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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在下小女子我,一直都被称为是性格很“好”的人,这个“好”字体现在很多方面,例如好了伤疤忘了疼——这充分说明了我是一个很豁达的人;再比如记吃不记打——这充分证明了民以食为天;再再比如大丈夫能屈能伸——这充分印证了我是和谐社会的忠实拥护者。
基于以上的优良品质,我决定不和这帮人一般见识,很没志气地喝起了粥,真的很香甜,喝下去后胃里暖暖的,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微笑,“真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啊!”变态孩子感叹道。
不理他,继续喝粥,一大罐子粥喝完后,我很满足,美食果然具有治愈的能力。水镜先生摇摇头,笑道“丫头,你是第一个让我看不透的人,说你聪明吧,你却没有一点防人之心,说你笨吧,有时候你表现的却又比成年人都精明,真是一个奇怪的孩子!。不过仔细想想,还是笨的成分居多吧!”
这是夸我还是贬我啊?我对他笑笑:“先生,你想的太多了,聪明与笨向来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但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高兴最重要!”
“哈哈哈”,他突然大笑起来:“好一个高兴最重要,看来我是白活了,居然没过过几天高兴的日子。”他就这样一直笑,一直笑,明明是笑,却让人觉得心酸,这也许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吧,我想。
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好转移话题:“我们这是去哪里?”
“去拜师”。回答的是变态小孩。
“拜师?那你们带着我做什么?”我很疑惑。
“有没有人和你说过,你很特别?”什么意思?”我提高警惕,通常男生对女生说你很特别,就意味着……如果他敢对我有非分之想,我绝对会把之前受得罪千百倍报复回来!
“你想太多了!我说的是,你应该具有能看穿幻术的能力,比如说天眼。”
“天眼是什么?”
“水镜先生在我们住的地方布下过幻影阵,平常人是根本看不到门的,你却能把门捶的山响,你说是为什么?”
我偷偷翻了个白眼,暗想我怎么知道,我根本就不知道天眼是什么东西好不?或者那个什么幻影阵根本就不管用也说不定,我看向水镜先生,见他也正看着我,叹了口气:“我真不知道什么是天眼,你们看我也没用。”“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从来都不养废人的。”
呃……果然没有最变态,只有更变态。死小孩,你给我等着,总有让你栽我手里的一天!
“那天眼到底是什么?”
“既然你之前不知道,现在也无需知道了,不过切记,万不可在他人面前显露这种能力!否则……后果自负!”
看来这才是喂我吃□□的真正原因啊,想要利用我。我的逞强不过是让我多遭了一会儿罪而已。我努力传递了一会儿愤怒的眼神,他却已经开始闭目养神,找不到目标,我便用哀怨的目光看着落樱,落樱抿嘴一笑,“悠然,快过来看,我给你买了好些新衣服,也不知你喜不喜欢?”
“新衣服?”
“是啊,你现在还穿着少主以前的旧衣服呢,没个女孩子的样子。”是了,这些天我可不一直穿着男装嘛,虽然有点大,但贵在舒服,一直也没在意,不过现在嘛……喜欢新衣服是女人的天性,我当然也不例外,于是乎便高高兴兴看新衣去了。
一路上晓行夜宿,这一日我们到达了一个叫云城的地方,此地已是昊国的边境,再往前就是传说中的存在了,当然也是我们这一行最后的目的地——七绝峰。
关于七绝峰的传说那是相当多地,不过主流传说大体分为三个版本:仙人版——据说七绝峰每座都高耸入云,仙人们都在云中住,而每座山峰都是那通往天庭的阶梯;高人版——据说七绝峰住着七位能改天换地的高人,就算当世帝王都是他们指定的,他们才是这个大陆真正的统治者;绝地版——据说许多人都想揭开七绝峰的神秘面纱,艺高人胆大地自己去探,胆小一些的组团去访,但从来没有人出来过。你要问七绝峰存在多久了,没有人能够回答你,因为没有人知道。
对于各种传说我只当故事听听就算了,传说终归只是传说,否则变态小孩还拜什么师?我们住进了当地最大的一家客栈——悦来客栈,说实话,在看龙门客栈那个电影之前,我曾一度以为古代所有的客栈都叫悦来客栈,现在想来很有可能在古代就有了连锁店这种东西。
水镜先生这几天一直很忙,说是要为拜师做准备,今天拿回一把无坚不摧的匕首,明天拿回一包见血封喉的□□,我很怀疑他的动机,这不像是去拜师的,倒像是去弑师的。要去拜师的是我和变态小孩两个人,说实话,我并不想去拜什么师,但每当我表达我的想法时,变态小孩就会说两个字——解药,于是我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变态小孩名叫苏言,得知他名字的经过是这样的:“喂,我如果没有天眼的话你不会真的把我咔嚓了吧?”
虽然在痛不欲生的时候我后悔活着,但现在活得好好的,我是绝对不想死的。
“……”
“喂,我不想拜师啊,学习是很累的。”
笑话,从学前班到大学,我是上了多少年学了,现在一提学习我就头疼。
“你不想要解药了吗?”
“……”
第二天,“喂,我不想拜师啊……”
“我不叫喂,叫我少主”。
“可是我叫不出口啊,反正我叫喂你也知道是叫你……”
“我叫苏言!”看吧,有时候一个人的名字你不需要问,他会自己告诉你的。
云城虽然是一座边境城,但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战事,昊国东邻梓国,西邻铄国,但云城却只邻七绝峰,所以这里那是相当的繁华,如果在桃源你看到的是一副末日景象,那么在这里无疑在上演太平盛世。
我和落樱闲着没事,整日逛大街,碰到小吃街便从街头吃到街尾,我总是拒绝不了美食的诱惑,落樱笑骂我是馋猫,我只是笑笑,感觉最近我们的关系似乎亲近了不少。
我们边吃边逛,突然前面冲过来一个人,不管不顾,见缝就钻,一下将我手中拿的桂花糕撞到了地上,我出离了愤怒,那可是我今天的夜宵,跑上前去一把拽住,他向前跑,我向后拽,“刺啦”一声,我手里多了一块破布,而他则因用力过猛摔了个狗啃泥,正在我犹豫要不要扶他起来时,后面又跑过来几个彪形大汉,二话不说上脚就踹,这是什么情况?
看了看地上那位的小身板,再看看这几位的体积,我大吼一声“住手~”人是我“抓住”的,要被他们打死了,我就是帮凶,他们瞥了我一眼,继续踹,我急了,刚要叫落樱帮忙,就听见一声清喝“住手!”
然后世界安静了,只见前面走过来一名白衣女子,淡淡的远山黛眉,清冷的杏眼,鼻梁髙挺,微抿着樱色嘴唇,手上抱着一把古琴,如九天仙女临世。我吞了吞口水,美人,大美人,可惜美人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只淡声问道:“怎么回事?”
那几个大汉已经傻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是问他们呢,从他们磕磕巴巴的讲述中我们得知,原来地上这小子偷了他们主子的银子,但由于手法不利落,立马就被发现了,追了两条街才追到了这里,他们感叹说这小子是属泥鳅的,要不是摔倒了,他们还抓不到呢!我没吱声,美人低头问道:“为什么偷钱?”
半天,地上那位才断断续续道:“妹妹……病重……救命。”
我手抖了抖,破布从我手中飘然而落。“把银子还给人家,我和你去救你妹妹。”白衣女子人美心更美,“还能站起来吗?”
“……能”说完,他挣扎了半天才站起来,我的手伸出去又缩了回来,他看了我一眼,把银子掏出来还给了大汉,跟在美人的身后离开了,我也没了逛街的兴致,拉着落樱离开了。
落樱看着我,犹豫地开口:“悠然,无论什么原因做小偷终究是不对的,你并没有做错什么。”我笑笑,这个道理我自然是知道的,只是他看我的那一眼让我有点不舒服,不过这只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没两天我就忘了。
从那天过后,我也忙了起来,水镜先生强制要求我学一些简单的格斗术,说是为拜师做准备,这个拜师现在起来越来越充满了危险与阴谋的味道,不过不管前景如何我都没得选择。拜师的日子定在九月初一,离现在还有三天,这天结束训练后,我们几人下去吃晚饭,刚下楼就看见了一袭炫目的白,清冷的眼在望向我们的时候,有了点点笑意:“好久不见,可还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