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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给大爷我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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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陈瀚心神俱震。

    此刻在他的眼中,只剩下那把残断的匕首。

    这是一把非常短小精炼的古样式短刃,刀身斜断,断口参差不齐。

    而他的注意力,却全部放在了那一截刀柄上。

    短小的把手上,缠绕着丝线,应该是当时用以防滑的。

    灰白丝线被磨得锃亮,并没有出现包浆的情况,这也是陈瀚能一眼发现它的原因。

    一段晦涩的信息出现在陈瀚的脑海里。

    两把古琴浮现其中,让他生出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觉,就像是曾经亲手抚过一般。

    天风!

    飞泉!

    两个名字的出现,让陈瀚有所明悟。

    两把绝世唐琴,自己的师尊黎甲,竟然亲手抚过其中一把。

    传说天风古琴在鲁荒王朱檀的手上,最后给他陪葬,一起埋入地下。

    陈瀚在书上读到过这一段。

    七十年代,鲁荒王墓被发掘后,其中正是有那把绝世天风琴,如今被收藏在鲁省博物馆。

    而另一把飞泉,却跟随自己的师尊销声匿迹于世间。

    眼前那把匕首上缠绕的丝线,赫然便是圣蚕丝!

    在那两把绝世宝琴上面,皆是配有此弦。

    圣蚕丝绝世罕见,在北宋就绝种了。

    传闻这种圣蚕丝线所制作的琴弦,水火不侵,可承载千斤之力。

    它的韧性更是少有,弹之如天音,可延绵数里之外。

    当年一位大德高僧在树下抚琴,几里以外就能听闻琴音,所用的正是七根圣蚕丝弦。

    陈瀚按压下心中的激动,状若无事的溜达到摊位前。

    老板是个瞧上去老实巴交的中年男子,笑着对陈瀚点点头,示意随便看。

    蹲了下来后,陈瀚先拿起一把包浆极厚的弹弓,在手里把玩。

    这把木质弹弓,没个几十年的盘玩,达不到这种程度,应该是建国前后的物件。

    “怎么卖?”

    “三百。”

    老板咧嘴一笑,露出满嘴黄牙,是个老烟枪。

    陈瀚放下弹弓,又随手拎起那把残断匕首,即便在炎热的阳光下,那丝线的触感依旧冰凉。

    陈瀚心头急跳,果然是圣蚕丝琴弦!

    “这个呢?”

    “一百八。”

    “都断了,八十,卖不卖?”

    “再给加点儿。”

    老板抬了抬下巴,商量道。

    陈瀚掏出手机,扫码支付了一百过去。

    老板喜笑颜开,拱着手表示感谢,今天刚出摊就开张了,好兆头。

    将匕首收好,陈瀚起身,交易结束。

    就在这时,阴魂不散的公鸭嗓,再度从他的身后响起。

    “哈哈哈,陈瀚,陈大班长,你不是吧,你就打算拿这个交作业?”

    “花了一百块钱,买了把刀子,还缺了一截,哈哈哈哈……”

    “我说哥们儿,我可听说这次还有外校的来交流学习,你到时候可别给我们丢脸啊!”

    陈瀚面无表情,直接无视了叶大少的表演。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清理出琴弦了。

    从摊位离开,他不打算再逛下去,此刻心里满满都是那把断刃。

    刀柄上究竟缠绕了几根,还不好判断。

    究竟是何人,竟然将珍贵到世间罕有的圣蚕丝,用来缠绕匕首?

    这个问题已经没办法去考究了,除非得知这把匕首的主人,但这显然很难。

    不过也无所谓了。

    能得到圣蚕丝,已经是惊天大漏了。

    陈瀚可以判断得出,如果把这等宝物鉴定之后上拍,价格无法估量,尤其是对一些古琴世家,这东西就是神物!

    有了圣蚕丝在手,对于明天的开学来说,陈瀚已经充满期待了。

    他有信心,绝对可以碾压系里所有人。

    至于圣蚕丝的鉴定也很容易,火烧,刀砍,重力测试,能经受下来的蚕丝线,重宝无疑!

    再说还有鲁省博物馆天风琴的资料可以佐证,不怕没人识货。

    ……

    离开了潘和园,陈瀚直接乘坐地铁,返回学校。

    一个暑期的别离,让他对宿舍几个舍友很是想念,此时此刻还有些小激动,也不知道那些家伙回来了没有。

    京都英才大学的地理位置,在五环以外。

    从潘和园回到学校的时候,正赶上中午饭点。

    陈瀚背着巨大的双肩包,还没进宿舍门,就听见里面传来的摇滚乐。

    铁定是任鸣明回来了,只有他才会把宿舍搞成派对现场。

    宿舍按年龄排行,兄弟四人,陈瀚排老二。

    任鸣明是老三,很帅气的一个家伙,京都本地人,家里有古玩生意,就送他来学了这个专业。

    他有着京都人爱扯闲天的毛病,嘴皮子溜得一批。

    在这个文化氛围浓郁的都市长大,还是个忠实的乐迷。

    陈瀚推开门的瞬间,一股浓郁的火锅香味扑面而来。

    只见宿舍中间围坐着三人,摆了四张凳子,上面三盒自热火锅正冒着热气。

    “卧槽,陈老二回来了!”

    一道虎背熊腰的身影,正吃得满头是汗腮帮子流油,大声一喊,嘴里的菜沫子四下纷飞。

    这小子叫郑磊,年龄最小排行最末,体格却最魁梧。

    家是青省的,用开玩笑的话来说,他们当地的小孩子都是骑狼上学的,性子野的很。

    刚入校那会儿,不但老大付勇和他干过架,陈瀚也跟他动过手,正所谓不打不相识。

    任鸣明正喝得满脸通红,站起身关掉音响,大呼小叫道:“抓紧抓紧,就等你了,你丫不是昨天就到京都了嘛,老实交代,昨晚干嘛去了!”

    陈瀚放下背包,翻了白眼:“鸣明你还能不能再牲口一点,哥可是纯情少男。”

    老大付勇哈哈大笑着,举了举易拉罐啤酒。

    “老二抓紧来,整个暑假没跟你拼一罐了,技痒。”

    陈瀚满口应着,在床沿上坐了下来。

    付勇排行老大,面相成熟,稳重仗义,和陈瀚一样,都不是京都本地人。

    他平时话不多,喝酒之后却也能掏心掏肺。

    感受着熟悉的氛围,陈瀚咔嚓打开了一罐冰镇啤酒,最便宜的京诚啤酒,久违的味道。

    还没灌进嘴里,忽然宿舍门被人一把推开。

    一道窈窕飒爽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伴随着清亮的女子嗓音在房内炸响。

    “好你个陈瀚,回来了也不去给大爷我请安!”

    “要不是我安插了间谍,还不知道你小子已经回来了呢!”

    “说,该当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