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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前方大排长龙的红黄蓝绿车阵,被困在计程车里的江乐芙,随著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心里是越来越着急;为了要即时赶上好友的婚礼,她当下做了决定。
“司机先生,这里停就可以了,谢谢。”她从手提包里拿出两张钞票交给司机,急急忙忙想打开车门,摆脱这恼人的车阵。
“可是还要过一个路口才会到耶。”憨厚的计程车司机实在舍不得让这么漂亮的小姐在这种大热天走这么远的路。
“没关系,我用跑的就行了。”她将钞票交给司机,也不管还要找钱,急匆匆冲下车,在车阵中穿梭,让人忍不住为她捏一把冷汗。
好在她现在穿的不是礼服和高跟鞋,而是轻便的牛仔裤和帆布鞋,这样子跑在街上,应该不会太过突兀吧,但算真的太引人侧目,她也没办法了啦。
她现在只有一个信念,就是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饭店,让化妆师和发型师为自己梳妆,再换上典雅的淡香槟色伴娘礼服,挽著伴郎走进会场,这样她的任务才算完成。
就这样,她狂奔了几百公尺,终于看到了那间饭店,就在马路另一头。趁著等红绿灯的时候,她伸手撑在旁边的黑色大石柱喘口气。我的妈呀,自从学校毕业后,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这样狂奔过了,差点就跑不动,改天应该找个时间到健身房锻炼一下身体才行。
看着号志由红灯变成绿灯,她快步走过马路,这个时候,她包包里的手机刚好响起,她一边走,一边伸手进包包,东翻西捞的才找到手机。“喂?”
“你在哪里呀?”今天的新娘子,也就是江乐芙的好友兼死党巩书柔,就算江乐芙已经迟到半个多小时,她仍旧维持一贯的温柔,完全听不出来有一丝着急或不悦。
“我快到了。”江乐芙因为已经跑了很长一段路,就算刚刚短暂休息了下,声音听起来仍是相当的喘。
巩书柔拧著眉,困扰的问:“你声音怎么听起来这么喘?”
“小姐,如果你跑了一大段路,你会不喘吗?”总算到了饭店门口,江乐芙放慢脚步,对帮她开门的门僮微笑点头。
“你别急啦,还有一点时间,慢慢来。”为了避免发生什么临时状况,她们就将时间故意约早了些,所以,就算她迟到,时间也还算充裕。
“我已经到饭店了,等一下就上去,是在612号房,对吗?”今天可是人家的大喜之日,虽然巩书柔说没关系,但等了好几年的宋杰可无法再等下去,所以,她还是动作快一点。
巩书柔轻柔甜蜜的语调,让江乐芙完全感受到她今天成为新嫁娘的喜悦。“对呀。那你快点来,我叫她们先帮你准备好礼服,等会见。”
和巩书柔结束通话后,江乐芙很快的往电梯的方向走。身为公关公司的企画人员,她因为太常来这间饭店为客户办活动,对这里可是熟悉得很,知道走哪条路可以最快到达她要去的地方。
转了几个弯,她找到了人潮比较少的电梯,这让她可以免于等候,能快速的上楼,但当她一走近电梯,发现一男一女正站在电梯门口,不知道在争执什么,女方似乎很不高兴,男方则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通常遇到这样的状况,大多数的人都会避开,不想沾惹麻烦;要是平常,她也会这么做,但现在实在是没有时间再走去其他人多的地方等电梯,也没有那个力气去爬楼梯,所以,最快的方式就是越过那对情侣。
“我为什么不能参加你妹妹的婚礼?我是你的女朋友耶!”女方双手插腰,美丽精致的妆容和一身合身火辣的礼服,配上凶恶的神情,看起来十分不搭。
“我今天只想一个人去,不想携伴参加。”男子脸上仍挂著笑,不厌其烦的向女方解释自己的想法。
“为什么?我就这么见不得人吗?还是,你想在婚礼上认识别的女人?!”只要一想到有这个可能,女子的眼神立刻变得狰狞,好似她已经抓到男子跟别的女人在一起似的。“你说呀!你给我说清楚!”
女子不客气的用手指戳著男子的胸膛,俨然一副抓奸在床的模样,让人看了不觉莞尔。
而她这个动作,似乎触动到男子的某一条神经,男子的脸色一变。
看来,他要是不把实话说出来,她是不会放弃的;虽然把实话说出来,她一定又会大哭大叫,但这却是唯一能让他快点脱身的方法。不过,他想,这样一来,自己又得重新找女朋友了。
“我只是不想让你见到我妈而已,你不要想太多。”
“你说什么!?”女子气愤的拉大音量,张大眼睛瞪著他。
“我说了什么,你听得很清楚。本来我是不想把实话说出来的,但你真的太烦人了。”男子敛起笑容,冷漠的望着她,比起刚刚的笑容可掬,他现在的模样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再怎么样也是你女朋友呀,为什么我不能见你妈?”女子从来没看过他这么阴沉的这一面,再讲起话来,已没有刚刚的盛气凌人,反而有点胆怯。
“如果我把每一任女朋友都带回去给我妈认识,我妈不就每隔几个月就要认识新的对象,这样对她而言太辛苦。”
他很清楚她心里在打什么主意,以为见过他妈妈,就能稳坐巩家媳妇宝座,她也太异想天开了吧。
没良心的男人!摆明著就只打算跟人家在一起几个月嘛,江乐芙开始有点同情这个凶巴巴的女人了;不过,这都不关她的事,她还是先上楼再说吧。
“不好意思,借过一下。”江乐芙打断又准备大叫的女子,直接由他们面前穿过,按下上楼的按键。
江乐芙的动作让要开口骂人的女子愣了好一会,而冷著脸的男子则因为她的举动扬起了浅浅的笑意,对她投以好奇的目光。
“你没看到我们在讲话吗?!你怎么这么没礼貌呀!”累积一肚子怒火的女子对著站在两人中间的江乐芙破口大骂。
“你才没礼貌吧?要吵架不会到其它地方,不要挡在电梯门口,耽误别人的时间。”江乐芙看着电梯液晶萤幕上变动的数字,冷冷回答女子的问题。
“你说什么?!”被男朋友拒绝已经让她很火大了,现在又出现这个好管闲事的女人,让女子的怒火一次冲到最高点。
“你不但是个没有公德心的人,还是个聋子吗?”女子尖锐的叫骂声让江乐芙感到十分不舒服。
“你!”
女子被她气得说不出话来,正想找男子为她出气,却看到男子明亮的双眸正饶富兴趣的望着那女人,她的视线也跟他一起看向对方,这才发现,那女人虽然衣著简单,但容貌却相当姣好,皮肤白皙,身材也颇凹凸有致,是很多男人都喜欢的类型。
“你老实说,你是不是认出了他是谁,所以才故意要打断我们?我告诉你,你别以为用这种蹩脚的方法就可以成功,他现在还是我男朋友,你别想从我手上将他抢走!”女子紧抱住男子的臂膀宣告主权,完全将刚刚和男子争吵的事抛到九霄云外。
她哪管他是谁呀!虽然觉得这个没良心的男人有点眼熟,但她真的想不起他究竟是谁;不过,那一点都不重要。她是因为实在看不惯女子的嚣张态度,所以才决定要好好整整这个没节操、不负责任的男子,也顺便整整这个讨厌的女子。
“我就是看上他了,你又能怎样!”江乐芙勾著男子的臂膀,一个使劲,将他拉进刚打开的电梯门里,快速的按下关门键,让女子根本来不及反应,只能看着男友被拉了进去,气得在原地跳脚。
等到电梯门一关,电梯缓缓上升,江乐芙立刻放开男子,并离他离得远远的,好像他身上有什么病菌会传染给她似。
但男子并不以为意,反而觉得她很有趣。“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看到她现在的反应,他不会自作多情到以为她真的喜欢他。
“好玩。”她本来没这么无聊,但那个女人的嘴脸实在令人讨厌。
“好玩?你这么做会造成我跟陈菱的误会,你难道不知道吗?”听到这种答案,男子挑起眉,不解的瞅著她。
陈菱?应该就是指刚刚那个凶女人,名字还挺好听的,不过和本人真的不搭。
“我就是知道才这么做啊。”她一点都不觉得不好意思,直接承认自己的意图。
“所以,你就是故意让我们吵架的,是吗?”原来如此。他本来还有点纳闷自己从何时起变得这么有魅力了,不过,还有一点他不太明白──“如果你只是想要让陈菱难看,干么把我拖下水?”
“因为我看不惯你自以为是、不尊重女人的态度,这是给你的一个教训,让你知道,不是每个女人都是笨蛋,可以任由你搓圆捏扁。”江乐芙话一说完,电梯门正好打开,她高傲的冷瞟了他一眼,头也不回的走出电梯,将他留在电梯里。
望着她纤瘦的背影,男子不禁莞尔。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女人,对于得罪她的人,毫不留情的修理对方,再像个女王似,高傲的离开。自己这次是真的踢到了铁板,但他却一点也不生气,反而觉得很好玩。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女生,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么特别的女人,他应该不会忘记才对呀。想了好一会,还是想不起来,正巧手机铃声打断了他的思绪,最后他决定放弃,走出电梯,接起电话。
一听到对方尖锐的质问声,他立刻后悔,早知道就不要接电话;比起陈菱的歇斯底里,他现在开始怀念起那女人的冷言冷语了。
走进饭店特别为新娘准备的休息室,江乐芙看到巩书柔已经化好妆、但仍未换上新娘礼服,正坐在沙发上跟巩母聊天,看她一走进来,立刻起身,走到她身边。
“不是说在楼下吗?怎么这么久才上来?”
“刚遇到一对神经病情侣,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江乐芙满脸的嫌弃,看得出来她很不想说。“巩妈妈有问我怎么这么晚到吗?”她小声的在巩书柔耳旁问道。
昨天公司活动的安排出了点问题,所以她忙到凌晨才回家;因为实在太累了,以致早上根本没听到闹钟的声音,一直到巩书柔打电话给她,她才从床上惊醒;匆匆忙忙的出门,虽然她知道巩母人很好,但还是不希望让巩母知道她是睡过头。
“我已经先跟她说过你昨天临时接了案子,今天早上才从南部赶回来。”巩书柔招来化妆师,要她们先为江乐芙打理门面。
“阿姨,不好意思,我来晚了。”江乐芙在进房间化妆前,跟长辈打了声招呼。“没关系,反正还有时间,快进去吧。”巩母慈爱的看着江乐芙,脸上完全没有一丝不悦。
巩父因为过世得早,他们兄妹俩从小就由巩母拉拔长大,好在巩家本身就有不少家产,巩母娘家的状况也不错,巩母的哥哥更是照顾他们,所以,巩母其实并没有吃什么苦,也才能一直维持她出身名门的优雅气质。
“好。”江乐芙点点头,在化妆师的带领之下,到另一个房间去化妆。
过了一会,巩书柔拿了一份三明治和果汁进来,放到她面前。“快点吃吧,我想你一定还没吃早餐。”
“谢谢,我赶都赶到忘了。”江乐芙接过三明治,一口接一口吃了起来,看得出来刚刚的跑步耗去她不少体力。
“慢慢吃,别噎到。”看到她吃得那么急,巩书柔连忙送上果汁,让她顺顺喉。
喝口果汁,将口中食物吞下去后,江乐芙这才问:“怎么没看到小宇?”
小宇是巩书柔和宋杰的孩子,之前因为一些误会,让原本早就该步入礼堂的两人婚期无限期延后,就算有了小宇,巩书柔还是迟迟不答应宋杰的求婚。原以为他们就要这么耗下去了,没想到最后巩书柔在生产前夕竟然答应了他的求婚,在小宇五个月大的这个时候,这对有情人终于要步入礼堂。
“我婆婆昨天就把他接过去了,她说要让我好好休息一下。”有了孩子后,就算家里请了保姆,她仍坚持要自己带小孩,而疼她的婆婆为了让她能在结婚前好好睡个美容觉,早就将小宇带回大宅去。
“她是真的很疼你,你真是好命。”虽然之前宋杰对巩书柔并不算太好,但宋杰的母亲对她可是呵护备至,就算当时她要离开儿子时,宋母都还是站在她这边,让江乐芙很羡慕好友有个这么疼她的好婆婆。
“我是真的很感谢她。”巩书柔笑得幸福,因为她现在有爱她的丈夫和儿子,还有个将她视如己出的婆婆,过去的不开心和苦难,对她来说,都已经成为过去。
“对了,你刚说遇到一对神经病情侣,是怎么回事?”
“书柔,你哥还没有到,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巩母的声音从房外传来,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我先去打电话,等下再聊。”说完,巩书柔随即起身,走回休息室,打电话给她那个爱迟到的哥哥。
江乐芙继续吃著手上食物,乖乖的坐在椅子上,任由化妆师和发型师为她整理门面。
“你来啦,我本来要打电话给你耶。”
虽然在房间里,但因为房门并没有关上,所以江乐芙还是可以听到休息室传来断断续续、不太清楚的谈话声。
“我这不就来了吗。”
不太清楚的男声,江乐芙猜想应该是巩书柔的哥哥来了;不过,为什么他的声音让她觉得很耳熟?不太可能呀,她和他只见过一次,连他的长相她都不太记得了,只依稀记得他有一双深邃放肆的迷人双眸,她不太可能会记得他的声音呀。
她忍不住拉长耳朵,想要再听清楚对方的声音,不到几秒,她的身体就被发型师给拉了回来。“小姐,麻烦请坐好。”
她尴尬的对著镜子里的两人笑了笑,因为她压根就忘了自己正在梳妆。接下来的时间,她虽然没有移动身体,但仍注意著外面的状况,每次听到那个低沉的男声,她还是在心里犯嘀咕,却是怎么也想不起究竟在哪里听过这个声音。
***
“是你!”
“是你!”
一男一女看到对方时,异口同声惊呼。江乐芙根本不敢相信眼前要跟她一起走红毯的伴郎,也就是巩书柔的哥哥巩书怀,居然是刚刚被自己整的男子,难怪她会觉得他的声音这么耳熟。
“怎么,你们之前认识吗?”巩母不解地看着噙著淡淡笑意的儿子,和一脸惊恐的江乐芙。
“刚在电梯──”巩书怀正要向母亲解释,立刻被心急的江乐芙给打断。
“上次书柔订婚的时候我们见过面,刚刚又在电梯里遇到,难怪我刚刚觉得他很眼熟,原来是书柔的哥哥。”江乐芙一边向他使眼色,一边尴尬的跟巩母解释。
“喔,原来是这样呀。”巩母不疑有它,完全相信她的说法。“婚礼要开始了,你们快点进去吧。”
巩母将江乐芙的纤手放到巩书怀微弯的手臂上,满意的看着相当登对的两人,心想要是他们能在一起该有多好!自信又独立的乐芙,应该可以制得住她这个爱好自由的儿子才对。
“妈,我们进去了。”巩书怀嘴角的笑痕从他看到江乐芙的那一刻起就没有消失过,尤其是看到她对母亲的动作感到十分苦恼时,笑痕就更深了。
巩书怀带著她走到会场门口,在她要将手由他臂间抽回时,他即时叫住她。“我妈要是看到我们没勾著手走进去,一定会很难过。”
他很聪明,没有强迫她不准抽手,只是用另一种方式提醒她,因为,他看得出来,这女人吃软不吃硬,对他母亲也有一定程度的尊重,当然也就不会违背母亲的意思了。
江乐芙停下动作,不悦的白了他一眼,心不甘情不愿的继续勾著他的手臂,因为,她实在不想让温柔又慈爱的巩母有一丝丝的失望和难过。
在优雅音乐伴随下,身著粉紫色平口小礼服的江乐芙,勾著身著黑色西装、高大挺拔的巩书怀走进会场,立刻引起现场所有人的注意,还引起了不小骚动,似乎都很看好这对金童玉女组合。
但只有他们自己心里知道,在和谐的外表下,他们对对方有多么的感冒。
“微笑。要不然别人会以为我欺负你。”巩书怀微笑的低下头,小声在她耳畔低语。在外人看来,这是个属于情人间的亲匿动作,绝不会有人猜得到他是在警告她。
她偷偷抬头瞪他,下一秒就露出看似甜美的专业笑容,只有她心里清楚,她现在有多么想揍身边的男子。
“你笑得好假。”明知道她现在很生气,但他还是故意凉凉的用话打击她。
“干你屁事。”她持续笑着,咬著牙,冷冷蹦出这句话。
“这么美的女人,说这么不合宜的话来,是不是不太好?你在美国当教授的父母若是知道了,应该不会太高兴吧?”他没被她的话给惹怒,反而对她越来越感兴趣。
“干你屁事。”她还是老话一句。她要怎么样是她的事情,跟这个不懂得尊重女人的男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斜瞟了他一眼。这个男人怎么会知道她爸妈带著她的小弟移民到美国去的事情?书柔没事干么跟他说这些啦,让她在这个时候还要被他教训!
她嘟嘴的模样真可爱,像个有气无处发的小孩一样。
巩书怀望着她的双眸溢满笑意,神情也变得更加深暗。她真的很有趣,而他也真的对她有好感,只是,他现在也不确定是否要花时间和这个高傲的女人耗下去。他百分之百肯定,她和一般女人不同,不是他招招手就会走过来的;不对,她也许会走过来,但是,她会拿刀砍下他的手去喂狗,再盛气凌人的昂首离去。
想到这一幕,他的好胜心被挑了起来。他实在很想知道,当他赢得她的心的时候,她会变成怎样呢?是跟现在一样高傲,或是会变得很小女人呢?不过,不管是哪一种,他知道,未来他将有好一阵子不会感到无聊没事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