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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胜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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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马在悲嘶中被气浪抛起,它在空中无奈地划动四肢,当蒙眼的布条被震裂,一切又映入它的眼帘时,竟是已在痛苦与死亡的边缘。它终于无力的落下,不再有以前一样发力腾空后踏在实地上的的英姿,而是悲壮的侧着身子,重重砸在地面,无数被炮弹激发赋予动能的细小沙石,这些平时被它踏在蹄下的微不足道的沙石,在它身躯上割出无数细微的伤口。

    还没等鲜血溢出染碧身下的土地,重伤的骏马已在划动它的四蹄,它是一匹马,不是屠宰场上的猪牛,无论如何它仍在坚持最后的努力,尽管动物远比人类敏锐的直觉已然知道这种抗争是如此的无奈,还没有等它昂起头颅,还没有等它翻过身躯,又一轮疯狂的炮火就把它淹没了。

    康华利中将在指挥部的阳台上放下望远镜,接过副手奥哈拉将军递来的高脚酒杯,把里面的葡萄酒一饮而尽,仿佛他们痛饮的是胡仁的血。虽然一千多码以外的阵地被敌军占领,但这也没有什么,已经报告海面上有帆影了,等约克河小舰队回来了,强大的舰炮足以把那个阵地夷平。“再来一杯吧老朋友,那位罗宾汉的确是个英雄!今晚我想绝不会失眠了。”康利华伯爵举着酒杯对他的副手这么说,脸上的皱纹一时间全舒展开来,仿佛实现了比击退约克敦外的大陆军和法国人更重要的事一般。奥哈拉将军显然也很认同这一点,他给伯爵斟满,举杯说:“为了那下地狱的罗宾汉……”

    “英雄不应被诅咒。将军,注意你的风度。”

    “那么,为了那上天堂的罗宾汉,来吧,干杯!”

    “干杯!”

    远望镜从陈甦鸿的手上无力地滑落,他的眼眶已泛红,汉密尔顿叹了口气,想过来安慰他的好友,谁知他的手还没落到陈甦鸿的肩膀上,突然胸腹一痛,整个人腾空飞起,直到摔在地上感觉身子几乎要散架似的,他仍不明白陈甦鸿为什么会把他踹飞,而这时的陈甦鸿双目通红,泪水已然无声淌下。

    他身边的那些广州一期的小孩,也大多咽泣抹着泪水。突然陈甦鸿冲离他不到十码的华盛顿一指,大喝一声:“非我族类,其心必诛!就是这番鬼逼校长去送死的!”他话音末落,十八个广州一期的小孩,已有十七人把装着底火的铜雷帽插入引火孔里。

    法国援军的营盘里,罗尚博伯爵下令压制英国佬的炮火,以让那些刚占领阵地的法国兵缓上一口气。然后就翻身上马带了几个侍从,带着来报信的汉密尔顿策马向十四州的营区里奔去。

    事态很严重,那位英勇的中国大公,他的学生认为是华盛顿迫逼胡仁去做这件事,以导致出现目前的结局,所以他们胁持了华盛顿,伯爵在马上无声地苦笑,说起来似乎实际情况也就是这样,的确是华盛顿威逼利诱胡仁的结果,为了一个阵地,致使这位被罗尚博伯爵十分看好的将领就这么个结局,罗尚博也对华盛顿很有看法了。不过他必须保住华盛顿,这不单是作为独立战争正义性的符号,而且的确大陆军里也找不到比他更合适的人来当总司令了。

    罗尚博伯爵勒住马,他摘下手套抱肘支着下巴,望着十码外被十几把枪顶住的华盛顿,华盛顿并没有愤怒,只是一遍遍地和胁持他的小孩们说:“你们州长是一位英雄,这个结局不是我想见到的,不单你们十四州需要他,北美人民或者大陆议会都一样非常需要他……”。当然华盛顿的侍从们也用短火枪顶住陈甦鸿,但陈甦鸿挺着胸往他们枪口上撞,嘴骂着:“来啊,开枪啊!告诉你们,今天要没个说法,你们另选一个人当总司令吧!”

    这时华盛顿的副手林肯少将也赶来了,他连忙驱散围着陈甦鸿的侍卫,谁知陈甦鸿扯住一支枪管,劈手抢过其中一个侍卫的短火枪,一个前扑就把林肯压倒在地,抡圆了把枪托冲林肯少将头脸上疯狂地砸打,还边骂着:“你这只无声狗!也有你一份!还来装好人!”围着华盛顿的小孩,马上分出四人背向陈甦鸿围成一圈,枪口对外。

    林肯少将虽然不懂“Mute dog”是什么意思,但他很清醒,一边挨揍一边还下着命令:“不许开枪!大陆军不准向十四州警卫队任何人开枪!啊哟!”

    “好了。”罗尚博伯爵瞧不下去了,把手套递给侍从,伯爵制止了要贴身保护他的侍从,对他们说:“不用,他们不会向我开枪的,按他们的习惯,斩下一只鸡的头,喝过混着彼此血液的酒,并在向上帝祷告时,把写着生日的纸烧掉,胡已经是我的弟弟了。”

    伯爵走过去,随手拔开一个小孩的枪,用脚轻轻地点了一下陈甦鸿的肩膀,陈甦鸿愤怒之中转过头就要扯住这个不知死活的人来继续泄愤,但见到是伯爵,他哼了一声,又回头继续殴打林肯少将,伯爵“喂!”了一声,向再次望过来的陈甦鸿轻轻摇了摇头,又一次用脚点了一下陈甦鸿的肩膀,于是陈甦鸿就被“踢”得从身边四个小孩的缝隙间飞了出去。伯爵扶起林肯少将,问他有没有什么事,林肯少将揉了一下青肿的脸,苦笑地摇了摇头,喝止了边上准备去找陈甦鸿撕打的侍卫。

    罗尚博伯爵走到包围华盛顿的那些小孩身边,对他们说:“如果你们州长,噢,按你们的习惯,是校长,你们校长在场的话,他一定会很失望,因为你们都不是合格的军人。如果是大陆军做出这样的事,我不奇怪,但十四州警卫队,胡的学生,做出这样的事,太令我失望了,一个军人,他最好的结局,就是死在战场上!这是你们校长和我的共识,我不知道你们是否听他说过,但我知道,你们校长常说的,军人以服从为天职。他是一个军人,就必须服从命令,并不是谁骗他或谁逼他的……”

    “嘿!你们瞧!”从始至终举着那个作为独胆英雄奖品的望远镜的秦剑,突然高叫了起来:“校长!我就知道校长行的!”

    胡仁敢出去,是因为他观察约克敦的炮手习惯之后,有很大把握才敢去的。因为他确信约克敦的炮兵军官和炮手,都是职业军人,而不是新兵。当面对炮火或枪口时,最怕的就是遇到新手,新手完全没有节奏感和习惯可言,躲得开他的前两发,不能保证能躲开第三发。

    而老兵就不同了,长久的训练和射击,使他不自觉的形成一种射击节奏。如果在战争中,目标能躲开同一个狙击手的前两发子弹,只要地形不太差,通常在很短的时间内,同一狙击手如果不做调整,继续以这种射击频率射击,第三发子弹很难命中这个目标,假设这个目标有足够的战争经历和保持警戒状态的话。

    胡仁在战马被轰飞之前,就在心里计算着节奏,然后纵身跃入一个弹坑,出发前他就观测过,这个弹坑是那天第一轮轰击造成的,而他昨天和今天出发计算了英军的上百趟炮火,这个弹坑的周围一码,都没有落下过炮弹,这就是一个射击习惯造成的盲区了,所以胡仁出发前就把它选为一号紧急掩蔽处。

    这一趟有惊无险,最让胡仁心惊胆颤的,是在躲在丘陵和目标堡垒夹角时那顿炮火,他当然不知道是康华利伯爵的杰作,只是那顿炮火太不符合原先的节奏和射击习惯了,以至令胡仁当时有点害怕不知能不能回得去,万一英军换一批炮手,怕就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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