼。他们组成一个短小的盾墙逐步逼近我,企图让我赶快离开。我与他们周旋起来,我往左,他们也向左转身。不过那个扛着人的霍姆人并没有参加盾墙,他站在盾墙后面,双眼紧盯着我,指挥着其他的霍姆人。
他没有想到瓦尔雅忽然冲出以迅雷之势用刀背对他闪电一击,正中他的颈部。他强挺住这一击,但瓦尔雅并没有给他喘息的时间,紧接着的第二击便撂倒这个巨人。失去首领的霍姆人慌慌张张起来,陷入混乱的局面,我大吼一声震慑住他们。他们很听话地停下脚步原地不动,等待我们行动。我示意瓦尔雅救出黑袍人离开此地,等瓦尔雅到足够远的地方,那些霍姆人立刻冲到他旁边,背起他就逃窜离开。
我来到瓦尔雅旁边,她把黑袍人放在岩石旁,让她依靠岩石坐在地上。
“是个女孩。”
“女孩,你怎么知道的?”
“如果你背着她跑起来,你也会觉得她是个女孩。”她掀起兜帽,“你看。”
在那兜帽下隐藏着一张未经世事的面庞,她大概仅有十五六岁,还未完全脱离孩子般的稚气。橘红色的短发给人一种干练的感觉,但这种感觉又被她有些可爱粉色发卡洗去,她的身后有着一张做工还算可以的短弓,腰间的箭筒中一支箭都没有了。
看到她痛苦的表情我不由得为她担心,“瓦尔雅,解开她的黑袍看看有没有伤口,我兜中还剩下一些外敷药物。”
“嗯。”瓦尔雅解开黑袍,“很可爱的衣服哪。”
白色的皮毛外套上还有几个大的毛球挂在上面,脚蹬足以覆盖上整个腿部的长靴,但在外套与靴子间还是有两块雪白的肌肤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中。
“呃……好像没有什么地方受伤了。”
“等等。”细心的我还是发现一处异常,“你把她翻过来,然后掀起她的外套。”
瓦尔雅照做了。
正如我所料,果然在那柔软的双腿上有着一道已经凝固的伤口,“这样白嫩的双腿留下疤痕真是太可惜了。”我拿出外敷药,来到她身旁抬起她的那条受伤的腿。
“奥维奇。”
“嗯?”
“变态。”瓦尔雅闷闷不乐地说。
“诶?”
我把外敷药抹在伤口上,可能是因为过于冰凉,少女呻吟一声醒来了。
“你好?”
我正抬起她的一条腿为她上药,她忽然蜷起另一条腿,用力一脚把我踹飞。踹击正中我的腹部,我在地上滚了几圈,撞到一棵树才停下来。
“呕……”我捂着疼痛的胃部,险些把今天的早饭吐出来。
她正用冰蓝色的瞳孔怒视着我,看来她误认为我要对她图谋不轨了。愤怒的她完全没有注意到身边的瓦尔雅,把手放到身后企图抽出短刀朝我丢来。
“住手。”瓦尔雅率先一步抽出刀,架在少女的脖子上,“你要是再敢动一下,我就砍下你的头。”
我痛楚地捂着肚子,扭来扭去缓解疼痛,“住手,住手,双方都冷静一下。”我摆摆手站起身,揉着生疼的肚子。
“我们不是霍恩人。我刚才失礼的行为并非对你有所邪念,你的大腿受伤了,我可不想看到那么好看的大腿上多出一道疤痕。”我把外敷药丢给她,“既然你醒了,那你就自己上药吧。”
“谢谢。”她羞愧地向我道谢,低头拿起外敷药。瓦尔雅见她没有恶意,也收起刀搀扶她起身,鄙夷地看我一眼,用口型对我说,“自作自受。”
她们到巨岩后面,瓦尔雅为她把药上好。我靠着树掀开衣服看了看发紫的肚子,感叹她有力的双腿。很快二人从巨岩后面出来,少女冰蓝色的瞳孔中不再有着恶意,倒是有羞愧与感激。
“瓦尔雅姐姐已经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她朝我作礼道歉,“我很抱歉对你造成的伤害,我的名字是卡莲娜·奥西里安,叫我卡莲娜就好。”
“没关系,你叫卡莲娜吧,我记下了。”我把肚子上的手收回来,装作一点都不疼的样子,“你是北境猎犬吧。”
“是的。”她突然立正,“在下卡莲娜·奥西里安,隶属北境猎犬赤犬兵团。”
“果然是北境猎犬。”我点点头,把木朵尔汗的信件递给她。
她阅读完信件后说:“你们要前往北境,那么必须要达到北境巨城,请随我来吧。我来为你们领路。”
“那就麻烦你了。”
卡莲娜是一个很活泼的少女,在与她对话中,我始终没有觉得北境有多么艰难,反而认为北境猎犬是一件十分光荣的职业。她告诉我们猎犬实际上不会有想象的那么清苦,他们也有着婚姻的权力,但只不过在生活与工作中,猎犬们都会侧重工作。她说是一个被抛弃的孤儿,被北境巨城的总指挥收养成为养女。她的姓名没有继承总指挥,而是她原本的姓名。
我看到她开朗的表情,冷风似乎也没办法扰乱我的心灵,可那些霍恩人我却没法忘记。我还是没有战胜好奇心,询问她:“你知道霍恩人为什么要南迁到北境巨城以内吗?”
“他们正在迁徙,穿过巨城城门来到殖民领。”卡莲娜收起笑容,“北境近些年十分混乱,魔物比往日多了一倍,我总是能在城墙上看到寒鸦叼着箭矢站在世界之树上。起初我们还十分反对霍姆人跨过城墙,可越来越多猎犬们在猎杀魔物中受到霍姆人的帮助,和他们一起抗击魔物。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人,北境猎犬并非是为了对抗人,而是对抗那些憎恶之物。他们不像我们有能力反击魔物,所以才会选择逃跑。总指挥最终决定为霍姆人开放通行权,但不会允许他们进入北境巨城之中。”
“也就是霍姆人南迁是因为大量的魔物在北境活动?”我回想起那几个霍姆人,“我感觉他们穿过北境巨城后会侵袭城镇。”
“不会的,他们那些脆弱的木矛木盾可没办法跟镇子中的铁器军队对抗,反而是一些鬼迷心窍的镇子派出军队抓捕霍姆人把他们作为奴隶。”卡莲娜停下来对空吹响口哨,一只寒鸦扑簌翅膀落在她的手臂上,她从信筒中抽出信件仔细
我和瓦尔雅认出那只寒鸦正是木朵尔汗的夜空,牠瞪着大眼睛也认出我们了。
“等一下,我要向木朵尔汗写一下我找到你们了。”卡莲娜拿出腰带中的笔,在纸的背面写写画画,塞进信筒之中。夜空飞回到天空,像是跟我们告别在天空盘旋几周后消失不见。
“卡莲娜,你成年了吗?”我漫不经心地问一下。
“我吗?我才十六岁。”
“你是最小的北境猎犬吗?”
“呃……”她手指摁着脸蛋思考片刻,“没有吧,我记得父亲曾经告诉过我,北境猎犬中最老的已经八十三岁了,最年轻的才十二岁。”
“那他们还真是厉害,能在这种苦寒之地坚持这么长时间。”我抖抖身体让发僵的四肢重新运转起来。
她自豪地拍着胸脯,“那还用说,北境猎犬们能够在北境坚持千年之久,正是团结的力量。”她从身后拿出一个水壶,“当然,我们还有这个。奥维奇,要不要尝一口,这可是北境猎犬们的生命之水,喝了这个就不会感受到寒冷了。”
我接过水壶没太在意从瓶中散发出的呛鼻气味,老老实实地喝了一大口,实际上这生命之水与酒并无太大差异,反而有些清爽可口,唯独喉咙中有股烈焰的烧灼感。
“卡莲娜,它有没有通俗点的名字?”
“我想想。”她拿回水壶,“我记得你们这些南方圣国人称呼它为伏特加。”
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索夫那么喜欢宿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